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85 海昌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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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1:43│海昌新材(30088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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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3585616-28dd-4b23-826d-ef0b2b8023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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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海昌新材(30088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昌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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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昌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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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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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银香女士主持,监事会
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d571ca39-d7be-42f1-926e-1c133e76f6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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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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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0]1834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344,001,667.28 元。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51,142,000.00 元(
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6,658,490.55元);同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102004 号《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其中募集 项目备案情 建设
资金投资 况 期
金额
1 扬州海昌新材股 19,034.00 18,114.15 扬邗发改备 2年
份有限公司新建 [2017]18号
4,000吨高等级
粉末冶金零部件
项目
2 扬州海昌新材股 6,226.10 6,217.10 扬邗经信备 3年
份有限公司粉末 [2019]3号
冶金新材料应用
研发中心技术改
造项目
合计 25,260.10 24,331.25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
公司项目的议案》,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
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1年 6月 2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 11月 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
司项目的议案》,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 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将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
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和《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投入
使用,该部分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4、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门组织实施。
5、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
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
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和证券事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后12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后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海昌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海昌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昌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05832ba8-4851-4351-bc42-58e6890ba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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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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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7971617f-c2b5-4df6-a128-695a6c5169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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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6│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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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7,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7,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4、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门组织实施。
5、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
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
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和证券事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决
议后12个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81440b7d-bf8f-420e-bfe3-4b99cf32a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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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11│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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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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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海昌新材(300885):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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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f0bf762f-2ea0-4180-a21e-3dc818240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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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海昌新材(30088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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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29d86313-3e33-465b-8f63-d4deba8e9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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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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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9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2.0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01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
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63,300股,占公司当前
股本的0.86%,最高成交价为7.2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 /股,成交金额为14,487,851.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0f0fe4dd-bc49-415d-b746-9889ae581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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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0:00│海昌新材(30088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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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9/67e06ade-cd84-45b9-ae2c-22d86d9c5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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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5:42│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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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昌协力”)的通知,其名称由“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扬州海昌协力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由“投资管理”变更为“企业管理咨询”。上述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
照》。
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海昌协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
,1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ba646e89-d02b-4318-964e-cc2cf8021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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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00:00│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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