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0 润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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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2 │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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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2 │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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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5 │润阳科技(300920):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规性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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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 │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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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 │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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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 │润阳科技(30092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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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 │润阳科技(300920):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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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 │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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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 │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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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 │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 │主体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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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2│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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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北京中
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
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将于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
日、联系人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 年 7 月 13 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
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
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及其所代表股份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5,627,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
7907%。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 39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3,733,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42%。
综上,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4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69,361,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3549%。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336,618 股,反对 24,75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96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
:同意 19,190,908 股,反对 24,75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329,048 股,反对 32,020 股,弃权 3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83,338 股,反对 32,020 股,弃权 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336,718 股,反对 24,000 股,弃权 65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91,008 股,反对 24,000 股,弃权 65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7%。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606ad51b-aa26-4a06-ba75-26f427acb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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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2│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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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庆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69,361,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627,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9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3,733,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9,215,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8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482,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3,733,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42%。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36,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29,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3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6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3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36,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46%;弃权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1,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7%;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72f3384-9478-448e-8e79-490fd724f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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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5│润阳科技(300920):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规性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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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规性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fcefbc2-757f-4239-8c6b-5478c83d9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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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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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4:30召开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投票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
26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1310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加原、施强英
电 话:0572-6202656
传 真:0572-6091252
邮 箱:ir@zj-runyang.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6、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29c4512-5a2a-46e8-a5da-34efbdf98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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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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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0046ced-5739-4e23-944b-b1c487b6d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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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润阳科技(30092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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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就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
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会计师事务所亦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a09559f-76f4-4918-9033-851824ab8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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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润阳科技(300920):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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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持
续、稳定、科学地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原则上应当按年度将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
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无须审计。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发展情
况等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
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以及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
资本公积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部分)的 1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议案为准。
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前述比例的,则应按照本条第(六
)项所述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应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条第(三)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
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应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规模,充分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之时,
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
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
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在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
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
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四、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94b7772-5514-48f3-871b-7ab8a041d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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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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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
者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3fadbef-41b2-43e9-82fc-624387615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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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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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二六年六月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8,000吨超临界微孔发泡材 22,000.00 21,300.00
料技改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 2,300.00
合计 24,300.00 23,6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其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年产8,000吨超临界微孔发泡材料技改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项目总投资额22,000.00万元。建成投产后,将形成超临界微孔发泡材料和发泡鞋材的大规模先进生
产能力,有力支撑公司产品线向高端应用领域延伸,加速从传统中端市场向高附加值市场跃升,增强产品竞争力并改善整体盈利水平
。
2、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大道9号,利用发行人现有工业厂房进行建设。
3、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6个月。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项目总投资额22,000.00万元。建成投产后,将形成超临界微孔发泡材料和发泡鞋材的大规模先进生
产能力,有力支撑公司产品线向高端应用领域延伸,加速从传统中端市场向高附加值市场跃升,增强产品竞争力并改善整体盈利水平
。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长期深耕IXPE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当前该市场已进入成熟充分竞争阶段。由于IXPE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内饰、
消费电子包装等传统领域,受行业竞争加剧及产能结构调整影响,近年来产品毛利率持续呈整体下滑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超临界微孔发泡新材料,该产品在耐热性、机械强度、抗冲击性、隔热性及耐腐蚀性等核心性能上表现优异,
同时具备绿色环保、可回收、无毒无害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通信、高端鞋材等高增长新兴领域,产品毛利率高于传统产品。
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产业布局,优化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盈利能力与长期发
展韧性。
2、推动技术升级迭代,构建差异化核心竞争壁垒
超临界微孔发泡技术是泡沫塑料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相比传统工艺具备高强轻质、低介电、隔热阻燃等性能优势。公司现有技
术体系聚焦于辐照交联发泡领域,本次募投项目通过超临界流体系统、气体增压装置等核心装备,将实现从传统化学、辐照发泡向绿
色物理发泡的技术跨越。同时,项目配套引入先进精密的超临界发泡专用设备及自动化生产线,配备高精度成型、剖切及后加工装备
,实现生产全流程关键工艺参数闭环管控,对材料微观结构与核心性能进行精准调控,稳定生产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的高性能、高一
致性产品,充分适配下游市场对微孔发泡材料日益严苛的技术与品质要求,形成技术与产品的双重壁垒,提升在高端市场的竞争力。
3、缓解营运资金压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随着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与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相应提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
,提高公司风险应对能力,为深化业务布局、巩固行业地位创造良好条件。本次相关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
力将进一步提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主业基础和业务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扎实深厚的主业基础,作为深耕应用材料领域多年的企业,公司长期围绕先进应用材料领域深耕布局,持
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已建立材料配方、制备工艺及应用领域拓展等完整技术体系。此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组织架构
、供应商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以及物流运输协调机制,为项目落地投产构建了完备管理支撑。
2、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且公司具备客户拓展基础
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带动电池缓冲材料需求持续攀升,高端鞋材等领域对高性能发泡材料的需求也在快速释放。公司现有客户覆
盖汽车内饰、家居建材、包装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品牌口碑,可依托现有销售渠道快速切入新赛道。此外,项目位
于长三角产业集群核心区,具备显著的区位优势,便于开展客户对接和供应链协同,为产品销售提供了坚实的市场保障。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
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
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
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
,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
司的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完善升级,随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逐步产生,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有所提升,进而优化公司
的财务状况。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方向、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需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
的收益,为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金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dcd6b1d-acbf-4754-b069-afad0e685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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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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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fd02e4d-1afe-4f77-9e02-4e104f69b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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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润阳科技(3009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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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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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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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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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1│润阳科技(300920):润阳科技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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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润阳科技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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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0│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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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
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de7a83f-bd71-4569-9646-19a7864fd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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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润阳科技(3009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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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上午 9:30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
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参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关联方参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关联方参与控股子
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事项,本次投资系各方协商决定,符合控股子公司上海润科具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放弃优
先认缴出资权,不影响公司对润科具能的控制权,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方参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
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董事杨庆锋和张镤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6f010ee-a085-466e-a06c-494ff62f0e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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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关联方参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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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关联方参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baeb581-6359-427a-96e1-707dd01db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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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8│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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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将于 2026年 6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11 张镤
2 01*****512 费晓锋
3 08*****864 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663 童晓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2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33,577,750 33.58 10,073,325 43,651,075 33.58
条件流通
股
二、无限售 66,422,250 66.42 19,926,675 86,348,925 66.42
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30,000,000 130,000,000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2074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格;
3、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大道 9号
咨询联系人:彭加原
咨询电话:0572-6202656
传真电话:0572-6091252
联系邮箱:ir@zj-runyang.com
十、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6901482-ff2d-436a-915c-9992f6fe80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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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06│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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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董事童晓玲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0%)。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童晓玲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5月21日 43.47 800,000 0.80
(盘后定价交
易)
合计 43.47 800,000 0.80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为43.4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童晓玲 合计持有股份 3,209,869 3.21 2,409,869 2.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2,467 0.80 2,467 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7,402 2.41 2,407,402 2.41
注:表格中数据出现尾差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童晓玲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晓玲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
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以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童晓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童晓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03e1141-4178-4ba1-aa51-755ed0e11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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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2│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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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
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总经理储祺女士,董事会秘
书彭加原先生,财务总监刘志勇先生,独立董事沈云驾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
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周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
的问题。公司将在活动上,对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且详实的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47b1b4b-dce3-43b6-bd34-36271d860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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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2│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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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特定股东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茂投资”)计划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
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9,77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0.23977%)。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明茂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3月9日至 41.32 239,770 0.23977
2026年4月27日
合计 41.32 239,770 0.23977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8.89元/股-43.242元/股,减持均价为四舍
五入后的均价。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明茂投资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4,456,864 4.4569 4,217,094 4.2171
注:表格中数据出现尾差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明茂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茂投资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
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以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为明茂投资有限合伙人马鞍山千里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减持,该有限合伙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特定股东明茂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马鞍山千里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4a87aa-2168-4394-81b2-1862b042a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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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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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2699e1-c5ae-4a5c-9640-6b5c44913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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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润阳科技(3009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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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下午 16:00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原董事杨学禹辞去了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补选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加原于同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董事并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45e2b2-1733-4827-8df8-91d2de7be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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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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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f34e48-151d-44a0-ad77-c5167d113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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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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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彭加
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杨学禹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30日)
,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任后,杨学禹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彭加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
举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完成补
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杨庆锋、王光海、童晓玲、储祺、彭加原、张镤、独立董事涂登云、独立董事裴金华以及独立董事沈云驾。
二、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具体组成:涂登云(主任委员)、裴金华、彭加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e81c56-d4ff-490c-b69e-c077408d58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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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9│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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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a65723-68b3-4def-9032-f5dc85523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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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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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分别于 2026年 2月 11日、2026年 2月 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0万平方米 IXPE扩产项目”实施地点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
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扩产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州长兴县部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募投项目“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对应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1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54 号),润阳科技获准公开发行 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
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01.9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4
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
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孙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2900612510301 年产 10,000万平方 本次注销
司湖州长兴支行 米 IXPE扩产项目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464000000375297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 本次注销
司杭州江城支行 项目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1683086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注销
司海创园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3978877878 年增产1,600万平方 已注销
司长兴县支行 米 IXPE自动化技改
项目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125101040031250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已注销
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6 中国银行(泰国)股 100000301155724 年产 10,000万平方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币种: 米 IXPE扩产项目
THB)
7 中国银行(泰国)股 100000301155735 年产 10,000万平方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币种: 米 IXPE扩产项目
USD)
8 中国银行(泰国)股 100000301201568 年产 10,000万平方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币种: 米 IXPE扩产项目
RMB)
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账号 3301040160016830864)于 2024年 11月 21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
县支行(账号 403978877878)于 2024年 11月 20 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账号 19125101040031250)于
2024 年 11月 20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8)。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11日、2026年 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扩产项目”实施
地点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10,000万平方米 IXPE扩产项目”
实施地点为湖州长兴县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募投项目“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注销了“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湖州地区”、“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
泰国地区”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净额)已全部转入公司
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以上专户余额均为零。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部分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相关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且无后续使用计划,账户内资金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
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期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备注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长兴支行 584297673300028 本次注销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2、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6e9b9323-e2e6-4318-aa78-b3168410e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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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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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fdb2741-aff5-4e96-82c7-2aac58694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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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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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8b9d8f9-7892-487b-aa6b-04d59c729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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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润阳科技(300920):润阳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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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润阳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8f8bd8-dbf5-44f3-8396-ee6057c377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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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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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投票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彭加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9、议案12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
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1310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加原、施强英
电 话:0572-6202656
传 真:0572-6091252
邮 箱:ir@zj-runyang.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6、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f24150-0eaf-4803-a92b-e45c816c6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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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润阳科技(30092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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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人员包括: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的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
比具有竞争力;
(二)效益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三)战略导向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并予以
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本制度具体实施的管理机构,承担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职
责;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绩效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及津贴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发放的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
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按照本制度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
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津贴。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就重大事项设置专项奖励,且专项奖励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奖励方案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计划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实施,公
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自其任职之日起计算,按季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aa33dd9-117c-4ece-9be6-2e25f7ece1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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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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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金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ce77453-5037-4f97-b878-cb6ab1b83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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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云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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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云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f75c32-7fbe-412b-ac4e-eb9aa4022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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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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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登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2f6eef0-2acf-4245-baff-0bb3ab322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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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润阳科技(300920):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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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0d37e8-042e-436f-8fd2-de90cb3a01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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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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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6]第ZF1010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967,141.8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
018,475.2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1,847.53元后,截至 2025年 12月3
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8,482,548.9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71,541,246.59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
分配利润为271,541,246.59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长远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分红预案如获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0,000,00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7.08%;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0,000,000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0,000,000
股。
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际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967,141.80 25,438,507.36 42,053,700.29
研发投入(元) 11,756,259.39 15,336,522.66 11,032,574.47
营业收入(元) 421,909,443.40 406,546,419.03 359,264,795.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8,482,548.9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71,541,246.5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0,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1,486,449.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0,00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8,125,356.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21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0,000,000.0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40,0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5d0049-660d-493a-9f48-8979d088a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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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润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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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润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89fc554-6945-4b86-bd87-60bc80e72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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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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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62ef970-8e04-48e0-aeba-df138f051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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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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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执行审计业务中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保持独立
性的要求,秉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295544f-ca8f-4deb-aabc-439ce0c15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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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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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新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3,000 万股,均为普通
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51cac0e-8a61-4617-8e5a-2fe8eb76e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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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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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
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客观、真实。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faae9e-e449-42ed-9c4c-d4973f6b6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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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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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学禹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杨学禹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去以上职务后,杨学禹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学禹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2027年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日,杨学禹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非独立董事杨学禹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鉴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董事人数为9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杨学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彭加原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彭加原先生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彭加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加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彭加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且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同意聘任彭加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彭加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彭加原
办公电话:0572-6202656
四、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学禹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杨学禹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同意聘任杨学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学禹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d0ca9e-1195-4311-a456-8586f4c7b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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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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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3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因此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
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
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
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ce81ce1-746e-455c-a14e-05c417091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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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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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5637fb7-7cbb-4973-9975-9f382ebaa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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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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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
生重大影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实施
问答。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
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
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公司因执行上述标准仓
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ea68471-e208-41cf-ad63-11e46e61e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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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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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
1名。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
度的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
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3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立信能够较好地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并充分与公司进行讨论和沟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
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92c6284-242f-492e-b795-6230f4484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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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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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
1名。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
度的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
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3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合规有效,其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38be799-03d9-4e88-bfaa-9e36d4854e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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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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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
一、2025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190.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96.71万元,比
去年同期增加 6.01%。
二、2025 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42,190.94 40,654.64 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96.71 2,543.85 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82.00 2,501.21 11.2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5.26 3,803.48 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5 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5 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 2.18% 0.11%
资产总额 159,615.73 133,513.81 1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8,314.10 117,353.59 0.82%
三、财务状况
(一)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占资产比 同比变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重增减 动比例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25,582.85 16.03% 38,720.81 29.00% -12.97% -33.93%
应收账款 13,113.38 8.22% 12,359.94 9.26% -1.04% 6.10%
存货 9,146.46 5.73% 7,802.78 5.84% -0.11% 17.22%
固定资产 59,721.73 37.42% 51,231.85 38.37% -0.95% 16.57%
在建工程 2,323.13 1.46% 6,684.79 5.01% -3.55% -65.25%
无形资产 7,584.00 4.75% 8,024.68 6.01% -1.26% -5.49%
主要资产情况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 25,582.85万元,同比下降 33.93%,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和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为 13,113.38万元,同比增长 6.10%,变动较小。
3、存货期末金额为 9,146.46万元,同比增长 17.22%,主要系泰阳新材料 2025年开始生产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金额为 59,721.73万元,同比增长 16.57%,主要系募投项目转固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 2,323.13万元,同比下降 65.25%,主要系募投项目转固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金额为 7,584.00万元,同比下降 5.49%,变动较小。
(二)主要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占资产比 同比变动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重增减 比例
比例 比例
短期借款 29,012.96 18.18% 2,403.93 1.80% 16.38% 1,106.90
%
应付账款 5,974.38 3.74% 6,290.43 4.71% -0.97% -5.02%
其他应付款 151.92 0.10% 230.33 0.17% -0.07% -34.04%
其他流动负债 1,513.53 0.95% 2,052.94 1.54% -0.59% -26.28%
递延收益 2,609.74 1.64% 2,609.74 1.95% -0.31% 0.00%
主要负债情况变动说明:
1、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 29,012.96万元,同比增长 1,106.90%,主要系公司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期末金额为 5,974.38万元,同比下降 5.02%,波动较小。
3、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 151.92万元,同比下降 34.04%,主要系保证金及往来款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金额为 1,513.53万元,同比下降 26.28 %,主要系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5、递延收益期末金额为 2,609.74万元,未发生变动。
四、经营成果
(一)主要经营情况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变动比例
金额 金额
一、营业收入 42,190.94 40,654.64 3.78%
二、营业成本 32,219.88 32,245.58 -0.08%
三、销售费用 823.44 1,132.36 -27.28%
四、管理费用 4,689.94 3,861.35 21.46%
五、研发费用 1,175.63 1,533.65 -23.34%
六、财务费用 -675.07 -1,048.91 35.64%
七、营业利润 1,885.54 2,267.50 -16.84%
八、利润总额 1,788.49 2,114.61 -15.42%
九、净利润 2,026.48 1,559.00 29.99%
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96.71 2,543.85 6.01%
主要经营情况变动说明:
1、2025年营业收入为 42,190.94万元,同比增长 3.78%,波动较小。
2、2025年营业成本为 32,219.88万元,同比下降 0.08%,波动较小。
3、2025 年销售费用为 823.44 万元,同比下降 27.28%,主要系本期展会费和差旅费减少所致。
4、2025年管理费用为 4,689.94万元,同比增长 21.46%,主要系本期折旧和摊销费、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2025年研发费用为 1,175.63万元,同比下降 23.34%,主要系本期材料研发投入减少和研发人员变动所致。
6、2025 年财务费用为-675.07万元,同比增长 35.64%,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
(一)现金流量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156.90 44,715.61 3.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11.64 40,912.13 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5.26 3,803.48 8.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61.91 1,093.38 1,186.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99.76 13,290.01 343.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37.84 -12,196.63 -268.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358.50 11,540.68 180.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4.56 12,653.30 -50.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53.94 -1,112.62 2,450.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43.87 -9,960.24 -47.02%
现金流量变动说明:
1、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145.26万元,较上期增加 341.78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679.96万元。
2、202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937.84 万元,较上期减少32,741.22万元,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4
5,410.58万元。
3、202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153.94 万元,较上期增加27,266.56万元,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
加 20,606.07万元。
综上所述,以上原因导致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减少4,683.62万元。
六、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指标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变动
盈利能力 毛利率 23.63% 20.68% 2.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 2.18% 0.11%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 1.49 5.11 -3.62
速动比率(倍) 1.25 4.51 -3.26
营运能力 资产负债率 25.75% 11.57% 14.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31 3.28 0.03
存货周转率(次/年) 3.80 4.42 -0.62
财务指标变动说明:
1、毛利率:同比增长 2.95%,主要受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影响所致。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长 0.11%,波动较小。
3、流动比率同比下降 3.62,速动比率同比下降 3.26,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增加影响,公司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
比率均大于 1,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4、资产负债率:同比增加 14.18%,主要系期末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5、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增长 0.03次/年,波动较小。
6、存货周转率:同比下降 0.62次/年,主要系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2025年开始生产所致。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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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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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润阳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
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
1名。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
度的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
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3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立信能够较好地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并充分与公司进行讨论和沟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
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c9d7651-624a-42c6-8713-505801bc6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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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润阳科技(3009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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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转增 3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0,000,000 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0,000,0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对以上事项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新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3,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三、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
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
要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ba593f5-0032-4be1-a799-d8ca216bc73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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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润阳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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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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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润阳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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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0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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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润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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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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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润阳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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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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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润阳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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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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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润阳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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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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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润阳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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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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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润阳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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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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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润阳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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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56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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