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7 特发服务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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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0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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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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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 │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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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 │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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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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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 │特发服务(3009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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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2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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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0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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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4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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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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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0│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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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2 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坤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 5,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实施期限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2月 13 日至
2026 年5 月 12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计划实施期间内银坤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
股份 11,407,500 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新余市银坤企 合计持有股份 11,407,500 6.75 11,407,500 6.75
业管理股份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407,500 6.75 11,407,500 6.75
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特此告知。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银坤公司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
规情形。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3.银坤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2795cd4-fd55-48cd-8133-8caa7f417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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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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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月度发放与年度结算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其中,基本薪酬
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依据当年度公司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中长期激励依据专项激励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3、上述方案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应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工作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7f5d6a-291d-4af3-ab92-7f20c99eed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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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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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a66a6f-685e-4c44-ba24-6758d2452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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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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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04 月 23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崔平、冯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有效反映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潜在的重大风险,并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风险
管控措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及三十七次会议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1344ef-56db-4185-b405-9dea84d14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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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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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
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3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和邮件方式登记的需在 2
026 年 05月 1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至公司。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自然人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4d43a1-a79c-44c0-94fb-5c17569e5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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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特发服务(3009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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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指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结合行业差异与外部市场薪酬水平;
(二)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效益导向与公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联动机制。在公司整体工资
总额预算框架内,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及增长幅度。公司依法依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实
现薪酬与责任、风险、贡献相匹配,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权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 —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九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
遇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
评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
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业绩和市值表现挂钩的薪酬部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董事、高— 4 —
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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