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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80(迦南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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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80 迦南智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7 16:54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 │2026-06-11 19:28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2026-06-11 19:28 │迦南智能(3008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 │2026-06-11 19:26 │迦南智能(3008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 │2026-05-21 18:50 │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2 18:48 │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8:48 │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1:36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 ├─────────┼──────────────────────────────────────────────┤ │2026-05-06 16:56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1 00:30 │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文版) │ └─────────┴──────────────────────────────────────────────┘ ─────────┬──────────────────────────────────────────────── 2026-06-17 16:54│迦南智能(30088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政策机遇,落实关于加快智能微电网发展的相关部署精神,充分发挥双方在技 术、产品与属地资源上的互补优势,进一步扩大充换电设备、储能设备、配电网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规模,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迦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辰新能源”)与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芝城投” )于 2026年 5月 19日签署了《合资经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西藏迦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 公司”),重点围绕西藏及周边高海拔、高寒区域的水电站、矿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场景,开展智能微电网建设与运营等合作,实现 互利共赢。 2026年 6月 16日,合资公司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000万元,其中迦辰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 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0%;林芝城投以货币出资 6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30.00%。合资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 3、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064655292L 3、注册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 201号 5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法定代表人:靳岳峰 6、注册资本:30,383.25万元 7、经营范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二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经营管理、市域内产业、企业及 项目的投资、委贷咨询评估(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商务服务;投资其他实体经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芝城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9、实际控制人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 1 林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100.00% 30,383.25万元 理委员会 10、经查询,林芝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完成了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 下: 1、合资公司名称:西藏迦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KH68RL7F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6年 6月 16日 6、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南粤大道 699号 5楼 50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 ;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出资方式:货币(人民币)出资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10、股权结构: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迦辰新能源 1,400 70.00% 货币出资 林芝城投 600 30.00% 货币出资 合计 2,000 100.00% -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1)甲方: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浙江迦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出资金额及方式 (1)甲方出资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6,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 30%(百分之三十)。 出资方式:货币(人民币)。 (2)乙方出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万元(¥14,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70%(百分之七十)。 出资方式:货币(人民币)。 3、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名,乙方委派 3名,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 事长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乙方委派,经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若干名,甲方需委派 1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 ,经董事会聘任。 4、违约条款 (1)若乙方违反本条任一陈述与保证,应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合资公司或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合资公司因此被第三方索赔、被限制经营、被司法查封、被处以罚款、甲方为应对相关纠纷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调查费等全部费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有权直接自其应分配的合资公司利润中扣抵前述赔偿款项,或要求乙方以现金方式足额赔偿。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 响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利润分配 合资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不低于净利润的 10%,直至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不再提取); (3)剩余利润按双方持股比例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具体时间由股东会决定。 7、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解释及执行所涉及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资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系公司契合新能源业务全国布局的长期战略规划、响应西部高寒高海拔区域清洁能源开发导向作 出的前瞻性安排,决策经审慎论证,风险整体可控。迦辰新能源拥有充换电、储能及智能微电网领域专业高效的研发制造与项目交付 能力,林芝城投作为林芝市属国资平台,具备属地资源统筹、政企协同的核心协调优势,双方禀赋高度互补。 本次合作将助力公司正式切入西藏及周边高海拔、高寒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与智能微电网赛道,以水电站、矿区、公共交通枢纽 等刚需场景为锚点打造区域标杆示范项目,在打开属地市场基本盘的同时,也为后续相关业务模式在西部其他同类区域的复制推广夯 实基础。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控股孙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 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并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成立后的控股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项投资决策经过公司审慎 评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合资经营合作协议》; 2、西藏迦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f6f3595-6dda-4470-854b-aa5288d32662.PDF ─────────┬──────────────────────────────────────────────── 2026-06-11 19:28│迦南智能(30088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316cafe-d36b-41c8-9115-5ada0681c2c1.PDF ─────────┬──────────────────────────────────────────────── 2026-06-11 19:28│迦南智能(3008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迦南智能(3008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2ecb70b-0b5c-4bab-bf84-6ad82b57c937.PDF ─────────┬──────────────────────────────────────────────── 2026-06-11 19:26│迦南智能(3008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迦南智能(3008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1b7d579-85af-4ca2-91e1-988c68409d8d.PDF ─────────┬──────────────────────────────────────────────── 2026-05-21 18:50│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目前的总股 本 195,137,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9,270,592.00 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5,137,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2 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08*****359 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 2026年 5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楠 咨询电话:0574-63080571 传真号码:0574-63080569 七、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45876d2-30e3-4206-85b3-cbefa28c050d.PDF ─────────┬──────────────────────────────────────────────── 2026-05-12 18:48│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 01G20260365-1号 致: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接受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而出具。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迦南智能本 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迦南智能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 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迦南智能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投票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会议联系方式等内容。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 14:30在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号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15:00。 3.董事长章恩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审议事项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公司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9,000,26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5.858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2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884%。 2.根据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21,66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698%。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758,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12%。 (二)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其中部分独立董事系通过视频方 式出席)。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票经清点后当场公布。 (三)经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8,89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2%;反对 1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27%;弃权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8,89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0%;反对 1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39%;弃权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96%;反对 102,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9%;弃权 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5,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19%;反对 10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89%;弃权 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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