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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9(汇创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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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9 汇创达 更新日期:2025-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2 17:14 │汇创达(30090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汇创达与浙商证券关于《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 │ │的回复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浙商证券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浙商证券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汇创达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 │ │问题的专项说明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 │2025-12-16 18:08 │汇创达(300909):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 │ │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2 19:20 │汇创达(30090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 2025-12-22 17:14│汇创达(30090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 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李明 是 341.8166 6.53% 1.98% 2025 年 1 2025 年 深圳市中小 月 21日 12 月 19 担小额贷款 日 有限公司 李明 是 658.1834 12.58% 3.81% 2025 年 1 2025 年 深圳市中小 月 21日 12 月 19 担小额贷款 日 有限公司 二、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如是, 充质 一致行动人 (万股) 注明限 押 售类型) 李明 是 1,000 19.11% 5.78% 是,高管 否 2025 至办理 深圳市中 个人资 锁定股 年 12 解除质 小担小额 金需求 月 19 押登记 贷款有限 日 为止 公司 注: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例 除质押 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及再质 及再质 比例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万 数量(万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万股 比例 股) 股) (万股) 比例 ) 李明 5,231.8202 30.25% 2,946 2,946 56.31% 17.03% 2,946 100% 977.8651 42.78% 宁波通慕 2,431.0573 14.05% 0 0 0% 0% 0 0% 0 0%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董芳梅 612.6742 3.54% 338 338 55.17% 1.95% 338 100% 121.5056 44.24% 合计 8,275.5517 47.84% 3,284 3,284 39.68% 18.99% 3,284 100% 1,099.3707 22.02%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 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 元。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 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将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办理股 份解除质押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c5bfda32-1f8a-4d84-88b1-4efc5808cf53.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汇创达与浙商证券关于《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 ─────────┴──────────────────────────────────────────────── 汇创达(300909):汇创达与浙商证券关于《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8019371-2536-4504-8e2a-a498766b3650.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浙商证券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 汇创达(300909):浙商证券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3fdda35-1a44-4667-b4a7-072376ecd618.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汇创达(300909):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34ec003-4e9d-47ae-90b9-38ace650baa9.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浙商证券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汇创达(300909):浙商证券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6e64b33-b28a-4602-a99a-1c15bdd37d20.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汇创达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汇创达(300909):汇创达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c268a54-49a3-4f8b-a295-f43d5c0fcee4.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 汇创达(300909):关于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834835c-1eaa-42d4-ab28-7eda1d5886d1.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汇创达(300909):汇创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6a8da70c-638b-4a35-87e6-fcdb94d6f6f9.PDF ─────────┬──────────────────────────────────────────────── 2025-12-16 18:08│汇创达(300909):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 │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汇创达(300909):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dbdc5fc-527b-4da8-9ed3-9a4bf5db8b5a.PDF ─────────┬──────────────────────────────────────────────── 2025-12-12 19:20│汇创达(30090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汇创达(30090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cc75806-55f9-49bb-b2e5-866d873391ad.PDF ─────────┬──────────────────────────────────────────────── 2025-12-12 19:19│汇创达(30090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 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提案 1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及 2025 年 12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 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四)会议联系人:许文龙、张洁荣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356897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356884 电子邮箱:xuwenlong@cn-hcd.com、ir@cn-hcd.com 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 裕工业区 2-2 栋证券部收,邮编:5181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f3688e83-b3e1-470b-b1c2-4184bf6b45ad.PDF ─────────┬──────────────────────────────────────────────── 2025-12-12 19:19│汇创达(30090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 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一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三章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和管理。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最终审批。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及时登记入档,并经董事长签字 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登记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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