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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1(亿田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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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11 亿田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4 18:50 │亿田智能(3009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4 18:48 │亿田智能(3009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7 17:00 │亿田智能(300911):财通证券关于亿田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2025-12-15 17:16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亿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 │2025-12-07 15:36 │亿田智能(3009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7 15:35 │亿田智能(300911):甘肃亿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 │2025-12-07 15:34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07 15:32 │亿田智能(300911):亿田智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 │2025-12-07 15:32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 ├─────────┼──────────────────────────────────────────────┤ │2025-12-02 16:10 │亿田智能(30091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 2025-12-24 18:50│亿田智能(3009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4日召开的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年 12月 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5年 12月 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12月 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 2月 2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2025年 12月 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4日 14:00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孙伟勇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企业股东的市场主体信息、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个 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314,93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90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0 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0%。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76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3,70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024,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33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未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 3,686,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91%;反对 93,330,5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27%;弃权 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8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 38%;反对 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5%;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同意 96,943,1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8,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 57%;反对 7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2%;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9d6f46a3-0c62-4245-91e8-f523e1def487.PDF ─────────┬──────────────────────────────────────────────── 2025-12-24 18:48│亿田智能(3009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伟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024,59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 181,580,540股,下同)的 53.43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314,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9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09,6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09,6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0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0%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86,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91%;反对 93,330,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27%;弃权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 ,686,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38%;反对 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205%;弃权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943,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28,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57%;反对 74,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02%;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梁瑾、徐世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65f928a7-56c3-4e1a-8915-6440c90651ac.PDF ─────────┬──────────────────────────────────────────────── 2025-12-17 17:00│亿田智能(300911):财通证券关于亿田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对亿田智能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2、培训方式:采用现场授课结合远程视频接入的方式,并对未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版培训资料进行培训 3、现场培训地点:嵊州市浙锻路 68 号亿田智能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 孙江龙 2、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解读,针对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容及 具体修订情况做重点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和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培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 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增强培训人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履职和离职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 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7feb11b9-5ac2-425e-bf4f-ae5505cf81f2.PDF ─────────┬──────────────────────────────────────────────── 2025-12-15 17:16│亿田智能(300911):关于“亿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亿田转债”(债券代码:123235)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原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21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 张“亿田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含税)。2、债权登记日:20 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算期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月 20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 6、“亿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凡在 2025年 12 月 19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2 月 21 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601 号)同意注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02,1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21.00 万元。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4 年 1月 1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亿田转债”、债券 代码为“123235”。根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 关条款规定,在“亿田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现将付息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亿田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亿田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235 3、可转债发行量:52,021.00 万元(5,202,100 张) 4、可转债上市量:52,021.00 万元(5,202,100 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4 年 1月 12 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2029 年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 年 6月 27 日-2029 年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2.5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2025 年 6月 19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 出具了《2023 年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亿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2025年 11 月 10 日,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调整为负面,“亿田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亿田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本次付息每 10 张“亿田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含税)。对于持有“ 亿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00 元;对于持有“亿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对于持有“亿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 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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