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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97(山科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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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97 山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4 16:32│山科智能(30089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00 元/股(含本数) ;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70 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11月 4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数量为 80 万股至 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至 2.35%。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等文件。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16.65 元/股(含),回购数量上限调整为 225.49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于 2024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486,640 股为基数,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53,728 股后的股本 99,332,91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799,873.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 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799,873.60 元/100,486,640 股×10≈2.96555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2965555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调整后的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1 元-0.2965555元=20.70 元(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53,72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按照以权益分派前回购数量上限计算的尚未回购 股数为基数,考虑本次权益分派的影响,对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回购总金额上限-已 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已回购数量=(4000万元-2219.8450 万元)/20.70 元+115.37 万股=201.37 万股,占 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 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39ea3294-e5da-4b92-bcab-c7e59754c637.PDF ─────────┬──────────────────────────────────────────────── 2024-11-01 17:03│山科智能(30089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16.65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5月 23日 (《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另外,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225.49 万股,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另,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 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 议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 10月份未进行回购,截至 2024 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53, 728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5%,最高成交价为 24.98 元/股(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前成交价),最低成交价为 15.70 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 22,198,449.6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ba13aa55-76e0-4822-9944-e084cc66906c.PDF ─────────┬──────────────────────────────────────────────── 2024-10-28 17:08│山科智能(30089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1faa763c-a2c7-45ce-84f7-5bbf2461a1e0.PDF ─────────┬──────────────────────────────────────────────── 2024-10-23 00:00│山科智能(30089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山科智能(30089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93b5bd88-3618-4001-bf16-4484d91a8840.PDF ─────────┬──────────────────────────────────────────────── 2024-10-23 00:00│山科智能(30089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 月 16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 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21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山科智慧园 B座 10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票,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64147c6e-f7d0-4f6a-94b8-0ece075a6611.PDF ─────────┬──────────────────────────────────────────────── 2024-10-23 00:00│山科智能(30089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山科智能(30089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23b50f0a-1e5e-4acb-9efc-6560a7cad68e.PDF ─────────┬──────────────────────────────────────────────── 2024-10-18 00:00│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a0d4f7ff-2a56-4900-81ea-c72976a65053.PDF ─────────┬──────────────────────────────────────────────── 2024-10-09 00:00│山科智能(30089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16.6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2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另外,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 225.49 万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3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 《 关于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另,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 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会议审议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 9月份未进行回购,截至 2024 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3,728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5%,最高成交价为 24.98 元/股(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前成交价),最低成交价为 15.70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22,198,449.6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aca4cc85-9a2d-49a6-ba81-5fe2c199687a.PDF ─────────┬──────────────────────────────────────────────── 2024-09-05 18:30│山科智能(300897):公司章程(2024年9月) ─────────┴──────────────────────────────────────────────── 山科智能(300897):公司章程(2024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b7401233-c5b8-47b3-9966-5d8dfe2da147.PDF ─────────┬──────────────────────────────────────────────── 2024-09-05 18:28│山科智能(300897):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山科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山科智能(300897):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山科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c63b80b7-130a-493c-9a93-67a24ae6192f.PDF ─────────┬──────────────────────────────────────────────── 2024-09-05 18:28│山科智能(30089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486,6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3,728股,该 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332,912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56,234,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1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5,936,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21%。 4、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98,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5%。 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298,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钰栋律师、莫邪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6,16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0%; 反对 17,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0%; 弃权 5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227,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751%; 反对 17,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18%; 弃权 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3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6,163,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7%; 反对 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3%; 弃权 54,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22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108%; 反对 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57%; 弃权 54,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635%。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56,227,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 反对 4,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1%; 弃权 2,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1,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83%; 反对 4,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1%; 弃权 2,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4ca86d32-a55d-4377-a379-aa806ea7e57e.PDF ─────────┬──────────────────────────────────────────────── 2024-09-02 18:22│山科智能(30089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16.6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2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另外,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 225.49 万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3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 《 关于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另,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 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会议审议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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