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1 通用电梯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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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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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2226ae3-7294-4603-880e-412ddc6f5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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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通用电梯(30093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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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abf59822-5c64-4dc2-9137-c76a88fa9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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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通用电梯(30093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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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10
0,000,000.00)、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0,000.00),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期限均为一年。授信的利率等条件由
本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
际融资需要,适时与银行签订相应的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3bc51456-24a3-4b73-8eb4-ba2aaf353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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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通用电梯(30093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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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4年 10月 24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5ea3048e-27f4-4a58-a4dc-c0a4ac551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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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16:08│通用电梯(30093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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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
更换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兴证券为公司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东兴证券原委派覃新林先生和卢文军先生为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因原保荐代表人卢文军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现委派
保荐代表人姚浩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卢文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覃新林先
生和姚浩杰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卢文军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e0f8ba54-9d66-4ecd-be0b-bc666569f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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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9:12│通用电梯(3009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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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苏州吉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受让方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
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 1 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志明之一致行动人苏州吉亿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吉亿”)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融通 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或者 “受让方”)于 2024年9月 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苏州吉亿拟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3,61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宁波宁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内容
2024年 10月 15日,苏州吉亿与宁波宁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的“2.2股份转让价款的
支付之第(4)项内容”做了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内容:
(4)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32498650元,由乙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 365个自然日内支付。
变更后内容:
(4)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32498650元,由乙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一个月内支付。
本补充协议自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变更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
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b5ba0a64-a233-49e3-87b5-e954dc9a0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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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8:26│通用电梯(30093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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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用电梯”)于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起始 产品到 预期年 产品 资金
金额(万 日 期日 化收益 性质 来源
元) 率
2024年单位结构性存 3000 2024年 9 2024年 1%-2.5% 保本 自有
款 7202403836号 月 27日 12月 26 浮动 资金
日 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
,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 12 个月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 12 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情况 (含本次公告所述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
如下:
序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起 产品到期 实际/预期 产品 资金
号 金额(万 始日 日 年化收益率 性质 来源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挂 3000 2023年 7 2023年 10 3.04% 保本 自有
钩汇率区间累计 月 14日 月 16日 浮动 资金
型法人人民币结 收益
构性存款产品- 型
专户型 2023年第
258期 B款
2 中国工商银行挂 5000 2024年 6 2024年 9 2.04% 保本 自有
钩汇率区间累计 月 5日 月 5日 浮动 资金
型法人人民币结 收益
构性存款产品- 型
专户型 2024年第
225期 I款
3 中国工商银行挂 5000 2024年 9 2024年 12 1.20%-2.39 保本 自有
钩汇率区间累计 月 11日 月 12日 % 浮动 资金
型法人人民币结 收益
构性存款产品- 型
专户型 2024年第
363期 G款
4 2024年单位结构 3000 2024年 9 2024年 12 1%-2.5% 保本 自有
性存款 月 27日 月 26日 浮动 资金
7202403836号 型
六、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客户权益须知、风险揭示函、产品说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3c711569-d8c1-4f37-a16f-35b11fba5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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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02│通用电梯(3009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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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081c1c0e-63ab-4d1d-9d12-653081d86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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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02│通用电梯(300931):通用电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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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通用电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ddc3669d-231b-43f6-8842-cf55c5392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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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02│通用电梯(300931):通用电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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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通用电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c3c8c022-6dc5-429a-bf0b-ef6a0527e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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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7:00│通用电梯(30093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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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bb5578a7-3094-46dc-82d8-f7528949f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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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8:42│通用电梯(300931):东兴证券关于通用电梯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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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东兴证券关于通用电梯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c1f62a3b-9cfe-494c-945b-41997f9ea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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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通用电梯(300931):通用电梯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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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
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
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
(三)制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部应当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
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抖音官方账号、网
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证券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
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
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五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
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
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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