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0 瑞丰新材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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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2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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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2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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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1 │瑞丰新材(30091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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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0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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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0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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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0 │瑞丰新材(300910):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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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9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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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9 │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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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9 │瑞丰新材(30091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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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9 │瑞丰新材(30091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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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2│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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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d891df35-13f4-4fdf-a10e-3743d3745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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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2│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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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
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
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
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
内。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化资金布局,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
提高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
,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外汇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
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控制
相关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等活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a1a226e0-f13a-4869-bbd1-054c7fc56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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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1│瑞丰新材(30091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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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145人
,可归属数量为3,925,396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13人,可归属数量为219,947股。上述股票已完成归属登记手
续,并于2025年5月14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综上所述,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公司总股本由291,789,935股增加至295,935,27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1,789,935
元增加至295,935,278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以及重新制定相关制度。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备注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
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
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
9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修订 --
1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
11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
12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修订 --
13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
1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修订 --
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制度》 修订 --
17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
18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修订 --
1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
20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
上述制度中第1-5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资管计
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等,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
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
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
围内。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41e41694-5067-4e5c-8ee0-79ed6a40c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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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0│瑞丰新材(3009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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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
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
组织实施。该授权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拟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受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违约风险,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不能按期收回(甚
至不能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
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
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十、备查文件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635f8157-5636-42bd-9387-c27f62d24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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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30│瑞丰新材(300910):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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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化资金布局,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
提高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
,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外汇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
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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