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7 特发服务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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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16 │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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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42 │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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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42 │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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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9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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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9 │特发服务(300917):特发服务章程(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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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 │特发服务(3009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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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 │特发服务(300917):特发服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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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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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2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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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22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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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16│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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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0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以总股本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7,0
4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 元(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22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10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之前 本 次 变 动 本次变动之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000,000 100 0 169,000,000 100
三、股本总数 169,000,000 100 0 169,000,000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股份锁定期两年期限届满后减
持特发服务股票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特发服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特发文创广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任俊霏
咨询电话:0755-83075915
传真电话:0755-83075988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2141c263-36b1-422d-b9a2-28c2f01a6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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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42│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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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d61da24-030f-47a4-8e97-a4441d7e4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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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42│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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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7ab2b61-f8d1-4dbd-85e6-57f26cff8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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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9│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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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9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8 年)》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8 日 9:3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和邮件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至公司。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自然人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096d7885-4138-4495-ac3b-d78fb3337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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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9│特发服务(300917):特发服务章程(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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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特发服务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321d7fc0-e720-4c46-8f97-107d986ae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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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特发服务(3009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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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0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9月10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60 元人民币(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040,000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继续滚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投资
权限的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会等主体对投资事项的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治理机
制。因此,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会授权专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2)。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
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0c6aef4c-8445-4c8e-bea6-cb497fd26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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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特发服务(300917):特发服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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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
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规划、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股东回报、资金需求等因素,特制订《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完善
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成效、战略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资金需求及债权融资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
制,保障利润分配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与期间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当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以维持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充
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分红,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与金额上限等,
其中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当年度无其他特殊事项发
生。
其中,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3)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4)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在论证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多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
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四)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
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五)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
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应由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为准。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90f0a929-4336-4333-a87e-4c3b45990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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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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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4241d6ed-ee3d-4b68-8b11-8337e88f0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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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5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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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事务所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拟续聘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拟续聘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24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61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61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8,431.78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216,438.46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56,763
.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0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 40,156.4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
基金 2,126.9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8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5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
政监管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6 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亮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呼航彪,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呼航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吴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呼航彪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均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履职,执业
人员专业能力强、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鉴于其已顺利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审
计工作连续性、稳定审计质量,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71047af6-447c-4cc8-9dfc-993bd17fd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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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2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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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0,339.8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05.8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379 元
。截至 6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57,995.67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20,882.20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3,147.29
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
况下,拟以总股本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040,000 元(含税),
占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21%。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fe9e514c-5dcd-43f2-bf82-486e1766a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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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5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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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因唐继军先生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唐继军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唐继军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30e40d87-d3a3-49f0-9e00-f775e305b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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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28│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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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921f8c25-b07d-4b66-a778-ec02b8e1b4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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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27│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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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38e7872-1410-4345-9f76-bd9436b4f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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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27│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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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9bb1dd9a-4343-4b95-9a86-d71a498bb6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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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26│特发服务(30091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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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0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08 月 07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杨玉姣、王超、张咏琪、张作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 202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授信安排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正式授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考核指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依据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制定,考核设置科学合理,能够
有效调动董事履职积极性,助力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陈宝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考核指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依据公司制度及绩效考核原则制
定,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崔平、冯宇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c274e608-5550-4e20-b3ce-2c250f420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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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23│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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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b585c5a-5bab-48b5-bfd8-c9063f4a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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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8:22│特发服务(3009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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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0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现场告知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
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临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有序推进,董事会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
2026 年 07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陈宝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
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陈宝杰先生(主任委员)、唐继军先生、张作华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车晓昕女士(主任委员)、张作华先
生、杨玉姣女士;提名委员会成员:唐继军先生(主任委员)、车晓昕女士、陈宝杰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作华先生(主
任委员)、唐继军先生、杨玉姣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崔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立涛先生、尹玉刚先生、何能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任俊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典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中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bc583c79-d1b9-42be-9cfa-372a004dea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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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8:2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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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陈宝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陈宝杰先生(主任委员)、唐继军先生、张作华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车晓昕女士(主任委员)、张作华先
生、杨玉姣女士;提名委员会成员:唐继军先生(主任委员)、车晓昕女士、陈宝杰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作华先生(主
任委员)、唐继军先生、杨玉姣女士。
上述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车晓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07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8)。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崔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副总经理:王立涛先生、尹玉刚先生、何能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董事会秘书:任俊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4、证券事务代表:王典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任俊霏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王典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能力和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075915
传真:0755-83075988
邮箱:sdgs@tefafuwu.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ac47f7f6-5fe2-4eba-b1e2-8ffedd10e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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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2│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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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7月 3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3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7月30日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386,8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000,000 股的 58.8088%。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91,8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88%。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79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5.500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91,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308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91,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087%。
(4)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416,01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21,01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5210%。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崔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6,00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1,00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267%。
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杨玉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6,02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1,02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270%。
议案 1.04、审议通过了《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6,0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1,0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270%。
议案 1.05、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咏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6,03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1,03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272%。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车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6,99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1,99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445%。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7,00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2,00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446%。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365,0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70,0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0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杨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db8e7c85-de3b-438d-b186-6d12874eb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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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2│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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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30日下午 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特发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7月 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出了《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
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30日下午 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香
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9,386,88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8.808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3,795,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0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5
91,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8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
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59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88%
。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选举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416,01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21,013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崔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6,00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571,005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杨玉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6,02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571,02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6,02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71,025票。
表决结果:通过。
5. 选举张咏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6,036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571,036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选举车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6,999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571,999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张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7,00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572,005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9,365,014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570,014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50e13396-287c-4ae1-ada1-c48770eaa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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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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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张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因张作华先生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张作华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作华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29908e35-7964-41f1-9fb5-9643b3d65f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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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9:1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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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结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的 1名第三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共同组成。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28 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共计 9名,具体组成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宝杰、崔平、杨玉姣、王超、张咏琪
2.职工代表董事:冯宇
3.独立董事:车晓昕、张作华、唐继军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团队中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审核结果无异议。本次董事会成员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整体任期保持一致。
二、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阳先生、廖森林先生,非独立董事樊锦杰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阳先生、廖森林先生、樊锦杰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曹阳先
生、廖森林先生、樊锦杰先生致以诚挚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b788e3dc-d133-41c8-9538-dcdface3a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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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7:08│特发服务(300917):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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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
6 年 7月 20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冯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结果于 2026 年 7月 2
1 日至 27 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冯宇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冯宇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d892b809-16fd-473b-a8da-b28cf101a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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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2│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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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车晓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42a2b63-5f41-4e6b-9cab-5e939eeca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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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2│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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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继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8e46bc7-8238-4d24-9fb4-9ef3c54bd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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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2│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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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作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81f23c5-9639-4daf-8d23-71d28509a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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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1│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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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07 月 0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07 月 01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宝杰先生、崔平先生、杨玉姣女士、王超先生、张咏琪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相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
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1.2 提名崔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1.3 提名杨玉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1.4 提名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1.5 提名张咏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车晓昕女士、张作华先生、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车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2 提名张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3 提名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
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07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3cdf3e7-481f-4acd-b6b5-66a85f967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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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9│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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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7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陈宝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2 选举崔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3 选举杨玉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4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5 选举张咏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车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2 选举张作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3 选举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第 1.00、2.00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9:3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和邮件方式登记的需在2026年07
月2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至公司。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自然人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9c04f1b7-bcb7-4610-bc47-52ada42d4e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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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9│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唐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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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本人唐继军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唐继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aba76c9-69cd-4b84-8b70-b14c0d046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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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张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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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本人张作华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张作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bdc1a11-1917-4a45-bce6-75fe15b85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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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7│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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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作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aa94665-343b-4a09-9b82-32ec9aa59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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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7│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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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继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05c1c8ea-d72d-495b-80a0-0419b2a2c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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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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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
序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7月 0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宝杰先生、崔平先生、杨玉姣女士、王超先生、张咏琪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车晓昕女士、张作华先生、唐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车晓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从业经验,符合
独立董事专业任职要求。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全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从业履历、合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作华先生、唐继军先生均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两人均已承诺参
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并将按期取得培训证明。本次提名的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均未超过三家
,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
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3、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曹阳先生、廖森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锦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曹阳先生
、廖森林先生、樊锦杰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
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114c00d-deb5-44f2-9c18-df6ba8d8c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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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7│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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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车晓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e8c49447-2f9f-4458-8794-61fba2600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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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00│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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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778b1b3-e3ff-4163-8383-6559e1995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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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6│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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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7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股份锁定期两年期限届满后减
持特发服务股票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特发服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特发文创广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任俊霏
咨询电话:0755-83075915
传真电话:0755-83075988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5013c72-7d8b-40ab-b1e6-694a1ac56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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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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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
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578,74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23%。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83,7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2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7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5.500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83,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22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83,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223%。
(4)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47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2%;反对 10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78,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783%;反对 100,26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335%;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47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 10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2%;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75,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351%;反对 102,76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767%;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48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 8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91,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118%;反对 86,7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1%;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470,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反对 10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75,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368%;反对 102,46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715%;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46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反对 10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73,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919%;反对 105,26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199%;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46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反对 10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73,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919%;反对 103,16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836%;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谭天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bcd9701-d690-4fd5-89b7-071dd07746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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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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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
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特发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出了《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
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
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6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9,578,74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8.922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3,7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
,783,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6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783,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23%。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473,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2%;反对10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7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83%;反对100,2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5%;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470,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102,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7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51%;反对102,7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7%;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486,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86,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9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18%;反对86,7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1%;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47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反对102,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7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68%;反对102,4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5%;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468,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反对105,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73,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19%;反对105,2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468,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2%;反对103,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73,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19%;反对103,16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6%;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3b0d1f1-2e83-4dc3-bf7a-ee861bd4c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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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0│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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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2 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坤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 5,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实施期限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2月 13 日至
2026 年5 月 12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计划实施期间内银坤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
股份 11,407,500 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新余市银坤企 合计持有股份 11,407,500 6.75 11,407,500 6.75
业管理股份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407,500 6.75 11,407,500 6.75
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特此告知。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银坤公司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
规情形。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3.银坤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2795cd4-fd55-48cd-8133-8caa7f417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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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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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月度发放与年度结算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其中,基本薪酬
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依据当年度公司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中长期激励依据专项激励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3、上述方案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应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工作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7f5d6a-291d-4af3-ab92-7f20c99eed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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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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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a66a6f-685e-4c44-ba24-6758d2452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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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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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04 月 23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崔平、冯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有效反映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潜在的重大风险,并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风险
管控措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及三十七次会议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1344ef-56db-4185-b405-9dea84d14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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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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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
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3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和邮件方式登记的需在 2
026 年 05月 1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至公司。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自然人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4d43a1-a79c-44c0-94fb-5c17569e5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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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特发服务(3009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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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指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结合行业差异与外部市场薪酬水平;
(二)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效益导向与公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联动机制。在公司整体工资
总额预算框架内,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及增长幅度。公司依法依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实
现薪酬与责任、风险、贡献相匹配,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权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 —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九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
遇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
评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
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业绩和市值表现挂钩的薪酬部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董事、高— 4 —
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
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第四章 薪酬核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
(一)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发放。
(二)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月度发放与年度结算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其中,基本薪
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依据当年度公司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中长期激励依据专项激励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约定的薪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公司按国家及
公司有关规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薪酬收入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人员工资账户内。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工作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
续履职的,其当年度绩效薪酬、任期内延期支付部分薪酬结合在职时间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
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公司最终决定启动止付追索程序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止付追索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
配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 —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7ac64e-68c7-446e-b1fe-dfa012292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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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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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4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5月 07
日(星期四)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月 07日(星期四)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陈宝杰先生,总经理崔平先生,独立董事车晓昕女士,财务总监戴志伟先生,董事
会秘书任俊霏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星期四)15:3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tse6tX78Y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00e6d1-04c7-4b39-a71e-9afa6d0ea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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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0│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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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ca82792-acd9-4f0b-9778-4d608de91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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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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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4b4ec6-8834-429d-ab31-cb3f40206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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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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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234.33 万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2,387.33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042.6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56,659.
86 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43,925.41 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
况下,拟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7
00,00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 年合并归母净利润 40.93%。公司 2025 年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700,000.00 42,250,000.00 37,18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3,873,318.88 121,638,011.00 120,148,853.0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549,013.31 5,009,115.13 5,118,710.22
营业收入(元) 2,972,343,254.39 2,863,615,951.63 2,447,601,179.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66,598,636.1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39,254,090.2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0,13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21,886,727.6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0,13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676,838.66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19%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d3d757a-72b0-43da-9903-d80ed1ffb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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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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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1 年,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
025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监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
会,了解主要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专业资质以及团队整体构成等情况,确保审计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同时
也明确传达了公司对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三)2026 年 1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计划,详细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情况并发表审议意见。
(四)2026 年 4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的汇
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五)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总体评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二)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水准与职业操守。其审计工作程序规范、执行有效,按时完成了全部审计任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及相关文件客观完整、清晰准确、报送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02361f8-38cf-4aec-bb88-9c82f7a5c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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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42│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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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7af24c6-23f8-41d8-9258-694baacdafb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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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特发服务: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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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特发服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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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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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特发服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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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3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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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特发服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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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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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特发服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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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5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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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特发服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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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8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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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特发服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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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1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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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特发服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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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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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特发服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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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7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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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特发服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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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26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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