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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6(朗特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5-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7 19:06 │朗特智能(300916):中信证券关于朗特智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 │2025-06-27 19:06 │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 │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7 19:06 │朗特智能(3009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6-23 21:46 │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0 20:46 │朗特智能(300916):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 │2025-06-20 20:46 │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 │2025-05-30 19:32 │朗特智能(300916):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 │ │项目的核查意见 │ ├─────────┼──────────────────────────────────────────────┤ │2025-05-30 19:32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 │ │募投项目的公告 │ ├─────────┼──────────────────────────────────────────────┤ │2025-05-30 19:31 │朗特智能(30091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30 19:30 │朗特智能(3009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6-27 19:06│朗特智能(300916):中信证券关于朗特智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朗特智能(300916):中信证券关于朗特智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ba12d839-bc7d-47ab-9d0b-5397f9ca68cf.PDF ─────────┬──────────────────────────────────────────────── 2025-06-27 19:06│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 │性公告 ─────────┴──────────────────────────────────────────────── 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33368a10-0e90-4d55-b42e-00dc29a4f86c.PDF ─────────┬──────────────────────────────────────────────── 2025-06-27 19:06│朗特智能(3009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朗特智能(3009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8f5dc69-5c3c-4f7e-829d-f046e0cf014f.PDF ─────────┬──────────────────────────────────────────────── 2025-06-23 21:46│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欧阳正良(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25年6月23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3.20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23.20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6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 外投资者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9,100,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4 0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3名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6,508,980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07274cb3-d179-40f9-b82d-1ca03b6fb61d.PDF ─────────┬──────────────────────────────────────────────── 2025-06-20 20:46│朗特智能(300916):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深圳朗特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股东欧阳正良(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朗特智能首发前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 定,中信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 。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欧阳正良 (1)基本情况 欧阳正良,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身份证号码为 M16****(*)。 (2)欧阳正良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欧阳正良现任朗特智能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欧阳正良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欧阳正良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 板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 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出让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朗特智能最近 3 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 (2)朗特智能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朗特智能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 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朗特智能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限定之情形; (2)朗特智能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1 月 21 日 公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 (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3)经核查朗特智能出具的《说明函》,朗特智能说明其不存在已经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可能对朗特智能股票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此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朗特智能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 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所限定之情形; (4)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身份证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 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 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 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 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03236c48-69a6-40c7-aaf6-4882c97afcbe.PDF ─────────┬──────────────────────────────────────────────── 2025-06-20 20:46│朗特智能(300916):朗特智能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欧阳正良(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朗特智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欧阳正良;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6,50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 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6月20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 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欧阳正良 62,427,848 43.16%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欧阳正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欧阳正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 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 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6,50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 拟转让股东 拟转让股份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号 名称 数量(股) 本比例 的比例 1 欧阳正良 6,508,980 4.50% 10.43% 自身资金需 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 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6月20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 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6,508,98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6,508,98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project_ltzn2025@citics.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755-2383 5141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朗特智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朗特智能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 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fa472d76-3370-4328-8a16-cbb668d04cc1.PDF ─────────┬──────────────────────────────────────────────── 2025-05-30 19:32│朗特智能(300916):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 、“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 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11 月20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 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 1,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2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60,193.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171.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22.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88.00 12,188.00 2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 7,654.39 7,654.39 3 补充营运资金 7,000.00 7,000.00 4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7,903.371 24,167.392 合计 54,745.76 51,009.78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 资总额由 14,009.28万元增加至 27,903.37 万元,新增投资部分将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补足,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6 年 6 月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3 月 14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 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注 2:此金额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现金管理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增资及实缴出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32.77万元、自有资金2,076.51万元通过全资 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 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将相关款项分批拨付并逐步实缴出资。 (二)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 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由14,0 09.28万元增加至27,903.37万元,新增投资部分将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补足。为实施对“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的追加投资,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234.62万元1、自有资金1,520.53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加坡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泰国百仕威,公司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百仕威”)以自 有资金138.94万元对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实缴出资完成后,泰国百仕威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3亿泰铢(实际注册 资本以增资及实缴出资时的实际汇率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泰国百仕威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 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具体操作落实,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编号 0205567017551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309 moo6 Tumbo Simahaphot Amphur Simahaphot Prachinburi 25140 经营范围 贸易与投资、家用电器控制板、通讯电源、电子配件、电子元器件、汽车 电子产品、激光雕刻机、消费电子、智能控制器及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等相关业务 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前后,新加坡百仕威直接持股 99%,香港百仕威直接 持股 1%,公司通过新加坡百仕威、香港百仕威间接持股 100% (二)泰国百仕威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泰铢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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