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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7(江天化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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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27 江天化学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8:37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7-20 18:36 │江天化学(300927):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0 18:34 │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章程(2026年7月修订) │ ├─────────┼──────────────────────────────────────────────┤ │2026-07-20 18:33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5 19:08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2 18:28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2 18:50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8:50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7 17:12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4-22 17:12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 2026-07-20 18:37│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投入使用,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变更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 99 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通江天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 公司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 路 16 号,邮政编码:226009 亚路 99号,邮政编码:226010 2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 …… 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 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 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 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 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 准 。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f3adbf7-eeea-4e40-b84c-298b18ef5324.PDF ─────────┬──────────────────────────────────────────────── 2026-07-20 18:36│江天化学(300927):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10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 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8月 6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353f9669-e35f-4683-b241-8a5d15e2e8c4.PDF ─────────┬──────────────────────────────────────────────── 2026-07-20 18:34│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章程(2026年7月修订) ─────────┴──────────────────────────────────────────────── 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章程(2026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c9d3ce00-954c-4ee4-95cc-783e54dece10.PDF ─────────┬──────────────────────────────────────────────── 2026-07-20 18:33│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31 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票提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9:00~11:30,14:00~17:00)。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南通 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6009(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挂号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 ,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8月5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史彬 (2)联系电话:0513-83599190 (3)传真号码:0513-83599155 (4)邮箱:shibin@ntjtc.cn (5)联系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a3744e5-af02-45b6-99f0-fba2b4ba3212.PDF ─────────┬──────────────────────────────────────────────── 2026-06-15 19:08│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2 日披露了《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17 日至 2026 年 6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30,8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43,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2,887,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近日,公司收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南通江山 集中竞价 2026/3/17-2026/3/192026/4/21-2026/6/ 35.7326.3 144.36288.7 12 农药化工股份有 交易大宗交 12 9 2 限 易 公司 合计 29.50 433.08 3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 (%) 南通江山 合计持有 1,302.84 9.02 869.76 6.02 农药化工 股份 股份有限 其中:无 1,302.84 9.02 869.76 6.02 公司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585b9d1-8336-4ada-b544-0b685ba4217d.PDF ─────────┬──────────────────────────────────────────────── 2026-06-12 18:28│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44,36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827,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3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675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1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34 南通新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813 朱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有 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6.7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史彬 咨询电话:0513-83599190 传真:0513-83599155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81e1db9-bffd-4502-8632-c02ee2f59606.PDF ─────────┬──────────────────────────────────────────────── 2026-05-12 18:50│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 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江天化学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887,3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60,000 股的 62.9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 ,156,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股的 62.45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730,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 股的 0.50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93,2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60,000股的 0.5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2,89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股的 0.0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30,36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360,000股的 0.505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反对 4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4%;弃权 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0,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3597%;反对 448,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5265%;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1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反对 4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4%;弃权 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0,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3597%;反对 448,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5265%;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1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2%;反对 4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3%;弃权 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9018%;反对 449,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6400%;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58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09,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4%;反对 4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6%;弃权 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5,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7798%;反对 448,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5517%;弃权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68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39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0%;反对 4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6%;弃权 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8.4688%;反对 470,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9.2999%;弃权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31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1%;反对 4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7%;弃权 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0027%;反对 445,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1105%;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86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2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8%;反对 4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7%;弃权 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6582%;反对 445,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1105%;弃权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3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成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1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1%;反对 4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7%;弃权 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0027%;反对 445,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1105%;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86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40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4%;反对 4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4%;弃权 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6664%;反对 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7.4468%;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86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036,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1%;反对 4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7%;弃权 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6664%;反对 460,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1023%;弃权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313%。 关联股东朱辉(持有股份 3,213,000股)、关联股东陆辉(持有股份 158,933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3,371,933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次股东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义虎、郁东、吴建新分别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做了专项 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和杨雯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07ecd13-3d57-4892-b927-fdda4b0e9a6b.PDF ─────────┬──────────────────────────────────────────────── 2026-05-12 18:50│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9bd917c-6f4b-453b-b7d5-c2eb265d7427.PDF ─────────┬──────────────────────────────────────────────── 2026-04-27 17:1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52ee572-9286-484e-a24e-b4b57536790e.PDF ─────────┬──────────────────────────────────────────────── 2026-04-22 17:1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3dec182-f95d-44a6-875f-4708f2625c11.PDF ─────────┬──────────────────────────────────────────────── 2026-04-21 00:33│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e4b1bd9-e17d-4014-96f3-018557a70a9c.PDF ─────────┬──────────────────────────────────────────────── 2026-04-20 19:55│江天化学(300927):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江天化学(300927):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2f0a297-e250-4ec0-ab4c-4bf9039e6874.PDF ─────────┬──────────────────────────────────────────────── 2026-04-20 19:55│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8ddbe43-1ed9-4ad4-8bb8-be718fe1d3c2.PDF ─────────┬──────────────────────────────────────────────── 2026-04-20 19:55│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6c4eadb-abef-4f08-95cb-b89df2f63de4.PDF ─────────┬──────────────────────────────────────────────── 2026-04-20 19:55│江天化学(30092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2d628fe-ef60-4817-b539-8551cecf9e59.PDF ─────────┬──────────────────────────────────────────────── 2026-04-20 19:54│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新)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826935-4c2a-4229-9024-5f1d1a9a2749.PDF ─────────┬──────────────────────────────────────────────── 2026-04-20 19:54│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5d52f7c-1e97-4f31-a46a-5655f379f679.PDF ─────────┬──────────────────────────────────────────────── 2026-04-20 19:54│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盈利状况、研发规划、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年工资 总额。工资总额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外部市场环境、职工薪酬提升需求等情况每年评估调整。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及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进行。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议。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 50%。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批。 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考核结果浮动发放。 中长期激励:可依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 福利补贴:依法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考核,考核依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业绩确 定。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 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针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章程》 、本制度等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所有薪资均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专项奖励根据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相关计划确定分配及支付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薪酬总额及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情况,确保符合证券监 管相关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适用至 2026 年 1月1日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76b56d6-8694-4faf-96c1-88ec391b8818.PDF ─────────┬──────────────────────────────────────────────── 2026-04-20 19:54│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义虎)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义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bb90fef-ec16-447b-8819-86e9b5f0eae1.PDF ─────────┬──────────────────────────────────────────────── 2026-04-20 19:54│江天化学(30092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管理,防范外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 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从事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并以公司的账户进行,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仅限与持牌金融机构以公司名义及账户开展套保,严禁挂靠或借用账户、严禁投机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种类及规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金额 不得超出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业务的存续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第七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额 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 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责任部门: (一)计财中心作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 日常联系; (二)营销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业务的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 (三)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 (四)证券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报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审批,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计财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及时评估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以及各金融机构的报价信息,制定交易方案。 (二)财务负责人审核外汇套期保值计划,评估风险,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计财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在批准的额度内,结合外汇收付预测,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综合评估 交易风险,在对各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的询价和比价后,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并拟定交易安排(含交易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期限等 内容),按照本制度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后,由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实施。 (四)计财中心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登记,及时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妥善安排交割资金 ,保证按期交割,严格控制违约风险。 (五)计财中心应将外汇套期保值的审批情况和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的决策程序 的合法合规性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六)审计部应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汇报。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 、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必须符合公司内控管理的要求,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计财中心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 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避免出现展期。 第十五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计财中心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审慎判断后下 达操作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董事长。 第十六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计财中心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 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 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抄 送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报告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开展交易、超额度、超期限、超品种或进行投机交易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信息。 第十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 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二十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至少1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上述规定不一致 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161667e-44c8-465f-8b35-7c915da2ec2d.PDF ─────────┬──────────────────────────────────────────────── 2026-04-20 19:54│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东)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d04aeea-6cfb-4fa6-80cc-7420b8ff293e.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36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827,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509,222.80 元,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9,423,186.3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42,318.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2,272,037.88 元,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547,501,711.36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92,272,037.88 元。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 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827,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 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10,827,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5.50%。 (2)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5.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827,000.00 12,992,400.00 20,932,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509,222.80 297,735,338.47 68,546,910.88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6,066,003.81 22,474,268.41 24,384,091.63 营业收入(元) 1,552,353,619.55 688,379,172.65 709,117,773.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47,501,711.36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2,272,037.88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4,751,600.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28,597,157.38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4,751,600.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82,924,363.85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2.81%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是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4, 751,600.00 元,满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相关要求,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主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地回 报股东和投资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4,686.42 万元、4,594.48 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2.23%、2.09%,均低于 50%。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da0ce93-2e35-47c3-830e-a0d64d525f76.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 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公 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执业记录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以上。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正敏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信永中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层和计财中心、审计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对信永中和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 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2bfe144-7076-450b-9cf9-eb118d044ebd.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义虎、郁东、吴建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义虎、郁东、吴建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73323ff-399b-4380-b923-11a7c8073ece.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以及含期权性质的外汇交易 等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后,由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 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海外销售业务,涉及外汇结算,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国际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从锁定利润 出发,为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风险,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 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剧烈波动等风险为目的,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以及含期权性质的外汇交易等业务。 2.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3.合约期限 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开展该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实际收付时的市场汇率存在偏差,造成汇兑损 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 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 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 发生的现金流与计财中心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 带来的相应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外汇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 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 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计财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 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拟开展 的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金额、期限相匹配,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 计核算及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7b5c4c8-06c6-4490-99bc-040320293572.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3c538f1-9238-4673-8e85-6e467eafeca9.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1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全面了解 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业绩 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 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辉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史彬先生;独立董事郁 东先生;财务顾问金梁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4 月 28 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 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235def0-0576-4a58-b7c1-bd75d33b761d.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江天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对信永中和的年审工作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证件、履职经历、诚信记录、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及评价,通 过与信永中和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慎 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展沟通 会议,包括审计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关键时间节点、重大事项等内容,共同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全程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就年 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初步结论等核心事宜及时沟通交流。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 进一步沟通,详细了解审计具体情况。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定期报告等议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c174b00-baaf-461d-85cd-fe83d9e75fc2.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该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 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 ),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 ,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 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 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正敏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商定2026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 关协议。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 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46f6401-6e27-4f22-93bd-98a7ab741252.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江天化学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1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714ce38-14ec-4161-8e61-5a56e319dec3.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 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9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领取相应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 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合计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董事会审 议通过,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54a618d-5f6f-4264-982f-1254f8c56074.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05a0b0e-92c9-4d15-a0e9-ba1bfe21554c.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陈东明先生的辞职报告。陈东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所担 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8年 11 月 10 日,辞职 之后陈东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东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申请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东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关于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股份 转让的相关规定。 陈东明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东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成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经公司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7.53%)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成刚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成刚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成刚先生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265388a-d35c-4b6f-9750-086b892a931b.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业务开展的可行 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海外销售业务,涉及外汇结算情况,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国际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从锁定 利润出发,为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风险,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 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剧烈波动等风险为目的,包括远期结售汇 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以及含期权性质的外汇交易等业务。 2.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3.合约期限 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 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 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 发生的现金流与计财中心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 带来的相应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外汇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 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 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计财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 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 披露。 七、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 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 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e2c18ca-c5a2-42c9-b76a-8fe1170e1853.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d620490-b56c-4d66-b663-f014b1187a11.PDF ─────────┬──────────────────────────────────────────────── 2026-04-20 19:52│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55e9235-9982-4511-aa61-da4476024e0a.PDF ─────────┬──────────────────────────────────────────────── 2026-04-20 19:51│江天化学(300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2911968-7771-4201-93c3-bc8c2c1abe34.PDF ─────────┬──────────────────────────────────────────────── 2026-04-20 19:51│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报告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3d7f213-bec6-405b-9f0a-60520931eaf7.PDF ─────────┬──────────────────────────────────────────────── 2026-04-20 19:51│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523730-de0c-45ff-a3d3-1a586a1763ec.PDF ─────────┬──────────────────────────────────────────────── 2026-04-20 19:51│江天化学(30092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1aaee06-e417-4975-b27e-c9667b0f0be9.PDF ─────────┬──────────────────────────────────────────────── 2026-04-20 19:51│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146108c-d304-4f1c-a70d-3495fd88e3eb.PDF ─────────┬──────────────────────────────────────────────── 2026-04-20 19:50│江天化学(30092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计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收益,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计财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0b0414c-e610-421d-90a3-453987b1e00a.PDF ─────────┬──────────────────────────────────────────────── 2026-03-18 17:04│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9511b6e-eefc-4a41-b8ae-c36126a39740.PDF ─────────┬──────────────────────────────────────────────── 2026-02-12 18:48│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13,02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02%)的股东南通 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3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443,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不超过 2,887,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山股份出具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山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3,02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3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443,6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887,200 股(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即 2026 年 3月 17 日至 2026 年 6月 16 日)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7、江山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作的承诺具体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 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 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江山股份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相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江山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5b123e5-a048-47cb-afa2-a1236631605c.PDF ─────────┬──────────────────────────────────────────────── 2026-01-28 17:20│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重组前) (重组后) 归属于上市 盈利:1,590 万元-2,060 万元 盈利: 盈利: 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下降: 4,253.27 万 29,773.53 万 净利润 51.57%-62.62% 元 元 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下降: 93.08%-94.66% 扣除非经常 盈利:1,244 万元-1,683 万元 盈利: 盈利: 性损益后的 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下降: 4,008.71 万 4,008.71 万 净利润 58.02%-68.97% 元 元 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下降: 58.02%-68.97% 注:以上表格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显著较高,主要是公司收购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大雅” )支付的股权对价低于三大雅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的负商誉 2.55 亿元,依据会计准则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对 2024 年净利润形成较 大贡献。该收益与公司日常经营无直接关系,不具有持续性。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不再包含该项一次性收益,因此与上年相比出现较 大幅度下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对不同期间利润影响的客观规律。 2.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雅的整合工作仍处于推进阶段,各项资源协同、管理优化等举措尚在逐步推进过程中,运营效率有待进 一步优化,净利润水平暂未充分体现整合后的协同价值,整体盈利规模处于相对偏低的状态。 3.报告期内,市场竞争呈现加剧态势,公司主营产品面临的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公司整体毛利水平下降,整体盈利空间受到 显著压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d6c8d2d0-d3f4-4f57-a1af-262f1891e08f.PDF ─────────┬──────────────────────────────────────────────── 2026-01-20 18:18│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精丙烯酸项目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精丙烯酸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b8088190-b3e1-4132-991d-5d93470c6104.PDF ─────────┬──────────────────────────────────────────────── 2026-01-20 18:18│江天化学(30092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宋义虎)。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14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6万吨精丙烯酸项目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延链补链战略部署,深化对全资子公司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大雅”)的并购 整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与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6万吨精丙烯酸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6735bd38-72aa-48eb-95d6-3b986499438a.PDF ─────────┬──────────────────────────────────────────────── 2026-01-15 16:54│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1c291e01-dabe-4eaa-84f7-b626979de86a.PDF ─────────┬──────────────────────────────────────────────── 2025-12-29 18:26│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层/24层/25层(200120)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 .100 Century Avenue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 5878 5888 Fax: +86 21 5878 6866 dentons.cn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dentons.cn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 年 12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2月 12日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召集人、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有关事项,股东会通知还载明了网络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 日下午 14点 30 分在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次股 dentons.cn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5 人,代表股份合计93,77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69%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557,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082 %。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络投 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4, 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7%。 2、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dentons.cn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 律师列席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5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为: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新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dentons.cn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就会议通知列明事项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A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6,514,994 99.8180% 44,546 0.1677% 3,800 0.014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 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A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93,739,994 99.9661% 22,046 0.0235% 9,700 0.0103% 根据表决情况,上述议案已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dentons.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795844a7-2d79-47c8-a97b-4672c5048a5b.PDF ─────────┬──────────────────────────────────────────────── 2025-12-29 18:26│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江天化学(3009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efbf1ff8-8345-4b8f-9dc6-85e6fd8f9b9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1│江天化学: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311.PDF ─────────┬──────────────────────────────────────────────── 2026-04-21│江天化学: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319.PDF ─────────┬──────────────────────────────────────────────── 2025-10-23│江天化学: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541.PDF ─────────┬──────────────────────────────────────────────── 2025-08-26│江天化学: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212.PDF ─────────┬──────────────────────────────────────────────── 2025-04-18│江天化学: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8318.PDF ─────────┬──────────────────────────────────────────────── 2025-04-18│江天化学: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8248.PDF ─────────┬──────────────────────────────────────────────── 2024-10-22│江天化学: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50861.PDF ─────────┬──────────────────────────────────────────────── 2024-08-20│江天化学: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9479.PDF ─────────┬──────────────────────────────────────────────── 2024-04-19│江天化学: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661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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