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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8(仲景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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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8 仲景食品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三季度报告 │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20 00:00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向股东赠送仲景元气西洋参浓缩粉的公告 │ ├─────────┼──────────────────────────────────────────────┤ │2026-09-18 16:04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9-11 18:46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4 17:46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三季度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40e32b93-ba0c-4f8d-812e-294ee9853d00.PDF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 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关注公司的 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六条 对于审议公司年报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 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做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独立董事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非知情 人员泄露公司年报的内容,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292ce9c8-91b5-4532-b471-d14dd3b276fd.PDF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 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关 联方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 ,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一)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 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除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外,还需依照《公司章程》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需要进行支付时,公司财务部门除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外,还应当审查构成 支付依据的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关联方之间的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检查,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上报与公司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内审部门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工作,并对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提出改 进和处理意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时,对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 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十五条 发生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 损失。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对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审核、审批及直接处理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项时,违反本制度并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62e3d6fa-9381-4394-8035-3f70b61c483b.PDF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 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 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公司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十条 责任追究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人员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 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447a99fe-0ac5-4cf0-8b9b-cef9a6da3976.PDF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第一条 为完善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应就前述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进程,督促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出具审计报告。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司应安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监督职责。 第八条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 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 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 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 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并进行专业沟通;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审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非 知情人员泄露公司年报的内容,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五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117902e0-dae1-44cc-90af-2a5ba5a17e54.PDF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其中孙锋先生、孙建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朱新成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cbc3754a-c992-4e31-bb53-c518b4b9d8b3.PDF ─────────┬──────────────────────────────────────────────── 2026-10-20 00:0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向股东赠送仲景元气西洋参浓缩粉的公告 ─────────┴──────────────────────────────────────────────── “我的营养包,仲景西洋参”;仲景西洋参是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推出的“仲景元气”西洋参浓缩液、 浓缩粉的简称,是中国首款明确标注 100mg 皂苷的西洋参滋补品。产品甄选加拿大安大略省西洋参,经文火慢熬,低温浓缩制成, 富集了西洋参切片的营养精华,每袋皂苷含量相当于 3g(约 20 片)优质西洋参片,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便捷化的日常滋养选择 。为感谢广大股东长期以来的关心与支持,同时让股东更好地了解和体验公司产品,公司决定向股东免费赠送仲景元气西洋参。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含) 以上的股东,可以免费申领一份仲景元气西洋参浓缩粉(3g×10 袋)。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9 日。未在上述时段进行申领的,视为股东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的 权利。 三、活动方式 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仲景食品”,点击“服务”或“私信”—“好味同行”—“股东申领”,填写并提交股 东产品申领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2、公司将根据股东提交的信息进行身份核对,确认股东身份后,及时通过快递寄送产品。 四、活动咨询 1、活动详情咨询电话:0377-6976603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8:00-11:30,13:30-17:00。 2、产品及发货相关问题,请咨询京东“仲景元气官方旗舰店”或天猫“仲景元气旗舰店”在线客服,咨询时间为 8:00-22:00。 3、股东 对公 司产 品有 任 何 意见或 建议 ,欢 迎通 过投资 者邮 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反馈。公司将汇总股东 意见,并根据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 五、风险提示 本活动仅作为答谢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1762fb1d-26b2-4497-a1da-046494ddfb8b.PDF ─────────┬──────────────────────────────────────────────── 2026-09-18 16:04│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 年 9月 2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将注册资 本由 14,600 万元增加至 21,170 万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2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 如下: 1、名称: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742548454G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5、法定代表人:孙锋 6、注册资本:贰亿壹仟壹佰柒拾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02 年 9月 29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64e66009-0c33-4b11-914a-774997912060.PDF ─────────┬──────────────────────────────────────────────── 2026-09-11 18:46│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8c7c04bd-2678-4295-9cf0-2200846f5237.PDF ─────────┬──────────────────────────────────────────────── 2026-09-04 17:46│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 65,700,000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 65,700,000 股。本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146,0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11,7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月 14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6 年 9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9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之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之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07,476 15.76 10,353,364 33,360,840 15.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992,524 84.24 55,346,636 178,339,160 84.24 三、股本总数 146,000,000 100.00 65,700,000 211,70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211,700,000 股摊薄计算,2026 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117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道北段 211 号 咨询联系人:余月 咨询电话:0377-6976600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5f7cbf2f-7b67-4f9d-981f-3abec7fe7407.PDF ─────────┬──────────────────────────────────────────────── 2026-09-02 17:38│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 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6年 9月 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未经本所同意公司不得将本法 律意见书用于其他目的。 综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准则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8月 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 2026 年 9月 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2.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明确说 明:截至 2026 年 8月 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1)2026 年 9月 2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 副董事长朱新成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9 月 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及其它事项与前述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8月 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 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 统计结果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0,983,7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46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9,022,448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12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961,252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43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4531bf5c-e95f-4ab3-9cd3-436bb84cda8e.PDF ─────────┬──────────────────────────────────────────────── 2026-09-02 17:38│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月 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2日的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朱新成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4 人,代表股份 80,98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人,代表股份 79,022,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25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1,961,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 4,439,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47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961,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3%。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969,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 6,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7,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25,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3%;反对 6,93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2%;弃权 7,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969,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 4,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9,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25,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1%;反对 4,64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7%;弃权 9,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81aeb58c-716c-4103-8f78-b94573461523.PDF ─────────┬──────────────────────────────────────────────── 2026-08-17 19:24│仲景食品(300908):公司章程 ─────────┴──────────────────────────────────────────────── 仲景食品(30090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475d0cff-1186-45c9-91a6-1ca2a45a7ff3.PDF ─────────┬──────────────────────────────────────────────── 2026-08-17 19:24│仲景食品(30090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仲景食品(30090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0b9e469e-33fb-49b5-af14-0b902a8ae2f2.PDF ─────────┬──────────────────────────────────────────────── 2026-08-17 19:23│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 2026 年 9月 2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27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章程>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需于 2026 年 8月 3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31 日 9:30—11:30,14:00-17:00。(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董事 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月 联系电话:0377-69766006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d1d9a60d-bd0c-483e-aef1-f0f3f62ea3da.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 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 840,296,554.71 元。经董事会决议,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46,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65,7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11,700,0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所处阶段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b11d74e0-1618-44ec-8a88-1b6e677f6da1.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ed28170c-b109-4425-86b9-87c2527b793c.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健康产业布局,公司拟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业务,并相应将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46,000,000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 65,700,000 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6,000,000 股增加至 211,70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46,000,000 元增加至211,700,000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6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170 元。 万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 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 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 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为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 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 品);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 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 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 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批发;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6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1,17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 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5bef38a1-25ae-4bd4-a144-72d0dee7dc0d.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4b4b49f7-7123-45f1-b716-83d7d17c4c50.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0eba0a64-6317-42f0-8090-92a10e895d4c.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ec2ef8ac-c526-4ed4-b0f9-c26573c7934a.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56d63bcc-7b5f-471a-9d34-1ee92bb4662f.PDF ─────────┬──────────────────────────────────────────────── 2026-08-17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fd5c977d-9615-4deb-91d9-4be4de3ade02.PDF ─────────┬──────────────────────────────────────────────── 2026-08-17 19:21│仲景食品(30090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 8月 17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7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孙锋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及《202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46,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65,7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11,700,000股(最终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 万新币,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设立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1)。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2)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341eaa75-ff1e-42b4-a7ef-ca49da4d678f.PDF ─────────┬──────────────────────────────────────────────── 2026-08-17 19:2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推进健康食品出海进程,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仲景食品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址:新加坡 3、注册资本:1,000 万新币 4、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销售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以自有资金出资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上述信息以新加坡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依托新加坡作为亚太国际贸易中心的区位优势,重点拓展健康食品 海外销售业务,加强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品牌知名度。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的风险。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了解新加坡的法律体系、行业政策等,在促进业务开拓的同时审慎经营,积极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9f256a31-0816-4c7e-8886-d6894dbcd3f1.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 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未经本所同意公司不得将本法 律意见书用于其他目的。 综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准则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 20 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6 年 4月 2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明确说明:截至 2026 年 5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1)2026 年 5 月 12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锋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 12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及其它事项与前述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 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 计结果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387,496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74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1,161,348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9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26,14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4 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选举赵一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⑤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选举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王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选举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6287b4a-02f6-48de-8198-a5391539859d.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代表股份 81,387,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81,161,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9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226,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598,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7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75 人,代表股份 22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6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5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万元)。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81,33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 5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弃权 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1,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70%;反对 5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22%;弃权 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08%。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87,118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98,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650%。 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086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991%。 朱新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587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6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04%。 刘红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赵一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688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67%。 赵一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3,097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4,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623%。 贾雨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3,404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4,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815%。 孙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王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900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73,95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500%。 王艳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1,162,697 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3,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73%。 赵艳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6,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36%;反对 59,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7%;弃权 2,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36,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36%;反对 59,06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7%;弃权 2,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0162248-db9d-444d-a27f-519e3a9b5f22.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 12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 ,以口头、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孙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 席董事 9人,其中朱新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第七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孙锋先生(主任委员)、朱新成先生、孙建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孙建华先生(主任委员)、王艳华女士、范香粉女士 3、提名委员会:赵艳娜女士(主任委员)、孙建华先生、朱新成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艳华女士(主任委员)、赵艳娜女士、范香粉女士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朱新成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贾雨明先生、王文韬先生、张永安先生、吴星亮先生、马翠丽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赵盈颖 女士为总经理助理;聘任王荷丽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王飞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赵春侠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余月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47e62cb-23e6-40a3-9713-bde829d170b5.PDF ─────────┬──────────────────────────────────────────────── 2026-05-12 19:2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孙锋先生(董事长)、朱新成先生(副董事长)、刘红玉先生、赵一帆先生、贾雨明先生 独立董事:孙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赵艳娜女士 职工董事:范香粉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 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孙锋先生(主任委员)、朱新成先生、孙建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孙建华先生(主任委员)、王艳华女士、范香粉女士 3、提名委员会:赵艳娜女士(主任委员)、孙建华先生、朱新成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艳华女士(主任委员)、赵艳娜女士、范香粉女士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1、总经理:朱新成先生 2、副总经理:贾雨明先生、王文韬先生、张永安先生、吴星亮先生、马翠丽女士 3、总经理助理:赵盈颖女士 4、财务负责人:王荷丽女士 5、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 6、审计部负责人:赵春侠女士 7、证券事务代表:余月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377-69766006 传 真:0377-69680033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杨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李明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张中义先生、叶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上述三人离任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0,000 股,李明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5,000 股,张中义先生、叶 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杨丽女士、李明黎先生、张中义先生、叶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a8912c5-00c1-4c92-bb9b-ed839ce33afe.PDF ─────────┬──────────────────────────────────────────────── 2026-05-07 16:12│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发 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9.0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0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2*****326 朱新成 3 02*****653 朱立 4 02*****832 杨丽 5 02*****035 郭建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道北段 211 号 咨询联系人:余月 咨询电话:0377-6976600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e34e083-4ef4-46c9-acc0-9d3db1c842bb.PDF ─────────┬──────────────────────────────────────────────── 2026-04-20 17:21│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706bb9a-2ba2-4ed4-97c4-929fc6f34d22.PDF ─────────┬──────────────────────────────────────────────── 2026-04-20 17:19│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定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孙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选举赵一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5 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王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 2.00、提案 3.00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五)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需于 2026 年 5月 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9日 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月 联系电话:0377-69766006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bbf8d5e-9433-4f1f-8a0a-156148c21944.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锋先生、朱新成先生、刘红玉先生、赵一帆先生、贾雨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孙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赵艳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艳娜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范香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 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 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cfd9ef-2ff2-4e8f-b562-d0f8d13ad6c6.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范香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范香粉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7b832d5-5082-4da7-8057-6cf00cd3e88f.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建华) ─────────┴──────────────────────────────────────────────── 声明人 孙建华 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孙建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2b789ef-d6c9-4b3a-ad07-0426dff8f125.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艳娜) ─────────┴──────────────────────────────────────────────── 声明人 赵艳娜 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赵艳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f2e482b-344f-47e8-bb97-c095a3123094.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艳华) ─────────┴──────────────────────────────────────────────── 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王艳华女士 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4854404-8cb4-4692-afec-37db1a94f4c9.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建华) ─────────┴──────────────────────────────────────────────── 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孙建华先生 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bd8316-8c0a-4147-95a7-6ba254ade6f9.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艳华) ─────────┴──────────────────────────────────────────────── 声明人 王艳华 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王艳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5308dbf-3fd6-42f7-87de-3bd95bd9d662.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5003e98-65fa-45a1-b0f5-dc853dc6bad7.PDF ─────────┬──────────────────────────────────────────────── 2026-04-20 17:17│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艳娜) ─────────┴──────────────────────────────────────────────── 仲景食品(30090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艳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128c467-c72f-42d2-bfd0-aa4edd0445f7.PDF ─────────┬──────────────────────────────────────────────── 2026-04-20 17:16│仲景食品(3009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0023ddf-7329-4918-b1b0-d862bc686fe1.PDF ─────────┬──────────────────────────────────────────────── 2026-04-20 17:00│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6 人,代表股份 80,560,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80,123,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8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436,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771,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3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436,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9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4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3,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22%;反对 20,3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弃权 4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193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91,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3,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23%;反对 20,3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193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4%;反对 90,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2,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83%;反对 90,5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6%;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8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9%;反对 20,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5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6,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732%;反对 20,71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5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0402%。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0%;反对 91,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1,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256%;反对 91,61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13%;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8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 2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5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30%;反对 20,41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7%;弃权 5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1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c569883-8c4a-41d3-8e1e-cdccac801768.PDF ─────────┬──────────────────────────────────────────────── 2026-04-20 17:00│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 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未经本所同意公司不得将本法 律意见书用于其他目的。 综上,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准则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定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2.2026 年 3月 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等事项,并明确说明:截至 2026 年 4月 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1)2026 年 4 月 20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锋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4 月 20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及其它事项与前述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4月 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 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 统计结果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0,560,034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7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80,123,04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7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36,986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9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 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4169193-3c7c-4980-8809-480569dc62b8.PDF ─────────┬──────────────────────────────────────────────── 2026-03-31 15:38│仲景食品(30090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ed36f29-2f1c-4634-ab36-31017a829550.PDF ─────────┬──────────────────────────────────────────────── 2026-03-30 18:52│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6,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1,797, 943.25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739,403,715.28 元。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0,162,002.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607,376.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7,865,796.00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116,800,000.00 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为 766,620,422.57 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39,403,715.28 元。 3、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1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146,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 利润 分配 预案 实施 完成后 ,公 司 2025 年度 累计 现金 分 红146,00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76.12%。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6,000,000.00 146,000,000.00 10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1,797,943.25 175,403,085.49 172,285,277.91 研发投入(元) 38,481,614.50 37,806,027.97 32,701,837.37 营业收入(元) 1,082,074,514.40 1,097,646,682.48 994,249,429.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9,403,715.2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66,620,422.5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92,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9,828,768.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92,00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08,989,479.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4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392,000,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 绩、发展所处阶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313c930-67bd-4734-9227-0162f2a8c5b6.PDF ─────────┬──────────────────────────────────────────────── 2026-03-30 18:5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00aa31-6cd8-4179-9c7b-9db7b9d1edf7.PDF ─────────┬──────────────────────────────────────────────── 2026-03-30 18:50│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仲景食品(30090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de43160-3fa9-4622-b5f5-be7e95454889.PDF ─────────┬──────────────────────────────────────────────── 2026-03-30 18:49│仲景食品(30090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4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上述议案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 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需于 2026 年 4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 9:30—11:30,14:00-17:00。(三)登记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董事 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月 联系电话:0377-69766006 电子邮箱:zhongjing@zhongjing.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 (五)其他事项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62b50d6-8401-47ca-8a57-a8ca458cfe2c.PDF ─────────┬──────────────────────────────────────────────── 2026-03-30 18:45│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仲景食品(3009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659f3ff-e6d2-45e4-b40b-779420879514.PDF 【2.财报链接】 ─────────┬──────────────────────────────────────────────── 2026-10-20│仲景食品:2026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10-20/1225610188.PDF ─────────┬──────────────────────────────────────────────── 2026-08-18│仲景食品: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8/1225477921.PDF ─────────┬──────────────────────────────────────────────── 2026-04-21│仲景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58029.pdf ─────────┬──────────────────────────────────────────────── 2026-03-31│仲景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2805.PDF ─────────┬──────────────────────────────────────────────── 2025-10-23│仲景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081.PDF ─────────┬──────────────────────────────────────────────── 2025-08-19│仲景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2006.pdf ─────────┬──────────────────────────────────────────────── 2025-04-24│仲景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985.PDF ─────────┬──────────────────────────────────────────────── 2025-03-27│仲景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7/1222909651.PDF ─────────┬──────────────────────────────────────────────── 2024-10-18│仲景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9439.PDF ─────────┬──────────────────────────────────────────────── 2024-08-02│仲景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2/1220776731.PDF ─────────┬──────────────────────────────────────────────── 2024-04-19│仲景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644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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