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0885(海昌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885 海昌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9:58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9 18:42 │海昌新材(300885):国泰海通关于海昌新材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 │2026-05-19 18:42 │海昌新材(3008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5-19 18:42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 │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3 16:58 │海昌新材(30088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18:20 │海昌新材(300885):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 │2026-05-12 18:20 │海昌新材(300885):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8 15:56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5:52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15 18:33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5-21 19:58│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2026 年 4 月 15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 20 25 年 12 月 31日股本总数 248,151,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0 ,001,035.0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 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8,15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6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0.7254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61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6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75 周光荣 2 02*****96 徐晓玉 3 02*****67 周广华 4 08*****72 盐城海锐协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 咨询机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佘小俊、费小芳 咨询电话:0514-85826165 八、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897bb67-5e77-43af-bc73-354cae889988.PDF ─────────┬──────────────────────────────────────────────── 2026-05-19 18:42│海昌新材(300885):国泰海通关于海昌新材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国泰海通关于海昌新材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9319e10-4f5f-48ec-9946-869296364390.PDF ─────────┬──────────────────────────────────────────────── 2026-05-19 18:42│海昌新材(3008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海昌新材(3008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b316205-1504-4b70-b4a3-63ef0a9d4037.PDF ─────────┬──────────────────────────────────────────────── 2026-05-19 18:42│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f6988f1-3548-4fd4-8d3c-5f45aedcd044.PDF ─────────┬──────────────────────────────────────────────── 2026-05-13 16:58│海昌新材(30088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股东周光荣(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6年 5月 13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 价格为 25.40元/股。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25.40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 37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19,996,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 2.69 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 14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 7,444,554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本次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01f9761-95e7-42d2-93c6-2fbcc7e695ba.PDF ─────────┬──────────────────────────────────────────────── 2026-05-12 18:20│海昌新材(300885):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股东周光荣(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参与海昌新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周光荣;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7,444,554股,占海昌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 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出让方所持 首发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周光荣 108,148,000 43.58%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海昌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询价转让计划书出具之日,周光荣与徐晓玉、周广华为一致行动人,周光荣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光荣、徐晓玉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周光荣,周光荣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5%,周光荣的一致行动人徐晓玉、周 广华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 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 025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7,444,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 转让原因 名称 (股) 份比例 1 周光荣 7,444,554 3.00% 6.88% 自身资金 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国泰海通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 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 年 5月 12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国泰海通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 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国泰海通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 国泰海通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7,444,554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7,444,554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国泰海通联系部门:国泰海通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ibd_ecmhcxc@ib.gtht.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海昌新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海昌新材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 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ab1bc9a-1d15-4d41-a095-d53a82f83ae2.PDF ─────────┬──────────────────────────────────────────────── 2026-05-12 18:20│海昌新材(300885):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受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股东周光荣(以 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海昌新材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国泰海 通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国泰海通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国泰海通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国泰海通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扬州海昌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国泰海通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 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国泰海通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周光荣 (1)基本情况 周光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1001197******614。(2)周光荣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 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周光荣担任海昌新材董事长,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 口期的规定。 (4)周光荣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周光荣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周光荣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 板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 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出让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上述规定,国泰海通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海昌新材最近 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 (2)海昌新材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海昌新材最近 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 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国泰海通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海昌新材已于 2026年 3月 26日公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限定之情形; (2)海昌新材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公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3)经核查海昌新材出具的《说明函》,海昌新材说明其不存在已经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可能对海昌新材股票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此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海昌新材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 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所限定之情形; (4)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对出让方身份证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 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 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 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a57ccd8-473b-49df-93a4-d7a2c8a7a9ca.PDF ─────────┬──────────────────────────────────────────────── 2026-04-28 15:56│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797ac0-a904-4951-bab7-0f8c86ae00e7.PDF ─────────┬──────────────────────────────────────────────── 2026-04-28 15:52│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de6290-8615-43d2-b649-cd1b437f7557.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 为其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现为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法 律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专业事项提供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海昌新材已向本所律师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及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不对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价值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限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和公开披 露,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海昌新材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以及所 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验证和讨论,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1、2026年3月24日,海昌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2026年4月10日,海昌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3、2026年4月15日,海昌新材公告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6-014)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6-019)。根据公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6年4月15日,海昌新材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4月15日,海昌新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 董事在审议该等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授予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授予日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15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的交易日。 本所律师认为,海昌新材董事会确定的上述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二)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为 27名,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83万股。 本所律师认为,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三)授予价格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81元/股。 本所律师后认为,上述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四)授予条件 1、公司满足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审计报告》,及经公司确认、公司披露的公告,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 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深交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 查询,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及激励对象确认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海昌新材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等 文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还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海昌新材应当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6836e66-5dd2-41cc-9668-d98a5e9fdf59.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f41e25b-bc62-4b2a-958c-bf9fb9f41f24.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6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周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光荣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其他成员 审计委员会 朱祥斌 申小平、郭益山 提名委员会 申小平 朱祥斌、徐继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祥斌 申小平、徐继平 战略委员会 周光荣 徐继平、郭益山、申小平、 朱祥斌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6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徐继平先生为总经理,丁伟先生、游进明先生、黄雁宇先生、佘小俊先生为副总经理,佘小俊先生为董事会 秘书,许卫红女士为财务总监,费小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 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2026 年4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1.81元/股,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 1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徐继平先生、郭益山先生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5fecc1b-de3c-450c-865f-19dd9e021249.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 3、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以2026年4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1.81元/股, 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83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dc05925-f8f8-45ee-8816-0057d904a2d7.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9月24日-2 026年3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全部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 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4e4022b-4a8a-4b43-ac92-0a7956a5402e.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 况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周光荣先生(董事长)、徐继平先生、郭益山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二)独立董事:申小平女士、朱祥斌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两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其他成员 审计委员会 朱祥斌 申小平、郭益山 提名委员会 申小平 朱祥斌、徐继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祥斌 申小平、徐继平 战略委员会 周光荣 徐继平、郭益山、申小平、 朱祥斌 上述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朱祥斌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经理:徐继平先生; (二)副总经理:丁伟先生、佘小俊先生、黄雁宇先生、游进明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佘小俊先生; (四)财务总监:许卫红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费小芳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4-85826165; 传真:0514-85823208; 电子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71号。 五、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许卫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续任公司财务总监。许卫红女士通过盐城海锐协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064.00股。许卫红女士离任董事一职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许卫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ed01293-e90d-488e-800b-f7bfa936a6c0.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b7cd1b7-3caf-4033-9636-55a9d6cec777.PDF ─────────┬──────────────────────────────────────────────── 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9dc34c2-207d-4514-8953-ba2725b6c2e1.PDF ─────────┬──────────────────────────────────────────────── 2026-04-10 00:00│海昌新材(30088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年3月26日至 2026年4月5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命文件等资料。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结合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b80ead5-7906-46e5-af03-50a7c71b2f21.PDF ─────────┬──────────────────────────────────────────────── 2026-03-26 16:03│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6年 4月15日下午 2:00召开 2025年年 度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15日下午 2: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15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关于提名周光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2 关于提名徐继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关于提名朱祥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2 关于提名申小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第11,12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8: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7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14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小芳 电话:0514-85826165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feixiaofang@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71号 (八)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5bc40c3-60d0-4eb2-a76d-59cdc98a0b04.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e720558-bfef-4da6-9569-fecdc61e461e.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于 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 :30至11:30 通过远程网络方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周光荣先生;总经理徐继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佘小俊先生;财务负责 人许卫红女士;独立董事朱祥斌先生。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一、登 录 同 花 顺 路 演 平 台 , 进 入 直 播 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695进行 提问; 二、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问题征集方式: 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695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f5472a4-1dc3-4dd4-8fc6-8919a847e612.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于2026年3月26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9293188-f5a7-47f2-9001-d4640e115607.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申小平) ─────────┴──────────────────────────────────────────────── 海昌新材(3008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申小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71ee4503-6b85-43cc-8bfa-9288bce5221f.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祥斌) ─────────┴──────────────────────────────────────────────── 海昌新材(3008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祥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b2e872a-7732-4c88-8517-57fa2fef80fa.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1d8c489-1163-4e09-94fe-c1f036509774.PDF ─────────┬──────────────────────────────────────────────── 2026-03-25 19:12│海昌新材(30088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b1b9744-d5da-40f8-8b60-e757e0befe93.PDF ─────────┬──────────────────────────────────────────────── 2026-03-25 19:11│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1d84c9c-82c2-4827-b862-2351a5efb756.PDF ─────────┬──────────────────────────────────────────────── 2026-03-25 19:11│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39d80de-e90d-43af-a53d-05c39f062df0.PDF ─────────┬──────────────────────────────────────────────── 2026-03-25 19:11│海昌新材(30088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海昌新材(30088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ba4a3ce-fbd8-4cc9-a06a-d0d1774e2608.PDF ─────────┬──────────────────────────────────────────────── 2026-03-25 19:11│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04d5899-6214-43fa-bcb3-a1af29efebe7.PDF ─────────┬──────────────────────────────────────────────── 2026-03-25 19:10│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00a8436-f5f5-4236-a3d5-f898860bb6e4.PDF ─────────┬──────────────────────────────────────────────── 2026-03-25 19:10│海昌新材(3008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 一、专项说明 1-2 二、附表 3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 0 / F, To w e r B , L i z e S O H O , 2 0 L i z e R o a d , F e 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 R C h i n a关于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126 号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3 月 24 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238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海昌新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扬州海昌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海昌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海昌新 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海昌新材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海昌新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e7fc07d-6cf0-4339-906f-0e7523dfe5cf.PDF ─────────┬──────────────────────────────────────────────── 2026-03-25 19:10│海昌新材(300885):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海昌新材(300885):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4e5867e-1fd3-4ec4-8d90-1a2b40504149.PDF ─────────┬──────────────────────────────────────────────── 2026-03-25 19:10│海昌新材(3008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833ed5e-f4d4-49b6-93a4-0f9d41d13649.PDF ─────────┬──────────────────────────────────────────────── 2026-03-25 19:09│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82edcd6-89f8-4be2-a2e9-8cdb86f92261.PDF ─────────┬──────────────────────────────────────────────── 2026-03-25 19:09│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小平 ─────────┴──────────────────────────────────────────────── 本人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申小平,女,1963年 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 7月至 1993年 3月在南京粉末冶金 厂工作,任研究所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1993 年 4月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历任机电总厂粉末冶金分厂副厂长、工程训练中 心实习部部长。于 2023年2月起担任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2025年度任期内,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 2025年度任期内分别出席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并分别针对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发表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 召开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出席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证券 、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 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 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2.公司治理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以自己的专业知 识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 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 认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 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申小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9620b58-a0c8-457d-95a9-8ccf50b49375.PDF ─────────┬──────────────────────────────────────────────── 2026-03-25 19:09│海昌新材(30088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权责利对等;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评 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考虑担任职位和岗位、承担 责任、任职能力、所做贡献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管理团队 、本人任职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年度的基 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 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性质、风险和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均适用同一津贴标准,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津贴数额 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 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应 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能力等因素确定,为月度或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达成 情况以及经营业绩等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代发的政府奖励及其他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奖励等。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以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0e7ec63-3ea2-4521-a153-4cb94e4e9c5a.PDF ─────────┬──────────────────────────────────────────────── 2026-03-25 19:09│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祥斌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祥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89a7683-216d-425b-9613-a7eef0998283.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248,151,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001,035.08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 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4,300,578.01元,合并报表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224,078.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430,057.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2,041,632.8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6,448,852.2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381,759,867.58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248,15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8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0,001,035.08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 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20,001,035.08元(含税)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001,035.08 30,001,552.62 20,063,995.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0,002,289.48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24,078.48 71,225,797.26 46,178,493.0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5,401,728.14 14,897,692.96 13,808,300.82 营业收入(元) 267,042,742.85 297,427,206.81 224,827,756.3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1,759,867.5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0,910,608.7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0,066,583.5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002,289.48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7,542,789.6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0,068,873.0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4,107,721.9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90,068,873.01元(含回购注销总额20,002,289.48元),高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 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 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e9bde94-cf97-4fc6-bcbe-f5944012940b.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194f4ab-a77d-44f3-a941-85d6443c900f.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祥斌) ─────────┴──────────────────────────────────────────────── 声明人朱祥斌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 3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朱祥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6885987-2f88-4933-bc8b-722691dd9411.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申小平、 朱祥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申小平、朱祥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2555ba1-c549-4c88-b383-76fd3ac495cc.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2007f75-9322-4045-b841-3300eae7e839.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09bc42a-6c8d-47bb-92de-a12df955a2f1.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6ebf428-0f22-4db0-aa0e-2d33407a677e.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e518d3c9-2fa3-48bd-ab16-c394712b6bfa.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702c8f7-fc18-48c9-aa51-30fcf4cc1ba3.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2d60eee-b1c2-46b4-ab94-612b5e8ae7d4.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bc25c85-71fe-48d2-a121-ff69de653b3b.PDF ─────────┬──────────────────────────────────────────────── 2026-03-25 19:07│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bdbfcdb-6230-41d8-9e22-4bf81948c2d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海昌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279.PDF ─────────┬──────────────────────────────────────────────── 2026-03-26│海昌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1175.PDF ─────────┬──────────────────────────────────────────────── 2025-10-24│海昌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011.PDF ─────────┬──────────────────────────────────────────────── 2025-08-26│海昌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122.pdf ─────────┬──────────────────────────────────────────────── 2025-04-24│海昌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2852.PDF ─────────┬──────────────────────────────────────────────── 2025-04-01│海昌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1/1222971383.PDF ─────────┬──────────────────────────────────────────────── 2024-10-24│海昌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008.PDF ─────────┬──────────────────────────────────────────────── 2024-08-28│海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318.PDF ─────────┬──────────────────────────────────────────────── 2024-04-24│海昌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572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