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5 法本信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9:04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9:04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4 00:39 │法本信息(300925):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
│2026-04-24 00:38 │法本信息(300925):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
├─────────┼──────────────────────────────────────────────┤
│2026-04-23 19:36 │法本信息(3009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9:35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9:35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9:35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
├─────────┼──────────────────────────────────────────────┤
│2026-04-23 19:35 │法本信息(300925):《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
│2026-04-23 19:34 │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5-15 19:04│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8018bf2-5c0e-4866-8303-1deeaa73a1ca.PDF
─────────┬────────────────────────────────────────────────
2026-05-15 19:04│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5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 A2栋 3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人,代表股份 107,457,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5,580,7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5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77,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9%。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7人,代表股份 1,877,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77,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9%。
3、出席和列席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52,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02%;反对 4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45%;弃权 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2,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081%;
反对 4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482%;
弃权 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5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7%;反对 4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45%;弃权 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1,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61%;
反对 4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482%;
弃权 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51,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2%;反对 4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45%;弃权 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1,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495%;
反对 4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482%;
弃权 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09,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5%;反对 4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748%;
反对 4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44%;
弃权 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0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严华先生、吴超先生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354%;反对 553,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2611%;弃权 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81%;
反对 553,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04%;
弃权 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4%;反对 4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94%;弃权 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8,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32%;
反对 4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45%;
弃权 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73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4%;反对 6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274%;弃权 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414%;
反对 6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163%;
弃权 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忆南、陈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ff38080-6412-4620-82ba-bca73b9ff039.PDF
─────────┬────────────────────────────────────────────────
2026-04-24 00:39│法本信息(300925):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法本信息(300925):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a605f8-f47f-4e09-8ae7-236b87235cd7.PDF
─────────┬────────────────────────────────────────────────
2026-04-24 00:38│法本信息(300925):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
法本信息(300925):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23a59a-8b4e-4383-9c9a-34a03e1ba537.PDF
─────────┬────────────────────────────────────────────────
2026-04-23 19:36│法本信息(3009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法本信息(3009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61c93b-39bb-4d3c-8e62-4eee0816b875.PDF
─────────┬────────────────────────────────────────────────
2026-04-23 19:35│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47673c-b65b-4a50-8a66-cc422161c7e8.PDF
─────────┬────────────────────────────────────────────────
2026-04-23 19:35│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216 号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法本信息公司)2025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法本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法本信息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审〔2026〕3-216 号报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21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巧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da16a15-99f5-435e-baa3-3f4579c3f96d.PDF
─────────┬────────────────────────────────────────────────
2026-04-23 19:35│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
法本信息(3009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4fc82f-61fe-4b64-b048-b45015a3761f.PDF
─────────┬────────────────────────────────────────────────
2026-04-23 19:35│法本信息(300925):《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法本信息(300925):《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8c45e6-2422-4a4d-9f7d-af8d9124e709.PDF
─────────┬────────────────────────────────────────────────
2026-04-23 19:34│法本信息(3009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A2栋 3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00 《关于制订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中第 5项提案,关联股东严华先生、吴超先生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上述提案中第 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A2栋 38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
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
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受托证券公司的
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
信息请在 2026 年 05 月 1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波
2、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3、电子邮箱:zqtz@farben.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 A2栋 36层-38层。
5、邮编:518055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