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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97(山科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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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97 山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15:55│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3747e99-00aa-4daa-8302-f411e86d5693.PDF ─────────┬──────────────────────────────────────────────── 2024-04-10 16:06│山科智能(300897):海通证券关于山科智能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山科智能(300897):海通证券关于山科智能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1ded12e0-b373-429f-91e5-defa8175e68a.PDF ─────────┬──────────────────────────────────────────────── 2024-04-10 16:06│山科智能(300897):海通证券关于山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25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3.4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8 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70.76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 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海通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 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保荐代表人 朱桢、赵慧怡 联系电话 021-23185882、021-2318588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897 注册资本 68,000,000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 89 号山科智 能大厦 160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 47 号山科智慧 园 B 座 法定代表人 钱炳炯 实际控制人 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 联系人 姚妙女 联系电话 0571-872036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9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1、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山科智能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交易所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 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 无 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 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 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1,959.27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9.27 万元。海通证券将继续履行 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e91ca7cf-a436-425c-86d0-df7451332789.PDF ─────────┬──────────────────────────────────────────────── 2024-04-10 16:05│山科智能(300897):海通证券关于山科智能2023年度跟踪报告 ─────────┴──────────────────────────────────────────────── 山科智能(300897):海通证券关于山科智能2023年度跟踪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5272638f-df37-4579-971a-f371aba213a0.PDF ─────────┬──────────────────────────────────────────────── 2024-04-02 16:16│山科智能(300897):海通证券关于山科智能持续督导之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对山科 智能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未到场的 相关人员腾讯视频接入参加培训,并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4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 培训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产业园 培训主题 2023 年度持续督导项目培训会 培训讲师 朱桢 参加培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 培训主要内容 督导机构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 1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 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法规 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就近期发生的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案例进行了分析,提请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内控水平,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 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再融资、减持、回购、募集资金使用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内控水 平,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328826cc-4445-4c2f-a7b7-e63248c79a61.PDF ─────────┬──────────────────────────────────────────────── 2024-04-01 16:20│山科智能(300897):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 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4月 12日( 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3 年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 入“( 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钱炳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王雪洲先生;财 务总监周琴女士;独立董事丁茂国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6318cddc-bbf6-44d6-8e36-af5e8c8c8593.PDF ─────────┬──────────────────────────────────────────────── 2024-04-01 16:19│山科智能(30089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9,5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47%,最高成交价为 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775,51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45be2fe4-c904-4189-996e-3689af2da64f.PDF ─────────┬──────────────────────────────────────────────── 2024-03-29 00:00│山科智能(300897):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茂国) ─────────┴──────────────────────────────────────────────── 本人丁茂国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 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 年 度,本人列席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丁茂国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任职期间,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3年 4月 14日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次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议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7、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同意 8、关于公司 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9、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23年 8月 11日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一次 会议 2023 年 9月 1日 第三届董事 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二次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理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同意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 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 委员会意见。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2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 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向公司管理层了解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提供合理意见。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 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可行性建议。 六、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 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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