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8 冠中生态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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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0 │冠中生态(300948):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冠中生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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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2 │冠中生态(30094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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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2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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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06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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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30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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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22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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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22 │冠中生态(30094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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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26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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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26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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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1 │冠中生态(30094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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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0│冠中生态(300948):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冠中生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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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发行的“冠中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发布《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根据公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泉岭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被冻
结货币资金人民币 2,885.4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作为滨海大道等重要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方与
青岛柳源绿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源绿化”)在分包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未能就工程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柳
源绿化遂向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该项目业主方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曾用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要求支付工程款 2,300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585.40 万元,合计人民币 2,885.40 万元。所涉募集资金除本次被冻结资金及理
财产品外,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20,961,826.91 元,不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可正常使用,且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
状态正常,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
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所涉账户为“冠中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被冻结资金规模占“冠中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 7.37%,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该诉讼案件已多次开庭审理,根据公司公告及项目组与公司沟通了解,截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尚未收到一审判决结果。
中诚信国际认为,本次冻结资金规模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不大,募集资金专户亦非公司日常经营的主要账户,上述冻结情况暂
未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亦暂未对公司信用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此外,中诚信国际关注到,2025 年 1~9 月,公司营
业总收入为 1.08 亿元,同比下滑 25.23%,净利润为-0.08亿元,亏损同比小幅扩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0.12 亿元,同比有所减亏。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上述未决诉讼事项进展,以及公司申诉撤销保全或申请保全变更以自有资
金等额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等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展、业绩修复
、债务接续及整体信用状况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259b5a34-ab53-4ae8-b579-027625bbf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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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2│冠中生态(30094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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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冠中生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冻结金额(万 账户性
元) 质
冠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11749042383 31,827,111.93 2,885.40 募集资
生态 司青岛泉岭路支行 金专户
注:账户余额为截至 2025 年 11月 20日金额,不包含 2025年 11月 19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 2,04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进一步查询了解,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作为滨海大道等重要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方与青岛柳源绿
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源绿化”)在分包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未能就工程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柳源绿化遂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该项目业主方青岛新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曾用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要求支付
工程款2,3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85.40万元,合计人民币2,885.40万元。
2025年11月19日下午,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柳源绿化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2,885.
40万元。该非重大诉讼案件已多次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一审判决结果。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所涉账户为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工程 1标”的项目建设(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青县城
乡绿道网项目”)。本次被冻结资金 2,885.40万元,占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7.37%,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除本次被冻结资金及理财产品外,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
工程 1标项目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20,961,826.91元,不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可正常使用,本次部分资金冻结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实施。
经自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状态正常,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该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司日常经营主要账户,上述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申诉撤销保全或申请保全变更以自有资金等额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等相关措施维
护公司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妥善处理该事项。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中生态本次被冻结资金 2,885.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
额的 7.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除该募集资金账户被部分冻结资金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状态正常,募集
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保荐机构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募集资金账户情况、获取了相关
起诉状、民事裁定书、账户查封事宜告知函等文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事宜,与银行、法
院做好协商工作,尽快解除冻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事项的进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83c0d537-8498-42a9-bf30-dac863d13a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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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2│冠中生态(30094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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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中生态”)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在银行柜台办理理财业务时,发现公司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泉岭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货币资金人民币2,885.40万
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冻结金额 账户性质
(万元)
冠中 中国银行股份 211749042383 31,827,111.93 2,885.40 募集资金
生态 有限公司青岛 专户
泉岭路支行
注:账户余额为截至2025年11月20日金额,不包含2025年11月19日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2,04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进一步查询了解,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作为滨海大道等重要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总承包方与青岛柳源绿
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源绿化”)在分包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未能就工程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柳源绿化遂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该项目业主方青岛新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曾用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要求支付
工程款2,3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85.40万元,合计人民币2,885.40万元。
2025年11月19日下午,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柳源绿化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2,885.
40万元。该非重大诉讼案件已多次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一审判决结果。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所涉账户为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工程1标”的项目建设(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青县城乡
绿道网项目”)。本次被冻结资金2,885.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7.37%,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除本次被冻结资金及理财产品外,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工程1
标项目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20,961,826.91元,不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可正常使用,本次部分资金冻结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实施。
经自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状态正常,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该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司日常经营主要账户,上述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申诉撤销保全或申请保全变更以自有资金等额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等相关措施维
护公司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妥善处理该事项。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296c3a25-5e32-40ae-9c8d-bf10e7ca7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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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06│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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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731589e9-b8fe-4593-a54d-bb8e6d263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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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30│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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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cdedadc8-bdea-40c7-a770-0af4ee1a2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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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22│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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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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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22│冠中生态(30094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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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ec09f7d-2028-41bb-a237-aa57ae083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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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26│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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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932a3a9-263b-44fb-b995-5230e16ea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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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26│冠中生态(3009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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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6aa0b6d-5b07-4579-8396-31cc1880d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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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1│冠中生态(30094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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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5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冠中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4元/股)的130%(含130%,即13.572元/股),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了“冠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情况的综合考虑,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与内在价值的肯定,为维护全
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
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如再次触发“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月28日后首个
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冠中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a099c7b-6a50-4691-9e9a-bbaf3f5a0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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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1│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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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冠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4元/股)的130%(含130%,即13.572元/股),根据《青
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
约定,已触发了“冠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
,如再次触发“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冠中转
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行可转债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50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499,056.61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7日对公司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2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8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
”。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27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56元/股。
2、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冠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
24年2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1日。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的规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冠中转债”转股价格由10.50元/股调整为10.44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冠
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中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44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
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冠中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4元/股)的130%(含130%,即13.57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
发了“冠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环境
、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情况的综合考虑,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与内在价值的肯定,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
月28日),如再次触发“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冠中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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