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28 华安鑫创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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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0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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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7dda7ad3-fcc1-412a-a2b0-95a365d79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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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6:36│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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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华安鑫创(南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光电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南通光电科技与供应商订立的采购订单项下货款的按期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
000 万元整,担保有效期限为一年,在担保有效期内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向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为全资孙公司南通光电科技与天
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订单及其他合同项下货款的按期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主要
内容如下:
担保的主债权金额:额度为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资孙公司南通光电科技在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内应当向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
货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切费用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最高债权限额度为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有多笔债务的,以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6,000万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4.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连带责任保证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afde45fe-c459-45c6-9533-fa21d3833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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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5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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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42684d04-2d79-440a-b1f2-79a7d2ac1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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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4│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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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c3b4652-9b0e-49d2-9245-f4ae15f64c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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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2│华安鑫创(300928):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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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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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1│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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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
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攀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悦刚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c1329bb-3795-42f6-a7e4-128b28c1a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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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0│华安鑫创(30092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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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
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岩岩女士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7d46c6b-9674-4a51-b5e2-64f3d7543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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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获得客户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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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获得客户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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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17:2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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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肖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日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押
一大股 (%) (%)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肖炎 否 1,000,000 9.93 1.25 否 否 2024 年 至解除质 包头市京荣胜置 个人
9月 5日 押之日止 业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
需求
合计 - 1,000,000 9.93 1.25 - - - - - -
注 1:本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 2:上表中比例计算保留 2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 (%) 量(股) (%) (股) (%)
肖炎 10,066,788 12.58 6,180,000 7,180,000 71.32 8.98 0 0 0 0
合计 10,066,788 12.58 6,180,000 7,180,000 71.32 8.98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6/e1273627-bd58-499f-8b92-7960d0069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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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15:5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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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6/0df1a38a-948a-4f31-98c3-885c83baf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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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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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2/1bcfb967-8c00-4ed2-b848-3a258f3c4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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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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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2/897f5278-19a3-4188-8785-7ac538da7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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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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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2/ef5e6899-329a-4fbe-b00a-abb374ad92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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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关于获得客户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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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下达定点通知是客户对公司相关产品开发能力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不构成最终订单或销售合同,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影响,后
续实际开展情况以客户和公司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2、国家政策、产业政策、行业景气度以及汽车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可能影响汽车行业的发展,从而导致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
需求发生变动,进而对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定点通知概述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4年 4月 1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收到项目定点通知 9 个,
预计项目周期为 2.5-5 年不等。其中,在智能座舱终端市场拓展方面,公司收到了来自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及中兴汽车的定点通知
,确认公司为其销售范围为全球市场的主要车型提供显示系统终端或主机控制系统产品开发及配套,同时,亚洲某头部飞行汽车制造
商也确认公司取得其低空飞行器的座舱显示系统终端等产品开发及供货资格。
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的陆续定点,尤其是智能座舱终端业务的陆续获取,表明公司打造的一体化设计开发、全链条生产制造能力带来的技术和成
本上的优势得到更多头部主流车厂的认可,进一步彰显了客户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研发、生产组织能力及产品价格等诸方综合
因素的全方位认可。如以上定点意向书后续订单顺利转化,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一方面大力拓展直接服务整车厂的智能座舱终端业务,另一方面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抢跑发展新质生产力下的低空经
济新赛道,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出海”和“一带一路”政策的号召,积极融入全球化发展及竞争,优化业务布局,以实现公司的
长远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2/952888c8-5bb3-477c-955e-97fb95346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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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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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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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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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2/0f9458f5-6a8b-4dbf-843d-734753267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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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国金证券关于华安鑫创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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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国金证券关于华安鑫创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1/a2cadd61-d15b-4622-9977-28be48b16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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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华安鑫创(30092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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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2/3f61b1ee-9cf7-47c0-9dd4-79235b639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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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15:58│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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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1/6fb48ac6-6af8-4b85-bb49-f40ad6d9e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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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07:48│华安鑫创(300928):关于与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获得其全球项目定点通知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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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具体实施项目和细节尚需进一
步协商确定,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项目定点通知是客户对公司相关产品开发能力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不构成最终订单或销售合同,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影响,后
续实际开展情况以客户和公司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4、国家政策、产业政策、行业景气度以及汽车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可能影响汽车行业的发展,从而导致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
需求发生变动,进而对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汽车”)为促进双方
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智能座舱显示系统及域控系统、全液晶仪表、抬头显示、电子后视镜及智
能辅助驾驶系统等业务的全球市场开展全面合作,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兴汽车的项目定点通知,确定公司获得其某平台项目车型液晶仪表(含主机控制系统及显示系统终端)
的开发及供货资格。
一、合作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保定市建国路 860号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生产制造、开发、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委托加工、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咨询
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2,996 万(美元)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中兴汽车未发生类似交易,本次合作系首次合作。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中兴汽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内容
随着全球汽车市场的不断演进,智能座舱作为连接驾驶者与车辆的桥梁,正逐渐成为汽车制造商竞争的新焦点。在这一背景下,
甲、乙双方携手共同开发基于智能座舱显示系统及域控系统、全液晶仪表、抬头显示、电子后视镜及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等业务的海外
市场,旨在通过创新技术满足全球消费者的需求,推动汽车行业的智能化发展。双方将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为对方进行推介。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保证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所作出的决定不损伤对方利益。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遇重大业务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
(四)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五)其他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 ,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生效日起两年。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中兴汽车始建于 1949年,专注越野皮卡制造 70年,是中国轻型商用车和轻型乘用车制造企业,是自主品牌皮卡和 SUV 诞生地
,是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汽车智能座舱综合服务商之一,十余年深度聚焦汽车电子领域,至今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座舱显示系统及域控系
统、全液晶仪表、抬头显示、电子后视镜及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等,特别在座舱显示领域公司拥有行业先进的一体化设计方案及智能制
造能力,保证性能品质的同时实现了更大程度的成本优势及更优的显示效果。凭借团队的专注和专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服务了国内大
部分整车厂。公司一直以给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为使命,以技术创新、模式革新为核心,致力于为汽车产业提供更可靠更增值的产
品及服务。
本次战略合作是基于当下汽车产业新形势长远发展战略的慎重考虑,旨在深度聚焦汽车智能座舱领域,深入布局海外市场和商用
车领域。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寻求业务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实现更广泛的
市场覆盖和业务增长。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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