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6 爱美客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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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12 │爱美客(30089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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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12 │爱美客(30089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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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12 │爱美客(30089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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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46 │爱美客(300896):关于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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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57 │爱美客(300896):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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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51 │爱美客(30089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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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4 │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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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6 │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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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6 │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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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08:04 │爱美客(300896):关于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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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12│爱美客(30089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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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美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4日下午 15:00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此向全体董事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重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
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7ff97410-4f89-49e4-b8fc-14af4c3c9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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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12│爱美客(30089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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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财会[2006]3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期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与规模扩大,存货体量的增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存货的效期、库龄等精细化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 3
个月内到期的存货,库龄达 2年以上且 1年内到期的库存商品,不能使用、不合格、无法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于已过期的存货,因无法继续使用、销售,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不能使用、不合格、无法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于 3个月内到期的存货,因临近效期,预计继续加工和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对于库龄在 2年以上
的,且在 1年内到期的库存商品,如无销售订单,则预计后续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不能使用、不合格、无法销售
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由于公司目前无法确定 2025 年半年度末的存货情况,故暂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损益影响的具体金
额,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d79393d6-8c42-4cd9-9d8c-b038c732b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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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12│爱美客(30089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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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df3d7456-b075-4a7f-b503-3be3eefd2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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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46│爱美客(300896):关于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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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年 3月 10 日,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爱美客技术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0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韩国REGEN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的公告》。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获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关于收购韩国 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Imeik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爱美客国际”)已于 2025年 4月 28 日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完
成 REGEN Biotech, In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项目 95%交易对价款的支付。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标的公司已经完成董事会
改选,爱美客国际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在标的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已经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
作为爱美客国际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已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并已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爱美客国际公司后续将按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支付剩余 5%的交易对价款,本次收购项目已完成国内有关政府部门所需的批准,尚
需取得韩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手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bec778eb-5bb6-493d-876f-d9091a6d3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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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57│爱美客(300896):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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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持有公司股份9,216,861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扣除回购股数后总股本比例的3.06%)的董事王兰柱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8,526股(即不超过公告当日公司扣除回
购股数后总股本比例的0.76%)。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董事王兰柱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6月16日收市,上述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王兰柱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中尚未实施的减持额度将不再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及王兰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王兰柱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王兰柱 合计持有股份 9,216,861 3.06% 9,216,861 3.06%
其中:无限售 2,304,215 0.76% 2,304,215 0.76%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6,912,646 2.29% 6,912,646 2.29%
份
注:1、本次减持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以剔除截至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的总股本 301,426,187 股为依据计算。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
2、王兰柱先生的本次股份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3、王兰柱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王兰柱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王兰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961f034e-7155-48ed-aa9b-a2ca3814d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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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51│爱美客(300896):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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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f43d7cb-e6e4-4331-9459-9c703e7e8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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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4│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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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fcda8fac-56c4-42db-9346-c06412ebe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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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6│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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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72931dad-d2e6-4182-8f70-74f47ba67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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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6│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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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45d25186-5497-4ffe-9993-9310e8535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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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08:04│爱美客(300896):关于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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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关于收购韩国REGEN 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818a7bcd-6ccf-47c9-9a07-a2eb712e3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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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爱美客(30089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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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30089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55012c5a-652c-4500-9236-621456d44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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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爱美客(300896):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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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升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平台等专业工具实时监测全网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重大舆情风险。通过设定关键词
、敏感词等,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信息进行预警。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投资者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
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
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工作小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
,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
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五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批评
、警告和经济处罚,引发公司舆情的,公司将从重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
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d0148f89-3034-4447-b78a-034fd7190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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