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6 博俊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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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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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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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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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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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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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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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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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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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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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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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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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
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二)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四)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 证监局、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
(六)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
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
以连续聘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公司
董事会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终
止对其的聘任:
(一)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二) 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三)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四) 出现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要
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
为止, 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 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 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
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在公司审计委员会会的监督下移交。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代行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 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正式任命董事会秘书职责
的人员之前, 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
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五)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六) 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 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
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 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八)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为公司重大政策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建议。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对董事会有关动议或董事长安
排的有关工作事项, 提出具体意见,
报董事长审批后负责落实, 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董事长汇报。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司实际情况, 客观
回答股东和投资者的咨
询; 注意证券报刊的报道, 如有对本公司的不实报道, 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予以澄清。
第十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 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 则该
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四章 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与信息披露有关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有权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
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董事会秘
书在需要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 必须经董事会同意, 并确保所委托的职
责得到依法执行, 并因对其委托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被解聘的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离任
审查, 并在公司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下, 将有关档案材料、尚未了结的事务、遗留问题, 完整移交给
继任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离任时应签订必要的保密协议, 履行持续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本制度内容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 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解释权属董
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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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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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博俊工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以合
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 不得利用
职务便利, 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 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在时,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权:
(一) 监督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 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控制度;
(二) 对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任用和考核提出意见;
(三) 参与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费用开支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的编制;
(四) 审核公司资金使用的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五) 对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 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 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 并报送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七) 审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情况;
(八) 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情况;
(九) 定期向股东会提交公司资产状况、效益情况等财务报告;
(十) 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 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 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 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的完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 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 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
力和竞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 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抓好消防工作, 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 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 应事
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 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七) 根据董事会的要求, 向董事会每三个月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注重精神文
明建设, 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 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 逐步改
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注重员工身心健康,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公司资金;
(二)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 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 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
者进行交易(总经理的近亲属, 总经理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以及与总经理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 与公司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适用该项规定);
(五)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 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或者公
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 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 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 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十一) 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十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 总经理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 董事会有权作出
决定归公司所有; 给公
司造成损害的,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第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 公司设置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财务等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核、录用、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财务部
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总经理交办的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 公司按照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设置各业务部门,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总
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
理召集或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 以
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
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视需要可决
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 也可通知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第二十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公司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 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
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 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投资项目实施后, 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 执行和跟踪
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完成后,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时, 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 应事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考
核, 由总经理决定任免。
(三)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 大额款项支出, 应实行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联签制度; 重要财务支出, 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 财务部门审核
, 总经理批准; 日常的费用支出, 应本着降低成本、严格管理的原则, 由使用部门审核, 总经理批准。
(四) 公司对于重大贸易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项工作, 应根据具体情况, 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 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 形成会议纪要, 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
第五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二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可实行年薪制, 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若董事兼
任上述职务, 其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 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 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六章 重大事项权限和报告制度
第一条 总经理运用资金、资产和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另行专
门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总经理因其超过授权范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
或消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 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 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
出现的重大事件及进展变化情况, 保障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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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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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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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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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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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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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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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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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
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 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
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 会议也可
以采取现场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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