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8 熊猫乳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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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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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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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 │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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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 │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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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 │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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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0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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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16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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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16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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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16 │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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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15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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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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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6)法意书第 0196 号致: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梁律师、
余方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公
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资料上的签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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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及其所述事实是完整、
充分、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的提案内容和该等提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 6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 15:00时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650号兴业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投票规则、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会议审议议题、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
项。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6日。
根据本次股东会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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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各项提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提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7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41,199,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255%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78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399,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16%。其中: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0,800,04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3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
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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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7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99,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经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公告中列明的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公布了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表决结果如
下: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12,9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为 99.7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12,9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7.4505%。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28,7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股,弃权股份数 4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为 99.8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28,7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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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弃权股份数 4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7.9152%。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12,847股,反对股份数 70,5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为 99.7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12,847股,反对股份数 70,5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7.4475%。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88,300股,反对股份数 89,075股,弃权股份数 22,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为 72.1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88,300股,反对股份数 89,075股,弃权股份数 22,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72.1517%。
就本提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泰安锡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陈秀琴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40,800,047股。
本次股东会提案 1、提案 2、提案 3、提案 4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案均获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经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836cd0e-9651-4483-957a-512abe1da2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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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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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199,62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800,04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99,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99,6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00,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1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9,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
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12,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6%;反对 7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2,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05%;反对 70,4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0%;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
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2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反对 7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2%;反对 70,4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0%;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12,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4%;反对 70,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3%;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2,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75%;反对 70,5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60%;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
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517%;反对 89,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24%;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517%;反对 89,07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24%;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9
%。
就本提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泰安锡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陈秀琴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40,800,047 股。
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郑梁、余方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a51bec4-1d99-4144-bcfc-bcd69615b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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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1│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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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d9a671-43e7-418c-9739-341e5c3dfe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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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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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37799e-61ba-4303-b5b9-e1d4131c3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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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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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936c57-de05-47dc-ae58-9115db52c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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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0│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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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超捷”)向银行
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对浙江超捷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5)。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超捷在中国银行
发生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最高额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
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7MA7HC61R46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熊猫兴业楼
法定代表人 LI DAVID XI AN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02 月 17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02 月 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3、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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