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7 康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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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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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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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 │康平科技(300907):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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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 │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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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 │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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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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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4 │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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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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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6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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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48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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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0│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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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0323847-be9c-49f4-9f25-4d70620f6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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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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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7.74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8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 员 会 未 收 到 任 何 异 议 。 2026 年 5 月 2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
予3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7.74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发生派息,则调整方法如
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0.0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7日实施完毕。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17.74元/股-0.25元/股=17.49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7.74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7.74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价格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价格事项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
、履行相关公告等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b3d55f1a-25bf-463e-8441-6b9996c2b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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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康平科技(300907):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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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平科技”或“公司”)签订的《
委托协议》,本所担任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的专项中国
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公告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董事
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计算、复核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核查和验证义务
。
3、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
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4、 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直接取得
的文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在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务在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法
律意见的依据;对于不是从上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核查和验证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5、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1、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5月 19 日至 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异议。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26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查验了上述会议决议文件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获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价格
(一)本次调整价格的批准与授权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予以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价格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价格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及 2026年 7
月 1日公告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 9,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00万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发生派息,则调整方
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17.74 元/股-0.25元/股=17.49元/股。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价格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激
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价格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履行相关公告等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99b9f532-d929-448f-b836-63f95ef14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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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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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2,400.0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7.74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135a18e-e388-402f-a972-d311d3989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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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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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江建平先生、夏宇华女士
、江迎东先生以及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7.74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6ce7f208-f539-4dce-8bc2-094225d79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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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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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e0ed662-583e-4666-8c4e-63e71ea8c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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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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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ba3a0d0-faba-42f4-940a-77e2619c9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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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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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ec701007-36a7-4e4c-801d-fb64db614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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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6│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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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控股”)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6年6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康平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康平控股符
合向金融机构申请增持专项贷款的基本条件。
近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向康平控股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广发银行承诺为康平控股
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增持金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除上述贷款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康平控股自有资金。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实施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dd52169-956e-4251-8fc2-b7ad6e411b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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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48│康平科技(30090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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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控股”)于202
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35%。本次增持后,康平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康惠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4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61.9235%。
2、公司控股股东康平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后续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
价格区间,康平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康平控股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康平控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平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5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236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康平控股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康平控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
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
(8)公司控股股东康平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
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实施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518ba90-dc5a-4333-8ae1-b952e7432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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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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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任职的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
司和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符合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
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17.7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3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d5b43c7-e2f7-4141-a294-de4d0edbe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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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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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4dfd2de1-5e48-4939-ab3f-c2f50e86f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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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康平科技(30090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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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
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计算、复核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核查和验证义务
。
3、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
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4、本所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直接取得
的文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在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务在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法
律意见的依据;对于不是从上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核查和验证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5、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1、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5月 19 日至 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异议。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26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查验了上述会议决议文件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获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1、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2026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年 6月 15日为首次授予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有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8人,授予 304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形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以及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e5316cc-a0b1-44c8-8b35-1fd4a0ed6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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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0│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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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江建平先生、夏宇华女士
、江迎东先生以及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6月15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17.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3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fd91bf1-5032-4447-b9d8-3f5f76bf4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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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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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楼VIP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夏宇华。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故由公司副董事长夏宇华主持
。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9,2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1.668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9,0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1.5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6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6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7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6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9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032%;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3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8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224%;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33%;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8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224%;反对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33%;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张晓庆律师和赵连冠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f459fefc-9318-41fb-ab3b-e4ce5d4b7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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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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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 8日 14:00在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楼 VIP1号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以及《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
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北京·上
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香港·郑州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
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5月 19日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
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 14:00在康平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 1楼 VIP1号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夏宇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202,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61.668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04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1.501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0,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6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4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6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71%。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19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9%;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15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32%;反对9,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3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18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154%;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24%;反对9,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33%;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18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154%;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24%;反对9,1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33%;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64757398-580b-4635-8701-89484a5e3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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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0│康平科技(3009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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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公司有部分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经核查,
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自行独立分析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
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亦不存在向相关人员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
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未发现存在信息泄
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
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或泄露本激励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其他内幕交易或
操纵市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864f93cb-819e-44fb-8156-9629d7e151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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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0│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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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低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公司已于近日如期赎回部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6年3月2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已于近日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4.59万元,上述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内。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签约单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产品收益
(万元) 益率 (万元)
1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 5,000 2026.3.2 2026.5.29 0.65%-2.20% 24.59
行苏州相城 州分行单位人民 收益型
支行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序号 签约单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万元) 益率
1 中国建设银行苏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6.6.2 2026.8.31 0.65%-2.20%
州相城支行 州分行单位人民 益型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签约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收益,并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够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5,4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
除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签约单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是否 产品收
(万元) 收益率 到期 益(万
元)
1 中国工商银 挂钩汇率区间累 保本浮动 4,820 2025.4.2 2025.7.3 1.05%-2. 是 14.15
行苏州官渎 计型法人人民币 收益型 09%
里支行 结构性存款
2 中国工商银 挂钩汇率区间累 保本浮动 4,820 2025.4.2 2025.10.9 1.25%-2. 是 35.68
行苏州官渎 计型法人人民币 收益型 14%
里支行 结构性存款
3 中国工商银 挂钩汇率区间累 保本浮动 4,960 2025.7.7 2025.10.9 0.80%-2. 是 26.70
行苏州官渎 计型法人人民币 收益型 09%
里支行 结构性存款
4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 5,000 2025.12.18 2026.1.19 0.65%-2. 是 7.62
行苏州相城 州分行单位人民 收益型 50%
支行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5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 4,845 2025.12.18 2026.3.30 0.65%-2. 是 26.02
行苏州相城 州分行单位人民 收益型 50%
支行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6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 5,000 2026.1.21 2026.2.25 0.65%-2. 是 4.73
行苏州相城 州分行单位人民 收益型 50%
支行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7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 5,000 2026.3.2 2026.5.29 0.65%-2. 是 24.59
行苏州相城 州分行单位人民 收益型 20%
支行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8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行苏 保本浮动 2,400 2026.4.1 2026.6.30 0.65%-2. 否 不适用
行苏州相城 州分行单位人民 收益型 20%
支行 币定制型结构性
存款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相关业务凭证;
2、结构性存款业务购买凭证及产品说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98cd9df-05c8-452b-b13e-34ad8a37d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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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2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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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具体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子公司的任职
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亦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7881ceb-5dc0-46ff-b6fb-0c2cb7cc9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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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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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夏宇华女士、梁清华女士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凌臣采
集计算机有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
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归属数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
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8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1dd1d14-57b6-4fe9-ae8c-52b969da9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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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9│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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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 1楼 VIP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0-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 年 6月 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2)联系人:窦蔷彬、许伟
(3)联系电话:0512-67215532
(4)传真:0512-65752288
(5)邮箱:kpir@szkangping.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d92d6f1-0776-479f-ba51-0c1aa59616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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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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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c8a4124-1dfb-4fff-a402-9173404cf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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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康平科技(30090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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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0875ba3-6660-404f-9afd-260248288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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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康平科技(3009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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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凌
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
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0c0c571-aebe-48b0-9550-b0b6ae829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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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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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a852c7c-c8e1-4c67-ae82-b1501f863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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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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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2d668be-8e23-4535-ae6e-a455e0774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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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6│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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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8d25f13-9477-4fb6-b7ae-e3b41ca54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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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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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窦蔷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
部治理结构调整,窦蔷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
窦蔷彬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3年12月8日至2026年12月7
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窦蔷彬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蔷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窦蔷彬先生辞任后,将继续
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一致同意选举窦蔷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窦蔷彬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窦蔷彬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窦蔷彬先生的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59174b5-4a66-4338-bd43-ab1b991c9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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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康平科技(30090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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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cc6db61-5e34-457a-ab6d-3ecc4ddb60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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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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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f430a23-a621-4aff-8c4b-2a224a016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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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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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6ee9f3e-620b-4aab-8ee9-26000dd4e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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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6│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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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 年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
4 日、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 年第
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16:30 举行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
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和地址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3、会议召开地址:微信小程序“投关易IRYi”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先生,董事、总经理江迎东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窦蔷彬先生,
独立董事柳世平女士、尹洪英女士及梁清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用微信小程序搜索“投关易IRYi”,输入“康平科技”,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依据提示参与互动交流。
四、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本次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上述参与方式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
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a6aa132-5b27-4189-afdd-ad71f0cff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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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2│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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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586.69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486,471.47
2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87,645.80
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29,015.93
4 存货跌价准备 8,897,059.59
合计 15,866,869.33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
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
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
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客户类型、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
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
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本公司
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
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
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
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
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收入确认
日期确定账龄。确定的组合如下:
应收账款的组合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组合 2 韩国 ES 客户组合
组合 3 工控控制设备及智能传动设备客户组合
组合 4 其他客户组合
(2)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 1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除有确定依据表明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外,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 商业承兑汇票 参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3)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
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其他客户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领用包装物的成本,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按其实际成本计入营业成
本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
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86.6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02万元,
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82.0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20ecbf-fad2-4d2b-8925-1239d9808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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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1│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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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d63a1a-f4dd-45c2-b8c2-b8a445de7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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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8│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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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责,
认真贯彻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生产基地布局调整基本完成,公司整机研发、生产、销售能力渐趋成熟,为进一
步拓展整机业务奠定了基础。受地区局势、美国“对等关税”等因素的影响,全球供应链在波动中运行,宏观经济也受到一定程度的
影响,但总体维持增长态势。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0.37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783.9
8 万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2月 26 日 1
2025 年第一次 详见 2025 年 2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临时)会议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4)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3月 21 日 详见 2025 年 3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二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12)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4月 10日 详见 2025 年 4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三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20)
1 巨潮资讯网的网址为 www.cninfo.com.cn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4月 17 日 详见 2025 年 4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会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4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5月 19日 详见 2025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六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36)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6月 12日 详见 2025 年 6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七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41)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8月 18日 详见 2025 年 8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八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47)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8月 21日 详见 2025 年 8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
2025 年第九次会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10月 24日 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十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55)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11月 27日 详见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十一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57)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12月 25日 详见 2025 年 12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
2025 年第十二次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临时)会议 告编号:2025-064)
2、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会议决议
2025年第一次 2025 年 3月 详见 2025 年 3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
临时股东大会 14 日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第二次 2025 年 4月 详见 2025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
临时股东大会 10日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025年第三次 2025 年 4月 详见 2025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
临时股东大会 28日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4年度股东 2025 年 5月 详见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
大会 9日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第四次 2025 年 6月 详见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
临时股东会 4日 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第五次临 2025 年 6月 详见 2025 年 6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
时股东会 30日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第六次 2025 年 12月 详见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
临时股东会 15日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报
告期内,分别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推动公司经营
管理等方面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2026 年度工作重点
1、继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产品研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改善现有生产设备,提高产品性能,持续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和人才选拔体系,同时,拓展招聘渠道,加大管理人才、研发人才等专业人
才的引进力度,为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重视信息合规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进一步
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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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8│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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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c08fade-3c7a-4428-b72d-e8ae57f9f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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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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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50ecd5-6a4f-485e-a8c5-01185391c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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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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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816371-b4b7-4b2d-a1dc-9ef7e7be79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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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6│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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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ddd7e1-1de2-4695-9709-85871bd66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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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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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39918d-ff58-41e8-a580-9caa9cc8da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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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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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
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6)。
二、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进行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初始投资 期初金 本期公允 计入权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金 期末投
资类型 金额 额 价值变动 益的累 内购入 内售出 额 资金额
损益 计公允 金额 金额 占公司
价值变 报告期
动 末净资
产比例
外汇远期 4,381.63 -21.66 21.66 0 0 7.02 0 0.00%
合约
合计 4,381.63 -21.66 21.66 0 0 7.02 0 0.00%
报告期实 公司外汇期权业务投资收益为 28.68 万元。
际损益情
况的说明
套期保值 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效果的说
明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
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分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
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账户及资金管
理制度、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尽量将延
期交割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汇兑损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047fe2-c412-4f5e-aa3a-fba97a24b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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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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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454d253-d48f-47e6-adcc-46c61ddbe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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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康平科技(3009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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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a0aa9c-7225-4301-a8c7-6fb4dcdd5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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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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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 1楼 VIP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议案已
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7、议案 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
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17:00前送达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2)联系人:窦蔷彬、许伟
(3)联系电话:0512-67215532
(4)传真:0512-65752288
(5)邮箱:kpir@szkangping.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ab58ec-5f8a-40f4-aa83-95c2828a4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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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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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柳世平,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 年 8月至 2023 年
5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市
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柳世平 12 12 5 7 0 0 否
本人秉承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
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7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7次。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 8次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审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考评方案,
并对其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我们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5、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助推其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建立与中小股东
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积极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机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或
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
9、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提供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
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
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独立董事曲凯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公开披露,方案内容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未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子公司分拆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柳世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b8620d1-d0c4-454b-ba0d-32da9b902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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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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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2025 年 3月 14 日,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清华,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
院,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
仲裁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5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惠达卫浴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梁清华 11 11 0 11 0 0 否
本人秉承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
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6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6次。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考评方
案,并对其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
积极关注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我们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5、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助推其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建立与中小股东
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积极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机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或
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
9、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提供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
解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
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独立董事曲凯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公开披露,方案内容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未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子公司分拆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梁清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0fee6e-1542-4168-938a-756db7a8d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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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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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2025 年 3月 14 日,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曲凯,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长春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北京京融律师事
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曾任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至今,担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月至 2
025 年 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曲凯 1 1 0 1 0 0 否
本人秉承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
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1次。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
积极关注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助推其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建立与
中小股东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同时,本人积极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2日,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
9、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提供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
时进行补充或解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聘用 2025 年度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亦未发生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本人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亦未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子公司
分拆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曲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f0936d-31e6-4424-8979-ab13cc462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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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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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洪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3e914a7-1c9a-458b-8264-7e540028f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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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康平科技(3009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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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19,798,973.70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84,338,540.21 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25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839,820.75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39,943,442.12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 84,338,540.21元,股本基数为 9,600 万股。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00.00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00 万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17%。
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000,000 48,000,000 48,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7,839,820.75 85,077,012.42 49,622,003.8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9,326,329.23 40,294,300.75 33,295,087.66
营业收入(元) 1,037,128,991.14 1,161,100,193.16 934,968,828.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9,943,442.1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4,338,540.2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0,846,279.0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2,915,717.6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 □是 ?否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20,000,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占总资产的比例 2024 年 12 月 31日 占总资产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98,474,885.97 4.52% 40,059,291.68 3.00%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 - - -
保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50,920.05 0.0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000,000.00 0.46% 10,000,000.00 0.75%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 - - - -
扣增值税、预缴税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健康可
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0,059,291.68 元、108,825,806.02 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3.75%、5.00%,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11dd5d-9fbe-4e85-825e-16d93ae0f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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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康平科技(30090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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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
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柳世平女士、尹洪英女士、梁清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
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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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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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康平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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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康平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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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康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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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康平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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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康平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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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康平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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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康平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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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康平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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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康平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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