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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6(日月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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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6 日月明 更新日期:2026-07-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4 20:07 │日月明(30090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 │2026-05-30 00:00 │日月明(30090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2 18:28 │日月明(3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8:28 │日月明(3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8:10 │日月明(30090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17:32 │日月明(30090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 │ │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2 19:42 │日月明(30090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2 19:42 │日月明(30090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2026-04-22 19:42 │日月明(3009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2 19:42 │日月明(3009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6-04 20:07│日月明(30090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股东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5%)的股 东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产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金产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金产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公司股东国金产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持股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公司主要股东,通过公司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企业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如本企业因各种原因 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 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在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 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 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本企业确认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函的签署、生效有关的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和外 部审批程序(如需要),本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即告生效。”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金产业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8、国金产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国金产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国金产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金产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在公司上市前作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将依据减 持计划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国金产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29d3a43-a306-47cd-bec9-207d49cb5aad.PDF ─────────┬──────────────────────────────────────────────── 2026-05-30 00:00│日月明(30090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 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000.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9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 年5 月 22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63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2 02*****304 陶捷 3 02*****342 谭晓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 承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999 号 咨询联系人:张小兵 咨询电话:0791-88193001 传真电话:0791-88103777 八、备查文件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e8cc7e2-eaa2-41fe-a39b-a658805983fe.PDF ─────────┬──────────────────────────────────────────────── 2026-05-22 18:28│日月明(3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日月明测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颖、朱晓宇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 股东会公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及召开等有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14: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三、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6人,所持股份数为 42,137,3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71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1人,所持股份数为1,854,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7%。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下列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87,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1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26,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48%;反对10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87,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1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26,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48%;反对10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900,7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8%;反对8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1%;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39,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32%;反对89,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4%;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6,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24%;反对1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3%;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2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24%;反对10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3%;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陶捷、潘丽芳和王志勇回避表决。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87,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1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26,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48%;反对10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551c35d-933d-4abb-9c00-7541bc928de8.PDF ─────────┬──────────────────────────────────────────────── 2026-05-22 18:28│日月明(300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999 号,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捷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3,991,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989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2,13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6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54,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230,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 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7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1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54,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88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5%;反对10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46%;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6,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48%;反对 103,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3%;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88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5%;反对10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46%;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6,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48%;反对 103,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3%;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900,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8%;反对8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41%;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9,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32%;反对 89,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4%;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26,1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24%;反对10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273%;弃权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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