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84 狄耐克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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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26 │狄耐克(300884):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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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18 │狄耐克(300884):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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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6 │狄耐克(30088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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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6 │狄耐克(30088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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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6 │狄耐克(30088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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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18 │狄耐克(30088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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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0 │狄耐克(30088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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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0 │狄耐克(300884):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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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0 │狄耐克(30088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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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0 │狄耐克(300884):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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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26│狄耐克(300884):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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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
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70 元/股(含
),自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鉴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70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60元/股(含),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
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9.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9,607.2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
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己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9 月2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2、2024-032、2024-037、2024-
040、2024-042、2024-051、2024-061、2024-072、2024-076、2025-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己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月 2 日。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49,54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497%,最高成交价为 11.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91,312.38 元
(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
均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 年 11 月,公司办理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林丽梅女士归属股份 14.40 万股、公司副总经理黄发扬先生归属股份 12.00 万股,本次归属股份于 2024 年 11月 18 日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除上述股权激励归属新增持有公司股票情形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4,949,540 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
定,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62,452,934 24.60% 4,949,540 67,402,474 26.55%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91,409,886 75.40% -4,949,540 186,460,346 73.45%
通股
总股本 253,862,820 100.00% - 253,862,820 100.00%
注:1、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转
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及时履行相
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67c81bd4-c1a5-46fe-a202-b98525a0a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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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18│狄耐克(300884):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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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800 万元-1,600 万元 盈利:10,226.56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2,500 万元-4,950 万元 盈利:7,233.88 万元
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房地产行业影响:公司主营的楼宇对讲、智能家居等产品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报告期内,由于房地产项目需求缩减或出
现延迟,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同时,叠加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工抵房及应收账款减值:报告期内,考虑到当前房地产市场情况,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应对各种可
能的风险和挑战。为了有效降低应收款项回款的风险,公司工抵房规模呈增长趋势,抵入的房产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此外,公司部分
客户的应收账款存在回收困难的可能,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
损失增加。公司工抵房及应收账款的减值计提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3、此外,研发支出的增长、其他收益的下降,对报告期内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
综上,毛利额、资产减值、研发支出、其他收益等因素的不利变动共同导致了公司 2024 年度各项利润指标下降并形成亏损。
报告期内,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700 万元至 3,350 万
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等。2023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992.67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9623c96e-e9fd-4a6c-9a62-48d31fe98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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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6│狄耐克(30088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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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开立新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
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
司将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公司已完成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4.87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1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795,943.3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96,304,056.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
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厦门狄耐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52000679013001617995 脑电波交互技术
智能科技股 公司厦门大唐支行 产业研发运营中
份有限公司 心建设项目
备注: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约主体为开户行的上级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所属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账号为 352000679
013001617995,截至 2024年 12 月 30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的存入金额将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账号:592902870910009)全部转出的金额为准。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
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
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应要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苏昭棠、付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1d95511b-dde9-4a72-a93e-6ffe7d2fb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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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6│狄耐克(30088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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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30088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1efbc3a5-d536-422d-9118-0454b9ad2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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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6│狄耐克(30088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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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
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70 元/股(含
),自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鉴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70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60元/股(含),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729,0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628%,最高成交价为 1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9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175,303.38 元(不含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a886644b-6887-4f63-ab19-af301f85c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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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18│狄耐克(30088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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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30088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0f280e13-164a-42b0-9732-f9fc7382e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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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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