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8 冠中生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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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47 │冠中生态(300948):国金证券关于冠中生态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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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36 │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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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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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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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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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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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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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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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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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 │冠中生态(3009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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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47│冠中生态(300948):国金证券关于冠中生态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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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
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胡琳扬、朱可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春林
证券简称 冠中生态
证券代码 300948.SZ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 6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 6号
电子邮箱 info@greensum.com.cn
官网 http://www.greensum.com.cn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 2月 25日、2023年 8月 9日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34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0元,募
集资金总额 303,4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45,677,64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742,357.55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2月 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04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 1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50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
,499,056.61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27日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23
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申请文件
。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
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机构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2023 年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 12 月 31日延长至 20
25年 12 月 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二)2024 年募投项目终止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项目—水体生态修复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
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三)2025 年募投项目终止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7 日召开 202
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工程 1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四)2025 年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生
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7 年 6月 30 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五)保荐代表人变更
2021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该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俞乐女士、黎慧明先生;2023年,公司完成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该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黎慧明先生、朱可先生,工作交接后,冠中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黎慧明先生、朱可先生。
2026年,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黎慧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工作交接后,冠中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胡琳扬女士、朱可先生。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
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对
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等,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
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
大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冠中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定持
续督导期届满。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均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
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2c47e33-cff2-4148-8c33-23bd74f43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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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36│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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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92a552-d34a-4c14-ab2f-ec1893b99a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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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冠中生态(30094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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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149,879.31 元
,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51,463,347.9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
盈余公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9,865,312.5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8,077,719
.66 元,资本公积金为 511,522,048.89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发生亏
损,未能实现盈利,结合公司 2026 年的经营情况、资金支出规划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8,307,518.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1,149,879.31 -70,900,209.07 34,172,065.7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9,685,806.64 17,618,604.79 17,398,518.56
营业收入(元) 154,292,514.82 145,288,145.05 377,024,042.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9,865,312.5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38,077,719.6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307,518.7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9,292,674.2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307,518.7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4,702,929.9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307,518.7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均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
况等因素,且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未来经营业务拓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存在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9fcaf9-a4dc-4372-ba58-91d268a7a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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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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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
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
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
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及认真核查,结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
况、审计关注风险点及其控制对策、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总体情况、
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提请治理层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四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及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8be185-99e4-49bb-98b4-89b13dcc5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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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冠中生态(30094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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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4b90ea-ba71-44e9-bd3b-638e941b7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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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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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cdff07-c7c5-44d4-be02-13e94ba51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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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7│冠中生态(300948):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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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董事已就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该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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