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6 爱美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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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1 │爱美客(3008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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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 │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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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7 │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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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7 │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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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8 │爱美客(30089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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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12 │爱美客(30089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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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30 │爱美客(300896):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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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爱美客(3008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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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爱美客(300896):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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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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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1│爱美客(3008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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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d66fca-e655-45a0-b792-cc0fc376b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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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6│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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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114.09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36,171.14万元(含税),2025年合计分红金额为60,285
.24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6.70%。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现金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165,87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2,592,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165,874股后的30
1,426,187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3.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
分红金额÷10股=301,426,187股×8.000000元÷10股=241,140,949.60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
(含税)=241,140,949.60元÷302,592,061股*10=7.969176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0.7969176元)÷(1+0)。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2,592,06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165,874 股后的 301,426,187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114.09 万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分红
36,171.14 万元(含税),2025 年合计分红金额为 60,285.24 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46.70%。
(2)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现金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配年度:2025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5,874股后的301,426,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6 年 4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59 简军
2 08*****438 厦门知信君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156 石毅峰
4 08*****440 厦门丹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494 厦门客至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4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4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
分红金额÷10股=301,426,187股×8.000000元÷10股=241,140,949.60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
(含税)=241,140,949.60元÷302,592,061股*10=7.969176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0.7969176 元)÷(1+0)。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扬子江健康大厦 C座 22层
咨询联系人:马乔骞
咨询电话:010-85809026
传真电话:010-8580902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f5f3b05-54fb-4443-8d37-1959b731a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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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7│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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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8739f64-218c-4de3-9e33-480054a4f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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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7│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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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322c534-a739-4cc0-9423-03b9e8aa0b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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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8│爱美客(30089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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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号),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金平西路 20 号院爱美客大厦 1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财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7.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2)
8.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 8.01 表决通过是议案 4.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17:00前送达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30 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厦 C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乔骞
(2)联系电话:010-85809026
(3)传真:010-85809025
(4)邮箱:ir@imeik.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a18739e-039b-49a4-8452-07f1e7f28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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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12│爱美客(30089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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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f5609576-226a-4a88-9e18-7bfe54d2d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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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30│爱美客(300896):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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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3139e39-b0fb-4908-acf4-0c076936a1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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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爱美客(3008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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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
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
职评价标准和程序。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董事薪酬方案在股东会通过后应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复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第七条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
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
等。外部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
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1.基础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发放。
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
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管理和支付
第十五条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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