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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84(狄耐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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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84 狄耐克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04 00:00│狄耐克(30088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 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9.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9,607.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06b42ae3-0cb9-4313-9460-e1caf27ec9d4.PDF ─────────┬──────────────────────────────────────────────── 2024-02-29 00:00│狄耐克(30088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 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4%,最高成交价为 9.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9,607.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bbcff876-d733-4da6-bebb-bd57c2c4aea2.PDF ─────────┬──────────────────────────────────────────────── 2024-02-07 00:00│狄耐克(30088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4 年 2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号 (股) 本的比例(%) 1 缪国栋 65,573,550 26.02 2 厦门鑫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17,010,000 6.75 3 庄伟 14,184,120 5.63 4 侯宏强 10,503,080 4.17 5 厦门兴联集团有限公司 7,079,900 2.81 6 陈杞城 3,248,910 1.29 7 徐兆鹏 2,871,670 1.14 8 赵宏 2,516,680 1.00 9 厦门市启诚和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7,955 0.90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 2,086,581 0.83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号 (股) 股股本比例(%) 1 厦门鑫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17,010,000 8.96 2 缪国栋 16,393,388 8.64 3 侯宏强 10,503,080 5.54 4 厦门兴联集团有限公司 7,079,900 3.73 5 庄伟 3,546,030 1.87 6 徐兆鹏 2,871,670 1.51 7 赵宏 2,516,680 1.33 8 厦门市启诚和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267,955 1.20 伙)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 2,086,581 1.10 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肖晓 1,543,240 0.81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b192cc8c-7ef0-44b6-87cd-4a04d8a6f66e.PDF ─────────┬──────────────────────────────────────────────── 2024-02-07 00:00│狄耐克(300884):回购报告书 ─────────┴──────────────────────────────────────────────── 狄耐克(300884):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40b346e6-cd3c-4a5b-b33c-b433ec43e304.PDF ─────────┬──────────────────────────────────────────────── 2024-02-05 00:00│狄耐克(30088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狄耐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狄耐克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 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4.87 元/股,应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1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795,943.3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696,304,056.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 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33,272.23 32,624.66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871.87 7,778.99 3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6,993.45 6,993.4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13.04 20,313.04 合计 69,450.59 67,710.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1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 人民币 1,920.2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058.28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 )。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计划 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份。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 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cbd69cb3-3338-4e9d-9561-105016afbe50.PDF ─────────┬──────────────────────────────────────────────── 2024-02-05 00:00│狄耐克(30088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狄耐克(30088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337fb702-7008-4f93-bd42-2d5a9d4b344a.PDF ─────────┬──────────────────────────────────────────────── 2024-02-05 00:00│狄耐克(30088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缪国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与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 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 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 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考虑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 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的,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拟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3 3,33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2%;按拟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2,222,223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若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若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 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管理层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 案进行调整;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等;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be5e2536-119d-47dd-9da5-67af80cd1acb.PDF ─────────┬──────────────────────────────────────────────── 2024-01-22 00:00│狄耐克(30088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狄耐克(30088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2/454de25d-554e-43f6-b0b9-fdd6f4f757bc.PDF ─────────┬──────────────────────────────────────────────── 2024-01-18 00:00│狄耐克(300884):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胡春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春华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胡春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 生效,辞职后,胡春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任期届满前离职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胡春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胡春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 经理缪国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辉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杨辉先生简历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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