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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49(奥雅设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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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49 奥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12 16:06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2026-02-09 18:18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09 18:18 │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05 18:50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2-03 18:18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1-30 15:48 │奥雅股份(300949):奥雅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3 17:15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6-01-23 17:14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1-23 17:12 │奥雅股份(30094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 │2026-01-23 17:12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 ─────────┬──────────────────────────────────────────────── 2026-02-12 16:06│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1306b21f-437d-4834-9f73-f14f7ae193bd.PDF ─────────┬──────────────────────────────────────────────── 2026-02-09 18:18│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贺莉 莉律师、孙锦怡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 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1月 24日进行了公告, 会议通知中包括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5:0 0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9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宝章主持。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和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共 35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113,3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 71.4646%(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2,99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 股 的71.2690%(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共 31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8,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 股的 0.1956%(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60,328,300股的 0.19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股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 股的 0.1956%。 (二)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3,09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3%;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200%;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20%;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43,09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7%;反对 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265%;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55%;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c51dc6ef-72eb-4a10-835d-0fb265352d62.PDF ─────────┬──────────────────────────────────────────────── 2026-02-09 18:18│奥雅股份(3009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 :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月 9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 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 1901-1905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3,113,3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 71.4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99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股的 71.26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股的 0.19 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 0.19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 股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328,300股的 0 .1956%。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9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3%;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200%;反对 17,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20%;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9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7%;反对 19,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265%;反对 1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5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贺莉莉、孙锦怡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b4ca2622-a78c-44c5-87bb-7fc1046e7ce4.PDF ─────────┬──────────────────────────────────────────────── 2026-02-05 18:5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9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83 万股,约占公司60,328,300股总股本的 0.54%;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690.7432万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0,328,300 股变更为 60,000,000股。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5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3年 12月 1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 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 1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 1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八)2024年 2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 6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5 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5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一)回购注销原因 因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 存在偏差,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83 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32.83万股,一共涉及 29名激励对象。 (三)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 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 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天数/365天 )。注 1: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注 2: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日),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 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依此类推 。 2024年 2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 9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含当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期央行 定期存款利率 1.50%计算。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0.55×(1+1.50%×579/365)=21.04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预计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690.743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10号 )。经审验,截至 2026年 1月 7日止,贵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6,907,432.00元,减少注 册资本人民币 328,300.00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027,237 43.14 -328,300 25,698,937 42.8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01,063 56.86 0 34,301,063 57.17 三、总股本 60,328,300 100.00 -328,300 60,00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有关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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