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1 通用电梯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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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5:42 │通用电梯(300931):关于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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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6:10 │通用电梯(30093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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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2 │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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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30 │通用电梯(30093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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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 │通用电梯(3009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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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 │通用电梯(3009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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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 │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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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 │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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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 │通用电梯(300931):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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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 │通用电梯(300931):通用电梯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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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5:42│通用电梯(300931):关于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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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关于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a3566e8e-b10d-4968-9c7a-30ba541da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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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6:10│通用电梯(30093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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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用电梯”)于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 产品起始 产品到 预期年 产品 资金
额(万元) 日 期日 化收益 性质 来源
率
中邮证券鸿裕 1号 1000 2025年 2 2025年 3 3.1% 固定 自有
集合资产管理计 月 13日 月 24日 收益 资金
类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 12 个月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 12 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情况 (含本次公告所述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
如下:
序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起 产品到期 实际/预期 产品 资金
号 金额(万 始日 日 年化收益率 性质 来源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挂 5000 2024年 6 2024年 9 2.04% 保本 自有
钩汇率区间累计 月 5日 月 5日 浮动 资金
型法人人民币结 收益
构性存款产品- 型
专户型 2024年第
225期 I款
2 中国工商银行挂 5000 2024年 9 2024年 12 2.02% 保本 自有
钩汇率区间累计 月 11日 月 12日 浮动 资金
型法人人民币结 收益
构性存款产品- 型
专户型 2024年第
363期 G款
3 2024年单位结构 3000 2024年 9 2024年 12 1.75% 保本 自有
性存款 月 27日 月 26日 浮动 资金
7202403836号 型
4 中国工商银行挂 3000 2025年 1 2025年 3 0.40%-1.99 保本 自有
钩汇率区间累计 月 7日 月 31日 % 浮动 资金
型法人人民币结 收益
构性存款产品- 型
专户型 2025年第
006期 E款
5 2025年第 26期 3000 2025年 1 2025年 5 1.40%-2.09 保本 自有
定制结构性存款 月 10日 月 8日 % 浮动 资金
收益
型
6 2025年单位结构 2000 2025年 1 2025年 4 1.00%-2.20 保本 自有
性存款 月 13日 月 14日 % 浮动 资金
7202501089号 收益
型
7 中邮证券鸿裕 1 1000 2025年 2 2025年 3 3.1% 固定 自有
号集合资产管理 月 13日 月 24日 收益 资金
计 类
六、备查文件
1、中邮证券鸿裕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开放公告书、业务确认单、投资人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产品说
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19920cbe-111a-41c0-883a-4e05528a9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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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2│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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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f163caa8-e8f5-4a31-958b-f75c56b57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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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30│通用电梯(30093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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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运作
的连续性,经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杨秋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监事会顺利运行和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选举杨秋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情况:以上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10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
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述 110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月 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fae0ba0d-f9fd-4dea-b71e-5396b6879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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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通用电梯(3009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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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4984295a-3f1a-40b2-a042-97fa11356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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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9│通用电梯(3009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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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3e6ddd7c-3e1f-459b-9332-8e6006bf7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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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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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业务办理》”)以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的委托,就通用电梯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合
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说明进行审查判断。同时,通用电梯向本所保证:其已经提供了
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书面说明,公司在向本所提供文件时并无遗漏;所有文件上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三、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性及对本次激励计划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
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如涉及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内容时,均为本所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数据、报告等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
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文件,逐一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进行了必要的访谈和调查
。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正 文
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二)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的议案。
(三)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陈利芳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1)《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征集投票权的征集时间为 2025 年1 月 11 日至 20
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公司就该征集投票权事宜发布了公告。
(四)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公告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五)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六)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110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七)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 110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
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日
(一)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是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 60 日内的交易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通用电梯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10540925-0590-4541-bfbb-166152a49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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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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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bfab78e7-fed1-41cb-b6ff-e5aa338ddc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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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8:27│通用电梯(300931):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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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6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
司于 2024 年 12月 27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四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徐志明先生、徐斌先生、张建林先生、孙峰先生、李彪先生、顾月江先生
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郑长虹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9 人组成,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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