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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8(华安鑫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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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28 华安鑫创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4 19:08 │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4 19:08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5-01-08 16:44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 │2024-12-30 21:08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 │2024-12-30 20:00 │华安鑫创(300928):舆情管理制度 │ ├─────────┼──────────────────────────────────────────────┤ │2024-12-30 20:00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4-12-30 20:00 │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30 20:00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4-12-30 20:00 │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30 20:00 │华安鑫创(30092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 2025-01-24 19:08│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6,500 万元–8,500万元 亏损:4,044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7,000 万元–9,000万元 亏损:4,786万元 注:“万元”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公司整体产能处于稳步爬坡阶段,前期项目研发试产阶段公司需要大量投入人工、研发耗材以及设备折旧等成本费 用,导致相关试产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 2、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企业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但处于关键的投入阶段,前期人员薪酬等研发和管理支出较大,公司按权益 法核算确认亏损。 3、报告期内,公司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300-500万元,主要系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收入及投资收益等 。 面对上述局面,公司将继续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全力开拓新客户与新项目,并通过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优化费用结构, 从而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获得长安、阿维塔、上汽、五菱、小鹏、中兴、奇瑞、三一、北汽福田等国内多家主 流车厂的供应商资质及定点项目。接下来,公司将加快在手项目的量产进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与业务拓展,确保公司整体效益稳步 提升。 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团队效率,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支持公司业务的高效运转。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e16879a-ac1f-4ed4-bb98-6685d9df5d66.PDF ─────────┬──────────────────────────────────────────────── 2025-01-24 19:08│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4eb8fe55-0ddb-43a1-b36f-45943fdaf710.PDF ─────────┬──────────────────────────────────────────────── 2025-01-08 16:4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肖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份比例(%) 比例(%) 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肖炎 否 1,120,000 12.08 1.40 2024年 5月 2025年 1月 姬莹 10日 6日 合计 - 1,120,000 12.08 1.40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 其 所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 押 质权人 质 押 名称 股 数 持 股 份 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到 用途 股东或第 量(股) 比例(% ) 押 期日 一 )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肖炎 否 1,450,000 15.64 1.81 否 否 2025 至解除 苏州市吴 个人 年 1月 质押之 中 资金 7日 日止 典当有限 需求 责 任公司 360,000 3.88 0.45 否 否 2025 至解除 长沙市芙 个人 年 1月 质押之 蓉 资金 7日 日止 区汇方典 需求 当 有限责任 公 司 合计 - 1,810,000 19.53 2.26 - - - - - - 注:本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本公告中比例计算保留 2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及质押前 押及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 (%) 量(股) (%) (股) (%) 肖炎 9,269,488 11.59 6,620,000 7,310,000 78.86 9.14 0 0 0 0 合计 9,269,488 11.59 6,620,000 7,310,000 78.86 9.14 0 0 0 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b3da4737-6950-4154-8a1a-d89847c1680f.PDF ─────────┬──────────────────────────────────────────────── 2024-12-30 21:08│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f1061491-65a9-41ed-9ffa-c8fe8dec59e6.PDF ─────────┬──────────────────────────────────────────────── 2024-12-30 20:00│华安鑫创(300928):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所属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 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报刊(含电子报)、微信、微博、互动易问 答、论坛、股吧等各类型境内外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 传; (三)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一般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做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 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具体处理措施按照下述进行: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 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 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公司应要求相应传播平台立即删除并消除影响,同时保存证据,必要时 可采取发函、诉讼等措施制止有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 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引发公司舆情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 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e030a18c-c435-4ccd-9add-8211a7c19e95.PDF ─────────┬──────────────────────────────────────────────── 2024-12-30 20:0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6b711772-37fb-49b2-b4a3-5611b329d7b2.PDF ─────────┬──────────────────────────────────────────────── 2024-12-30 20:00│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89825421-7d09-45a3-a8ab-6b7e4574c469.PDF ─────────┬──────────────────────────────────────────────── 2024-12-30 20:0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5fd45924-4c4f-4106-962a-b28d8a06d948.PDF ─────────┬──────────────────────────────────────────────── 2024-12-30 20:00│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 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攀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存款,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比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 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对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在进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 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何信义先生、何攀先生、肖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和子公司应对各种舆论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bcb9c275-4368-4326-8f18-b03243c7664f.PDF ─────────┬──────────────────────────────────────────────── 2024-12-30 20:00│华安鑫创(30092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 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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