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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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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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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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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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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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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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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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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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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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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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 │朗特智能(3009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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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朗特智能(3009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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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以现有总股本 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3,393,202.10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 4月 22日,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621,114.05元,母公司2025年
度实现净利润92,709,371.0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88,660.86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5,868,315.4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1,379,476.05元,总股本为144,644,007
股。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 43,393,202.1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
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43,393,202.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2.28%。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393,202.10 57,857,602.80 43,393,202.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2,621,114.05 154,207,668.44 108,507,819.2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9,383,423.47 68,330,080.51 53,012,359.16
营业收入(元) 1,603,883,961.01 1,591,940,799.94 1,029,037,049.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625,868,315.4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91,379,476.05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4,644,007.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21,778,867.2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4,644,007.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90,725,863.14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51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e2968f1-5bae-4289-82a7-aaa1284cc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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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朗特智能(3009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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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
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44f0c44-22ac-4a34-9ab0-4ed234351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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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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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5d89cf-26f4-4ba3-9685-7ba1717c0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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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朗特智能(3009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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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
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截至2020年11月26日
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
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1,371.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208.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1,650.09万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558.6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14,410.7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782.6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
额为21,599.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7,239.3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360.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14日、2025年8月
20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33807010******7262 专用户 68,272,074.87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8278 理财户 20,000,000.00
33807010******0491 理财户 50,000,000.00
7471****4303 专用户 10,216,208.15中国银行深圳红山支行
7562****8745 理财户 4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 NRA40000*******2158096 一般户 0.07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5100***113 专用户 27,507,152.74
有限公司
合 计 215,995,435.83
注: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4000032******2127834相关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8月将该账
户注销。
上述存款余额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4,360.2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01,938,00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71,717,867.72
减:已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12,826,671.20
减:永久补流资金 4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3,601,974.75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215,995,435.83
说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5,995,435.83元,其中活期存款105,995,435.83元,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大额存单4
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曾误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错转至其他账户及将其他账户资金错转至募集资金专户,涉及金额为 848.35
万元。发生上述误操作行为后公司立即纠正,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相关误操作行为不构成对募集资金的占用。在持续督导期间内,
公司自查和纠正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性问题。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公司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会计师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
出具了《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特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专户误操作等情况,公司发现后进行了纠正。截至 2025年末,公司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67.8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投入,前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为 2026年 12月。
保荐机构宣导了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要求,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依照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做好决
策审议和信息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6f5d40-68da-4896-9050-eb607155b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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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2│朗特智能(300916):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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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
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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