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3 春晖智控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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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2 │春晖智控(30094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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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2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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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42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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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16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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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 │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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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 │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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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 │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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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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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4 │春晖智控(30094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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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8 │春晖智控(30094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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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2│春晖智控(30094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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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春晖智控,证券代码:300943)股票交易
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6年 6月 18日、2026年 6月 22日、2026年 6月 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1,759.63元,同比下降 24.89%。公司近期未发生重大业绩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
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 2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
股份,该交易事项目前正处于交易所已问询阶段。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6年 6月 18日、2026年 6月 22日、2026年 6月 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具体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 2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
股份。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5〕168 号)。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4号)。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4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
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
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
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完成了以 2025 年 12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
,并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的申请。2026 年 5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
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5464b2c-0c14-41db-bb76-f00a7653c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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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2│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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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e2e4ec7-2c9b-4bd2-9ffc-2d052d678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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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42│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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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0e3e977-de06-47f8-9784-cdf15bd60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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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16│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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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2722a19-9daa-4fe7-9db0-22bb0415a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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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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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49
6,6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10%。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22 杨广宇
2 01*****586 梁柏松
3 02*****658 於君标
4 03*****802 陈峰
5 01*****790 景江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
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再涉及调整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事宜。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 288号
2、咨询联系人:张小玲
3、咨询电话:0575-82157070
4、传真电话:0575-82158515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13d9b5b-4634-41e3-aa16-0ba6af018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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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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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股份95,235,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5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94,14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91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
议的股东共计110人,代表股份1,08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5人,代表股份6,255,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5,16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共计110人,代表股份1,08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7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1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6%;反对6,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38,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5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8,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6,4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67%。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杨广宇先生、梁柏松先生、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已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为88,980,692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2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1%;反对1,7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秀华律师、朱浩齐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940819f-7995-4b27-8459-236970131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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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4│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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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614719a-e341-42f7-8ed6-5ca7357bf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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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春晖智控(300943):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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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 22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8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进行了
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
询函》(审核函〔2025〕030014号)。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 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20
26 年 5月 11日,公司完成了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并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的申
请。
2026年 5月 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的通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e479b21-b93d-4571-9b13-c6bd5f227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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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4│春晖智控(30094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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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
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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