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3 科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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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7:00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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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9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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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9 │科翔股份(3009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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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9 │科翔股份(30090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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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 │科翔股份(3009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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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 │科翔股份(300903):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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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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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 │科翔股份(30090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科翔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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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6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 │与认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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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6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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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7:00│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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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年4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
过 45.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15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3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50811T002870
1),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在上述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
计 15,000万元,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同时,子公司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华源”)、惠州市大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亚湾科翔”)、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为智恩电子与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的授信业务亦提供了连
带责任保证,并与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4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
保 01585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6号);智恩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合同编号:755XY250811T00031301),为公司在该行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分别由华宇华源、大亚湾科翔、江西科
翔、智恩电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 债 保证 担保最高限额 保证方式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务 人 (万元)
人
中信银行 智 科翔 10,000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的主 (1)为主合同项下
惠州分行 恩 股 保证 债权、利息、罚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电 份、 息、复利、违约 日起三年,即自债务
子 大亚 金、损害赔偿 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
湾科 金、迟延履行期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翔、 间的债务利息、 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华宇 迟延履行金、为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
华 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源、 (包括但不限于 (2)主合同债务人
江西 诉讼费、仲裁 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
科翔 费、律师费、差 合同约定为准。
旅费、评估费、
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
其他所有应付的
费用。
招商银行 智 科 5,000 连带责任 银行依据《授信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
股份有限 恩 翔 保证 协议》在授信额 至《授信协议》项下
公司惠州 电 股 度内向授信申请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分行 子 份 人提供的贷款及 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
其他授信本金余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额之和(最高限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额为人民币(大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
写)伍仟万元 信展期,则保证期间
整),以及相关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利息、罚息、复 后另加三年止。
息、违约金、延
迟履行金、保理
科 智 费用、实现担保
翔 恩 权和债权的费用
股 电 和其他相关费
份 子 用。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业务相关合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16,642.42万元人民币(均
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0.76%。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
(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股份、大亚湾科翔、华宇华源、江西科翔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科翔股份、智恩电子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子公司股东决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8/221529ed-0cd9-4acf-a293-402acaf26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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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9│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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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星
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
:30 和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 9 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打勾项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 1-2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提案 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 1-2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9:00 至 11:30,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 9 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一)、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
真或信函请于 2025 年 8 月29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
联系人:郑海涛
联系电话:0752-5181019
传真:0752-5181019
电子邮箱:zqb@kxkjpcb.com
邮政编码:516083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前1 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c8b63521-d61a-499d-9106-8a70cba83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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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9│科翔股份(3009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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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36fa1fcf-7b55-4089-80b9-11abdc0c0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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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9│科翔股份(30090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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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
定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的“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是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可以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
缓披露。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可能导致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可能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可以豁免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九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应当及时披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
协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实施相关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填
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和有关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第十四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长审批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因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制度规定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公司应当及时组织对本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按公司相关制
度进行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作出修订,则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修改。在本制度修改之前,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983a8260-aedb-4960-af24-e4fad78e5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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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科翔股份(3009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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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a2f0fe6b-3b6e-49a3-898d-69d57e6cc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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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科翔股份(300903):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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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股
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编制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 2025年 8 月 14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所述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c311e1a6-9c04-4ec5-93fe-6a91f2d80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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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37│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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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分别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2023年 8月 30日,公司高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主要内容
2023 年 8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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