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7 山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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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58 │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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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58 │山科智能(300897):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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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58 │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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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5:56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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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4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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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2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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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1 │山科智能(30089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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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14 │山科智能(300897):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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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7:06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受让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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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20 │山科智能(30089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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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58│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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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陈重华律师、莫邪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6 月 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并决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7 日 14 时 00 分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B 座 10 楼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月 7 日 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 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 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8,933,6
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5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8,310,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622,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9%。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22,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9%。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
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炳炯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监事、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57,7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8%;反对 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3%;弃权 74,9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9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8148%;反对 989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8%;弃权 74,9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64%
。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68ec7b01-4682-4bc4-b193-f1e07969d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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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58│山科智能(300897):公司章程(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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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85e5b2d6-cb30-4edc-90ac-a19cd55116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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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6:58│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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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0,219,8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3,728股,该
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9,066,076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78,93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5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8,310,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2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622,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622,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莫邪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857,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8%;
反对 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弃权 74,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546,9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148%;
反对 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8%;
弃权 74,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64%。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3e622180-b161-4ad5-9036-c59ac661f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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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5:56│山科智能(3008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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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24b55f95-8d40-49fd-9334-730cbd039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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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4│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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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7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15:00。
5、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1)截至2025年7月1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2日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7月2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seckdm@163.com,
主题注明“山科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头47号山科智慧园B座。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
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
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
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山科智慧园
6、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
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7、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c9cc3910-714e-4e88-9f75-032de791b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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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2│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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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00,486,64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53,728 股
后的股本 99,332,91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799,873.60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40,219,804股;不送红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486,640.00 元人民币变更为140,219,804.00元人民币。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制 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
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 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
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环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资源再生利用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资源再生
技术研发;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 利用技术研发;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 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污泥处理装
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文服务;大数 备制造;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文
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
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 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 量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
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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