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0 瑞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7 18:28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3 17:40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4-22 16:17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2026-04-22 16:16 │瑞丰新材(3009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6:16 │瑞丰新材(30091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0 18:38 │瑞丰新材(3009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0 18:38 │瑞丰新材(3009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03 15:42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3-20 20:25 │瑞丰新材(3009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3-20 20:24 │瑞丰新材(300910):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
└─────────┴──────────────────────────────────────────────┘
─────────┬────────────────────────────────────────────────
2026-04-27 18:28│瑞丰新材(3009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股份33,0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8%,占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1.39%)的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3,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
日)。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石化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
(股) 本比例(%) 专户股份数后总
股本比例(%)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33,081,600 11.18 11.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8月21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03,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如下:自瑞丰新材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丰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单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瑞丰新材股份数量的100%,减持价格(如因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瑞丰新材上市前上一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本单位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
违规减持所持有的瑞丰新材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瑞丰新材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瑞丰新材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瑞丰新材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石化资本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相关意向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
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4、本次减持股东中石化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中石化资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3392afd-b6a9-4a16-b870-a7168f7a6c8b.PDF
─────────┬────────────────────────────────────────────────
2026-04-23 17:40│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10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6年 3月 21日和 2026年 4月 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等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14937519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春萱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伍佰玖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捌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 11月 11日
住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b0df95c-5af8-4573-95ab-2f374c943547.PDF
─────────┬────────────────────────────────────────────────
2026-04-22 16:17│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业务期间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
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最高额未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投资情况如
下:
交易 币种 本期购买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会计核算科目
类型 (元) (元) (元)
股票 人民币 58,764.00 51,766.99 13,050.00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
2、衍生品交易情况
交易 币种 获批的额度 报告期内单日协议 期末占用额度 是否超
类型 (万人民币) 约定最高累计余额 金额(万美元) 过获批
(万美元) 额度
结构 美元 50,000.00 1,290.00 1,000.00 否
性掉
期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控制
相关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等活动。
特此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5360ab8-c0d7-4b8d-98ba-0735fbf01c4f.PDF
─────────┬────────────────────────────────────────────────
2026-04-22 16:16│瑞丰新材(3009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瑞丰新材(3009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ac1fc8f-76bb-4e83-9cbf-ff3c2739a3ef.PDF
─────────┬────────────────────────────────────────────────
2026-04-22 16:16│瑞丰新材(30091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投资与衍
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65f92dc-2b17-4e56-b120-158f2e136f80.PDF
─────────┬────────────────────────────────────────────────
2026-04-10 18:38│瑞丰新材(3009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主持会议,为保障会议的有序推进,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尚庆春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90,553,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5.6275%。(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95,935,2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5,578,613股,该等
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356,665股,下同。)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2,344,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8.69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8,20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5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6,063,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864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935,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2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5,127,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21%。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汇报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0,49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3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05,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34,37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49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3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05,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34,37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49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3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05,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34,37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49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3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2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08,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6%;反对31,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2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人董事长、总经理郭春萱先生持有公司108,172,953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尚庆春先生持有公
司1,988,448股,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持有公司1,247,284股,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9,049,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8%;反对70,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85%;弃权2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96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5%;反对70,07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2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