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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8(仲景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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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8 仲景食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2 19:22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9:22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22 │仲景食品(30090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22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 │告 │ ├─────────┼──────────────────────────────────────────────┤ │2026-05-07 16:12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0 17:21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0 17:19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0 17:17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4-20 17:17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0 17:17 │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建华) │ └─────────┴──────────────────────────────────────────────┘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 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未经本所同意公司不得将本法 律意见书用于其他目的。 综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准则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 20 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 年 4月 2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明确说明:截至 2026 年 5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1)2026 年 5 月 12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锋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 12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及其它事项与前述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 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 计结果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387,496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74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161,348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9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26,14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4 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选举赵一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⑤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王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选举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6287b4a-02f6-48de-8198-a5391539859d.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代表股份 81,387,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81,161,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9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226,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598,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7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75 人,代表股份 22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6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5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万元)。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81,33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 5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弃权 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1,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70%;反对 5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22%;弃权 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08%。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87,118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98,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650%。 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086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991%。 朱新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587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6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04%。 刘红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赵一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688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67%。 赵一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3,097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4,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623%。 贾雨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3,404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4,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815%。 孙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王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900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73,95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500%。 王艳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697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73%。 赵艳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6,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36%;反对 59,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7%;弃权 2,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36,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36%;反对 59,06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7%;弃权 2,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0162248-db9d-444d-a27f-519e3a9b5f22.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 12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 ,以口头、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孙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 席董事 9人,其中朱新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第七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孙锋先生(主任委员)、朱新成先生、孙建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孙建华先生(主任委员)、王艳华女士、范香粉女士 3、提名委员会:赵艳娜女士(主任委员)、孙建华先生、朱新成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艳华女士(主任委员)、赵艳娜女士、范香粉女士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朱新成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贾雨明先生、王文韬先生、张永安先生、吴星亮先生、马翠丽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赵盈颖 女士为总经理助理;聘任王荷丽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王飞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赵春侠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余月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47e62cb-23e6-40a3-9713-bde829d170b5.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孙锋先生(董事长)、朱新成先生(副董事长)、刘红玉先生、赵一帆先生、贾雨明先生 独立董事:孙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赵艳娜女士 职工董事:范香粉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 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孙锋先生(主任委员)、朱新成先生、孙建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孙建华先生(主任委员)、王艳华女士、范香粉女士 3、提名委员会:赵艳娜女士(主任委员)、孙建华先生、朱新成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艳华女士(主任委员)、赵艳娜女士、范香粉女士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1、总经理:朱新成先生 2、副总经理:贾雨明先生、王文韬先生、张永安先生、吴星亮先生、马翠丽女士 3、总经理助理:赵盈颖女士 4、财务负责人:王荷丽女士 5、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 6、审计部负责人:赵春侠女士 7、证券事务代表:余月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377-69766006 传 真:0377-69680033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杨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李明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张中义先生、叶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上述三人离任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0,000 股,李明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5,000 股,张中义先生、叶 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杨丽女士、李明黎先生、张中义先生、叶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a8912c5-00c1-4c92-bb9b-ed839ce33afe.PDF ─────────┬──────────────────────────────────────────────── 2026-05-07 16:12│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发 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9.0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0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2*****326 朱新成 3 02*****653 朱立 4 02*****832 杨丽 5 02*****035 郭建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道北段 211 号 咨询联系人:余月 咨询电话:0377-6976600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e34e083-4ef4-46c9-acc0-9d3db1c842bb.PDF ─────────┬──────────────────────────────────────────────── 2026-04-20 17:21│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706bb9a-2ba2-4ed4-97c4-929fc6f34d22.PDF ─────────┬──────────────────────────────────────────────── 2026-04-20 17:19│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定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选举赵一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5 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王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 2.00、提案 3.00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五)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需于 2026 年 5月 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9日 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月 联系电话:0377-69766006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bbf8d5e-9433-4f1f-8a0a-156148c21944.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锋先生、朱新成先生、刘红玉先生、赵一帆先生、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孙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艳娜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范香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 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 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cfd9ef-2ff2-4e8f-b562-d0f8d13ad6c6.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范香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范香粉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7b832d5-5082-4da7-8057-6cf00cd3e88f.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建华) ─────────┴──────────────────────────────────────────────── 声明人 孙建华 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孙建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2b789ef-d6c9-4b3a-ad07-0426dff8f125.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艳娜) ─────────┴──────────────────────────────────────────────── 声明人 赵艳娜 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赵艳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f2e482b-344f-47e8-bb97-c095a3123094.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艳华) ─────────┴──────────────────────────────────────────────── 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王艳华女士 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4854404-8cb4-4692-afec-37db1a94f4c9.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建华) ─────────┴──────────────────────────────────────────────── 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孙建华先生 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bd8316-8c0a-4147-95a7-6ba254ade6f9.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艳华) ─────────┴──────────────────────────────────────────────── 声明人 王艳华 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王艳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5308dbf-3fd6-42f7-87de-3bd95bd9d662.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5003e98-65fa-45a1-b0f5-dc853dc6bad7.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艳娜) ─────────┴──────────────────────────────────────────────── 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艳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128c467-c72f-42d2-bfd0-aa4edd0445f7.PDF ─────────┬──────────────────────────────────────────────── 2026-04-20 17:16│仲景食品(3009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0023ddf-7329-4918-b1b0-d862bc686fe1.PDF ─────────┬──────────────────────────────────────────────── 2026-04-20 17:00│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6 人,代表股份 80,560,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80,123,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8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436,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771,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3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436,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9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4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3,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22%;反对 20,3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弃权 4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193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91,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3,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23%;反对 20,3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193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4%;反对 90,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2,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83%;反对 90,5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6%;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8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9%;反对 20,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5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6,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732%;反对 20,71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5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0402%。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0%;反对 91,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1,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256%;反对 91,6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13%;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8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 2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5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30%;反对 20,41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7%;弃权 5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1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c569883-8c4a-41d3-8e1e-cdccac801768.PDF ─────────┬──────────────────────────────────────────────── 2026-04-20 17:00│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 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未经本所同意公司不得将本法 律意见书用于其他目的。 综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准则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2.2026 年 3月 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等事项,并明确说明:截至 2026 年 4月 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1)2026 年 4 月 20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锋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4 月 20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及其它事项与前述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4月 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 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 统计结果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0,560,034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7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0,123,04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7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36,986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9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 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4169193-3c7c-4980-8809-480569dc62b8.PDF ─────────┬──────────────────────────────────────────────── 2026-03-31 15:38│仲景食品(30090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ed36f29-2f1c-4634-ab36-31017a829550.PDF ─────────┬──────────────────────────────────────────────── 2026-03-30 18:5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6,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1,797, 943.25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739,403,715.28 元。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0,162,002.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607,376.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7,865,796.00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116,800,000.00 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为 766,620,422.57 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39,403,715.28 元。 3、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146,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 利润 分配 预案 实施 完成后 ,公 司 2025 年度 累计 现金 分 红146,00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76.12%。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6,000,000.00 146,000,000.00 10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1,797,943.25 175,403,085.49 172,285,277.91 研发投入(元) 38,481,614.50 37,806,027.97 32,701,837.37 营业收入(元) 1,082,074,514.40 1,097,646,682.48 994,249,429.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9,403,715.2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66,620,422.5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92,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9,828,768.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92,00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08,989,479.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4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392,000,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 绩、发展所处阶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313c930-67bd-4734-9227-0162f2a8c5b6.PDF ─────────┬──────────────────────────────────────────────── 2026-03-30 18:5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00aa31-6cd8-4179-9c7b-9db7b9d1edf7.PDF ─────────┬──────────────────────────────────────────────── 2026-03-30 18:5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de43160-3fa9-4622-b5f5-be7e95454889.PDF ─────────┬──────────────────────────────────────────────── 2026-03-30 18:49│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4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上述议案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 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需于 2026 年 4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 9:30—11:30,14:00-17:00。(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董事 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月 联系电话:0377-69766006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62b50d6-8401-47ca-8a57-a8ca458cfe2c.PDF ─────────┬──────────────────────────────────────────────── 2026-03-30 18:45│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659f3ff-e6d2-45e4-b40b-779420879514.PDF ─────────┬──────────────────────────────────────────────── 2026-03-30 18:45│仲景食品(3009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db254ad-afbb-4d76-8ab3-109ea73c3ec0.PDF ─────────┬──────────────────────────────────────────────── 2026-03-30 18:45│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c230fcf-5fdc-4127-9636-2ebb3035841e.PDF ─────────┬──────────────────────────────────────────────── 2026-03-30 18:44│仲景食品(30090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助理。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挂钩,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职情况及承担责任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体系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与战略目标达成。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个人及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和绩 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其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任职岗位及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任职岗位及职责领取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参考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综合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方案。 第九条 公司可针对特定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专项奖惩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支付与调整 第十条 独立董事津贴及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并根据经营状况的变化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效益水平、组织架构调整、行业薪酬变化及通胀水平等因素,按规定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及方案进行修订。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f47d681-3707-4c05-8044-0504a646e110.PDF ─────────┬──────────────────────────────────────────────── 2026-03-30 18:44│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华) ─────────┴──────────────────────────────────────────────── 本人自2025年11月7日起担任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始终坚持独立、专业、审慎的履 职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治理规范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艳华,出生于 197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许昌外贸纺织品公司职员,现任郑州大学 法学院教授,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郑州大学经济法律研究 中心副主任,兼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 6 月至今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月至今任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会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列席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阅公司审计部 202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积极与公司 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对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2 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能。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无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和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艳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f2202dd-0897-41e9-8d65-de1fc7a1676c.PDF ─────────┬──────────────────────────────────────────────── 2026-03-30 18:44│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德芬-已离任) ─────────┴────────────────────────────────────────────────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 审议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5 年 11月 7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德芬,出生于 1966 年 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郑州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勤出席公司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材料、会上充分参与讨论、会后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缺席、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会次数 4 4 3 1 0 0 否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会议,重点围绕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审核,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全勤出席会议,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 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章程》和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勤出席,重点对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 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与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交流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认真履行相关职 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可能重点关注的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等相关情况。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场考察等机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 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13天。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 出独立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会 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业 务范围,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 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次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还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 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 审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证天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 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艳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本人通过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提名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提名及聘任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本人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方案进行了事前讨论,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虽然已经卸任,但仍衷心希望公司未来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德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a6bc9c7-e71d-4eba-8928-06544fa54ab3.PDF ─────────┬──────────────────────────────────────────────── 2026-03-30 18:44│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中义) ─────────┴────────────────────────────────────────────────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中义,出生于 1957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曾任郑州轻工业大学食品与 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郑州科技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20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勤出席公司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材料、会上充分参与讨论、会后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缺席、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会次数 4 4 3 1 0 0 否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勤出席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内控评价、审 计机构选聘、商品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全勤出席会议,重点对营销网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仲景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产能规划并结项、拟出售漠河土地、厂房等资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全勤出席会议,重点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认真审查。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 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3、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重点对关联交易事项独立审议并发表专项审查意见,切实履 行独立监督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审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可能重点关注的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 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赴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现场考察,并与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交 流,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对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与监督。日常工作中 ,通过电话、微信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传媒及网络相关报道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与公司运行动态,并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会 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业 务范围,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 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各次定期报告均进行了审阅,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 次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还披露 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 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公证天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 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 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通过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 力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补选董 事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中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34e5cf9-7eac-4f64-9d94-8a98a0a67e41.PDF ─────────┬──────────────────────────────────────────────── 2026-03-30 18:44│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华) ─────────┴────────────────────────────────────────────────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叶建华,出生于 1982 年 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 院讲师、副教授、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副院长;2023 年 5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月至今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勤出席公司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材料、会上充分参与讨论、会后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缺席、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会次数 4 4 3 1 0 0 否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全勤出席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 内控评价、审计机构选聘、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重点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讨论。 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章程》和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重点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审议并发表 专项审查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可能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进展 与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情况,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到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等地现场考察、对财务类工作人员开展 培训、与经营管理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 出独立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会 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日常业 务范围,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 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各次定期报告均进行了审阅,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 次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还披露 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 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公证天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 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 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艳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提名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提名及聘任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方案进行了事前讨论,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建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b4e1a25-641b-416d-9b57-e52c22054bb1.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 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有合伙人 56 人,注册会计师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2 人。 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的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证天业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委员关注事项等进行了预沟通。 (三)2026 年 3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 20 25 年度审计的重点审计事项、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委员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deb898-86e3-47eb-bb1b-1fa05d4c1c83.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 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15:00-16:00 以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 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朱新成先生、独立董事叶建华先生、财务总监王荷丽女士、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如遇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或将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7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复。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ec6c744-979b-4083-b6c4-7c095c233b8c.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仲景食品(3009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d788a00-8909-49a8-9fe8-be6c68284f76.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7c691e9-4a65-4ad8-abbc-4d781af8b80a.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50c9773-7c96-4494-aaed-7dcb69befa78.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中义先生、王艳华女士、叶建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8bc23c-e61d-4f99-934c-8ee3836933cb.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2d43cad-35f9-4922-8bbe-b0e5dafb7c43.PDF ─────────┬──────────────────────────────────────────────── 2026-03-30 18:42│仲景食品(300908):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仲景食品(300908):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96e0bfa-d90c-4cf4-a71b-1784f04d2db6.PDF ─────────┬──────────────────────────────────────────────── 2026-03-30 18:41│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482ed5b-386f-4a2c-89b2-1a824d32075f.PDF ─────────┬──────────────────────────────────────────────── 2026-03-30 18:41│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a18982-d991-4db4-9f60-c8d355762aa0.PDF ─────────┬──────────────────────────────────────────────── 2026-03-30 18:41│仲景食品(3009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 年 3月 30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月 20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其中李明黎先生、贾雨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 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中义先生、王艳华女士、叶建华先生、张德芬女士(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 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 fo.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2025 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7)。《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6-008)及相关公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孙锋先生、李明黎先生、刘红玉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6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75fb66-28a1-42d6-ba88-b8d4e489ba15.PDF ─────────┬──────────────────────────────────────────────── 2026-03-30 18:4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期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理财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 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 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 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bf41e4b-972c-4608-b339-22d9374d75a1.PDF ─────────┬──────────────────────────────────────────────── 2026-03-09 11:45│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向公司股东赠送仲景西洋参产品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向公司股东赠送仲景西洋参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22b24fd6-86e9-4eef-a6f4-7040d0601163.PDF ─────────┬──────────────────────────────────────────────── 2026-02-13 16:2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仲 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宋乐真先生 、程超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现因保荐代表人宋乐真先生、程超先生工作调整,保荐机构需要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另行委派解明先生、朱垚鹏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宋乐真先生、程超先生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宋乐真先生、程超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39063d16-a4b2-45bc-8b2b-a28069bab03c.PDF ─────────┬──────────────────────────────────────────────── 2026-01-21 19:18│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5 年 9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董事刘红玉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2026 年 1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红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红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刘红玉 集中竞价 2025 年 11 月 5日 29.45 150,000 0.10 至 2026 年 1月 20 日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红玉 合计持有股份 618,268 0.42 468,268 0.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567 0.11 4,567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3,701 0.32 463,701 0.32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刘红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eb506651-b716-4336-b55f-86aed2efa3ac.PDF ─────────┬──────────────────────────────────────────────── 2026-01-21 16:0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d89044e-e168-4caa-9fca-b68127c550b8.PDF ─────────┬──────────────────────────────────────────────── 2025-12-23 11:4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公司发布西洋参新产品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发布西洋参新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产品介绍 西洋参为常见的药食同源原料,拥有广泛的消费认知基础。当前,其市场供给以原材料及初级加工品为主,普遍缺乏清晰、量化 的品质标准,消费者难以有效辨别和选择。公司推出西洋参系列产品,精选加拿大安大略省西洋参,采用文火慢熬,低温浓缩工艺制 成。本次上市的西洋参浓缩液(即开即饮型)与西洋参茶(即冲热饮型),实现了每袋产品含西洋参皂苷 100mg,参香浓郁,微苦回 甘,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安心、可靠的现代食养解决方案。 公司西洋参系列产品,是首款核心营养成分含量明确的西洋参健康饮品。该系列产品将在京东“仲景元气官方旗舰店”与天猫“ 仲景元气旗舰店”上线销售,并逐步拓展线下渠道。具体产品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推出西洋参系列产品,是向大健康食品领域战略拓展的探索。依托制药领域的研发基因、成熟可靠的生产保障及“仲景 食品”的品牌信誉,公司通过开发药食同源类健康产品,实现了核心能力的价值延伸,以此践行“让美味健康人类”的企业使命。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推出的新产品尚处于市场导入初期,其未来销售情况、市场份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受到市场接受度、渠道推广 成效、行业竞争态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af35f7f-5f38-491f-89c0-d31b49210b6a.PDF ─────────┬──────────────────────────────────────────────── 2025-11-07 18:38│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 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1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 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未经本所同意公司不得将本 法律意见书用于其他目的。 综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准则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2025 年 10月 2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 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明确说明:截至 2025 年 11月 3日(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1)2025 年 11 月 7 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孙锋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7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及其它事项与前述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5 年 11月 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 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805 ,823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03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221,1 4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3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84,675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0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除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b6cb6583-50d1-491f-a1b9-4c2a2773d95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1│仲景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58029.pdf ─────────┬──────────────────────────────────────────────── 2026-03-31│仲景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2805.PDF ─────────┬──────────────────────────────────────────────── 2025-10-23│仲景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081.PDF ─────────┬──────────────────────────────────────────────── 2025-08-19│仲景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2006.pdf ─────────┬──────────────────────────────────────────────── 2025-04-24│仲景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985.PDF ─────────┬──────────────────────────────────────────────── 2025-03-27│仲景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7/1222909651.PDF ─────────┬──────────────────────────────────────────────── 2024-10-18│仲景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9439.PDF ─────────┬──────────────────────────────────────────────── 2024-08-02│仲景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2/1220776731.PDF ─────────┬──────────────────────────────────────────────── 2024-04-19│仲景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644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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