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2 三友联众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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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9 │三友联众(300932):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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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7 │三友联众(300932):三友联众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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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6 │三友联众(30093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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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5 │三友联众(300932):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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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5 │三友联众(30093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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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8:07 │三友联众(30093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信息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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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0 │三友联众(3009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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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0 │三友联众(3009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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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22 │三友联众(30093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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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22 │三友联众(30093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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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9│三友联众(300932):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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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e161e089-6bc9-48f8-86cb-30b51f377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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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7│三友联众(300932):三友联众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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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仅限于:电解铜、白银。
2、业务期间:2025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
3、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
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
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关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配套,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最大程
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
)》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 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
序。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稿)》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
1、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组织建立的公司期货管理小组,作为从事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2024 稿)》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本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
3、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
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运营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
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
七、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
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稿)》;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a055dd07-d277-49c6-b635-e2e1274c8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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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6│三友联众(30093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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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e7596563-92df-4552-ac94-2fb80d42c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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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5│三友联众(300932):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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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
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 日,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仅限于:电解铜、白银。
2、业务期间:2025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
3、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
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稿)》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
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配套,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最大程
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
)》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
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
1、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组织建立的公司期货管理小组,作为从事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2024 稿)》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本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
3、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
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运营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
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 日,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 稿)》的规
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
,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8fb9960a-8073-4f46-934d-1f3edb73e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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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7:35│三友联众(30093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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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ea972653-3706-47e2-a03a-02117ca73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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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8:07│三友联众(30093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信息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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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信息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e86ffb67-efef-4c14-94b4-9e03ee88b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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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0│三友联众(3009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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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 27 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
楼阶梯室举行。公司董事长宋朝阳先生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并线上主持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90 人,所持股份总数 118,362,199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51.7666%,其中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86 人,所持股份总数
700,528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3064%,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5 人,所持股份总数117,661,771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份总数的 51.4603%。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85 人,所持股份总数 700,428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
63%。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清点了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
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290,4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93%;反对 47,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99%;弃权 24,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28,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9.7512%;反对 47,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7446%;弃权 24,5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5042%。本议案获通过。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232,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02%;反对 103,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77%;弃权 26,1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2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70,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1.4429%;反对 103,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8245%;弃权 26,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7326%。本议案获通过。
3.《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226,0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49%;反对 48,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10%;弃权 87,6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64,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0.5607%;反对 48,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9276%;弃权 87,6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5117%。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167,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53%;反对 157,5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31%;弃权 37,3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05,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2.1758%;反对 157,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4927%;弃权 37,3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3314%。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c6a2f0ea-d0c7-471e-96ad-6683c7372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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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50│三友联众(3009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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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a06fbbbc-fdc1-4546-9997-9fe506d1bf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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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22│三友联众(30093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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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在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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