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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0(德固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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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0 德固特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8 15:42 │德固特(3009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6-16 17:12 │德固特(30095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7:12 │德固特(30095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6 16:05 │德固特(300950):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5-26 16:04 │德固特(3009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6 16:04 │德固特(300950):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 │ ├─────────┼──────────────────────────────────────────────┤ │2026-05-26 16:02 │德固特(30095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5-26 16:01 │德固特(3009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02 │德固特(30095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9 18:28 │德固特(30095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18 15:42│德固特(3009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7)。 一、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 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60263524Y 法定代表人:魏振文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叁佰陆拾肆万肆仟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 04月 05日 住所:青岛胶州市尚德大道 17号 经营范围: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制造、A级锅炉制造、工业管道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及有效期以许可证批准为准);能源回 收及再利用装备、环保装备、换热设备、机械设备、特种材料、模具、钢结构、节能工业炉窑、余热锅炉研发、设计、制造、安装、 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eb28f28-56ff-4383-8b94-8cb10e8f5834.PDF ─────────┬──────────────────────────────────────────────── 2026-06-16 17:12│德固特(30095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尚德大道 1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振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476,16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30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641,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7875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434%。 2、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 1项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6,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9%;反对股数 3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66%;弃权股数 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005%;反对股数 314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72%;弃权股数 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4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孙志芹、葛娜娜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e74dd82-8225-42b3-b917-d5402b5e87ba.PDF ─────────┬──────────────────────────────────────────────── 2026-06-16 17:12│德固特(30095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 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5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 cn/,下同)的《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5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 026年 6月 16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5月 27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本次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青岛胶州市尚德大道 1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魏振文主持。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6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自 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2,641, 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87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4 ,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4%;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10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83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4%。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476,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30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本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83,136,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9%;反对 31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6%;弃权 2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005%;反 对 3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72%;弃权 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ae93c64-1dc8-4c09-89b9-b38e5442ff03.PDF ─────────┬──────────────────────────────────────────────── 2026-05-26 16:05│德固特(300950):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已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情况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合肥”或“关 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追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情况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 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科合肥及其子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2,500.00万元。本次额度增加后,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科合肥及其子公 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关联董事宋超先生回避表决。以上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 原预计 本次增 本次增加后预计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 别 方 容 原则 交易金 加预计金 金额 额 额 额 向关联 中科 煤气化、煤 参照市场 8,500.0 2,500.00 11,000.00 3371.68 方销售 合 气化联产 公允价格 0 产品、商 肥及 LNG相关装 双方协商 品 其 备 确定 子公 司 (三)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预计 2025年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索引 易类别 方 内容 价原则 金额 发生额 生额占 生额与 (经审 同类业 预计金 计) 务比例 额差异 (%) 向关联 中科 煤气化、 参照市场公 12,000 4,426.99 12.45% -63.11% 2024-091 方销售 合肥 煤气化联 允价格双方 .00 2025-024 产品、商 及其 产 LNG相 协商确定 品 子公 关装备 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上期关联交易预计前,公司业务等相关部门基于产销计划,对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受收入确认时间、市场与客 大差异的说明 户要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 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整体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的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潜川路 9号 法定代表人:于旷世 注册资本:30,046.7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 9月 28日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0W1R62 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生物质能 技术服务;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烘 炉、熔炉及电炉制造;节能管理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及场地修复 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 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 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特种设备 制造;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科合肥未经审计资产总计 156,230.56万元,负债总计 132,577.72万元,净资产 23,652.84万元; 营业总收入 103,874.44万元,利润总额 1,361.20万元,净利润 1,357.47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宋超先生任中科合肥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科合肥为公司的关联 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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