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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33(中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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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33 中辰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17:5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中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933,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2、债券代码:123147,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3、转股价格:7.78 元/股 4、转股时间: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8 年 5 月 30 日 5、根据《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即 6.61 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中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5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53.7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53.7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6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5 月 30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辰转债不存在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 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6.61 元 /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中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2 年 5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b8d3c2a-0c8c-4b85-8e2f-01074156afc3.PDF ─────────┬──────────────────────────────────────────────── 2024-04-01 17:12│中辰股份(30093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933,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2、债券代码:123147,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3、转股价格:7.78 元/股 4、转股时间: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8 年 5 月 30 日 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 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 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5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53.7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53.7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6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5 月 30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中辰转债不存在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二、“中辰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一季度,“中辰转债”因转股减少 6 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600元),转股数量 77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中辰转债”尚有 5,704,688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570,468,800 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数量 (2024 年 3 月 29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 223,750,000.00 48.80 0 223,750,000.00 48.80 股/非流通 高管锁定股 0.00 0.00 0 0.0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223,750,000.00 48.80 0 223,750,000.00 48.80 二、无限售条件流 234,758,680.00 51.20 77 234,758,757.00 51.20 通股 三、总股本 458,508,680.00 100.00 77 458,508,757.00 100.00 注:因 2024 年 3 月 30 日起为非工作日,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截止时点为 2024年 3 月 29 日。 三、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2 年 5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10-80713366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辰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辰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19e2d3d6-320a-4370-917f-b22a9bbe1bb2.PDF ─────────┬──────────────────────────────────────────────── 2024-03-22 18:16│中辰股份(30093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25,823,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1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25,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2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073,7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010,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6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5,8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2%;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6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宋伟鹏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83b7d31b-7e2a-4fc7-a3af-2009a4078362.PDF ─────────┬──────────────────────────────────────────────── 2024-03-22 18:15│中辰股份(30093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中辰股份(30093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1d86bd78-cf0a-41be-8b9e-c7d1c7eda8ef.PDF ─────────┬──────────────────────────────────────────────── 2024-03-07 00:00│中辰股份(30093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日以网络、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天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其中监事刘过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88f9ef6e-116a-4a21-af80-38a5040ddb41.PDF ─────────┬──────────────────────────────────────────────── 2024-03-07 00:00│中辰股份(3009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82fade7d-1a24-411d-bad1-a0810560dd16.PDF ─────────┬──────────────────────────────────────────────── 2024-03-07 00:0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中辰股份(30093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ad011daa-7802-4ddb-85ed-682854178d85.PDF ─────────┬──────────────────────────────────────────────── 2024-03-07 00:00│中辰股份(30093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项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 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1)、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 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17:00 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圣伟 赵静 联系电话:0510-80713366 邮箱:zcdl@sinostar-cable.com 邮编:214200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谢绝未按会议登记 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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