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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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 │朗特智能(3009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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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4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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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4 │朗特智能(300916):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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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4 │朗特智能(30091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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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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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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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 │朗特智能(3009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茂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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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 │朗特智能(3009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茂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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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 │朗特智能(300916):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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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 │朗特智能(3009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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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朗特智能(3009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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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董事长欧阳正良、独立董事杨小平、李鹏志、王茂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欧阳正良先生、方芙蓉女士、兰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欧阳正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方芙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兰美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小平先生、李鹏志先生、王茂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1、提名杨小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李鹏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王茂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5年度的
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了 ESG相关职责,并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做调整。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体系,积极履行 ESG 职责,董
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4ee4017-dedc-4328-9022-bd9cfe62c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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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4│朗特智能(30091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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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1月 2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 52号 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欧阳正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方芙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兰美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小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李鹏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王茂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具体提案内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议案 2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
进行表决。
4、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28日(8: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 52号 G栋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5年 11月 28日 17: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 52号 G
栋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8125(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美华
联系电话:0755-23501350-8301
传真号码:0755-23501350
电子邮箱:zqb@longtech.cc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 52号 G栋公司证券部
(五)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70d38cc-cebe-4c7c-aa6c-4a00b6e5a1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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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4│朗特智能(300916):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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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292962e6-8d66-4e52-a502-6c0fbddf5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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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4│朗特智能(30091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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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235e4367-cbdf-48f0-ac6b-d5b59e50d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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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3│朗特智能(30091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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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
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业务资质: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
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度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人数为239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
致同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
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5家。
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拟由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401-140
6,已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黄声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青
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均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项目合伙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青燕,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声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青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声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青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范围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
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期审计费用82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致同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公司财
务、审计部门对致同的评定,认为公司评价要素全面、评分标准合理,并一致认为致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及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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