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6 博俊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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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5:40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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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2 │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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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4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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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5:52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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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0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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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0 │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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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0 │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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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30 │博俊科技(300926):东方证券关于博俊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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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1 │博俊科技(300926):关于博俊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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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博俊科技(300926):《博俊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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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5:40│博俊科技(300926):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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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关于更
换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东方证券作为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刘俊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东方证券现指派毛林永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华明先生和毛林永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俊清先生在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毛林永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6fdfc2c0-818d-4c4b-b1a6-572ea08da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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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2│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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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为:同向上升
(1) 2025年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月 1日至 9月 30日)业绩预计情况表:
项目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55,152.22万元-66,182.67万元 盈利:36,768.15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80%
归属于上市 盈利:55,055.71万元-66,066.85万元 盈利:36,703.80万元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80%
(2) 2025年第三季度(7月1日至 9月 30日)业绩预计情况表:
项目 第三季度(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24,435.88万元-28,508.53万元 盈利:13,575.49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0% - 110%
归属于上市 盈利:24,417.27万元-28,486.82万元 盈利:13,565.15万元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0% - 11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的主要
原因为:
1、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景气,报告期内公司订单持续增加,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
2、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模块化产品收入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强;通过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净利润进一步增
长。
3、公司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cba0a43d-6876-48a4-b2d3-f6b335c55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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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4│博俊科技(30092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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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81,777,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85%)的股东伍亚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686,288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伍亚林。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伍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777,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41.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68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的2.00%(若此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减持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1、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伍亚林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伍亚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
持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
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a9e45c2a-2a06-4e70-9288-65508995a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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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5:52│博俊科技(30092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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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2)转股期为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9年 9 月 7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6.
68 元/股。
2、2025年第三季度,共有880张“博俊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88,00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换成5,273股“博俊科技”
股票(股票代码:300926)。
3、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博俊转债
”或“可转债”)为2,440,169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244,016,90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
,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06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73.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8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9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
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9 月 1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14 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2029 年 9 月 7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4.37 元/股。
2024年5月7日,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3
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5年4月30日,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
70元/股调整为16.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5月22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情况,“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5月2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博俊转债” 因转股减少880张,转股数量为5,273股。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 “博俊转债 ”尚余 2,440,
169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244,016,900.00元。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025年6月30日) 数量(股) (2025年9月30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51,017,482 34.77% 151,017,482 34.77%
流通股/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6,333,195 31.39% 136,333,195 31.39%
首发后限售 14,684,287 3.38% 14,684,287 3.38%
股
二、无限售条 283,291,691 65.23% +5,273 283,296,964 65.23%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34,309,173 100.00% +5,273 434,314,446 100.00%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博俊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2023年9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
》全文,亦可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12-36689825。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博俊科技);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博俊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0646e3a1-d8f9-4221-b194-3f708b89a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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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0│博俊科技(30092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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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李文信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文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
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李文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文信先生原任期
届满之日为2026年12月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34,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31%),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李
文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文信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8b59469a-f953-4e69-8888-09dec0154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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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20│博俊科技(3009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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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陈杨律师
、韩宇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26/DCY/cj/cm/D16
24SH7200126/DCY/cj/cm/D16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
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10:00在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号公司五
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 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08,166,5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55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线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4SH7200126/DCY/cj/cm/D16 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308,088,115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 反对74,29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 4,12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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