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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33(中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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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33 中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2 15:42 │中辰股份(300933):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7-02 15:4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7-02 15:42 │中辰股份(30093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9 16:44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6-06-25 16:48 │中辰股份(300933):中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5-21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08 15:54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桐) │ ├─────────┼──────────────────────────────────────────────┤ │2026-04-28 18:26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顺) │ └─────────┴──────────────────────────────────────────────┘ ─────────┬──────────────────────────────────────────────── 2026-07-02 15:42│中辰股份(300933):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 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678号)同意注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5,37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 ,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053.7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776,894.2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61,760,105.80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长城证券作为中辰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2年 6月7日将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后划入公司指定账 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2年 6月 7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 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2]NJAA201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57,053.7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 49,233.00 41,053.70 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65,233.00 57,053.70 注:截至 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累计投入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32.7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5)。 四、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 况。公司结合当前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按目前市场 LPR利率 3.0%计算,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450万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前期开设情况 2025 年 7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公 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对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施监管,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 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开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7cd10d9-e911-42bb-9749-12022c819e25.PDF ─────────┬──────────────────────────────────────────────── 2026-07-02 15:4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678 号)同意注册申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5,37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 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053.7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776,894.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1,760,105.80 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将募集资金扣 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2 年 6月 7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X YZH[2022]NJAA201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57,053.7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 49,233.00 41,053.70 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65,233.00 57,053.70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累计投入 1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632.79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5)。 四、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 况。公司结合当前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按目前市场 LPR 利率 3.0%计算,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450 万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前期开设情况 2025 年 7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公 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对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施监管,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 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开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8442c3d-7e55-400e-a023-ee3f306a57c3.PDF ─────────┬──────────────────────────────────────────────── 2026-07-02 15:42│中辰股份(30093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 年 7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9日以网络、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杜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 了 同 意 的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e9c8069-d249-4370-9f23-dc475144dcfa.PDF ─────────┬──────────────────────────────────────────────── 2026-06-29 16:44│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7)。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 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3f240c10-1927-417f-b9c9-cf3a61622f8e.PDF ─────────┬──────────────────────────────────────────────── 2026-06-25 16:48│中辰股份(300933):中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中辰股份(300933):中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d211498-2233-4637-970d-8280326960dc.PDF ─────────┬──────────────────────────────────────────────── 2026-05-21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 人,代表股份 212,963,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 .926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211,10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86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1,859,4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3,92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2,0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4%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1 人,代表股份 1,859,4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9%。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0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1,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38%;反对 4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4%;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22,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8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9%;反对 30,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3%;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11,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7,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66%;反对 47,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2%;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28,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3,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66%;反对 30,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3%;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6,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4%;反对 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6,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14%;反对 46,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关联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0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0,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61%;反对 47,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0%;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904,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34%;反对 48,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7%;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律师、聂若渐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a9ade32-b522-4b8e-ab6e-6ce88a9a0954.PDF ─────────┬──────────────────────────────────────────────── 2026-05-21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da38ef3-e015-4b74-9eeb-e746a6c24cde.PDF ─────────┬──────────────────────────────────────────────── 2026-05-08 15:54│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SdCmFKGoE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5 月 19 日(星期二) 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 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总经理张茜女士,董事会秘书谢圣伟先生,财务负责人蒋文耀先生,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如遇特殊情 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15:3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SdCmFKGoE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1caebd2-129b-422d-af9f-cccb18c3f9e4.PDF ─────────┬──────────────────────────────────────────────── 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桐) ─────────┴──────────────────────────────────────────────── 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鲁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长期以来从事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企业国际化的研究工作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董事协会(AOCD)理事,江苏值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次,召开董事会 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8 8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审 计工作进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并时刻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 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 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7 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公司管理层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认真审查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认为交易过程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关于确认关联方 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本人认真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本人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 7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与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4e44da-11c0-4568-b73c-79bcecd56542.PDF ─────────┬──────────────────────────────────────────────── 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顺) ─────────┴──────────────────────────────────────────────── 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缆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 际大电网绝缘电缆中国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电线缆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市金西生 态农业种植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次,召开董事会 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8 8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短期、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稳定持续地发展,切实 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和核 心团队的建设。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及 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 出席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 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8 天。其中,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参加了公司 2025 年新产品 鉴定会,会上听取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样品试制、技术总结、检验情况和用户使用情况等汇报,并核查了相关佐证资料。会上 与公司技术部门及管理层就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前景、新产品研发方向及市场前景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是 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以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将相关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 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换届选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 2025 年 7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通过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 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认为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了该薪酬方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 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5ff5c6-2297-4e30-bab2-05b1210bc007.PDF ─────────┬──────────────────────────────────────────────── 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效益、经营目标挂钩原则; (三)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 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情况、行业特性、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职责、重要性等因素确 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 另行制定。 第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 行调整。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 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定。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人员薪酬的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 据造成损失的程度,相应扣减薪酬直至不予发放,同时视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四)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追溯适用并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在任何时间,本制度如与国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修改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343ea2-b1eb-41ba-a995-192e6dd7b569.PDF ─────────┬──────────────────────────────────────────────── 2026-04-28 18:26│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勤) ─────────┴──────────────────────────────────────────────── 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史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兴分所,任所长,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次,召开董事会 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8 8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董监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提下发表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重点关注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定期报告及财 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6 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利益输送风险及关联董事回避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是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 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能够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 极作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定价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确认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续聘有利于保证公 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7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经验和专长,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同时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与公司章程,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为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提升和长期稳健发展履行好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8719cb-1200-4616-8ca8-988b24f19b16.PDF ─────────┬──────────────────────────────────────────────── 2026-04-28 18:25│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52ef73-2910-4b79-80a9-2df5b5aa4567.PDF ─────────┬──────────────────────────────────────────────── 2026-04-28 18:24│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5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须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还须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信函时间为准),股东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圣伟 赵静 联系电话:0510-80713366 邮箱:zcdl@sinostar-cable.com 邮编:214200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430edc-e629-4939-a557-8c2cb96a14d9.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7 日,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76,970.69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69,819,789.73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41,964,324.01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形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定经营与 持续发展,满足未来资金需求,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4,089,792.65 18,340,756.3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476,970.69 38,121,440.92 66,353,009.6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0,224,815.81 104,693,638.25 99,062,378.10 营业收入(元) 2,846,824,319.33 3,089,873,737.70 2,799,223,407.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69,819,789.7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41,964,324.0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430,548.9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0,332,493.29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430,548.9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3,980,832.1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4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2,430,548.97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是实行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 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是: (1)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且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 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a4b07b-c15b-4f1e-9f62-d971360ea25e.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中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中辰股份(300933):中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f157fc-993d-4a69-a890-24bcb8aec6d4.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月 27 日,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010dc6-0f07-4df8-afcd-6ffa8d1f91dd.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京财会许可〔2011〕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并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 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进场前的沟通汇报》,对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1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2025年业绩预告》,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的初步 测算结果进行了审阅,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业绩预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不存在重大错 报风险,并同意按程序对外披露。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初稿沟通的议案》,审阅了 公司审计报告初稿,对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5f9819-14a5-459d-86cd-e80d15694d13.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存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对 2026 年第一季度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1,997,551.71 元。具体 情况如下(损失用“-”表示): 计提项目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单位:元)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879,584.63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2,553,950.0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69,496.84 合计 -2,495,131.42 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08,227.05 存货跌价准备 1,205,806.76 合计 497,579.71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 风险组合 以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 以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 组合 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 组合 备 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 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确定组合的依据 风险组合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 以其他应收款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 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 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划分 来经 损失 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 息,对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三)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层评价该类别款项具备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 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 龄起始点。 (四)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 目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账款融资采用实际利 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五)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 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997,551.71 元,减少 2026 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997,551.71 元,并相 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一致同意本次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33e13c-1141-4114-823d-051403d0f4a6.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2aefd0-a1ee-4238-b4b9-212f19315654.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d5b98d-448c-418d-8dc0-3b2aa62f2576.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21c7d7-f9f5-40aa-8577-3e8df2481d18.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7bc29e-42c5-407e-b756-266f743da31e.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史勤、吴长顺、鲁 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史勤、吴长顺、鲁桐的任职经历以及各自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464117-eb4a-4602-9eef-1c5cfdcce1b3.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81df66-c3f0-4bb8-8ac0-52a01cd5a2ce.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月 27日,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202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1615e6-cc87-48cf-86fc-9718b5a295a3.PDF ─────────┬──────────────────────────────────────────────── 2026-04-28 18:2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根据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 12 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按年度发 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按年度发放,并确 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其他规定 (一)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二)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五)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5b7d4b-f764-43f0-8a71-964533f12d9c.PDF ─────────┬──────────────────────────────────────────────── 2026-04-28 18:21│中辰股份(3009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辰股份(3009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e420d9-c193-4918-9ed9-ba522a3b71e5.PDF ─────────┬──────────────────────────────────────────────── 2026-04-28 18:21│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0f31ed-e553-4210-9174-cac580ee3f04.PDF ─────────┬──────────────────────────────────────────────── 2026-04-28 18:21│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b68f90-9a4f-4534-8af2-08f2f5da6b70.PDF ─────────┬──────────────────────────────────────────────── 2026-04-28 18:21│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报告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bcee7c-4f98-49bb-bc7b-6af7b4b6d8af.PDF ─────────┬──────────────────────────────────────────────── 2026-04-28 18:21│中辰股份(30093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d7e07f-fa51-4bac-8ef6-501e7a9b1c50.PDF ─────────┬──────────────────────────────────────────────── 2026-04-28 18:20│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 ie , Dongcheng Dis t r i c t , Be i j i n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 XYZH/2026NJAA2B0358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7日出具了 XYZH/2026NJAA2B036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中辰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中辰股份公司的责任。我 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辰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中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中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中辰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 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辰股份公司为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0104fa-09c7-42b5-99f7-8b126da7cd19.PDF ─────────┬──────────────────────────────────────────────── 2026-04-28 18:20│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Beida j ie , Dongcheng Dis t r i c t , Be i j i n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6NJAA2B0360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 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辰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开芝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玲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7e2010-f7db-45fc-b731-8cb10e109a03.PDF ─────────┬──────────────────────────────────────────────── 2026-04-28 18:20│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b84c83-5e53-49a6-9808-c3afaf5064a4.PDF ─────────┬──────────────────────────────────────────────── 2026-04-28 18:20│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9 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Beida j ie , Dongcheng Dis t r i c t , Be i j i n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NJAA2B0359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辰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辰股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9d116c-77a4-4d25-aef8-e59e0cd5a804.PDF ─────────┬──────────────────────────────────────────────── 2026-04-28 18:20│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f69da7-40c5-4328-9292-d37946e3af20.PDF ─────────┬──────────────────────────────────────────────── 2026-04-24 18:1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源”)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 变更。近日,江苏拓源已完成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宜兴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 造;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 造;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电线、电缆经营;输配电及控 推广;电线、电缆经营;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 造;木制容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木制容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 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 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工器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工器 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 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 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 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设 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设 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 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 气设备修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气设备修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货物进出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口;技术进出口;光纤销售;光缆销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 营活动)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79660538W 名称: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宜兴市新街街道岳南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杜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0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 木制容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材 料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纤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 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8b1af1b-404a-4191-8862-cfd0c048b968.PDF ─────────┬──────────────────────────────────────────────── 2026-04-08 15:4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出具的《关 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徐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 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券委派韩文娟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徐小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长城证券系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目前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长城证 券将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长城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长城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田勇先生、韩文 娟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徐小明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e4de1dd-1de3-457b-804b-0c918a964a08.PDF ─────────┬──────────────────────────────────────────────── 2026-03-17 17:55│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26ced84-cb02-4bbf-a180-83a3e8d23708.PDF ─────────┬──────────────────────────────────────────────── 2026-03-10 18:0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0f1f0954-f042-4d2f-99ce-ea11f6d4af49.PDF ─────────┬──────────────────────────────────────────────── 2026-03-10 18:02│中辰股份(30093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辰股份(30093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1a1b5f4d-6acf-4ab4-80ff-4a9208acb301.PDF ─────────┬──────────────────────────────────────────────── 2026-03-02 18:00│中辰股份(3009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3 月 0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3月 0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 人,代表股份 226,923,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1.478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225,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65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1,163,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3,173,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2,0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6 人,代表股份 1,163,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6%。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804,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 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4,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719%;反对 79,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80%;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宋伟鹏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9d5ce3e5-ebc2-428d-a075-d05dbd74a623.PDF ─────────┬──────────────────────────────────────────────── 2026-03-02 18:00│中辰股份(3009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2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中辰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 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本所律师参与本次股东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 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11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2月 1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2日 14:30在江苏省宜兴市环 科园氿南路 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主持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2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6,923,16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1.478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5,7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1.26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63,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2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173,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80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6,804,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79%;反对 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52%;弃权 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054,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719%;反对 79,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5180%;弃权 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10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f03d35db-223b-408a-bee0-fae25d4b4d22.PDF ─────────┬──────────────────────────────────────────────── 2026-02-25 15:5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0d6c47b4-d538-4964-9aa1-4a5c4a6ba23b.PDF ─────────┬──────────────────────────────────────────────── 2026-02-24 16:3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ef8035bd-793d-48dc-bb39-53bfa25c3bb0.PDF ─────────┬──────────────────────────────────────────────── 2026-02-11 16:39│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98388bc9-24f2-45d9-b7ec-f3656594124b.PDF ─────────┬──────────────────────────────────────────────── 2026-02-11 16:37│中辰股份(300933):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 的供货合同中多数附有对合同货物原材料(铜、铝)实行价格联动条款,但联动价格的计算具有一定滞后性,且一般会设定触发价格 联动的最低铜、铝价格波动比例,铜、铝价格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 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额度调整的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拟将公司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拟将“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调整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人士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9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 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和汇率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同时如从事境外交易所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和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 ,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 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 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2、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套期保值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内审部门、采 购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长为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人。业务人员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综合平 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需求,根据业务经营需求、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申请, 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公司套期保值部门及财务部门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 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并定期出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报送公司管理层。报表内容至少应包括交易时 间、交易标的、金额、盈亏情况等。公司审计部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 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5、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防范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风险,其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审 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是切实可行的。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30beb249-4f9e-4795-ab5e-28e6a111e8d2.PDF ─────────┬──────────────────────────────────────────────── 2026-02-11 16:37│中辰股份(300933):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及场所: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上海期 货交易所。 3、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现拟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本次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调 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 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铜、铝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 业务,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人民币 8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6)。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 2026 年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供 货合同中多数附有对合同货物原材料(铜、铝)实行价格联动条款,但联动价格的计算具有一定滞后性,且一般会设定触发价格联动 的最低铜、铝价格波动比例,铜、铝价格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工具和场所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等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拟将公司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1,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 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拟将“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调整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人士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和汇率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同时如从事境外交易所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和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 ,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 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 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2、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套期保值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内审部门、采 购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长为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人。业务人员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综合平 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需求,根据业务经营需求、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申请, 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公司套期保值部门及财务部门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 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并定期出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报送公司管理层。报表内容至少应包括交易时 间、交易标的、金额、盈亏情况等。公司审计部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 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5、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2b430418-44fc-4714-ac31-d2b9da58a4a3.PDF ─────────┬──────────────────────────────────────────────── 2026-02-11 16:36│中辰股份(30093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13d706e8-a869-4097-a0a5-e63a65388e7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中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240.PDF ─────────┬──────────────────────────────────────────────── 2026-04-29│中辰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250.PDF ─────────┬──────────────────────────────────────────────── 2025-10-29│中辰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075.PDF ─────────┬──────────────────────────────────────────────── 2025-08-28│中辰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000.PDF ─────────┬──────────────────────────────────────────────── 2025-04-25│中辰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620.PDF ─────────┬──────────────────────────────────────────────── 2025-04-25│中辰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610.PDF ─────────┬──────────────────────────────────────────────── 2024-10-30│中辰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871.PDF ─────────┬──────────────────────────────────────────────── 2024-08-29│中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469.PDF ─────────┬──────────────────────────────────────────────── 2024-04-27│中辰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094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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