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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9(华骐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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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29 华骐环保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6 16:52 │华骐环保(30092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获得安徽工业大学批复的公告 │ ├─────────┼──────────────────────────────────────────────┤ │2025-06-03 20:36 │华骐环保(30092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05-30 18:57 │华骐环保(30092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 │告 │ ├─────────┼──────────────────────────────────────────────┤ │2025-05-30 18:57 │华骐环保(30092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5-05-30 18:57 │华骐环保(30092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5-30 18:56 │华骐环保(300929):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30 18:56 │华骐环保(300929):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 │2025-05-30 18:55 │华骐环保(3009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 │查意见 │ ├─────────┼──────────────────────────────────────────────┤ │2025-05-30 18:55 │华骐环保(30092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30 18:55 │华骐环保(3009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5-06-06 16:52│华骐环保(30092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获得安徽工业大学批复的公告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 依法依规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fa8a20f7-8b9b-494e-8d15-b115b58ae529.PDF ─────────┬──────────────────────────────────────────────── 2025-06-03 20:36│华骐环保(30092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2025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3,346,426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刘光春和持有公司股份2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股东兰萍计划自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1,3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刘光春 集中竞价 2025.4.30-2025.5.8 9.41 1,057,300 0.80 兰萍 集中竞价 2025.5.8-2025.5.30 9.79 264,000 0.20 合计 1,321,300 1.00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 12元/股—10.04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刘光春 合计持有股份 3,346,426 2.53 2,289,126 1.73 其中:无限售条 3,346,426 2.53 2,289,126 1.7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兰萍 合计持有股份 264,000 0.20 0 0 其中:无限售条 264,000 0.20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 、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刘光春、兰萍在《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2、刘光春、兰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已退休多年,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刘光春 、兰萍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刘光春、兰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5c670c0a-3015-4845-8706-d1c210b091a2.PDF ─────────┬──────────────────────────────────────────────── 2025-05-30 18:57│华骐环保(30092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643.35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 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 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41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87 元/ 股,共计募集资金 286,415,5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9,062,45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35 3,048.4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对本次发 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 13,827.70 12,000.00 建工程项目 2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 11,454.76 10,000.00 目 3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 13,000.00 1,735.30 资金 合 计 38,282.46 23,735.3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储金额 截至2025年5月23 (注)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6020829300177227 12,000.00 已销户 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0010078801100001486 10,000.00 643.35 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 555900027310704 3,811.36 已销户 鞍山支行 合计 25,811.36 643.35 注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35.30 万元,与上表中初始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于 2024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 利息及现金管 节余募集 资额 使用金额 理收入扣除手 资金金额 续费净额 智能化污水处理 11,454.76 10,000.00 9,820.20 463.55 643.35 设备产业化项目 注 2:表中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包括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及活期利息收入等,最终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 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 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用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三方监管专户,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643.35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43.35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综上,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2e42f5f9-3aaa-4fe6-9991-177d09c508d7.PDF ─────────┬──────────────────────────────────────────────── 2025-05-30 18:57│华骐环保(30092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华骐环保(30092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2d80a8ce-428a-412f-a0fb-7ddac7e890e7.PDF ─────────┬──────────────────────────────────────────────── 2025-05-30 18:57│华骐环保(30092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架构的议案》《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和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7346428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贰佰壹拾叁万贰仟玖佰伍拾陆圆整 成立日期:2002 年 04 月 27 日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40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 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 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 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炼油、化 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cc604d9f-5875-4ef7-9062-08c4b56045ad.PDF ─────────┬──────────────────────────────────────────────── 2025-05-30 18:56│华骐环保(300929):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月27 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 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 1 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 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 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金燕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燕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获授权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 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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