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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7(特发服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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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17 特发服务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9 18:20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9 18:20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7-11 18:57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5-07-11 18:56 │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1 18:54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10 20:58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7-10 20:56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6-23 21:05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3 21:05 │特发服务(3009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龙信建设) │ ├─────────┼──────────────────────────────────────────────┤ │2025-05-21 21:26 │特发服务(300917):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 2025-07-29 18:20│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9日 9:15至 9:25,9:30 至 11:3 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85 人,代表股份110,622,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457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人,代表股份13,447,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7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97,1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500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人,代表股份13,447,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7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人,代表股份 13,447,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72%。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5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542,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2%;反对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4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7,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14%;反对 6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1%;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曾雪荧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310e9083-3182-4f9e-8ad3-a79fa65da937.PDF ─────────┬──────────────────────────────────────────────── 2025-07-29 18:20│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 票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2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特发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 时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 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联系方式等。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截至 2025 年7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等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97,175,000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 .5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82 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3,447,74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72%。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5 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 10,622,74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57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为 13,447,74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72%。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5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 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2025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0,542,24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2%),60,400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20,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3,367,243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4%),60,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491%),20,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2f4a2a96-524c-472d-85a7-6bc4907da0b4.PDF ─────────┬──────────────────────────────────────────────── 2025-07-11 18:5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关 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关宇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关宇 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关宇先生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完成交接。关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宇先生通过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7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关宇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一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宇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 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9a3ed9d1-aac2-4b36-97bb-1cd3de92b185.PDF ─────────┬──────────────────────────────────────────────── 2025-07-11 18:56│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8日以电 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 事 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5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部分董事 2025年度考核指标是结合目前公司实际 一、 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地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 营发展。 表。决 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陈宝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 2025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管 2025年度考核指标是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制定的, 可以有效地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崔平、冯宇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7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 议 的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报告》 公司副总经理关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8b926d22-32bc-4fbf-a902-47836529caf2.PDF ─────────┬──────────────────────────────────────────────── 2025-07-11 18:5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 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九)股东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 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2025年度考核指 √ 标事宜的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28日9:3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和邮件方式登记的需在2025年7月28 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至公司。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自然人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4、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俊霏; 联系电话:0755-83075915; 邮箱:sdgs@tefafuwu.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c4a2e3ea-9a96-4968-8c0d-03081b46d9dc.PDF ─────────┬──────────────────────────────────────────────── 2025-07-10 20:58│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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