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8 华安鑫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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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 │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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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 │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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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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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4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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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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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 │华安鑫创(3009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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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 │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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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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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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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 │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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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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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72a79f6-7ca9-426c-b0de-10cd89adf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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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华安鑫创(300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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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7号105号楼A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攀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678,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098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064,16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61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01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614,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1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何攀及肖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6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6,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7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罗寒律师、解冰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d066f05-c713-4fee-9f8a-60cd56cad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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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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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肖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 (%) 押
一致行动人
肖炎 否 2,730,000 34.13 3.41 否 否 2026 至解除 厦门恒鑫小 个人
年 5月 质押之 额贷款有限 资金
8日 日止 公司 需求
合计 - 2,730,000 34.13 3.41 - - - - - -
注:本公告中比例计算保留 2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 (%) 量(股) (%) 结数量 (%)
(股)
肖炎 7,999,473 10.00 4,544,000 7,274,000 90.93 9.09 0 0 0 0
合计 7,999,473 10.00 4,544,000 7,274,000 90.93 9.09 0 0 0 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94a356ee-76eb-4484-aa71-445962580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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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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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
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三分 税通〔2026〕35904 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退还留抵
税额的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准予退还留抵税额 49,052,682.36元。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损益不产生直接影响。具体
会计处理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三分 税通〔2026〕35904 号);
2、银行账户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ba100547-c843-4296-b4c8-cdb06a493e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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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华安鑫创(30092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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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627,744.74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22,449,666.59 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 -35,198,072.68 元,母公司报表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308,371.97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1,627,744.74 -76,057,367.80 -40,438,934.2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384,426.35 63,639,485.38 54,835,874.33
营业收入(元) 905,251,703.69 1,034,763,255.06 961,252,369.6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5,198,072.6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308,371.9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9,374,682.26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3,859,786.0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6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填报前述指标时,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行
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3b7bd6c-1931-43f6-8251-753ea6029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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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2│华安鑫创(3009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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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华安鑫创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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