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86 华业香料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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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26 │华业香料(30088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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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8:55 │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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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36 │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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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9:42 │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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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46 │华业香料(30088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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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4 │华业香料(3008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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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4 │华业香料(3008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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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21:00 │华业香料(300886):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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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46 │华业香料(300886):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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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46 │华业香料(300886):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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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26│华业香料(30088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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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2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在已审批的额度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
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华业 国元证券股 元鼎尊享定 本金 3,000 2025年5 2025年8 133,234.42
香料 份有限公司 制630期 保障型 月13日 月11日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华业 国元证券股 元鼎尊享定 固定 3,000 2025年8 2025年11 1.70%
香料 份有限公司 制646期 收益型 月13日 月11日
公司与国元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
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受托机构 产品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已 预期年化
名 名称 (万元) 赎回 收益率
称
华业香料 国元证券 元鼎尊享 本金保障 5,000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10月22 是 2.00%
股 定制565 型 日
期
份有限公
司
华业香料 国元证券 元鼎尊享 本金保障 2,000 2024年10月30 2025年2月6日 是 2.00%
股 定制584 型 日
期
份有限公
司
合肥华业 国元证券 元鼎尊享 本金保障 3,000 2024年10月30 2025年2月6日 是 2.00%
股 定制585 型 日
期
份有限公
司
华业香料 国元证券 元鼎尊享 本金保障 3,000 2025年2月10日 2025年5月12日 是 1.90%
股 定制616 型
期
份有限公
司
华业香料 国元证券 元鼎尊享 本金保障 3,000 2025年5月13日 2025年8月11日 是 1.80%
股 定制630 型
期
份有限公
司
七、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固定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2、国元证券固定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国元证券固定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9ae4cf70-e646-4e55-87b5-9687b624be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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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8:55│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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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4c729705-c334-4d76-aced-3388f881f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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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36│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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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3f7b18d5-d426-4ff1-b7ee-4c8c750a0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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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9:42│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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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dae7d27b-240d-49c7-8fe3-1bcccd06b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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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46│华业香料(30088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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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
资本由 7,455.5 万元增加至 7,479.8 万元,股份总数由 7,455.5 万股增加至 7,479.8万股,并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740864701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基平
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柒拾玖万捌仟圆整
成立日期:2002 年 07 月 12 日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油田助剂、炼油助剂、金属加工助剂、纺织助剂、水处理剂、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
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二、备查文件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93d02940-7d4f-450c-88cd-02dc73de2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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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4│华业香料(3008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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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公告的形式
发出(公告编号:2025-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7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华文亮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5,149,42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61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4,91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4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35,3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35,3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079,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1%;反对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657%;反对 64,7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4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08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7%;反对 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4%;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2,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704%;反对 47,6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278%;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1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06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3%;反对 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764%;反对 79,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38%;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24,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0,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461%;反对 24,2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39%;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志强、谢发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
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d192555d-8791-4eae-8f93-8cfd42999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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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4│华业香料(3008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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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安徽华业香
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
《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公告》。该《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中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
召开的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
0 在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 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华文亮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5日 9:15-9:25,9:
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1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5,149,42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0.361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4,914,1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0.047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235,3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4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1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35,3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4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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