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49 奥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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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20:18 │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对奥雅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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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20:18 │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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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4 │奥雅股份(3009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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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34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进展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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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 │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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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 │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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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 │奥雅股份(30094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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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 │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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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 │奥雅股份(30094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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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 │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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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20:18│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对奥雅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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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于2025年1月16日对奥雅股份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5年1月16日
培训地点:奥雅股份会议室
培训对象:奥雅股份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主讲人编制了培训资料,通过授课、沟通讨论与提问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培训后,主讲人向奥雅股份提供了讲义课
件及相关资料,以供因故未参加培训人员自学。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合规减持。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奥雅股份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本次培训达到了培训目的,取得了预期效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ec3a9624-ddcd-4b2a-9372-838cb5040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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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20:18│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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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光大证券关于奥雅股份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865e34b3-9517-4640-8af4-77bf81880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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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4│奥雅股份(3009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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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1,000万元–30,000 万元 亏损:17,652.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18.96% - 69.95%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4,000万元–23,000 万元 亏损:20,419.5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31.44% -增加 12.6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行业仍处于调整过程中,公司从利润、回款、客户信用等角度加强了对业务项目的评估筛选,相应地公司业务
整体承接及执行情况较往年有所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公司深入内部挖潜,通过强化绩效管理、采购管理等专项措施进行增
效降本,取得一定成效,本期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均有较明显下降,主业经营效益较上期有所向好。
(2)公司以自有资金 2.2亿元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期出现大额损失;本期购买银行理财金额减少、利率下降,对应投资
收益下降。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7,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5be533f-8e3b-44b3-8709-eadd479f3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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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3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进展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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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进展公告(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0bbc0edc-b55d-4a86-b8c7-19c966570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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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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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 5 栋 302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3,084,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506,500 股的 71.2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3,000,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60,506,500 股的 71.06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06,500 股的 0.1
3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9,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506,500 股的 0.1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06,
500 股的 0.0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06,500 股的
0.1392%。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7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反对 4,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8331%;反对 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152%;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51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79,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2,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410%;反对 2,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355%;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023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陈佳然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2da454c2-f76b-4b90-ac14-30c194104c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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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奥雅股份(3009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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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
记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事项、会议投票程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
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025 年 1 月 2 日下午 14:3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前述通知,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
海意库 5 栋 302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 日 9:15-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发布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3,000,35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067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00 股,占贵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6
8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4,2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其中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
的代理人共 68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4,2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73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
3,084,55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2065%。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70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89,3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6%。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需要审议的议案共 2 项,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有效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b75b90a4-4837-46ea-8a0f-3af7189b3f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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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9:18│奥雅股份(30094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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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奥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8,856,094.3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
5.65 元(含超募资金 11,272,4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
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966.16 58,966.16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434.15 6,434.15
3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4,931.84 4,931.84
合 计 70,332.15 70,332.15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9.39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
金为 1,127.24万元。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4,112.0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二)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
(五)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再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再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
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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