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3 中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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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4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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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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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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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 │中辰股份(3009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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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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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5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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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4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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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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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2 │中辰股份(300933):中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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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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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4│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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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SdCmFKGoE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5 月 19 日(星期二)
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
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总经理张茜女士,董事会秘书谢圣伟先生,财务负责人蒋文耀先生,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如遇特殊情
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15:3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SdCmFKGoE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1caebd2-129b-422d-af9f-cccb18c3f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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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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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鲁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长期以来从事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企业国际化的研究工作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董事协会(AOCD)理事,江苏值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次,召开董事会 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8 8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审
计工作进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并时刻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
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
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7 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公司管理层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认真审查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认为交易过程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关于确认关联方
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本人认真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本人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 7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与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4e44da-11c0-4568-b73c-79bcecd56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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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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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缆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
际大电网绝缘电缆中国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电线缆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市金西生
态农业种植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次,召开董事会 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8 8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短期、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稳定持续地发展,切实
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和核
心团队的建设。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及
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
出席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
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8 天。其中,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参加了公司 2025 年新产品
鉴定会,会上听取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样品试制、技术总结、检验情况和用户使用情况等汇报,并核查了相关佐证资料。会上
与公司技术部门及管理层就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前景、新产品研发方向及市场前景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是
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以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将相关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
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换届选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
2025 年 7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通过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
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认为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了该薪酬方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
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5ff5c6-2297-4e30-bab2-05b1210bc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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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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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效益、经营目标挂钩原则;
(三)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
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情况、行业特性、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职责、重要性等因素确
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
另行制定。
第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
行调整。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
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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