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3 科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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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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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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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 │关主体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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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 │
│ │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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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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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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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 │科翔股份(30090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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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08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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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08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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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7:1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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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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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于 2025年 8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 12月 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相应修订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内容 修订情况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股数等信息
第一节 本次以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 更新了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信息
简易程序向特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象发行股票方 方案概要
案概要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 更新了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公司股权的比例及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
化 响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 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以及尚需
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 获得的授权、批准
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序
第二节 附生效 二、认购方式、认购 修改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条件的股份认购 数量及价格、限售期
协议摘要 限
第三节 董事会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 修改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
金使用可行性分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 修改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析 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分析
第四节 董事会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 更新了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关于本次发行对 业务、公司章程、股 公司股权的比例及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
公司影响的讨论 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响
和分析 构、业务结构变化情
况
第六节 与本次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 更新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相关的董事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以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会声明及承诺事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影响
项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33c7cd3-922e-412f-a2ad-8d65307aa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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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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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86020f82-a753-4301-b2d4-9b93b5090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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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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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93e50659-13df-4518-819d-aaa01f48c0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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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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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bfedcc2f-60ab-4c61-b159-0b4f50149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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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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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5c46fba-6f1e-44a9-970d-055bf14e9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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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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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dcb228b3-6192-4431-bcf0-bce64e1712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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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04│科翔股份(30090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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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7ceb8b72-9c69-4751-8ce8-89cc5280c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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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08│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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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
效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广
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程筱笛、熊志豪律师(以下简称“信达律师”)出席
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现场参与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审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得到贵公司的如下保证:向信达
律师提供的与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在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中信达律师仅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
、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鉴此,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上述《股东会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
议对象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会通知》,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会通知》,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等事项。
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
西区龙山八路9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平台(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郑晓蓉女士线上主持。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会议的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992,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230%。
2.出席会议股东的具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009,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
.1879%。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28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98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0352%。
(3)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7,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3%。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与截至2025年12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出
具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与股
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22,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2%;反对216,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33%;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16,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595%;反对216,08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133%;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7
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47,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7%;反对1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27%;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41,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206%;反对173,0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92%;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0
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经信达律师核查,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选择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
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贵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清点、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情况。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股东投票表决;根据有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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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08│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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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 9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郑晓蓉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0,992,9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1,982,902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 34.223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7,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3%。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2,009,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1879%。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01%。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8,98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035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7,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852%。
(4) 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722,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2%;反对 216,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533%;弃权 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16,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595%;反对 216,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3.6133%;弃权 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7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747,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57%;反对 1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227%;弃权 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1,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206%;反对 17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8992%;弃权 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0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筱笛、熊志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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