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9 奥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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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4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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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4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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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4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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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6:18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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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9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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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9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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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9 │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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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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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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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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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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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726df13d-f7b8-4cf7-b992-24cd97aa6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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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4│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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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贺莉
莉律师、孙锦怡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
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27 日进行了公告
,会议通知中包
括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星期五)下午 15:
0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主持。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和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共 16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2,590,14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000,000股的 71.9427%(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2,343,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 股
的71.6587%(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共 13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7,0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 股的 0.2839%(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7,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0.2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7,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 股的
0.2839%。
(二)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2,586,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60%;反对 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33afbfe-2210-46bb-aec0-9c1a88eaa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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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4│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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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a0a938e0-0e4b-4811-bcf2-99c3a3af8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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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6:18│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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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8dff65e9-f8d2-49a5-8b16-67c44dc67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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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9│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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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aa3bca5-f216-4589-bf29-d87e8effc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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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9│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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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84e0e66-aa36-4c12-a0d1-b4a833ad0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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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9│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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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49f11d4-5f94-4d08-a1ff-472967f2b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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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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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3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5.65
元(含超募资金 11,272,405.65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2月 2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4,593,905.6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527,014,713.8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235,197,399.42
利息收入净额 B3 53,815,699.7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1,460,914.57
利息收入净额 C3 1,525,150.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27,014,713.8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236,658,313.99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55,340,849.8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261,727.6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261,727.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 2021年 2月 28日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保
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现金管理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
,261,727.6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 账户 募集资金 账号 余额 备注
方式 名称 专户开户行
活期 深圳奥雅设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20124410 11,727.60
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306
存放 委托方 受托方 账号 余额 备注
方式
现金 深圳奥雅设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20124410 6,250,000.00
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306
合计 6,261,727.60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ea7075c-b637-4d35-a152-022f1fead6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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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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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296e495-7538-4b81-b9e0-dc8d8bf8b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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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奥雅股份(30094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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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cb2fcb8-f9da-4aae-89dd-46d501458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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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7│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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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6a8258c-2bd4-4fe5-992c-b315f98a50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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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6│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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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491a780-12ae-468b-83f0-a389eab3a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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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2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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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1c30558-a961-4d46-acfd-b59ef1c38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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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6:18│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完成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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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事项审议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6日、2026 年 7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未来发展战略,按照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相关规范性规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旅游区域规划设 一般经营项目: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计;建筑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风景园 旅游区域规划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园林绿化工程施 程设计专项(甲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
工与养护;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 养护;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
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 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电
电子产品技术研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子产品技术研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水处理 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水处理
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技术维护、植物种 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技术维护;植物种
植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植物种植产品的 植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植物种植产品的
销售(不含主要农作物、林木的商品种子); 销售(不含主要农作物、林木的商品种子);
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 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露营地服务;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露营地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农村民间工艺及 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农村民间工艺及
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业教育与咨询(不 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含学历教育);旅游业务;出版物印刷;出 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制作。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
乐设备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
游乐园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货物进出
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经营项目:
职业教育与咨询(不含学历教育);旅游业
务;出版物印刷;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
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事宜,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981574c9-dcb8-418f-af05-e812664ab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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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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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贺莉
莉律师、孙锦怡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
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7日进行了公告,
会议通知中包括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
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主持。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和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共 21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2,435,15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000,000股的 71.7645%(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2,343,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 股
的71.6587%(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共 18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2,04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 股的 0.1058%(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0.1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000,000股的0.1058%。
(二)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2,40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32,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641%;反对 32,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2,40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32,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641%;反对 32,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0bb92f1-2cb6-41f9-ae97-05a479181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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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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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22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
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435,1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000,000股的 71.7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343,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71.6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0.1058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04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000,000股的 0.1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股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7,000,000股的 0.
105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40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32,15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641%;反对 32,15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40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5%;反对 32,15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641%;反对 32,15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贺莉莉、孙锦怡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29bfa5e-8bf2-4c1a-9a66-7e363d929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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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6│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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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a1bad9f-6fa4-4428-8541-ccb6278d7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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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2│奥雅股份(30094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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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
的规定。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 250 人
量
2025 年末执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954 人
计师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5 年上市 客户家数 757 家
公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7.09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间
投 华 仪 2024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
资 电气、东 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在 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
者 海 月 6日 虚假陈述 气承
证券、 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担连带责任,天
天健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健已按期履行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7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8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5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涵,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
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锦思,202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赖兴恺,201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 125 万元(不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25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a82e4ff-b644-449f-a6be-274e5477fe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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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2│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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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未来发展战略,按照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相关规范性规定,拟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旅游区域规划设 一般经营项目: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计;建筑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风景园 旅游区域规划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园林绿化工程施 程设计专项(甲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
工与养护;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 养护;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
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 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电
电子产品技术研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子产品技术研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水处理 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水处理
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技术维护、植物种 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技术维护;植物种
植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植物种植产品的 植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植物种植产品的
销售(不含主要农作物、林木的商品种子); 销售(不含主要农作物、林木的商品种子);
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 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露营地服务;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露营地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农村民间工艺及 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农村民间工艺及
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游艺
经营活动),职业教育与咨询(不 及娱乐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含学历教育);旅游业务;出版物印刷;出 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制作。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
乐设备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
游乐园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货物进出
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经营项目:
职业教育与咨询(不含学历教育);旅游业
务;出版物印刷;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
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同时授权
董事会及经办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监管要求,对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合理
调整与必要修订。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d3120cb7-50b2-47cb-bc03-060bb4770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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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1│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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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
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未来发展战略,按照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相关规范性规定,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经办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表决票 7票,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表决票 7票,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 15:0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表决票 7票,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e0b3477-1191-4873-96b6-9925a955a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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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09│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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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95ac70ba-86ec-48f8-ab97-7ecb3f265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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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08│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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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 1901-19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0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 1901-1905 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居民身份证》、股东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6 年 7月 20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
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 证券部,邮编:518067。
邮箱地址:securities@aoya-hk.com。(信封请注明“奥雅股份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会议联系电话:0755-2667782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
1号楼 1901-1905。邮政编码:518067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8c72239-e8ae-4f40-ba86-918d7e811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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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5:4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完成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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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事项审议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2026 年 5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 年 4月 30 日
、2026 年 5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实施的 202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 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 27,000,00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7,00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00 万元变更为8,7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显示,公司总股本
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87,000,000 股。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 87,000,000.0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6,000.00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700.00万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0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700.00 万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四、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事宜,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公司
登记的注册资本由 6,000.00 万元变更为 8,70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9d5fb02-09fe-483f-b2fc-b0ca4d20e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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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2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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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6862ade-fe1b-4fa6-9b95-e31c220985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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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0│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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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00000股
。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7,00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份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
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9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5,698,937.00 42.83 11,564,522 37,263,459 42.8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01,063.00 57.17 15,435,478 49,736,541 57.17
三、总股本 60,000,000 100.00 27,000,000 87,000,000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7,000,0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8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奥雅合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奥雅和力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37.40元/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6677820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b1625f4-7c0e-4226-b913-c7818dc2b9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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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8│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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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a1d0245-0b7a-44f8-b914-359d9b63d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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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8│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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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450c3ba-5819-4a91-b17c-e90163894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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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0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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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42577ad-91cd-47b2-812f-776f74c17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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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0│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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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
鉴于相关事项需尽快审议决策,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关于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可简化会议通知方式、不受常
规通知时限限制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6人,实到董事 6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李宝章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书面
提请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万小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在万小方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后,补选其担任第四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6票,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修订最
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6票,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acde490-f193-4b81-a8cf-54ce19ece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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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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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增加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 60,
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 27,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87,000,000股;该
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 6,000.00万元变更为 8,700.00万元。
届时,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也将相应调整(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
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动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5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0,000,000.00元。 87,000,000.00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6,00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70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000.00万股,其他类别股 0股。 8,700.00万股,其他类别股 0股。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章程修订备案等相关手续;同时授权董事会及
经办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监管要求,对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合理调整与必要
修订。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3c84a90-cbbc-4c79-bbe0-55383ec28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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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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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王拥军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王拥军先生因
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辞
去上述职务后,王拥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拥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
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王拥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拥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奥雅和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5,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094%。王拥军先生辞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王拥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拥军先生在任职
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及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万小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若万小方女士的董事任职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届时,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调整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照慧先生(主任委员)、于良先生、万小方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林强先生(主任委员)、刘照慧先生、赵振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于良先生(主任委员)、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刘照慧先生;
(四)战略委员会:李宝章先生(主任委员)、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刘照慧先生。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fc4169d-ddc8-43aa-a022-045ffdb3e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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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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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定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李宝章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李宝
章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宝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65,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1%,其提出增加临时提
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
变。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 1901-19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
之一的议案》
8.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9.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 1.00 至议案 7.00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8.00、议案 9.00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 3.00、议案 4.00、议案 9.00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其中议案 3.00 表决通过是议案 9.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议案 6.00 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及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 1901-1905 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居民身份证》、股东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
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 证券部,邮编:518067。
邮箱地址:securities@aoya-hk.com。(信封请注明“奥雅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会议联系电话:0755-2667782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
1号楼 1901-1905。邮政编码:518067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李宝章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fbda55-3d23-4443-bca2-1545e23bf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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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0│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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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c3c743a-79a5-41e1-984d-7cb10c4c5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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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5│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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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e6dafa-0e62-4560-9892-01d2318b5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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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5│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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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函〔2026〕3-42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相关要求,现将奥
雅股份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赎回受限所述,奥雅股份公司持有的“熙华长睿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聚融汇-祥洪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子公司
上海深圳奥雅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 “珠海横琴观致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被公安机关采取限制措施,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上述三只基金均已逾期尚未赎回,且赎回时间和案件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奥雅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210.00 万元。奥雅股份公
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但由于近几年净利润为负,我们采用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43,443.06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0.
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10.00 万元。
(二)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
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
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奥雅股份公司已就本说明一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
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187159-b8f0-4cc4-b269-e1a3eb264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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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5│奥雅股份(300949):《内控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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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377 号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
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雅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雅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司
证明叶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黄锦思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9b4757-3191-4ecc-8a0f-87a806d0f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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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5│奥雅股份(30094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6〕3-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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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3-380 号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奥雅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奥雅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奥雅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奥雅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奥雅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奥雅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奥雅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雅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司
证明叶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38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黄锦思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e465da-d537-494a-a84e-9af57b52c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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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5│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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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授信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优化融资
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
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期限,各金融机构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 24个月,授信期限内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业务、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各类综合授信相关业务
。
本事项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及业务品种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授信、融资
事宜。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正式授信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获批授信额度内合理安排融资事宜,严控融资风险。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ddb120-30f2-421a-ae24-2a958ba92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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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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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 1901-19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
之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00、议案 4.00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 6.00 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 号新时代广场
(二期)1号楼 1901-1905 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居民身份证》、股东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
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 证券部,邮编:518067。
邮箱地址:securities@aoya-hk.com。(信封请注明“奥雅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会议联系电话:0755-2667782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
1号楼 1901-1905。邮政编码:518067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cfc867-4d5b-46f0-9a49-9c0f08570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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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奥雅股份(30094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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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
事会报备。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八条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九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
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
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及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包括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
立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
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
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不一致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b38da9-9f46-4350-b4a2-cf7cd7bbe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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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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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8d297e-f168-4eb9-93da-a334dbee6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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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向东-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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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赖向东,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5 年 8月,因工作调动原因,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就本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赖向东,男,1965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律师。曾任
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蛇口区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副主任、
广东度量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 10月起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 11月至 2021年 11月担任深圳市飞
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2月至 2021年 5月担任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12月至今担任深圳
市格林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7月至 2025年 8月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 立 董 本 年 度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列 席 股
事姓名 应 参 加 席 董 事 方 式 参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会 次
董 事 会 会次数 加 董 事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数
次数 会次数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赖向东 6 2 4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
负责。本人对 2025年任职期间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无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投项目调整及关联交易租赁事项
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
各项信息报告,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等,在董事会上就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之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深入的沟通协作。围绕年度审
计工作,就审计范围与计划安排、资产减值评估、关键风险领域等重点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多轮审慎研讨;在审计过程中,及时
关注审计进展与重点发现,就潜在非标意见事项、内控薄弱环节及会计处理争议等交换意见。通过主动、持续的沟通机制,有效促进
了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推进,助力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进行现场工作 8天。通过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结合其他现场履
职机会,赴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深入沟通,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
年内重点履职情况包括:2025 年 3 月赴公司现场办公,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回收性、应收账款真实性及坏账计提充分性、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机构进行专项研讨并提出专业建议;同年 4月再次赴现场出席公司年度董事会,认真
审议相关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市场变化及媒体舆情对公司的
影响,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面向投资者回应关切、听取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
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相应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
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遴选及资格审查结果,董事会同意提名于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良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能力与独立性,其任职资格与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除前述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董事提名或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情形。
3、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鉴于原激
励对象中有 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且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7.82万股。
上述事项已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由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相关审议程
序、表决过程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
秉持客观、独立、审慎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能,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赖向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86ac09-180b-4f43-a080-d18db9eec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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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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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良,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分析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有效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通过持续履职,本人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于良,男,1971 年 5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
律师资格和证券业、基金业一般从业资格,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2007年至 2016 年于北京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历任物业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2016年至 2018年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集团办公室、法律事
务部主任;2018年至 2020年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20年至 2021年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任总法律顾问;2021年就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裁;2021 年至今于北京大地盛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任顾问;2022 年至今于北京金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25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 立 董 本 年 度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列 席 股
事姓名 应 参 加 席 董 事 方 式 参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会 次
董 事 会 会次数 加 董 事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数
次数 会次数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于良 5 0 5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
负责。本人对 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
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募投项目终止及股权激励计
划终止等一系列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各项重大事项时,结合专业视角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切实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严格监督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撑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
项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之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深入的沟通协作。围绕年度审
计工作,就审计范围与计划安排、资产减值评估、关键风险领域等重点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慎研讨;通过主动、持续的沟通机
制,有效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推进,助力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进行现场工作 7 天,通过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结合其他现
场履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深入沟通,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2025年 11月赴公司
实地考察,列席公司经营例会,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财务资助、资金占用及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并就总部联建大
楼项目终止的后续处置安排开展专项调研与研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市场变化及媒体舆情对公司的
影响,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面向投资者回应关切、听取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为投资者提供了清晰、全面的
公司经营信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本人在审阅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9月 8日,公司相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
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级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
保护能力符合监管要求,其独立性与执业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审计质量,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
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9月 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蔡明利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蔡明利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其任职资格、提名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任职期间,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该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公司于 2025
年 9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32.83万股,同时终止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已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由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相关审议程
序、表决过程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89a490-c329-484c-9a94-f1802b918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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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胜涛-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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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胜涛-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fb5d1a-8b8d-4795-b84c-7844fa87a1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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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奥雅股份(30094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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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350,762.53 元,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3,859,918.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5,743,739.6
8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758,138,099.69 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
53,859,918.6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60,000,0
00股为基数,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本次转增股本 27,000,000 股,全部来源于公司的“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存在使用其他资本公积转增的情形。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87,000,000股。(最终准确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9.4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8,350,762.53 -282,078,584.27 -176,527,392.0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7,906,268.15 30,875,179.26 24,194,664.60
营业收入(元) 434,430,615.42 412,623,599.18 478,501,054.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3,859,918.6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5,743,739.6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5,652,246.2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2,976,112.0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
具体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
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亏损,未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为保障公司长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经过审慎论证后,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仅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前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兼顾了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长远发展与股
东回报的平衡。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
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37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521d8f-7cd3-42b8-ba9f-88692ce05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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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奥雅股份(30094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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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b68b5b-ac59-4005-b2ee-02b430bf0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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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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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
按照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2、独立董事薪酬
采取津贴制,独立董事 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6万元/年,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业务奖金构成,基本薪酬以 2025年度
为基础,按月发放,公司可依据其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及绩效业绩结果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绩效业绩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结果予以评定和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业绩奖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再行支
付。
三、适用期限
自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执行之日。
四、其他说明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税款费后,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e18383-8a10-481e-ae26-88da25abc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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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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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
同意注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元(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5.65 元(含超募资金 11,272,4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2月 2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
21〕782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4,593,905.6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523,840,440.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3,30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B3 50,534,252.4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174,273.1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231,897,399.42
利息收入净额 C3 3,281,447.2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27,014,713.8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235,197,399.42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53,815,699.7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197,492.1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197,492.15
注:本报告期初发生额与上一报告期末发生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24年11月 12日经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该笔资金中尚有 80 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经公司与保荐机构沟通确认,鉴于上述资金用途明确且已履行相应审议
程序,该部分资金可认定为上一报告期内已实际使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 2021年 2月 28日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保
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现金管理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197,492.15元。
其中,部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因相关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以及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
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中,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 账户 募集资金 账号 余额 备注
方式 名称 专户开户行
活期 深圳奥雅设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67001698 23,272,144.95 详见注 2
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
支行
深圳奥雅设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82401880001 35,156,460.4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56853
深圳奥雅设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20124410 97,492.15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306 活期余额
存放 委托方 受托方 账号 余额 备注
方式
现金 深圳奥雅设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67001698 80,000,000.00 详见注 2
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
支行
深圳奥雅设计 中信银行深圳蛇口支 811030101250 4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行 0751343
深圳奥雅设计 宁波银行深圳罗湖支 8601111000091 4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行 8584
深圳奥雅设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20124410 9,400,000.00 详见注释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306 1。
其中 610
万元为超
募资金购
入结构性
存款。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该笔超募资金因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与保荐机构沟通确认,鉴于该笔资金用途已明确并
履行完毕相应审议程序,可认定为报告期内已实际使用的资金。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6日
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该部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与保荐机构沟通确认,鉴于资金用途已明确并履行完毕相应审议程序,可认定
为报告期内已实际使用的资金。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adea05-2049-4391-a5dd-ce648b728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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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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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c44858-3db0-4e9b-b57e-ed76eb80c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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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2│奥雅股份(30094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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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深
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及日常履职表现,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履职条件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其均未在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08317c-50dc-4b66-990a-f26c4788de6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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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奥雅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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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08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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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雅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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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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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奥雅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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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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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奥雅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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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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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奥雅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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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6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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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奥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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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91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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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奥雅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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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91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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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奥雅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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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5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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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奥雅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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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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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奥雅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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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670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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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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