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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2(国安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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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2 国安达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7 18:26│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 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27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及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0.28%,最高成交价为31.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30.2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7/4bad2468-1649-476d-b957-69c31bd81347.PDF ─────────┬──────────────────────────────────────────────── 2024-05-07 18:26│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 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 023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7/e7fb1dec-1d13-476e-8213-10ce916bc642.PDF ─────────┬──────────────────────────────────────────────── 2024-04-26 00:00│国安达(300902):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国安达(300902):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3a5d939b-0f5c-4a51-9c9b-fb8a0d7e5862.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bd94e5a6-2c8c-49e5-bba5-2e0005678815.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李宗 ─────────┴──────────────────────────────────────────────── 本人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戴李宗,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 1983 年起在厦门 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议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9 次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1 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架构,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上回顾了本届委员会委员近一年以来的履职工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对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签署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控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 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确保 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活动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公司董事会也认真听取和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持续加强自我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 2023 年度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 参加了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 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 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本人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3 年 12 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关联交易<补 充协议>的议案》,本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 具了专项说明,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积极推动公司人才团队的建设。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 在董事会审议中投出赞成票。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进展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结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定 2022 年度未完成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 所以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由于预留授予部分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2 个月内授出,则预留权益失效。综合以上情况,本人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亦在董事会审议中投出赞成票。 除上述事项外,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本人将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着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李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3d5eb29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 国安达(30090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a6822c51-893d-4f88-bcbc-24ac7cb5bc01.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公司章程(2024年4月) ─────────┴──────────────────────────────────────────────── 国安达(300902):公司章程(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2376b09-49f9-4f67-ae01-f91cb9e38abf.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子冬 ─────────┴──────────────────────────────────────────────── 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子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d1bc7169-1cbe-43a7-b6c1-9a19881c7d7e.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国安达(3009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6312bbbd-5609-47db-9654-cf29cb33b615.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涂连东 ─────────┴──────────────────────────────────────────────── 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涂连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ce827fd-6508-4662-a1e1-aa1dafb5334d.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国安达(30090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e208bf78-50ec-42d7-94fe-d630fe8e9305.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国安达(30090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ad7a6a06-c211-4f1f-b35a-efdd148219e5.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国安达(300902):国安达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284c2f7-43cd-4e09-b429-83a5e0c67dfb.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安达(300902):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0de4e5e3-2a1a-44b7-b30e-9df51a304c5e.PDF ─────────┬──────────────────────────────────────────────── 2024-04-23 00:00│国安达(300902):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出具的 2 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其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内部 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 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和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和担保业务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的 5%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 2、利润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的 6%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 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 2%≤资产负债表错报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金额<资产总额的 5%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2、营业收入总额的 3%≤利润表错报 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 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6% 3、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的 2% 他控制缺陷。 2、利润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的 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以上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 造成重大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 流失;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控制体系失效;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受到轻 200-500 微处罚; 万元(含 500 万元)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 影响; 3、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4、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5、内部控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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