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8 冠中生态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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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 │冠中生态(30094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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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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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 │冠中生态(30094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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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 │冠中生态(30094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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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00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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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1:01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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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6:52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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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5:42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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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5:42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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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48 │冠中生态(30094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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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冠中生态(30094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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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affe9f90-a4c1-42c0-a7da-471801bb1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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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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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
同意注册,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40,
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4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45,677,64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357.5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2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
按下列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实施: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备案项目 环评备案
号 投资额 净额 代码 号
1 生态修复产品 28,448.20 28,448.20 10,242.00 2019-3702 20193702
生产基地项目 12-77-03- 12000016
000001 34
2 补充工程项目 17,000.00 17,000.00 15,532.24 不适用 不适用
营运资金
合计 45,448.20 45,448.20 25,774.24 -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5,448.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
1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9,869.9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553.12万元(含尚未到期赎回的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产品、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等)。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
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以及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632e690a-ebb5-42f6-bcf9-befa638ae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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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冠中生态(30094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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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2b72453d-2a0f-4948-9e39-ecbc5cb9a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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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冠中生态(30094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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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4a1b44ff-f6ef-4899-bc34-afdab25a4e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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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00│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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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225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3、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16日
4、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12月17日
5、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12月18日
6、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30张
7、 回售金额:3,006.75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12 月 4日、2024年 12月 6日以及 2024年 12月 10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关于“冠中转债”
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和《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提
示“冠中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冠中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225元/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为 2024年 12月 5日至 2024年 12月 11日(仅限交易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冠中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
回售结果明细表》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冠中转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30张,回售金额为 3,006.75元(含息、税)。公司
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4
年 12月 18日。
本次“冠中转债”回售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和股本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冠中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27d505a6-c6df-4d77-a081-3a863e136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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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1:01│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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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12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84号)同意注册,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
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冠中转债”自2024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冠中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4
年12月5日(星期四)至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止。
根据相关规定,“冠中转债”将在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起恢复转股。敬请“冠中转债”
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dce6e227-4d67-4fdc-b43d-41220a541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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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6:52│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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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9cc16a42-6a01-4086-a4ad-190a35a6b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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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5:42│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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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225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3、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16日
4、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12月17日
5、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12月18日
6、 回售申报期内“冠中转债”暂停转股
7、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225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冠中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
个交易日,“冠中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冠中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项目—水体生
态修复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二)附加回售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
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综上,“冠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60%(“冠中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的票面利率),t=137天(2024年7月21日
至2024年12月5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4年12月5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计算可得IA=100×0.60%×137/365=0.225元/张(含税)
。
综上,“冠中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25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冠中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100.180元/张;对于持有“冠中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回售实际
可得为100.225元/张;对于持有“冠中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2
5元/张,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冠中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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