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5 铜牛信息 更新日期:2025-1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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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4 │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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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4 │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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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04 │铜牛信息(30089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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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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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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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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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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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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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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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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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4│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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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fd08dfa-a63d-422c-8ecb-0ccc0c239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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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54│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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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a9766e48-c9da-4c5a-8581-1191d6ff5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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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20:04│铜牛信息(30089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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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持有公司股份 490,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482%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计划在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1,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2%)。
近日,公司收到刘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刘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其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刘 毅 合计持有股份 490,322 0.3482 490,322 0.3482
其中: 21,406 0.0152 21,406 0.015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8,916 0.3330 468,916 0.333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刘毅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刘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三)刘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
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刘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c3db4d68-514b-4f78-b01b-ed58f70a8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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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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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6fec489-7155-4a25-a668-835c4908e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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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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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第八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九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经董事会审查后决定。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仅
在公司领薪,不能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和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总法律顾问对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三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总经理不提议
解聘的,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总经理制订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
)、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事先
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四)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其他参考资料。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可以出席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通常于当月第一个工作周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
,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三
天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第十九条 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二天向总经理办公室申报,由总经理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题的讨论材料须提前二天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阅知。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传达学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文件、指示、决定;
(二)传达、制订和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三)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人员招聘和用工计划;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任免事项;
(九)涉及多个副总经理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十)听取各部门及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十一)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权限
(一)总经理办公会对非关联事项的决策权限:
1、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且绝对金
额低于 1000 万元;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且绝对金额低
于1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事项的决策权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金额低于 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金额低于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低于百分之零点五的关联交
易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达到本条所规定标准
的,该关联交易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批准。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上述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如属于“三重一大”等国资监管事项时,应当依照相关审议要求,履行监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会别、会次、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应妥善保管
存档。
第二十五条 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回。
第二十六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第五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总经理应保证其报告的真实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低于”不包含本数。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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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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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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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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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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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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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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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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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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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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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300895):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ad61dda-b635-41fb-a6da-1325e7bbd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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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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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控股股东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时尚控股”)签订云服务项目销售合同,总金额 8,881,884.00 元(含税)。因交易对手方时尚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如下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
案》。其中,关联董事顾伟达先生、赵宏晔先生、贾晓彬先生,关联监事王海珍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 33 号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顾伟达
注册资本 171,074.8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
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股权结构
时尚控股的出资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北京市国资委行使国资监管职责。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度,时尚控股营业收入为 1,470,375.04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55.63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末,时尚控股总资
产为1,683,096.63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821,110.95 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时尚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时尚控股及其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为时尚控股提供包含云、网、安全、云邮箱、运维等专业的服务,时尚控股按实际资源使用量支付年服务费用。
时尚控股专属私有云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平台独享可控、业务开通灵活、资源按需购买。同时公司保障该平台符合稳定可靠、安
全合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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