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8 冠中生态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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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6 │冠中生态(3009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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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6 │冠中生态(3009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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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6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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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8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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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8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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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30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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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36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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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21 │冠中生态(30094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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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17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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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17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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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6│冠中生态(3009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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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5c889aad-e294-4700-9871-19ac370d39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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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6│冠中生态(3009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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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1日 09:15-0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4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 6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1 人,代表股份72,56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076%(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40,030,4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58,4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138,471,983股),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人,代表股份 61,9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人,代表股份 10,6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9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37人,代表股份 10,62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
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6人,代表股份 10,6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9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7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3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7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3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7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3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7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3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76%;反对 492,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3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6、《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剑平、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 61,949,40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2,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05%;反对 497,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01%;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05%;反对 49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01%;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7、《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1,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7%;反对 497,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9%;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05%;反对 49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01%;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剑平、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 61,949,40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94%;反对 491,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1%;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94%;反对 491,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1%;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7,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09%;反对 491,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8%;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94%;反对 491,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1%;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陈静、钟文浩
(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f337e041-13af-41f3-946e-d6b55c1ee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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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6│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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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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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8│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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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b9b35c0-23a3-4bd3-a88b-a51f3f3e9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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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8│冠中生态(300948):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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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19日届满。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
,以及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
续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推
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83a5e7ae-e581-4ad7-bdc1-a59c817b29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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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30│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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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0a9b3ff6-37d1-4320-a929-6fc56eca9e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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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36│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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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
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
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6、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
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
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
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审批、同意等各项申报事宜,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
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
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
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或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
授权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
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
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方面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及调整。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9)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
等相关事宜。
(10)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
应调整。
(11)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
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中止、撤销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事宜。
(1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具体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二、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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