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33 中辰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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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5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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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27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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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24 │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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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30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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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30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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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1:4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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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1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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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1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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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2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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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32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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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5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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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90%)的控股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412,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控股”)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辰控股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22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方式及比例:中辰控股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412,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公司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12 月 17 日—2026 年 3月 16 日),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中辰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中关于股份
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4、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
权后的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
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2、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个月内不
得减持;③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本企业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个月,限售期截止日从 2024 年 1月 21 日延长至 2024 年 7月
21 日。
2、在承诺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股份减
持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辰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中辰控股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
的破发、破净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中辰控股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遵照执行。
(四)中辰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辰控股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辰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1dbc0dce-bee1-41d4-884c-ae7d9c1a99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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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27│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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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 28日,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 202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aea2580-a82f-4743-99b0-b98dd46ff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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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24│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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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90e36e9-75fb-4fbf-90f5-7b06756f8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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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3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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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3、可转债摘牌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
4、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5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57,053.7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
053.7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6月 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6月 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 1
2月 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5月 30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1、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年 5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将“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78
元/股向下修正为 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下修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6.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3、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6.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
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
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年 8月 18日至 2025年 9月 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8.359元/股),触发“中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中辰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辰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58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5月 3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10月 2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142天
(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50%×142/365≈0.58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8=100.58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10月 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中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中辰转债”自 2025年 10月 15日起停止交易。
3、“中辰转债”自 2025年 10月 20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 10月 20日为“中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10月 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中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中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 10月 2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0 月 27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辰转债”持有人资金
账户日,届时“中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辰转债。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收市后,“中辰转债”尚有 5,433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
可转债数量为 5,433张。赎回价格为 100.5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
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共计支付赎回款 546,451.14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中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中辰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10月 28日起,公司发行的“中辰转债”(债券代码:123147)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号
咨询电话:0510-80713366
联系邮箱:zcdl@sinostar-cable.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7b5e862c-3266-4c85-a4f3-2846457c3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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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7:3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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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5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57,053.7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
053.7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6月 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6月 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 1
2月 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5月 30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1、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年 5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将“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78
元/股向下修正为 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下修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6.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3、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6.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
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
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年 8月 18日至 2025年 9月 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8.359元/股),触发“中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中辰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辰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58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5月 3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10月 2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142天
(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50%×142/365≈0.58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8=100.58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10月 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中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中辰转债”自 2025年 10月 15日起停止交易。
3、“中辰转债”自 2025年 10月 20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 10月 20日为“中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10月 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中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中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 10月 2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0 月 27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辰转债”持有人资金
账户日,届时“中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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