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9 上海凯鑫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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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2 │上海凯鑫(300899):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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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上海凯鑫(3008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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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 │上海凯鑫(30089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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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 │上海凯鑫(300899):上海凯鑫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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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 │上海凯鑫(300899):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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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 │上海凯鑫(300899):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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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 │上海凯鑫(300899):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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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 │上海凯鑫(30089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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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 │上海凯鑫(30089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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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 │上海凯鑫(30089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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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2│上海凯鑫(300899):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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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蔚、蒋乐为、邹瑾、王洁、尹营珍、杨鹏 6 位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海凯鑫”)于2024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张蔚、蒋乐为、邹
瑾、王洁、尹营珍、杨鹏 6 位股东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637,81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蔚、蒋乐为、邹瑾、王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及尹营珍、杨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6 位股东已于上述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173,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19%。
其中 2 位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其余 4 位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上海璨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凯鑫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张蔚 - - - - -
蒋乐为 - - - - -
邹瑾 - - - - -
王洁 - - - - -
尹营珍 集中竞价交易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17.71-23.82 98,807 0.1549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杨鹏 集中竞价交易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1.89-22.73 74,634 0.1170
2024 年 11 月 7 日
合计 - - - 173,441 0.2719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
张蔚 合计持有股份 137,997 0.2164 137,997 0.21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997 0.2164 137,997 0.21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蒋乐为 合计持有股份 103,443 0.1622 103,443 0.16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443 0.1622 103,443 0.16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邹瑾 合计持有股份 50,243 0.0788 50,243 0.07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43 0.0788 50,243 0.07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王洁 合计持有股份 430,468 0.6749 430,468 0.67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468 0.6749 430,468 0.67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尹营珍 合计持有股份 98,807 0.1549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807 0.154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杨鹏 合计持有股份 74,634 0.1170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34 0.117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拟减持
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张蔚、蒋乐为、邹瑾、王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尹营珍、杨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ec8f935d-8576-4581-97fb-23d1367b6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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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上海凯鑫(3008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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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30089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6295dc52-f04d-44ee-b145-e58c1067e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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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上海凯鑫(30089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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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文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37人,代表股份数32,073,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
85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28,581,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9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数3,492,5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1人,代表股份1,610,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3人,代表股份1,502,7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0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6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葛文越先生、刘峰先生、邵蔚先生、申雅维女士、杨昊鹏先生、杨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葛文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12,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28%。
本议案获得通过,葛文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2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313%。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3 选举邵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319%。
本议案获得通过,邵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4 选举申雅维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313%。
本议案获得通过,申雅维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5 选举杨昊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293%。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昊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6 选举杨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621,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23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剑锋女士、林宏先生、吴代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王剑锋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剑锋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2 选举林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292%。
本议案获得通过,林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3 选举吴代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287%。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代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3.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缪诚先生、刘俊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缪诚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2,006,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7%;
本议案获得通过,缪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3.02 选举刘俊辰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8,960,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927%;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俊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元律师、路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29fe4401-a233-4391-b51e-60da225f8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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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上海凯鑫(300899):上海凯鑫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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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300899):上海凯鑫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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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上海凯鑫(300899):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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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300899):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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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2│上海凯鑫(300899):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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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于换届工作的时效性考虑,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了葛文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
刘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邵蔚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葛文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吴代林 葛文越
审计委员会 王剑锋、杨昊鹏、林宏 王剑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林宏、申雅维、杨旗、吴代林、王剑锋 林宏
提名委员会 吴代林、杨昊鹏、林宏 吴代林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葛文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邵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袁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袁莉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
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袁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张博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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