公司公告☆ ◇300878 维康药业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4 17:06 │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4 17:05 │维康药业(300878):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1-24 17:05 │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
├─────────┼──────────────────────────────────────────────┤
│2025-11-24 17:04 │维康药业(30087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
2025-11-24 17:06│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f22bd669-6199-4019-a8b3-b202e5199071.PDF
─────────┬────────────────────────────────────────────────
2025-11-24 17:05│维康药业(300878):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
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
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539.20万元(包
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1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
格为 41.3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3,134.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年 8月 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2
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 45,582.94
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2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2,143.00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6,000.00
4 超募资金 8,833.62
合计 72,559.56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 11月 19日,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 利息收入扣除手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A 集资金金额 B 续费后净额 C 总额 D=A-B+C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 45,582.94 40,151.19 107.45 5,539.20
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
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2)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支出,加强监督与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
余。另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539.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业务或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
中心)”已按投资计划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综上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8ed7c116-99c7-452c-9d1e-0dfd2bc33535.PDF
─────────┬────────────────────────────────────────────────
2025-11-24 17:05│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4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志学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后,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或作出相应修订,并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式行使监事会职权前,公司监事会将依
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
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天恒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17c5e8f-de9f-4cb2-910c-63ce28a7dec8.PDF
─────────┬────────────────────────────────────────────────
2025-11-24 17:04│维康药业(3008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3、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00需逐项表决。
4、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
请在 2025年 12月 9日下午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
3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
联系电话:0578-2950005
传真:0578-2950099
电子邮箱:zjwk@zjwk.com
联系人:刘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1921557f-341c-48c7-9c33-2718e1989d16.PDF
─────────┬────────────────────────────────────────────────
2025-11-24 17:04│维康药业(30087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维康药业(30087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803b6b1-c82f-475b-bf2c-f791f29c98a6.PDF
─────────┬────────────────────────────────────────────────
2025-11-24 17:04│维康药业(3008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
维康药业(3008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fe96b40c-0f75-4f27-b6b3-52cf9f979065.PDF
─────────┬────────────────────────────────────────────────
2025-11-24 17:04│维康药业(30087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维康药业(30087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70c56e3c-aff4-4866-b23a-b40f2f29a5ef.PDF
─────────┬────────────────────────────────────────────────
2025-11-24 17:04│维康药业(300878):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一名。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
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
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1、审议公司未来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方案;
2、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审议公司市场定位;
4、审议公司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调整计划;
5、审议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7、审议重大项目投资中与合作方的谈判情况报告;
8、审议控股子公司的战略规划;
9、审议控股子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上市等重大事项;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
及会议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选一名委
员召集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
明。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的通知时限。
第十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
票表决;会议可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二条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
报告,该意见报告由召集人在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
第十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记录明确,委员可以要求对自己的意见提出补
充或解释。出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