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5 宝丽迪 更新日期:2025-05-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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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 │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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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 │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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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44 │宝丽迪(30090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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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宝丽迪(30090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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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宝丽迪(30090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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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7 │宝丽迪(30090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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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6 │宝丽迪(300905):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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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6 │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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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6 │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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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6 │宝丽迪(30090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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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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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3f6f447c-426e-461a-ba8a-d9b072d24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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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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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f2e8ca89-2b9b-4043-9513-224d435cb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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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44│宝丽迪(30090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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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4月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4月 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年中 √
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5.00 《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 √
薪酬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审议的提案10.00 内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2025年5月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5144
联系人:袁晓锋
电话号码:0512-65997405
传真号码:0512-65447592
邮箱:zhenquan@ppm-sz.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edacf710-4eed-412c-bf92-876c5d461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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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宝丽迪(30090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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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2 点以现场会议
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4 月 14 日以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4aa27eda-f27b-46ef-b673-35b20c195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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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宝丽迪(300905):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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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3714ff9-597d-4dd2-aabe-30e3fdfec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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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7│宝丽迪(30090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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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 25 日,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0a9fa7e8-9871-400b-96dd-c40bcdf67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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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6│宝丽迪(300905):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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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ad09bfc-4305-4619-ad59-dd605e7832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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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6│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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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6b01b3fa-e55d-4eb1-8536-aabe98ea9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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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6│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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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aca4c388-2bea-4761-9271-4ad8f3330d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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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6│宝丽迪(30090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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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09a96222-57e2-4d2f-8e37-541853e78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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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05│宝丽迪(300905):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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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宝丽迪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5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87,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1,908,670.20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09 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2023 年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69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15,226,22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2,199,992.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315,383.1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16,884,609.13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468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建研发及生产色母项目 38,696.45 38,696.45
2 高品质原液着色研发中心项目 3,331.40 3,331.4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总计 47,027.85 47,027.85
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5,480.00
2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费用 1,535.40
3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6,204.60
合计 23,220.00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
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及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15)。
鉴于上述授权已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
知存款、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项目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予以披露。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规定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
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宝丽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
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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