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80 迦南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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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 │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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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 │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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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 │迦南智能(30088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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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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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5:42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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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迦南智能(3008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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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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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迦南智能(3008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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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迦南智能(3008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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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迦南智能(30088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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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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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25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5年 11月 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5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恩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84人,代表股份 107,73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7,24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496,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2人,代表股份 496,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2人,
代表股份 496,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581,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7%;反对 1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2%;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4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57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9%;反对 1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2%;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8,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937%;反对 141,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640%;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章恩友先生、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章恩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259,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2%。
表决结果:章恩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蒋卫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243,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2%。
表决结果:蒋卫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春龙先生、郝为民先生、庞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4.01 选举黄春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243,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6%。
表决结果:黄春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郝为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273,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7%。
表决结果:郝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庞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243,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5%。
表决结果:庞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汝婷婷、杨一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2197e952-b979-4b88-bc71-2a38ac55a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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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迦南智能(3008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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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
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指派律师
出席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迦南智能”或“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下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 2025 年 10 月 23日召开的迦南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集。2025 年 10 月 25日,迦南
智能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
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14:30 在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章恩友先生主持。
迦南智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经查验,迦南智能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
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
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7,241,600 股,占迦南智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570%。
(2)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6,767
股,占迦南智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前述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7,738,367股,占迦南智能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5.2116%。
2、迦南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迦南智能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7,581,867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7%;反对股份 141,400 股,
反对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2%;弃权股份 15,100 股,弃权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40,267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963%;反对股份 1
41,400 股,反对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640%;弃权股份 15,100 股,弃权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7%。
本议案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7,579,867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9%;反对股份 141,400 股,
反对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2%;弃权股份 17,100 股,弃权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38,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937%;反对股份 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640%;弃权股份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423%。
本议案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章恩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7,259,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为:同意 18,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2%。
2、选举蒋卫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7,243,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为:同意 2,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春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7,243,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为:同意 2,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6%。
2、选举郝为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7,273,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2,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7%。
3、选举庞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7,243,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为:同意 1,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5%。
上述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
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其中,议案 3、议案 4适用累积投票制, 采取
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f038ee1a-ec84-4d0d-87ab-0db406a8a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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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迦南智能(30088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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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f9a32c0b-a884-479c-acd6-67f8a3e67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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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22│迦南智能(30088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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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迦南智能”)于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 2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上述 5名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章恩友先生、蒋卫平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立明先生;独立董事:黄
春龙先生、郝为民先生和庞鹤先生。其中,章恩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及 2025年 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9)。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黄春龙 郝为民、庞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庞鹤 黄春龙、王立明
提名委员会 郝为民 章恩友、黄春龙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章恩友 郝为民、蒋卫平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黄春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章恩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蒋卫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黄保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李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聘任胡施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楠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胡施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74-63080571
传真号码:0574-63080569
电子邮箱:ir@nbjnz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号
三、聘任内审负责人情况
内审负责人:邹桂钿先生
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邹桂钿先生具备丰富的内部
审计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审负责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高管离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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