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9 *ST凯鑫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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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14 │*ST凯鑫(30089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事宜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暨股东 │
│ │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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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17 │*ST凯鑫(300899):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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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4 │*ST凯鑫(3008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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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4 │*ST凯鑫(3008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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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 │*ST凯鑫(30089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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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 │*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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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 │*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雅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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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 │*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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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3 │*ST凯鑫(30089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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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 │*ST凯鑫(30089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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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14│*ST凯鑫(30089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事宜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暨股东权益
│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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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葛文越、实际控制人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杨昊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杨昊鹏及持股 5%以上股东申雅维(“转让方”)与吉学文于 2025年 11月 10日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3,189,17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 27.85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吉学文,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88,818,49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
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收到转让方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169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各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
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转让各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
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16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01650f44-5b15-474c-b969-70236fe0b7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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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17│*ST凯鑫(300899):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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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的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63,783,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875,551.7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783,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9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5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8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9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1月 2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1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1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11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888号 6号楼 5层
咨询联系人:毛翔祖
咨询电话:021-58988820
传真电话:021-58988821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f5cabbcb-a5f9-4556-be33-f4bf2a075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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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4│*ST凯鑫(3008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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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2025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
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
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浦
东新区新金桥路 1888 号 6幢 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葛文越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
0和下午 13:00至 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至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
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2名,代表股份 32,364,044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0.7405%。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
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
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 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
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636f696a-ed69-406a-b77f-78613b9f7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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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4│*ST凯鑫(3008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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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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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ST凯鑫(30089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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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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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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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实际控制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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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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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雅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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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2│*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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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d57d9522-dcea-4a37-a364-784617ee5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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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3│*ST凯鑫(30089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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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
、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5)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翔祖
联系电话:021-58988820
传真:021-58988821
电子邮箱:shkx@keysino.cn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到达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5aa453b-75e9-4f40-bd04-227bf0bcc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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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ST凯鑫(30089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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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47
,111.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985,132.00 元。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86,571,607.68 元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93,839,219.1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86,571,607.68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3,783,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4,875,551.7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分红金额 24,875,551.74 元(含税),分红金额未超过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
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f200d2b-791d-4174-8111-de94af57f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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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1│*ST凯鑫(30089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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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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