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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98(熊猫乳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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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98 熊猫乳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6:11 │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0 16:10 │熊猫乳品(300898):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 │2026-07-20 16:09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20 16:07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2026-07-14 16:24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7-10 15:52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9 19:00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7-07 18:18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 │2026-07-07 18:18 │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7 18:16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 └─────────┴──────────────────────────────────────────────┘ ─────────┬──────────────────────────────────────────────── 2026-07-20 16:11│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0 日(星期一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安排,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定安年产10000 吨食品原料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将其名 称变更为“定安年产 18000吨食品原料项目”(以下简称“该募投项目”),其中涉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拟投入“苍南年 产 3万吨浓缩乳制品生产项目”中的 1,200 万元募集资金转投于“定安年产 18000 吨食品原料项目”,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 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椰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200 万元,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安排,有利于保障 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 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6 年 8月 5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be5904ae-801e-404f-a382-63a68a666747.PDF ─────────┬──────────────────────────────────────────────── 2026-07-20 16:10│熊猫乳品(300898):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熊猫乳品(300898):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f15bde6-8bf2-402e-ad51-83eb02f39d18.PDF ─────────┬──────────────────────────────────────────────── 2026-07-20 16:09│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8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 50 号兴业楼一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人:徐笑宇 电话号码:0577-59883129 传真号码:0577-59883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cebe021-ef52-46a0-b603-d3ae007c0c41.PDF ─────────┬──────────────────────────────────────────────── 2026-07-20 16:07│熊猫乳品(30089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ed9c59c-15ea-4918-b11b-a459dab519b0.PDF ─────────┬──────────────────────────────────────────────── 2026-07-14 16:24│熊猫乳品(30089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6 年 7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6 年 7月 1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至 2026 年 7月 13 日。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6 .5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589%,最高成交价为 19.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70.87 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 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6.5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589%。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若在股份回购方案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之日起 3 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 换公司债券、质押等权利,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若在股份回购方案完成 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5b6146c-88a1-44fd-9598-61f39dd38cfd.PDF ─────────┬──────────────────────────────────────────────── 2026-07-10 15:52│熊猫乳品(30089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6 年 7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 57.3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6%,最 高成交价为 18.4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39.84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7a4be88-f02e-446a-b531-026804ddc867.PDF ─────────┬──────────────────────────────────────────────── 2026-07-09 19:00│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月 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 泰安锡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7,800,000 30.48 2 李学军 7,020,000 5.66 3 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974,500 4.82 合伙) 4 LI DAVID XI AN 5,250,000 4.23 5 郭红 5,032,769 4.06 6 陈秀琴 3,000,047 2.42 7 陈秀芝 2,365,030 1.91 8 UBS AG 701,638 0.57 9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549,347 0.44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3,800 0.40 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总数的比 例(%) 1 泰安锡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7,800,000 32.94 2 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974,500 5.21 合伙) 3 郭红 5,032,769 4.39 4 陈秀琴 3,000,047 2.61 5 陈秀芝 2,365,030 2.06 6 李学军 1,755,000 1.53 7 LI DAVID XI AN 1,312,500 1.14 8 UBS AG 701,638 0.61 9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549,347 0.48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3,800 0.43 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66efa44-4c97-4bd2-8122-e8deb0ae7120.PDF ─────────┬──────────────────────────────────────────────── 2026-07-07 18:18│熊猫乳品(300898):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LI DAVID XI AN 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 7月 4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扩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方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4、回购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 2,500 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 1,500 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秀芝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41%。 除上述情形外,提议人 LI DAVID XI AN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本次回 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 LI DAVID XI AN 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对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 LI DAVID XI AN 先生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经营 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七、备查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1d2b4e56-9974-40db-bf81-f071288ba462.PDF ─────────┬──────────────────────────────────────────────── 2026-07-07 18:18│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7日(星期二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扩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4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62.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40%;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4.166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84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人民币1,500 万元,则有权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 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若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 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和市值管理工作开展,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b7c7177-6df0-414e-8076-db989dd287f5.PDF ─────────┬──────────────────────────────────────────────── 2026-07-07 18:16│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6dbd1c0e-7118-4584-aafa-b7de93ea4085.PDF ─────────┬──────────────────────────────────────────────── 2026-07-07 18:16│熊猫乳品(300898):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 熊猫乳品(300898):回购股份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97b2dbbd-b9cf-4c5d-8278-f6aa86a30952.PDF ─────────┬──────────────────────────────────────────────── 2026-06-25 18:24│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6)法意书第 0272 号致: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梁律师、 余方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一并公告。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资料上的签字或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及其所述事实是完整、 充分、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的提案内容和该等提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 6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5:00时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650号兴业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9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投票规则、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会议审议议题、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22日。 根据本次股东会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述各项提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提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5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41,256,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16%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5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456,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7%。其中: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0,800,04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3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 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45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68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经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公告中列明的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公布了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表决结果如 下: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25,647 股,反对股份数 117,700 股,弃权股份数13,40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比例为 99.6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25,647 股,反对股份数117,700 股,弃权股份数 13,400 股,同意股份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6.2074%。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22,747 股,反对股份数 120,600 股,弃权股份数13,40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比例为 99.6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22,747 股,反对股份数120,600 股,弃权股份数 13,400 股,同意股份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6.1235%。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2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 案均获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经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f6df54d-36f3-4d8d-8a73-4c7feae8bb39.PDF ─────────┬──────────────────────────────────────────────── 2026-06-25 18:24│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星期四)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256,74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800,04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5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8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456,7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00,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1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5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 68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12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2%;反对 1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3%;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74%;反对 117,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9%;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8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22,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2%;反对 1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3%;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2,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35%;反对 120,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8%;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8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郑梁、余方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d12f1a6-ab43-401c-8216-e6e271ae03af.PDF ─────────┬──────────────────────────────────────────────── 2026-06-08 18:46│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日(星期一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备案登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关于制定<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关于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及相关制度文件。本议案第 2项子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 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63ab3ae-c50a-4826-9c30-a727e0daa923.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6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一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人:徐笑宇 电话号码:0577-59883129 传真号码:0577-59883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6aeecb7-dea3-4d81-b11a-fd15914dc348.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公司章程 ─────────┴──────────────────────────────────────────────── 熊猫乳品(30089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8b5eaf7-821e-4a71-b0c7-b2bf44d266af.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熊猫乳品(300898):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7c6769b-241b-455b-97b2-6c117446edb7.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正)》以及《熊猫乳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报的要求,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 更正情况(如涉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董事应当与年审会 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沟通,沟通过程、意见应当形成书面工作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确认。 未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协商后列席相关讨论。 第八条 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两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意 见,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及原因。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 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董事会应当对所涉及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以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 创造必要的条件。第十二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 年报的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和他人牟利。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 向股东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情况,并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护等公司治理事项。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 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并与年报同时披露。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0b63deb-3be7-4e29-bcc7-7743b1da67a5.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代表 董事的选任、履职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董事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人数,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参与 公司决策和监督的董事。第三条 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民主选举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管理等事宜。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 护; (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职工代表董事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下列情形不得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提名、选举与聘任 第七条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或职工自荐方式产生。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条件进行审查。 第八条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确定后,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如在公示期间发现候选人 存在不符合任职资格等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提名候选人。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董事职责。 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唯一法定机构。 第十条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 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产生后,应进行任前公告;同时公司工会应当及时形成正式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面报告公司董事 会。 第十二条 董事会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确认职工代表董事资格,正式聘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任期、补选与罢免 第十三条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人数 1名,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后可 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董事因患病、岗位变动、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主动请辞的,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终止其 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董事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或被依法留置、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任职资格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董事因故出现空缺,按本制度第三章相关规定补选。 在新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就任前,原职工代表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董事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应当罢免: (一)无特殊原因,不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董事会会议的; (二)对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隐匿不报或参与公司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职工代表大会考评不称职的; (六)出现本制度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职工代表董事情形的; (七)职工代表董事丧失职工身份(如辞职、劳动合同终止、被解雇等);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应罢免的行为。 第十七条 罢免职工代表董事,须由十分之一以上职工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联名提出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 免理由。 第十八条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罢免职工代表董事时,职工代表董事有权在会上提出申辩理由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十九条 罢免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进行表决。罢免职工代表董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过半数的 职工代表通过。罢免决议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后,由公司履行解聘手续。 如罢免理由涉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的董事会应立即解除董事职务的情形,董事会在收到罢免决议后,应立即依法解除该 职工董事的职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董事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权利,并享有: (一)列席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 (二)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就公司经营发展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调查研究; (四)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应就议案内容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董事应当履行与其他董事相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负有以下义务: (一)及时了解企业管理和发展状况,经常深入职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代表和反映公司职工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的合 法权益,对职工负责; (二)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履职能力; (五)及时向职工传达董事会的重要决定; (六)不得利用职工代表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七)在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和尊重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工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董事选任与履职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选举过程、履职报告、评议结果、罢免 情况等文件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后 续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相冲突的,以后者为准;与《公司章程》冲突的,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68696f5-40be-43a8-90e6-015446310c6f.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外的其他职务或负责其他经营管理事务并且领取薪酬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外部市场环境、职工人数及薪酬增长幅度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工资总额的变动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联动,提升工资总额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且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董事薪酬 第七条 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按程序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董事津贴参照独立董事发放。 第八条 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负责其他经营管理事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确定, 其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职务的,其薪酬依据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公司内部董事不再领取 董事津贴。 第九条 对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其薪酬应参照公司经理的薪酬体系确认,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条 对于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四章 薪酬结构及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月度工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础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 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将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度工资根据基础年薪按12个月均摊发放;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定并报董事会审核确 认后发放,绩效评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年薪留有一定比例在年度业绩考核,年报披露后支付。第十五条 公司对内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 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 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年薪的发放: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数据,为了不降低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公司组织的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二条 鉴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述人员的薪酬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体系标准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9ab8c92-f899-4ca0-8116-9bf2091a7996.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熊猫乳品(30089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e05df90-5412-434a-bbba-ef608bfaa44f.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熊猫乳品(30089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3968765-d999-4c90-97d6-56ada543d455.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子公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者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者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股份)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及股权(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 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同时控制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七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审批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或委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第八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或母公司总经理确定或提名。公司委派 及推荐人员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母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母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 事项; (六)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七)承担母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母公司同意 ,不得与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考核安排,向公司总经理进行 年度述职,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将提请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其章程 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和职工花名册及变动情况及时向母公司备案。各子公司管理层的 人事变动应向母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方向、资产结构、资产安全、成本利润等实施监督、指导和建议。 第十四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独立核算。母公司对子公 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实施监督。 第十六条 子公司应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向母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母公司按全面预算、决算管理的要求 将子公司纳入其全面预算、决算管理范围。同时,子公司也应按要求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十七条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公 司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董事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 对外担保,不得越权进行费用审批。否则,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前述“对外担保”是指母公司及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资源、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 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十九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 第二十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子公司应按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公司造成损 失。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二十二条 对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公司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形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国家 财经纪律、公司和子公司有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营决策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 规划。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 ,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签订委托或者许可协议、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 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等交易事项,应当依据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 定的权限进行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 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信息管理的制度同 时适用于子公司。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子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公司证券部是唯一的对外信息披露部门,任何子公司均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拟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合称“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子公司有关的事项: (一)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二)对外投资行为;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行政处罚; (四)重要合同(借款、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五)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六)遭受重大损失;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 母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对其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第三十二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母公司述职,汇报子公司经营情况,母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日后颁 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383d490-634c-4eaf-b37a-1e75aeaa8d7b.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各类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对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或者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 作组。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网络媒体、论坛、贴吧等各类型境内外互联网 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其他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 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企业良 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报至董 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及时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属于重大舆情的应立即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对于相关 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应积极推进调查了解工作。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舆情 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视情节轻重根据内部规章制 度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 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修改并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c576c35-f5d6-4103-a5d5-d96cd1d4841c.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规范印章使用流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合同 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出具的 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 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第四条 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手签章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使用; (二)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使用,其中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应分别存放,分别 由不同两人保管; (三)公司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使用; (四)合同专用章分设于人力资源、销售、采购部门,由各自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与使用; (五)部门专属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与使用。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于固定场所,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确需携带印章外出的,须经公司法定代 表人批准,并由公司印章专管人员随身携带陪同外出使用。 第六条 监印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用印。盖印位置恰当,印迹端正、清晰,印章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不漏盖、不 多盖。 第七条 有存根的证件、函件、介绍信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第八条 严禁在各类空白证书、证件、图表、稿纸及其他文字材料上用印。因特殊原因需要盖空白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 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全过程跟踪至空白印章材料使用完毕;如无使用的,需收回登记销毁。 第九条 监印人员在用印前应认真核对 OA 系统印章使用流程中的电子版用印件和实际纸质版用印件,两者不一致时不予用印。 第十条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印人员应拒绝用印: (一)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内容有误或者审批权限不当; (二)涉及个人财产、经济和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 (三)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及公司领导签发的印件; (四)非公司职工申请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印件; (五)其他存在重大纰漏的印件。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管理台账。 第十二条 用印实行审批制。使用公司印章时,用印人需在 OA 系统上提交印章使用流程,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第十三条 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批准权限,审批后盖章。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如涉及敏感信息等内容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用印。 第四章 印章的刻制和注销 第十五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门通过 OA系统提出申请,说明印章刻制或更新的详细原因、具体要求以及预计使用场景等关 键信息。提交申请后,按照公司审批流程,经总经理批准,由采购部门负责制作。 印章刻制完成后交至行政部,行政部依据相关管理要求,在 OA系统发起“印章登记台账”,详细登记该印章的基本信息,包括 印章名称、启用日期等,并留存一份清晰的印章印模作为存档,以便后续查验和管理。 第十六条 因某种原因需要对印章进行报废处理时,使用部门应第一时间将需报废的印章移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在收到印章后, 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对其进行封存,防止印章被违规使用;同时在 OA 系统印章登记台账上对相应的印章记录进行注销处理,确保台 账信息与实际印章状态一致,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后,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对封存的报废印章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确保有完整 的记录,如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现场照片等,以确保整改流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 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等突发情况,相关部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报告详细过程。行政部收 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如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印章作废公告,以防止不法分子 利用该印章进行非法活动。同时,行政部牵头启动印章重制流程,协调各部门共同完成新的印章制作和启用工作,确保公司业务在印 章问题期间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刻制、使用、外带、变更或注销印章的部门或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 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如因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 的调查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由行政部主导,必要时协同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印章的保管 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印章使用登记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印章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流程和用印范围等。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记录,当场向责任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行政部应根据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相 关记录由行政部归档备查,同时报送内审部。 第二十条 内审部有权定期、不定期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内容包括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印章保管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印章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等。 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情节轻重,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责任人 相应处理,并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执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的; (二)印章专管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被盗用或丢失的; (三)审批人超越用印审批权限,越权审批的; (四)用印文件未履行审批程序,印章专管人员仍擅自用印的; (五)发现审批人越权审批,印章专管人员仍然用印的; (六)发现审批人越权审批,印章专管人员虽拒绝用印但未及时向上级汇报的; (七)印章专管人员无适当理由,拒绝用印的; (八)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导致资料灭失的; (九)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对印章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员工发现印章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后,可向行政部、内审部进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应及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 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对于投诉、举报内容属实的,公司将对投诉、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日后颁 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23b0593-ae5c-4d5b-8c59-a472e804b14f.PDF ─────────┬──────────────────────────────────────────────── 2026-06-08 18:44│熊猫乳品(300898):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 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八条 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 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否已 要求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第九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不包含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免于适用前述规定及本制度第九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还应当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其他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其他股东必须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 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 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公司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视同为新发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须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操作程序 第十四条 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的单位应以其单位名义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申请报告及其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关于申请财务资 助的决策文件,上述申请报告应由该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前,由财务部负责做好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 风险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 公司财务部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手续,并负责做好对被资助对象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 工作。 公司财务部应当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 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 第四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以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主要财务 指标(至少应当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以及资信情况等;与公司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关联情形;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 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四)为与关联人共同净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 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相应提供 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 (五)董事会意见,主要包括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 务能力的判断; (六)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主要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如有);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原有事项构成本制度规定的财务资助情形, 应当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及后续安排。 第十八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应当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拟采取的措 施,并充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或本制度实施后另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fae4b75-39d3-4f3e-b0cc-2b838ca545c0.PDF ─────────┬──────────────────────────────────────────────── 2026-06-08 18:42│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93da055-534b-4766-88ad-a20c64dad66c.PDF ─────────┬──────────────────────────────────────────────── 2026-05-20 17:17│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6.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4,4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4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668 号 咨询联系人:徐笑宇 咨询电话:0577-59883129 传真电话:0577-59883100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28be867-1ed8-4970-88f6-01c6059f6b7e.PDF ─────────┬──────────────────────────────────────────────── 2026-05-12 18:28│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6)法意书第 0196 号致: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梁律师、 余方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公 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资料上的签字或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及其所述事实是完整、 充分、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的提案内容和该等提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 6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 15:00时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650号兴业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投票规则、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会议审议议题、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 项。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6日。 根据本次股东会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各项提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提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7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41,199,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255%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78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399,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16%。其中: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0,800,04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3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 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计 7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99,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经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公告中列明的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公布了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表决结果如 下: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12,9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为 99.7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12,9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7.4505%。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28,7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股,弃权股份数 4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为 99.8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28,747股,反对股份数 70,475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弃权股份数 4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7.9152%。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1,112,847股,反对股份数 70,5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为 99.7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312,847股,反对股份数 70,575股,弃权股份数 16,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7.4475%。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88,300股,反对股份数 89,075股,弃权股份数 22,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为 72.1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88,300股,反对股份数 89,075股,弃权股份数 22,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72.1517%。 就本提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泰安锡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陈秀琴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40,800,047股。 本次股东会提案 1、提案 2、提案 3、提案 4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案均获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经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836cd0e-9651-4483-957a-512abe1da2b5.PDF ─────────┬──────────────────────────────────────────────── 2026-05-12 18:28│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199,62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800,04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99,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99,6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00,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1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9,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 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12,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6%;反对 7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2,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05%;反对 70,4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0%;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 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2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反对 7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2%;反对 70,4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0%;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12,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4%;反对 70,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3%;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2,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75%;反对 70,57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60%;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 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517%;反对 89,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24%;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517%;反对 89,07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24%;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9 %。 就本提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泰安锡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陈秀琴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40,800,047 股。 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郑梁、余方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a51bec4-1d99-4144-bcfc-bcd69615b2bc.PDF ─────────┬──────────────────────────────────────────────── 2026-04-27 20:51│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d9a671-43e7-418c-9739-341e5c3dfe2b.pdf ─────────┬──────────────────────────────────────────────── 2026-04-27 17:21│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熊猫乳品(3008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37799e-61ba-4303-b5b9-e1d4131c3325.PDF ─────────┬──────────────────────────────────────────────── 2026-04-27 17:21│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936c57-de05-47dc-ae58-9115db52c632.PDF ─────────┬──────────────────────────────────────────────── 2026-04-27 17:00│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超捷”)向银行 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对浙江超捷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15)。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超捷在中国银行 发生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最高额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提供 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7MA7HC61R46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熊猫兴业楼 法定代表人 LI DAVID XI AN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02 月 17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02 月 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3、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2.22 2,666.32 负债总额 736.31 1,326.47 净资产 1,405.91 1,339.85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394.61 12,572.79 利润总额 69.54 243.76 净利润 66.06 231.57 5、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支行 2、债务人: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3、保证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自 2026 年 4月 23日至 2028 年 4月 22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 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0 万元。(2)在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 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6%。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9053ca-12be-47a7-bb27-305a9d86d2c9.PDF ─────────┬──────────────────────────────────────────────── 2026-04-16 19:16│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报告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e8d1c64-321f-4970-9e38-757663bcc1fe.PDF ─────────┬──────────────────────────────────────────────── 2026-04-16 19:16│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e6ba104-89cd-4900-b29f-0b1714c073bc.PDF ─────────┬──────────────────────────────────────────────── 2026-04-16 19:16│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熊猫乳品(3008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85e426d-40de-4395-8d85-48efe490a2c0.PDF ─────────┬──────────────────────────────────────────────── 2026-04-16 19:15│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5、议案 4.00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一楼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 号兴业楼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人:徐笑宇 电话号码:0577-59883129 传真号码:0577-59883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b18f167-07a2-4232-a76d-3758811030fe.PDF ─────────┬──────────────────────────────────────────────── 2026-04-16 19:15│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40e6fad-1979-4e9d-b429-056c59728ab2.PDF ─────────┬──────────────────────────────────────────────── 2026-04-16 19:15│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超捷”)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 保、为控股子公司优鲜工坊(浙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鲜工坊”)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均为最高担保额度,对浙江超捷、优鲜工坊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相关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方 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例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熊猫 浙江 100.00% 34.37% 10,000.00 15,000.00 14.70% 否 乳品 超捷 优鲜 64.00% 49.51% 0.00 1,000.00 0.98% 否 工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超捷 1、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浙江超捷乳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7MA7HC61R46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熊猫兴业楼 法定代表人 LI DAVID XI AN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02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02 月 17 日至无限期 登记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3、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2.22 2,666.32 负债总额 736.31 1,326.47 净资产 1,405.91 1,339.85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394.61 12,572.79 利润总额 69.54 243.76 净利润 66.06 231.57 5、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优鲜工坊 1、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优鲜工坊,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优鲜工坊(浙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2MA2D5HQG2C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城南工业园区创新路 268 号 2号楼四层(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程坷伟 注册资本 1,815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月 15 日至无限期 登记机关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61.60 64.00% 程坷伟 544.50 30.00% 丁向阳 72.60 4.00% 李维亮 18.15 1.00% 沈建勋 18.15 1.00% 3、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51.30 3,734.91 负债总额 1,609.62 2,432.87 净资产 1,641.69 1,302.04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52.52 4,343.02 利润总额 -1,160.35 -854.33 净利润 -1,160.35 -854.33 注:上表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浙江超捷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为浙江超捷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借款提供最高金额 15,000 万元的担保,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为优鲜工坊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为优鲜工坊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借款提供最高金额 1,000 万元的担保,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以上担保的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超捷、控股子公司优鲜工坊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发展需要。上述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担 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其中,控股子公司优鲜工坊的其他股东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浙江超捷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借款提供不超过15,000 万元的担保;为优鲜工坊向银行申请授信 或贷款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8%。本次提供担保 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7,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46%。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9bf48a3-6d73-4b38-b00f-c2262666ec0e.PDF ─────────┬──────────────────────────────────────────────── 2026-04-16 19:14│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善永)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善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92fe350-f7cb-4459-b06e-908dd1717a19.PDF ─────────┬──────────────────────────────────────────────── 2026-04-16 19:14│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兴乾)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兴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c3e5535-e145-43a6-89f7-3ab60f26b597.PDF ─────────┬──────────────────────────────────────────────── 2026-04-16 19:14│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玉如)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玉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4e1d057-4c14-4634-a02d-d136d4ac4fae.PDF ─────────┬──────────────────────────────────────────────── 2026-04-16 19:13│熊猫乳品(30089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熊猫乳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00Z262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00Z2621号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 猫乳品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熊猫乳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熊猫乳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4b78d46-e2e1-455b-a1ec-4a417d2293b1.PDF ─────────┬──────────────────────────────────────────────── 2026-04-16 19:13│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296bd2f-d3ef-4d03-89ed-6212a5b79508.PDF ─────────┬──────────────────────────────────────────────── 2026-04-16 19:13│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7338930-01ed-4195-b1be-82f7eb24dec8.PDF ─────────┬──────────────────────────────────────────────── 2026-04-16 19:12│熊猫乳品(30089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011,917.6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7,267,861.9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净利润为 365,439,826.38 元。根 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5,439,826.3 8 元。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2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74,400,000.00 元 。本年度不进行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 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如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4,400,00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8.88%。2025 年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4,400,000 74,400,000 6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8,011,917.64 102,498,052.24 109,014,110.4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5,058,638.80 19,573,631.09 17,340,838.51 营业收入(元) 811,084,431.05 764,303,545.21 946,938,152.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07,267,861.90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65,439,826.38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0,80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06,508,026.78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0,80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1,973,108.40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06%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各方做出的承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 2025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45,985,613.65 元、395,108,240.67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8.72%、36.19%。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a8f00d7-0bbf-4759-b991-7f81f45deb21.PDF ─────────┬──────────────────────────────────────────────── 2026-04-16 19:12│熊猫乳品(300898):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在同花顺路演平台举办公 司 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与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LI DAVID XI AN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XU XIAOYU 独立董事:唐善永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登录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 showId=1010720 或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15:00 前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 入 路 演 直 播 间 提 前 进 行 提 问 , 或 登 录 问 题 征 集 专 题 页 面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720 提前进行提 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XU XIAOYU 电话:0577-59883129 传真:0577-59883100 邮箱:300898@pandairy.com 五、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同 花 顺 路 演 平 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 tail?roadshowId=1010720)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e4bd336-b6c5-4280-896e-1613584ef135.PDF ─────────┬──────────────────────────────────────────────── 2026-04-16 19:12│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熊猫乳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0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37 号)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 ,418.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638.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8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月 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01Z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39.2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602.76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合计为 11,545.17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情况及时修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9月 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熊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 (以下简称“工行苍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苍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苍南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分别在工行苍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3284529888888858)、建行苍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05016 2722709995555),山东熊猫分别在工行苍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3284529999999888,已注销)、民生温州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068743,已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 年 11月 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熊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济阳支行”) 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山东熊猫在农业银行济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147101040042533)。 2024 年 11月,鉴于“年产 6万吨浓缩乳制品(炼乳/稀奶油/乳酪)改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山东熊猫办理完成了 对应 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熊猫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工行苍南支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行苍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1203284529211111121)。 2025 年 5月 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南椰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达”)与建行苍南支行和中信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南椰达在建行苍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050162722709199999)。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主体 余额 备注 工商银行苍南支行 1203284529888888858 公司 112.84 活期存款 公司 8,000.00 定期存款 1203284529211111121 公司 50.19 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苍南支行 33050162722709995555 公司 762.98 活期存款 33050162722709199999 海南椰达 619.97 活期存款 农业银行济阳支行 15147101040042533 山东熊猫 150.19 活期存款 15147101040042533-10001 山东熊猫 349.00 通知存款 15147101040042533-10003 山东熊猫 1,50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11,545.17 ——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602.7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 情况详见附表 1。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849.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达作为募投项目“定安年产 5000 吨食品原料项目”的实施主体 ,同意海南椰达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定安年产 5000吨食品原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在 2025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查询公开信息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熊猫乳品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不 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d06f548-be0e-4634-aecd-4f0a08571afd.PDF ─────────┬──────────────────────────────────────────────── 2026-04-16 19:12│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熊猫乳品(30089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cd12485-82b3-48c9-994b-cd2ea9b1c50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熊猫乳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7347.pdf ─────────┬──────────────────────────────────────────────── 2026-04-17│熊猫乳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2203.PDF ─────────┬──────────────────────────────────────────────── 2025-10-28│熊猫乳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880.PDF ─────────┬──────────────────────────────────────────────── 2025-08-22│熊猫乳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760.PDF ─────────┬──────────────────────────────────────────────── 2025-04-24│熊猫乳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919.PDF ─────────┬──────────────────────────────────────────────── 2025-04-18│熊猫乳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5165.PDF ─────────┬──────────────────────────────────────────────── 2024-10-25│熊猫乳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436.PDF ─────────┬──────────────────────────────────────────────── 2024-08-16│熊猫乳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81173.PDF ─────────┬──────────────────────────────────────────────── 2024-04-25│熊猫乳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397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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