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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81(盛德鑫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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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81 盛德鑫泰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5 18:00 │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3-25 17:56 │盛德鑫泰(30088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25 17:55 │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3-25 17:55 │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3-24 18:45 │盛德鑫泰(30088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24 18:45 │盛德鑫泰(300881):东方证券关于盛德鑫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 │ │荐书 │ ├─────────┼──────────────────────────────────────────────┤ │2026-03-24 18:45 │盛德鑫泰(300881):东方证券关于盛德鑫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 ├─────────┼──────────────────────────────────────────────┤ │2026-03-24 18:41 │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 │ │示性公告 │ ├─────────┼──────────────────────────────────────────────┤ │2026-03-24 18:41 │盛德鑫泰(300881):盛德鑫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6-03-20 17:41 │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 │ │公告 │ └─────────┴──────────────────────────────────────────────┘ ─────────┬──────────────────────────────────────────────── 2026-03-25 18:00│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攀森”)为满足自身 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为其担保 68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 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21BPBA1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富源路 89 号 5、法定代表人:周文庆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1,479,467.55 207,463,994.27 净资产 119,910,167.47 116,737,965.91 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43,059,706.59 135,207,811.00 营业利润 3,462,964.05 18,359,217.89 净利润 3,172,201.56 14,510,373.78 10、公司持有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68%的股权,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锐美”)为江苏锐美全资子公司,江苏攀森为广州锐美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攀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苏攀森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80 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 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 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重孙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在持股比例的范围内为江苏攀森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符合相关规定。且公司对江苏攀森在经营管理、财 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为重孙公司 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2,790.25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b0d4398-5c5d-44db-8d81-9a29781551fa.PDF ─────────┬──────────────────────────────────────────────── 2026-03-25 17:56│盛德鑫泰(30088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 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文 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公司为其担保 680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担保68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因前期向银行申请的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 需求,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担保 3,400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案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8c391ef-064b-40a8-93ab-19256de8d451.PDF ─────────┬──────────────────────────────────────────────── 2026-03-25 17:55│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因前期 向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 简称“交通银行泰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其担保 3,400 万元,孙公司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锐美”)为其担保 1,6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交通 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江苏锐美 3,4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孙公司广州锐美股东会决议,同意为江苏锐美 1,6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YT2N4J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姜西路南侧(现代科技产业园内) 5、法定代表人:周文庆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家具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365,452,952.02 341,375,202.25 净资产 122,785,291.40 117,548,302.69 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134,297,883.50 169,633,644.64 营业利润 8,019,703.87 27,790,866.10 净利润 6,475,629.55 32,675,683.19 10、公司持有江苏锐美 68%的股权,江苏锐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锐美为江苏锐美全资子公司,江苏锐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苏锐美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400 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1)保证期问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 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合同#2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苏锐美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600 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1)保证期问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 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截至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 到积极作用。 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江苏锐美为公司持股 6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符合相关规定。且公 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在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 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2,790.25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4b42fec-369c-4854-b117-7fcc477dbece.PDF ─────────┬──────────────────────────────────────────────── 2026-03-25 17:55│盛德鑫泰(30088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因业务 发展需要,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担 保 68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苏州 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YT2N4J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姜西路南侧(现代科技产业园内) 5、法定代表人:周文庆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家具制造 ;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365,452,952.02 341,375,202.25 净资产 122,785,291.40 117,548,302.69 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134,297,883.50 169,633,644.64 营业利润 8,019,703.87 27,790,866.10 净利润 6,475,629.55 32,675,683.19 10、公司持有江苏锐美 68%的股权,江苏锐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苏锐美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80 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 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1)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 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目前,担保合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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