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17 特发服务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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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22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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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9:04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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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9:04 │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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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2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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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6 │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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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5 │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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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5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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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4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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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10 │特发服务(30091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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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10 │特发服务(30091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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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2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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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2),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雅安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6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实施期限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 12月 31日至 20
25年 3月 28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新余市银坤企业 集中 2024.12.31 48.54 42.63-53.89 1,690,000 1%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 -2025.1.20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新余市银坤企业 无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股) (股)
18,167,500 10.75% 16,477,500 9.75%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91f26d90-92d1-4aa0-87fa-b43a94eee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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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9:0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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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粤兰股见字第 001号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
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字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
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并于 2025年 1月 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示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上述股东会通知就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月 21日 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
街道侨香路 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举行。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上午 09:15-09:25
,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月 21日 09:15至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机构)股东的单位证明、证券账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名,所代表公司股
份合计98,86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00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2名,所代表公司股份合计 18,228,44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61%。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验证。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
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82,387,500股,出席本
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该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 34,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4%;反对 24,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0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2%;反对 24,445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4%;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3%。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e10e2a0c-1b0c-4b83-991f-1c5ae2c13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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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9:04│特发服务(3009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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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2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月 21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1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7,093,5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000,000股的 69.28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056,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
4%。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8,86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500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228,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786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056,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175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82,387,500股,出席本
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4,6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4%;反对 24,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4%;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2%;反对 24,4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3464%;弃权1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3%。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佳凤、李慧颖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市特
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cadd3a45-8899-40c0-8738-5c013cf00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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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2│特发服务(3009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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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4d218d7a-9613-4cd7-af8f-45f32cbbe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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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6│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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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月27 日以 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 实到董事
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预计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
一、
来,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在今后。的 经营中,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超、杨玉姣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的经营管理情况,修订后的制度可以更好地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本部薪酬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合规管理办法》是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提
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年 1月 21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7b03c004-3c2b-4714-b43b-4ce05bc13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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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5│特发服务(30091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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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 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月 27日 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勇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名
,实到监事 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预计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一利、协 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在今后 的经
营中,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徐德勇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的经营管理情况,修订后的制度可以更好地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本部薪酬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合规管理办法》是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提
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b2ac8fcf-4e92-413f-8f08-90e215506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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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5│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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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9e35d72e-3273-40f3-b3e9-888fbedc1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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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04│特发服务(3009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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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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