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5 宝丽迪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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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27 │宝丽迪(30090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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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2 │宝丽迪(30090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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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12 │宝丽迪(30090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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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12 │宝丽迪(30090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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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2 │宝丽迪(30090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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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8 │宝丽迪(3009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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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 │宝丽迪(30090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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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 │宝丽迪(3009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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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 │宝丽迪(3009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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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 │宝丽迪(3009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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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27│宝丽迪(30090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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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情况
1、2026 年 5月 15 日,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79,015,696 股为基数,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3
,704,708.80 元(含税)。同意公司在满足分红条件下,开展 2026 年中期分红的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
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015,6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
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9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 29 号
咨询联系人:袁晓锋 尤心远
咨询电话:0512-65997405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2cb233b-49e3-41df-afd0-b58263577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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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2│宝丽迪(30090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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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晓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2月 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公告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晓锋先生计划自 2026 年3 月 6日至 2026 年 6月 5日止,减持不超过 165,000 股公司股份(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的 0.0923%)。
近日,公司收到袁晓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
来源 (元/股) 总股本比例(%)
袁晓锋 非公开发 集中竞价 2026 年 3 月 6 日 32.0969 29,800 0.0166
行取得的 至 2026 年 5月 15日
股份、公
司实施股
权激励取
得的股份 大宗交易 2026 年 3月 27 日 26.6600 135,000 0.0754
合计: 164,800 0.0920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袁晓锋 合计持有股份 678,694 0.3796 513,894 0.28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674 0.0949 4,874 0.00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9,020 0.2847 509,020 0.2843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袁晓锋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袁晓锋先生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 袁晓锋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袁晓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a2041c3-3cf5-40d1-8a93-405cee611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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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12│宝丽迪(30090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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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徐毅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93,32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2,920,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
股份4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4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
表股份4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0%。
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6%;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90%;反对9,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8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5%;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6%;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3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6%;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
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5e574c7-ef22-4c3c-9e93-65eeac837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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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12│宝丽迪(30090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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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2dbeabb-2303-481d-a1a5-3c8c17bc6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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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2│宝丽迪(30090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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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4月24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5 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 √
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 √
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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