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7 特发服务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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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0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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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4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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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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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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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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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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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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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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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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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1 │特发服务(300917):特发服务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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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0│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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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ca82792-acd9-4f0b-9778-4d608de91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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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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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4b4ec6-8834-429d-ab31-cb3f40206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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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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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234.33 万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2,387.33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042.6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56,659.
86 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43,925.41 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
况下,拟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7
00,00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 年合并归母净利润 40.93%。公司 2025 年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700,000.00 42,250,000.00 37,18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3,873,318.88 121,638,011.00 120,148,853.0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549,013.31 5,009,115.13 5,118,710.22
营业收入(元) 2,972,343,254.39 2,863,615,951.63 2,447,601,179.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66,598,636.1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39,254,090.2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0,13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21,886,727.6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0,13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676,838.66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19%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d3d757a-72b0-43da-9903-d80ed1ffb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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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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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1 年,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
025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监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
会,了解主要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专业资质以及团队整体构成等情况,确保审计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同时
也明确传达了公司对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三)2026 年 1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计划,详细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情况并发表审议意见。
(四)2026 年 4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的汇
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五)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总体评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二)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水准与职业操守。其审计工作程序规范、执行有效,按时完成了全部审计任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及相关文件客观完整、清晰准确、报送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02361f8-38cf-4aec-bb88-9c82f7a5c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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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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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7af24c6-23f8-41d8-9258-694baacda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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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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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22602ae-1b61-4bc6-9dc5-1f2875e6d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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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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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自身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
在审议本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 2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540d30d-1ff2-4763-88c6-c52850de4b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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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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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89.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为 43,256.63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0)3-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6,210.07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0,895.24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3,256.63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4,946.93
本年度使用金额 1,421.12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 14,500.00
销户利息转出 451.40
加: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3,441.7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78.94
2025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21.12 万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
投项目 17,631.1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9 年 01 月 03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 2022 年 0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0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08 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09 月 04 日召
开的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其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2020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心区支
行”)下属福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73174320153、758874314861、760174316607)。2020 年 12月 16 日,
公司与中心区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分行”)和国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
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8110301012500557685、8110301013700557790)。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福华支行 773174320153 专用账户 7,022,392.71
中国银行福华支行 758874314861 专用账户 1,108,961.96
中国银行福华支行 760174316607 专用账户 已注销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500557685 专用账户 已注销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3700557790 专用账户 45,658,063.91
合 计 53,789,418.58
注:1.中国银行福华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的下属二级支行。
2.已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0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
”与“人力资源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年 05月 15 日。并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金
额的情况下,调整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04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产品期限 认购余额
中国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74328032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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