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7 康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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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9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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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7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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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6 │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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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5 │康平科技(300907):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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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5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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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 │康平科技(3009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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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 │康平科技(300907):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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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 │康平科技(3009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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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 │康平科技(300907):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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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 │康平科技(30090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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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9│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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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2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 1楼 VIP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8)
1.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2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5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7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8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
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17:00前送达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2月 10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 18 号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2)联系人:窦蔷彬 许伟
(3)联系电话:0512-67215532
(4)传真:0512-65752288
(5)邮箱:kpir@szkangping.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35a56b2-3fa7-4edd-be96-441b553f6a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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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7│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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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d2f9bb32-27e3-4356-be1c-ca16acff2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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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6│康平科技(300907):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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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修订以下制度。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
章程》中相应条款。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
登记、备案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
配件电机1000万台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
计划进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
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2e19e73a-f656-418a-a29c-4dea5930a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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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5│康平科技(300907):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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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87bff30-1799-419a-84af-9eadfb0b3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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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5│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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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2f872a3d-f04c-4111-9aa5-ac3cad2388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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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康平科技(3009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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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实际效益及经营目标相挂钩的原则;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六)坚持与考核挂钩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
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本制度第九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不再另行领取
董事薪酬。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所任职的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考核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年度业绩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及发放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开始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
前述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确定。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
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
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可不予发放薪酬及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第十九条 公司因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四)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第二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如公司发现其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不实,可对相关人员的年
薪进行调整,要求高级管理人员限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并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b274ea11-6afb-4eda-9138-db2473b57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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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4│康平科技(300907):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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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004b656-bba0-49b7-8352-31502205a7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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