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0 屹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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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1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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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0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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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0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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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0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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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29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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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42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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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42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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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42 │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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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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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4 │屹通新材(30093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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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1│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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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1: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
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266ad4ca-dda0-4851-a073-fc0f6a59a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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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0│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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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审批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
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同时,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二、拟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签署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为
一年,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不变。
以上增加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
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fa9e5f15-849c-4df7-acbe-1597e1865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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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0│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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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
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法人代表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2ff81f5e-665b-48e2-8853-7625b60ca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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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0│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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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58e10e4a-23d3-4570-9c2b-c617ad0647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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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29│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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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909ba9f9-2452-4e9e-9335-e7f0ff9784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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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42│屹通新材(300930):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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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参与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或“标的企业”)50%股权转让交易将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杭州湖
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相关资产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转让底价等信息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为准。
2、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通新材”)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公开摘牌方式参与配售电公司50%股权转让项目,以挂牌转让底价为参考,根据竞标情况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确定竞标金额,受让上
述股份,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开摘牌、签署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原持有配售电公司50%的股权,若公司被确认为本次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配售电公司100%的股权,配售电
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商教苑3幢底层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徐巍峰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86266788A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
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000.00 51%
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9,000.00 29%
3 浙江华云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0%
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
9、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资信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与销售;配电网运营管理;能效管理服务;电力需求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1)本次交易实施前: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50.00
2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 50.00
合计 2,000.00 100.00
(2)若公司被确认为本次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调整为:屹通新材将持有配售电公司100%股权。
2、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概况
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960.76万元,净资产1910.03万元,营业收入5136.36万元,净利润-0.49万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4056.73万元,净资产1896.83万元,营业收入1774.19万元,净利润-25.85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标的企业的经营概况:配售电公司作为浙江省杭州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于2021年11月完成建设投资并投入使用,目前
尚未开展大规模的配售电业务。2024年配售电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屹通清洁能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生产及二期、三期项
目建设的电费收入,加上固定资产折旧、线路损耗等原因,导致净利润为负数。未来随着屹通清洁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陆续
建成投产,用电需求将大幅增加,配售电公司的盈利状况将得以改善。
配售电公司由于尚未开展大规模的配售电业务,2024年度处于亏损状态。本次收购后,有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提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根据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须经其他
股东全部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关联方除外。
4、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配售电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
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事项,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配售电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之
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配售电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正在进行过程中,相关信息最终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为准。
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企业100%的股权,标的企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标的企业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也不存在标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标的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主要系公司向标的企业
购买电力。截至2025年5月31日,配售电公司对公司的应收余额为0.00万元,结算期限为30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7、标的企业与本次交易对手方综合能源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
相为综合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本次挂牌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尚在进行过程中,挂牌内容将以交易所公开信息为准。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尚
未签署最终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具体协议和内容将在公开挂牌转让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和安排。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湖塘厂区共有土地360,947平方米(约为541.42亩),正在建设屹通清洁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随着产业园内各投资项目的
陆续建成投产,公司整体用电需求量将大幅增加。通过本次收购,公司的用电需求得到了有效保证,从而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
坚实基础,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通过本次收购,配售电公司将由公司的合营企业变成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有效减少公司的关
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对价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较小,不会影响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亦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参与配售电公司50%股权收购需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动以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配售电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d927249-272b-4024-a51c-e01e5c113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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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42│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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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3: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
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5cbcdfcc-1f7e-4220-998d-76658e0f54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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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42│屹通新材(300930):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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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11: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持有的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
权;公司对本次转让的股权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受让意向登记
,通过场内交易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项目,以挂牌转
让底价为参考,根据竞标情况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确定竞标金额,受让上述股份,具体金额将以竞价结果确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公开摘牌、签署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
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1c6f51f2-5ce4-4d68-94ac-d1723c4bd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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