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0 翔丰华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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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 │翔丰华(300890):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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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 │翔丰华(30089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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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 │翔丰华(300890):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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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2 │翔丰华(3008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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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 │翔丰华(3008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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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 │翔丰华(3008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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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 │翔丰华(30089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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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 │翔丰华(300890):关于翔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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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0 │翔丰华(3008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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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46 │翔丰华(300890):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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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翔丰华(300890):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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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满足任意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翔丰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 ”的议案》,董事会
决定本次不行使“翔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 ”,且自 2026 年 5 月 16 日至 2026年 8月 15 日,如再
次触发“翔丰转债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8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翔
丰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翔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96 号),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 万元,期限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己
于 2023年 10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丰转债”,债券代码“123225”。
(二)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个交易日(2024 年 4月 16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
日(2029 年 10 月 9日)止。
(三)转股价格
1、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翔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8.59 元/股),触发
“翔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63 元/股向下修正为 27.
8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第二次调整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109
,336,341 股扣除回购的股份1,305,100股后的108,031,2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4元(含税),拟分派现金股利
共计 35,002,122.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0
元/股调整为 27.4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3、第三次调整
2024 年 12 月,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 24.54 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归属
共 1,454,400 股,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股本累计增加 1,454,400 股,总股本由 117,577,043 股增加至119,031,443 股。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48 元/股调整为 27.4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翔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提前赎回满足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 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翔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转股价格为 27.44 元/股,转股价格的 130%即 35.67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已触发“翔
丰转债”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
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暂时不行使“翔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5月 16 日至 2026 年 8月 15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6 年 8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翔丰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翔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翔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翔丰转债” 的情况。
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翔丰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以 2026 年 8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翔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翔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翔丰华本次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翔丰华本次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ad662a8-9d34-46b7-a2ce-98e89641f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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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翔丰华(30089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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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15:00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周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非独立董事丁岚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书面委托非独立董事潘克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议案》
自 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翔丰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翔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 ”,且自 2026年 5月 16日至 2026年 8月 15日
,如再次触发“翔丰转债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8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翔丰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翔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 9票;反对票数 0票;弃权票数 0票;回避票数 0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3e4700a-8f1c-4b46-bc04-f5929070a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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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翔丰华(300890):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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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翔丰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96号),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万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己于 20
23年 10月 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丰转债”,债券代码“123225”。
(二)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0月 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个交易日(2024年 4月 16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
29年 10月 9日)止。
(三)转股价格
1、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翔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8.59元/股),触发
“翔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63 元/股向下修正为 27.8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4年 3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第二次调整
根据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109,3
36,341 股扣除回购的股份1,305,100股后的 108,031,2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24元(含税),拟分派现金股
利共计 35,002,122.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0
元/股调整为 27.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3、第三次调整
2024年 12月,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 24.54 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归属共 1
,454,400股,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股本累计增加 1,454,400股,总股本由 117,577,043股增加至119,031,443股。根据上述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翔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48元/股调整为 27.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翔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提前赎回满足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 2026 年 4月 22日至 2026 年 5月 15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翔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
转股价格为 27.44元/股,转股价格的 130%即 35.6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已触发“翔丰转
债”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
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暂时不行使“翔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年 5
月 16日至 2026年 8月 15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 2026年 8月 15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翔丰转债”再次触发有条
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翔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翔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翔丰转债” 的情况。
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翔丰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以 2026 年 8月 1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翔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翔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翔丰华本次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翔丰华本次不提前赎回“翔丰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c770f49-a126-4ce8-903b-a13dfc219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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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2│翔丰华(3008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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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 22日至
2026年 4月 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有 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 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
全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卖公
司股票时,尚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有
关内幕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
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
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3ab42e3-3b8b-483f-b594-c833207b3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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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翔丰华(3008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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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3008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124565c-3f5a-4444-9f01-d300a7212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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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翔丰华(3008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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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3008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73d855a-0ef8-4be8-830c-faf5367a5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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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翔丰华(30089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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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30089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b6e5226-152c-4f80-8723-d9a0acb45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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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翔丰华(300890):关于翔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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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890 股票简称:翔丰华
2、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27.44 元/股
4、转股时间:2024 年 4月 1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9日
5、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6年 4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已有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翔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7.44 元/股的 130%(即 35.67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持续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翔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翔丰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9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年;本次可
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271,542.4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728
,457.59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10 月16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9233 号”《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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