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0 屹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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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 │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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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 │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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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 │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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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 │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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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00:33 │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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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7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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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 │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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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 │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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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 │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善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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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 │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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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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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ebc3e207-1cc8-4d89-87eb-c77c2778fb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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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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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30.SZ
证券简称 屹通新材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法定代表人 汪志荣
实际控制人 汪志荣、汪志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
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414 号)核准,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屹通新材”)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775.00 万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4,731.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43.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 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
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期间,屹通新材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
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8e2bc732-f3e8-4dcd-9f87-efc76a33b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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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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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4年度现场检查,中信证券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040b521d-f61a-479a-a2ab-f8f555c6b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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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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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20a68698-c4ef-4f5c-b8a2-92a0528c0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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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00:33│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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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4b5d99b8-2485-4f1e-ac8c-176679014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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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7│屹通新材(30093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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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
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
与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
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946,286.90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7,575,947.96元
,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3,427,606.1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95,249,970.79元。
基于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
要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
0,000.00股,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合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
(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6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
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946,286.90 50,507,476.44 91,560,879.53
研发投入(元) 19,460,378.87 17,306,364.42 17,147,076.97
营业收入(元) 502,493,491.17 393,390,757.22 386,937,172.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43,427,606.1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43,427,606.1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0,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4,338,214.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0,000,00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53,913,820.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 4.2%
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
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0,000,000.00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b4f32b5c-dae2-496f-b82b-a56d07dad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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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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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素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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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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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74087385-3010-4133-98da-8134f293d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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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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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善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e583bc10-8551-4ee5-af4c-4485329e12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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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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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b24be683-ff6b-4e09-8cdc-dbab2e2ff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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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屹通新材(30093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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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2c6627e8-6529-4c96-b366-f0f527ee4d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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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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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列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97594236-ccd3-4d2c-99fd-4fc4f32d5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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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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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该解释“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
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的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39b7b985-c629-4361-a8b5-5ff165e30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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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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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c09751e7-61db-4b5e-b7f8-71f141a13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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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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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da7fed23-7279-4c85-b54a-45906f0e3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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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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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a23a1f3-6c8e-4b43-8d34-dcac5845ab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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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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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960d8d9-983e-405a-b792-dd80b7539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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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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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e2832737-b589-4e63-a82c-a5cf5b57a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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