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9 奥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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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4│奥雅股份(300949):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雅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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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雅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300143d6-1c32-471d-9b16-b0fe9742e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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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4│奥雅股份(30094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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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 5 栋 302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3,230,2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506,500 股的 71.4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995,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60,506,500 股的 71.05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4,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06,500 股的 0.3
8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5,0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506,500 股的 0.3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06,50
0 股的 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4,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06,500 股的
0.3877%。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199,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0%;反对 27,80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3%;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9343%;反对 27,80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8317%;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4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陈佳然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ca764422-7daf-49e6-bb9f-e3a1b8d9c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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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奥雅股份(3009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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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ce204c16-4878-4472-b4f8-6a8bd428fe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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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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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14:30 在公司 302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 5 栋 302 会议室
(八)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议案 1 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将对上述提案实施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 5 栋302 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
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 《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
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 5 栋 302 证券部,邮编:518067。
邮箱地址:securities@aoya-hk.com。
(信封请注明“奥雅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王月秀
会议联系电话:0755-2667782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 5 栋 302
邮政编码:518067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83a9315-07bc-4f77-8544-f4d2d25da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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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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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奥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
5.65 元(含超募资金 11,272,4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
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总投资 募集资金
1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966.16 58,966.16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434.15 6,434.15
3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4,931.84 4,931.84
合 计 70,332.15 70,332.15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9.39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1
,127.24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8%。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创意设计、亲子文旅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效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按
最近一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35%测算,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11.06 万元,从而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超募资金安排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超募资金为 797.24 万元。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
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4692d3a3-a13f-4de9-b48a-2e785737b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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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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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0efe173-2aae-48c6-9195-15df392ec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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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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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733a706d-bb11-44b6-bbb2-91365438c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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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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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25日 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 月 22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
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洪记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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