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3 科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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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5:4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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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1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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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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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38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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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2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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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4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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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54 │科翔股份(30090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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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54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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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54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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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54 │科翔股份(300903):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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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5:42│科翔股份(3009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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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年 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
过 45.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T26000223677002号),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 20,000万元,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乙方)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债务人 智恩电子
保证人(甲方) 江西科翔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20,000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1、合同第 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
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2、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
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
(5)罚息;(6)利息;(7)本金/垫款/付款。当乙方已发放的贷款
逾期超过九十日时,乙方有权将前述清偿债权的顺序调整为:(1)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本金/垫款/付款;(3)利息;(4)
复利;(5)罚息;(6)违约金;(7)损害赔偿金。甲方知悉:发生
前述情形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调整清偿顺序,但并不构
成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
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
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
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注:主合同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
性文件。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主债务人与乙方已存在的未结清业务余额应纳入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13,821.41 万元人民币(均
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9.24%。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
(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科翔与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江西科翔股东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f12663a-67b6-4cb3-ad8d-83a2a15dd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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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12│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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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年 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
过 45.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公高保字第 ZHHT26000223677001号),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
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 20,000万元,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乙方)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债务人 智恩电子
保证人(甲方) 科翔股份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20,000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1、合同第 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
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2、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
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
(5)罚息;(6)利息;(7)本金/垫款/付款。当乙方已发放的贷款
逾期超过九十日时,乙方有权将前述清偿债权的顺序调整为:(1)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本金/垫款/付款;(3)利息;(4)
复利;(5)罚息;(6)违约金;(7)损害赔偿金。甲方知悉:发生
前述情形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调整清偿顺序,但并不构
成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
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
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
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注:主合同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
性文件。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主债务人与乙方已存在的未结清业务余额应纳入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虹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长虹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26
03301759897),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
合计 3,000万元,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 九江银行长虹支行
债务人 江西科翔
保证人 科翔股份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3,000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
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
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
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
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
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
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
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
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
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
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13,821.41 万元人民币(均
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9.24%。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
(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股份与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科翔股份与九江银行长虹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4557cc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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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2│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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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增资,以实施建设募投项目“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智恩
电子的注册资本将从10,000万元增加至34,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基本情况
近日,智恩电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9255899N
4.法定代表人:郑晓蓉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肆仟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1日
7.公司住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石化大道西14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ff5f3ff-926c-40ef-91b1-7fb1ef907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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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38│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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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于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
成后,根据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2026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惠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41,469.4422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3,538.6563万元人民币。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218700X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
法定代表人:郑晓蓉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叁仟伍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陆拾叁元
成立时间:2001年 11月 0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比例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行确定。印刷电路板半成品加工和销售、产
品贸易、产品研发、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30da6bdd-cb60-4d03-b952-44d3c5a56e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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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9:22│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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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东先生的通知,获悉谭东先生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 质押起始 质 质权 质
东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否 日 押 人 押
名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如是, 为 到 用
称 东及其一 (%) (%) 注明限 补 期 途
致行动人 售类 充 日
型) 质
押
谭 是 2,520,000 5.24 0.58 否 否 2026/3/30 至 科学 补
东 解 城 充
除 (广 流
质 州) 动
押 绿色 资
登 融资 金
记 担保
之 有限
日 公司
止
合 - 2,520,000 5.24 0.58 - - - - - -
计
注:计算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下同。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前质 后质 所 司 情况 情况
(%)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量 量 份 本 限售 质 份限 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和冻结、标 押股 售和冻结 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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