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0 屹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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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 │屹通新材(300930):屹通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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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 │屹通新材(3009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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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1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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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0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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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0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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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19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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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8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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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44 │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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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04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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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04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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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屹通新材(300930):屹通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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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 3 楼会议
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5,370,459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5.370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4,54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5475 %。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
22,959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8230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70,4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05 %。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0,9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05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32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 %。本议案审议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20,9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05 %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32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 %。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016e2ab7-b420-48b1-82e0-f38d37730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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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2│屹通新材(3009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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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0317c14c-3bc7-40ee-9353-02d73e8c4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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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1│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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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11: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fb7c203d-8a21-49fe-8085-90801cf0a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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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0│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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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3: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058ae65c-d7d8-4b29-973c-ed2f3abc3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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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20│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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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46003b87-84f3-44de-b2f3-c5ff299a8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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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19│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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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特别提示:
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汪志荣、汪志春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
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5年3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杭州屹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1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辉、唐悦恒 电话:0571-64560598 。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25864dd8-7a44-4070-9926-e218f51ad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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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8│屹通新材(300930):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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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ed939902-db5a-4540-a07d-23592cbcb6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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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44│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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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中信证券关于屹通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de15a1da-a39c-47ba-9879-f38c96de6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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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04│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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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2476fed0-c9a9-47cf-8de3-4c2995bcb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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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0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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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提名周善平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周善平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周善平先生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周善平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fd2b234b-3db0-481d-bf49-596a5fed7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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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0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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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汪志荣先生(董事长)、汪志春先生、陈瑶女士、李辉先生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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