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5 铜牛信息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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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 │铜牛信息(300895):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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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2 │铜牛信息(300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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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2 │铜牛信息(300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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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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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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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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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铜牛信息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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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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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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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铜牛信息(3008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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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铜牛信息(300895):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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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984409U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颜敏
注册资本:14080.0657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21 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31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出租办公用房;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
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8cdd95c-5d6a-4877-9d88-fe4c0e0aa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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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2│铜牛信息(300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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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见证律师
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
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现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下午14:00,召开
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31号铜牛信息大厦第七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并完成了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会作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董事会公告的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是截止到2026年6月3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2,610,34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69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23
1,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004%。
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8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379,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同,未发生否决、修改原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2,55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47%;反对49,91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2%
。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2,55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47%;反对49,91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2%
。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2,548,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0%;反对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198%;反对49,91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30%
。
(二)《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4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50,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14%;反对50,01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35%;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51%
。
上述议案(一)中的子议案 1、《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6c1505b-5b6c-49c6-b222-db1fb229d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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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2│铜牛信息(300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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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9 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 31号铜牛信息大厦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颜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2,610,34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69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1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79,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2,231,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1.300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9,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
69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1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9,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2%。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72,55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反对 49,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47%;反对 49,9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638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2,55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反对 49,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47%;反对 49,9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6382%。
1.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2,548,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0%;反对 49,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198%;反对 49,9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71%;弃权 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11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54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2%;反对 50,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314%;反对 50,0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35%;弃权 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77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烁、路天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7f81deb-bf14-485f-b554-be7c6ef73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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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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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近期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表决
,同意选举张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
张莹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01dcc4e-e6bf-46f7-a123-78bd80459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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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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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工作胜任情况,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公司根据独立董事的专业素养、胜任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
酬水平,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 12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
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
司给予实报实销。董事领取的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二、备查文件
(一)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ddf785a-ba06-4fa8-8b3d-a10b9e8bc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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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铜牛信息(30089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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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 6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与近期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4 名,职工董事 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颜敏(董事长)、樊晓慧、李向、高鸿波、谢明霞、王茜
独立董事:张同须、杨涛(会计专业人士)、王笑语、滕东兴职工董事:张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由颜敏、张同须、高鸿波三位董事组成,颜敏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杨涛、王笑语、李向三位董事组成,杨涛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王笑语、滕东兴、樊晓慧三位董事组成,王笑语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同须、滕东兴、高鸿波三位董事组成,张同须为主任委员。
5、合规管理委员会:由樊晓慧、李向、张莹三位董事组成,樊晓慧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高鸿波
董事会秘书:刘毅
财务总监:董丽丽
总法律顾问:许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彭金琳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毅 彭金琳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 31 号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 31号
铜牛信息大厦 铜牛信息大厦
电话 010-52186986 010-52186986
传真 010-52186911 010-52186911
电子信箱 share-info@topnewinfo.cn share-info@topnewinfo.cn
六、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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