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4 威力传动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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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1 │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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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0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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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5:59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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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53 │威力传动(300904):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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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48 │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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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48 │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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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5:46 │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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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5:45 │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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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5:45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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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5:44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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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1│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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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已通过邮件方式于2025年2月7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甘倍仪女士、李道远先生、季学武先生
、宋乐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远程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对象
日常经营决策、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本议案担保额度
内的所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公司于 2025年 2月 26日(星期三)14:30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aaacd9f2-f5f0-403d-aafd-6b237a4f5a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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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0│威力传动(30090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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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53d1f867-c93d-415b-a53c-05fc1daea6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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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5:59│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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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14:30 召开公司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2月 2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
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2月 1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
3、登记时间:2025年 2月 25日 9:00-17:00
4、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林、王洁
联系电话:0951-7601999
传真:0951-7601999
电子邮箱:ir@weili.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威力传动证券事务部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af93db09-91c8-4933-9d73-1e57c987a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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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53│威力传动(300904):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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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0e99986-c2ec-4b42-8a88-1e5126265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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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48│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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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
东投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25 年 1 月 13 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董事长李想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54名,代表股份 53,495,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公司回购专户中 164,634股不享有表决权,下同)的 74.0740%。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52名,代表股份 3,0
95,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9%。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 年 1 月 6 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
件进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3 名,持有股份 50,767,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0.2967%。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
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51 名,代表股份 2,727,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3%。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 2025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84,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7%;反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174%;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e4a82fe9-2519-40ba-8b92-85a15fc9c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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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48│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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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53,495,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218,598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
,下同)的74.07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0,767,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96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2,727,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7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3,095,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67,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2,727,92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484,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博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ee20ab61-8f00-406e-83aa-fd4ee20c8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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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5:46│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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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0630826d-b696-4980-9622-94d1295bf3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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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5:45│威力传动(30090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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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
事会会议通知已通过邮件方式于2024年12月25日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由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商业汇票
、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
和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信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68d8cd19-c281-4d34-adec-400b14a1bf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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