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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87(谱尼测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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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87 谱尼测试 更新日期:2024-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00:00│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bf980831-faee-45c3-b8c9-5c68c9d1809e.PDF ─────────┬──────────────────────────────────────────────── 2024-03-07 00:00│谱尼测试(3008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尼测 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谱尼测试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谱尼测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2 月 20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 对谱尼测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及书面培训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近 期资本市场政策和监管导向、再融资市场政策和审核情况、2023 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等方面,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规范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募集资金管理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 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王禹(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谱尼测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规范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 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谱尼测试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a468fca3-4276-43fa-8dff-0c29ea9b35d0.PDF ─────────┬──────────────────────────────────────────────── 2024-03-07 00:00│谱尼测试(3008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 谱尼测试(3008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aab9f060-450f-4cf1-92c5-5179eca216b7.PDF ─────────┬──────────────────────────────────────────────── 2024-03-04 00:00│谱尼测试(300887):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证书的公告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谱尼生物医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尼医药”)取得位 于北京市昌平区 GP00-1201-0004 地块,面积约 16,000.00 平方米的 M1一类工业用地和 GP00-1201-0006地块,面积约 37,407.46 平方米的 M1 一类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2023 年 9 月 4 日,谱尼医药通过参与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 4,598.40 万元竞得 CP00-1201-00 04 地块 M1 一类工业用地;以人民币 10,765.87 万元竞得 CP00-1201-0006 地块 M1 一类工业用地,并取得了《北京市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近日,公司完成了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11004884108 与 11004884109 权利人:谱尼生物医药(北京)有限公司 坐落:北京市昌平区 GP00-1201-0006 地块与 GP00-1201-0004 地块 不动产单元号:110114111001GB00647W00000000 与 110114111001GB00646W00000000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M1 一类工业用地 面积:37,407.46 平方米与 16,000.00 平方米 使用期限:2023 年 9月 19日起 2043 年 9月 18日止 产证号:京(2024)昌不动产权第 0005044 号与京(2024)昌不动产权第 0005045号 二、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谱尼医药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地块拟新建谱尼北京生物医药基地,以充分利用首都北京的 产业优势,推动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竞拍土地使 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340b8daa-1fa3-45b2-997e-17a29d4dd221.PDF ─────────┬──────────────────────────────────────────────── 2024-03-04 00:00│谱尼测试(30088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3月 4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 66 号院 1号楼谱尼测试大厦公司 207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薇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51,586,3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83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3,62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 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1,057,5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865%。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8,85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8%。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1,539,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 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574,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彭闳律师及丘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650ada90-fe2f-4b31-aad6-7602319c57a2.PDF ─────────┬──────────────────────────────────────────────── 2024-03-04 00:00│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彭闳律师、丘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参与了现 场参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的核验工作,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表决和形成决议的全过程。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刊载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 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谱 尼测试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4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351,057,5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2865%。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证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统计,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股份 52 8,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 表决,且议案对中小投资者依法单独计票。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了清点、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情况。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就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均经本次会议 的有投票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1,539,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 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574,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 46,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 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f894ff12-22cd-4345-9fbe-47f7950726c1.PDF ─────────┬──────────────────────────────────────────────── 2024-02-20 00:00│谱尼测试(300887):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刘永梅女士因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届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永梅女士直接持有股权激励股份 52,668 股,其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股份 3,572,672股,其离 任后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公司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提名嵇春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通过选举嵇春波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其任职期间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afd415f5-d4b4-434f-a604-6671ea519e9b.PDF ─────────┬──────────────────────────────────────────────── 2024-02-20 00:00│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3b54d5b0-c5c9-4b66-befb-e61525e6af79.PDF ─────────┬──────────────────────────────────────────────── 2024-02-20 00:00│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谱尼测试(300887):谱尼测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1c1de840-3724-4c25-9051-77bee4cbe0e1.PDF ─────────┬──────────────────────────────────────────────── 2024-02-06 00:00│谱尼测试(3008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尼测 试”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谱尼测试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0号)同 意,谱尼测试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1,106,171股新股募集资金用于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谱尼西北总部 大厦(西安)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418,67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5.3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1,239,752,451.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含税)11,518,019.6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款项1,228,234,431.39元。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以及其他费用总计11,908,483.1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7,843,967.8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23日对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谱尼测试”)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297号《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 52,000.00 50,862.25 检测中心项目 2 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 46,113.00 46,113.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5,809.15 合计 125,113.00 122,784.40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本次使用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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