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1 博硕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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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50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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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56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 │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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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56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德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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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1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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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4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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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4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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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38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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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4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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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52 │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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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6 │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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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50│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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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王尚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3人
,实际出席持有人 3人,代表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920,000份,占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根据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在
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人,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出席本次会
议的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为 2,783,200份。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
主任 1名。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且持有有效表决权份额的持有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783,20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朱胜波先生、单旭东先生、张学亮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且持有有效表决权份额的持有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783,20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单旭东先生为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表决结果:出席会议且持有有效表决权份额的持有人
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 2,783,200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份额总数的 0%;0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5055d3f0-d77c-439d-9acf-425ca8b72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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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56│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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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841833da-68cc-4179-aece-5a8b326b3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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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56│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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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鸿德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6579451-c94a-4c53-af0c-063603d2f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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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1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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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2ad52ac-104d-490b-bf20-1edbac751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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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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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6年 6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工作,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博硕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5年 4月 29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108,760 股,约占公司披露回
购完成之日总股本的 1.2443%,最高成交价为 3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6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83,116.11元(
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股份数量为200,000 股,占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0.12%
,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载明用途一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332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392.00 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392.00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通过非交易过户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不超过 20.00万股,受让价格为 19.60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在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管理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对象为 3人,实际认购份额为 392.00 万份,认购资金总额 39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6〕8-9号”《验证报告》,截至 20
26年 6月 25日,公司实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认购资金 3,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
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的
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
一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 7月 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2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年 7月 14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 0.12%,过户价格为 19.60元/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参与对象所获授的权益份额分三个批次解锁,各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具体
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
时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cf86205-932b-48e7-8218-f2a28aaefd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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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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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
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
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5.1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人民币 150,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003.6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23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 2月 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入总额
资总额 日期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 55,500.00 55,500.00 2026年 6月 30日
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00.00 7,500.00 2026年 6月 30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000.00 75,000.00 -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性器 4,900.00 4,900.00 2021年 9月 30日
件研发与生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9,000.00 57,00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资 61,900.00 61,900.00 -
项目小计
合计 98,900.00 136,900.00 -
注:1、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博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发路交汇处东北侧,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 年 9月 9日;
2、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具体情况,将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
026 年 6月 30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节
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 尚未支付款 项目投入总 利息及现 预计节余募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项(3) 额(4)=(2) 金管理收 集资金(6)=
(1) (2) +(3) 益 (5) (1)-(4)+
(5)
电子产品精密 55,500.00 28,651.20 14,381.80 43,033.00 9,610.37 25,149.58
功能件生产建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7,500.00 3,456.78 971.00 4,427.79
项目
合计 63,000.00 32,107.98 15,352.81 47,460.79 9,610.37 25,149.58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不包括尚未收到的
银行利息收入及未到期现金管理收益;3、尚未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
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4、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鉴于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为
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土地购置、部分设备配置等方面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以及时提升公司产能,相关设备产能
用途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相同。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公司部分原有设备,使得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相对较低,形成资金结
余,但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
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利息收益,增厚了资金规模。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0f68bd9-d4e0-4e8f-bfd9-7d68e35bd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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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38│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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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4,260,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08,760股,下同)的 37.98%。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4,145,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7,686,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6%。宿
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145,2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4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
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锐”)、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德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江苏摩锐 64,260,000 37.98
鸿德轩 27,686,190 16.36
注:1、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69,400,597 股,计算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08,760股,下同;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名称:江苏摩锐、鸿德轩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 7月 17日至 2026年 10月 16日。
6、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江苏摩锐持有公司股份 64,2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8%。江苏摩锐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 4,14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
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鸿德轩持有公司股份 27,686,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6%。鸿德轩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 4,14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
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7、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摩锐、鸿德轩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将导致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9、江苏摩锐、鸿德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至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江苏摩锐、鸿德轩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江苏摩锐、鸿德轩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摩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鸿德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1cfc4f1-99a3-4508-8b0c-7a4b96c3e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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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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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
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1296K
3、法定代表人:徐思通
4、注册资本:16940.0597万元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二路博创科技大厦 2栋厂房 101(一照多址企业)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
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制品制造;石棉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精密工装器具、精密组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765cb8f-cf87-4889-996d-d42b0a2222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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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5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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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6 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 6月 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深
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6-032)。
(三)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的权益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额不变。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55人调
整为 15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2.38万份调整为 438.98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2万份调整为 41.02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
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条件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已履行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483b1b0-5e95-4032-b158-9e6f717ff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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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6│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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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d2c707c-6ed3-4448-8616-de6bb4de5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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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6│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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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
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7人,董事黄浩先生、赖晓凡先生、黄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思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7:30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总额不变。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55 人调整为 153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2.38 万
份调整为 438.98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2万份调整为 41.02万份。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朱胜波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年 6月 22日为授权日,以 39.20元/股
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 153名激励对象 438.98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朱胜波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ef4c809-9f7f-48ab-8a87-c56980692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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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6│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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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有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
权益,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额不变。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55人调整为 153人,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442.38 万份调整为 438.98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2 万份调整为 41.02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6年 6月 22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438.98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
9.20元/股。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da4409e-ea8c-496f-9fac-bf30a8247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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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6│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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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d6cf658-baae-4204-94d8-ba04497bb6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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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16│博硕科技(30095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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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1911605-d342-4dd7-b6eb-3426a8ffd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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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16│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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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9:15至 15:00内的任
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六)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58人,代表股份 116,3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15,886,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94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4 人,代表股份 479,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1%。
(二)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5 人,代表股份 479,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2%。
(三)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154,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7%;反对 192,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57%;弃权 18,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642%;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2434%;弃权18,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2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154,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 192,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57%;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8,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7%;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2434%;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154,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 192,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57%;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8,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7%;反对19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2434%;弃权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1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 3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8%;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对 3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2301%;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1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 3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8%;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对 3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2301%;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1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 3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8%;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090%;反对 3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2301%;弃权 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0%。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343,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3,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1%;弃权 18,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6,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06%;反对 3,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597%;弃权 18,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甄朝勇律师、马宏继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a3ad025-7ac7-4b6a-9f66-14d5162fa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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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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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6 年 6 月 3日至 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共计 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件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职文件等。
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范围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记载、故
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5d38d2f-60a3-442c-b60d-c3217e371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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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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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
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
要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
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12月 2日至 2026年 6月 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除周丹女士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股票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周丹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2026 年 2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01),周丹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除周丹女士外,有 2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第 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6fc4318-a656-4236-9d9c-a7c294043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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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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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123f1d1-f90e-4d8c-bef0-addd91f35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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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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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f66d137-5c4c-42e2-a636-a2eede341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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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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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
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董事徐思通先生、黄浩先生、赖晓凡先生、黄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思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于 2026年 6月 5日上午 8:30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住所,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并增加经营场所,即公司住
所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二路博创科技大厦 2栋
厂房 101”,同时增加以下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博硕科技 C栋一层至四层、D栋一层至四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园新路 22-9号 101-40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高科大道 12 号意法半导
体有限公司 E 栋 201-203。具体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徐思通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至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a89dd93-601d-4933-8aa3-f1a958c1a4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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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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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
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住所,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并增加经营场所,即公司住所由“深圳
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二路博创科技大厦 2栋厂房 101”
,同时增加以下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博硕科技 C栋一层至四层、D栋一层至四层;广东省深
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园新路 22-9号 101-40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高科大道 12 号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E栋 201-203。具体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
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 龙街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二路博创科技大厦 2
邮政编码 518116。 栋厂房 101(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
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博硕科技 C栋一层至四
层、D栋一层至四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园
新路 22-9号 101-401;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高
科大道 12 号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E 栋
201-203。
邮政编码 518116。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住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15e630f-e135-49be-90c2-8096cceb3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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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0│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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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18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2026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
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徐思通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思通先生提请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住
所、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提案人徐思通先生通过江苏摩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7.93%,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4.13%,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2.0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案人徐思通先生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日
前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
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7.00 《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增加经营场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议案 1-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上述议案 1-3、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
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并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
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
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
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原件;
(2)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姓名:王尚令;
3、电话号码:0755-84567276;
4、传真号码:0755-89375356;
5、电子邮箱:terry.wang@bsc-sz.com。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2ff891a-026c-450f-badc-21c30124e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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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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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议案 1-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
关公告。
上述议案 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并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
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
记手续。2、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有效持股凭证、加
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
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原件;
(2)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姓名:王尚令;
3、电话号码:0755-84567276;
4、传真号码:0755-89375356;
5、电子邮箱:terry.wang@bsc-sz.com。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81136d8-79f5-4c50-872e-f3b12033d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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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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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b250d3f-93da-4921-abe7-f52fdf1db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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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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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cf63101-f236-4d90-8451-146272429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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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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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07cc6f1-0f06-4bfa-8d25-6fc0ea025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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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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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fa5192e-8646-4744-968e-52cc69865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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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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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
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管理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中心对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经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A)来确
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系数(M) 0% 80% 90% 100%
业绩考核指标(A)
第一个行权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16.00% 16.00%≤A 18.00%≤A A≥20.00%
期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0% <20.00%
20%
第二个行权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44.80% 44.80%≤A 50.40%≤A A≥56.00%
期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40% <56.00%
56%
第三个行权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96.00% 96.00%≤A 108.00%≤A A≥120.00%
期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8.00% <120.00%
120%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
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系数(M) 0% 80% 90% 100%
业绩考核指标(A)
第一个行权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44.80% 44.80%≤A 50.40%≤A A≥56.00%
期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40% <56.00%
56%
第二个行权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96.00% 96.00%≤A 108.00%≤A A≥120.00%
期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8.00% <120.00%
120%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
S 100%
A
B
C 50%
D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考核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
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
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下设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中心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
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存在冲突的,参照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d60b3c0-8067-4f9f-88a0-db4ff15c7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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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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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7a76bbf-37b8-4695-a660-91900da9f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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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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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e33cae6-b2a0-4bce-a357-369ddfc72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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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1│博硕科技(300951):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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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
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权日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
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82dd42c-89da-4f3f-836c-a118bf387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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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1│博硕科技(300951):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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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充
分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同意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6b79c0c-18d2-43cd-a935-5595d6ffb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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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1│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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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cb681cc-cf16-4355-b792-11e480e69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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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0│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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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博硕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博硕”)、控股孙公司磐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锋科技
”)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为越南博硕、磐锋科技向客户销售产品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预计
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6,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
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对越南博硕、磐锋科技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担保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
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负债率 (绝对值)
公司 博硕科技(越南) 100% 118.02% 1,657.00 1,000.00 0.43%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磐锋科技有限公 85% / 0.00 5,000.00 2.15% 否
司
二、被担保方情况
(一)博硕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博硕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大同社,大同-环山工业区,H3-2分区
3、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王琳
5、成立日期:2023年 11月 8日
6、经营范围:(1)生产其他橡胶产品:手机充电器保护橡胶塞、手机相机保护膜、手机保护膜、喇叭线和天线绑定工具;(2
)塑料产品加工生产:相机外壳、门铃外壳、电子香烟外壳、玻纸面板生产、脑电图(EEG)头带外壳、智能手表外壳、耳机外壳、
智能手机保护套、手机外壳、路由器外壳、智能手持终端扫码设备外壳、玩具外壳、智能门锁外壳、智能手环外壳、智能眼镜外壳、
电视外壳、影碟机外壳、电脑外壳、音响外壳、麦克风外壳、电话外壳、投影仪外壳、摄影机外壳、收音机外壳、游戏机外壳、摄像
头外壳、电源插座外壳、手机音量键、头戴耳机、模具、夹具、治具;(3)进出口:针对海关编码:3921,3920,3926,8480,8479
,3919,3910,9018,7326的商品实施进口权,实施出口权,实施批发分销权(不成立批发基地);(4)硅胶产品生产:相机外壳、门
铃外壳、玻璃纸面板生产、智能手表外壳、耳机外壳;智能手机保护套、手机外壳;路由器外壳;智能手持终端扫码设备外壳、智能
手环外壳、智能眼镜外壳、电视外壳、影碟机外壳、电脑外壳、音响外壳、麦克风外壳、电话外壳、投影仪外壳、摄影机外壳、收音
机外壳、游戏机外壳、摄像头外壳、电源插座外壳、手机音量键、头戴耳机、模具、夹具、治具;(5)模切产品生产:PE膜,PP膜,
双面胶,PET膜,泡棉板,橡胶垫;(6)加工,组装医学和电疗中的电子设备(脑电图(EEG)带);(7)其他未分类金属制品制造
。详情:模具、夹具、治具的制造及加工;(8)模具维修、改造、保养;(9)生产、加工自动割草机。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3月 31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64.84 3,800.56
负债总额 4,041.08 4,485.2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474.59 4,138.5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376.24 -684.72
利润表项目 2025年度(已经审计) 2026年 1-3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0.93 363.68
利润总额 -1,486.95 -343.68
净利润 -1,486.95 -343.68
(二)磐锋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磐锋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安廷县安灵工业区 CN-06 号
3、注册资本:59,809,200,000越南盾(约 23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TAN CHEE KIEN
5、成立日期:2026 年 4 月 29 日
6、经营范围:生产其他专用机械(VSIC 2829;CPC 884、885):生产 3C 产品(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笔记本)、OLED
显示设备及同类产品的检测治具;生产 3C 行业设备检测、测试、维护专用设备;光学机械:五轴点胶机、镜片切割机、透镜切割机
的生产与加工;3C 设备:贴合机、自动锁螺丝机、模组组装线、点胶消泡线、自动喷码设备的生产与加工;半导体设备:框架/芯片
自动排列线、晶振贴合机、晶振生产线、晶振镀膜机的生产与加工。生产其他未分类金属制品(VSIC 2599):精密机械零部件、结
构件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加工。技术检测与分析(不含运输工具检定认证,VSIC 7120;CPC 8676):3C、半导体、光学领域产品的
技术故障检测与分析服务。综合批发(VSIC 4690;CPC 622):自营进出口贸易(拥有进出口权)。
7、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85%的股权,自然人欧文灏间接持有其 15%的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财务状况:近期新设主体,注册资金已到位,尚未有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越南博硕、磐锋科技向客户销售产品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6,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担保方、被担
保方与相关交易对手方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或文件,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6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向越南博
硕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担保,向磐锋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担保,系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
利于被担保方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发展战略。越南博硕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磐锋科技为公司控股孙公司,被担
保方的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均处于公司有效管理范围之内,公司具备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91,000 万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1,6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0.7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4cecb17-1115-4c4e-b40d-17b59362d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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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20│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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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fe447df-d275-405f-9077-cb13aba6c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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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1:2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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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8,76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部分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2025 年度分红派息将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69,400,597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8,760 股后的股本169,191,837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元(含税),实际
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169,191,837 股×6.00元÷10 股=101,515,102.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分红派息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10股=101,515,102.2元÷169,400,597 股×10股=5.992605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
红(含税)0.5992605元。
3、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92605元/股(按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当前总股
本 169,400,59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8,760股后的股本 169,191,837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
00元(含税),送红股 0.0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00股。在分配方案通过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票
期权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况导致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8,760.00 股后的 169,191,837.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8,76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部分不享有
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含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
咨询联系人:王尚令
咨询电话:0755-84567276
传真号码:0755-89375356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7ee060d-4b0b-4072-a06e-23328bcad4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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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2│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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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9a8da88-a979-47e6-b62e-bd9ad629d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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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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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9:15至 15:00内的任
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号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六)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63人,代表股份 116,25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11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115,920,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14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6 人,代表股份 333,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3%。
(二)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60 人,代表股份 367,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
(三)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6,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1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34%;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16,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5%。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2,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20,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6,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901%;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20,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48%。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5,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17,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515%;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17,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34%。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6,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1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34%;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16,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5%。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0,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21,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6%;弃权 21,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4,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39%;反对 21,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793%;弃权 2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8%。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055,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5%;反对 181,5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62%;弃权 1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126%;反对181,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3759%;弃权16,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5%。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4,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18,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83%;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18,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66%。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关于选举朱胜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5,9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3%;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16,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691%;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16,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58%。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0,9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21,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94%;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21,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55%。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2,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20,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57%;反对 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1%;弃权 20,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9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6,215,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0%;反对 21,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6%;弃权 16,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548%;反对 21,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793%;弃权 16,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甄朝勇律师、马宏继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55e643f-d3b4-4070-9249-34f1a8990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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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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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胜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朱胜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胜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朱胜波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胜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条件。
本次补选朱胜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5ca0d71-0ea8-4b76-84b4-cfd27b6f7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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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0│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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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605add-e7c3-4bf0-a41b-a4ea7431fa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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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2│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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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b92513d-edeb-40c7-9d0a-a7c5cf219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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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41│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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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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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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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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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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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ccad4f-2e6d-4aaf-8486-fab0e0581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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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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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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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博硕科技(30095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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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博硕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5.1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人民币 150,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003.6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23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 2月 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号 投入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1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 55,500.00 55,500.00 25,613.63
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00.00 7,500.00 3,144.2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75,000.00 75,000.00
12,000.00
40,757.87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003.60 万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
为 45,777.35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资金需逐步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
分闲置的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提高。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等),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应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5,0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和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则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到期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该资金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产品为具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且投资期限均在 12个月以内,
产品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整体风险较低。但由于金融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当金融市场发生较大不利变动时,公司不排除投资产
品低于预期甚至发生较大亏损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将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和保证公司正常生
产运营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适当进行现金
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
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4
5,0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的则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到期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b5a001a-47ad-47ec-b3c4-8048bcb56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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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博硕科技(300951):天健审〔2026〕8-395号-内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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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395 号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硕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博硕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博硕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宋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39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谢静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f46033d-dd5d-49ec-88da-b72521a9e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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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博硕科技(300951)::博硕科技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
│请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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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
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所示:
一、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80,0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向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0,000.00万元的担保,授信最高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
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
额度在有效期及授权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相关
银行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抵押物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
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文件)。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2026年度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是否关
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保额度预计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联担保
负债率 余额 比例(绝对值)
公司 深圳市磐锋精密 85% 32.70% 0 50,000.00 23.07% 否
技术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方情况
(一)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圳园路 98号光明天安云谷产业园 1栋 A座 2701、2702、2703、2704号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欧文灏
5、成立日期:2017年 06月 21日
6、经营范围: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动化设备、精密模具、制具、检测器具、切削工具、金属类
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85%股权,自然人欧文灏持有 15%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3月 31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988.97 33,515.91
负债总额 12,966.06 10,958.4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618.17 9,921.1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4,022.91 22,557.50
利润表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659.01 1,273.15
利润总额 1,896.71 -1,477.90
净利润 2,024.56 -1,519.45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并根据实际担保时相关金融机构的要求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
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方
面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
能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时相关金融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整体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52787c4-f7e5-4652-bce1-637a0fcda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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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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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3b72df7-3ad8-4413-9901-6eebc40ec1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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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博硕科技(300951):天健审〔2026〕8-396号-资金占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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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天健审〔2026〕8-396号-资金占用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df1efc-cdf5-4bfd-b6c6-05a05e7bcd2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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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博硕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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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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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博硕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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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6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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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博硕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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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4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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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博硕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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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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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博硕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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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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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博硕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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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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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博硕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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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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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博硕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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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6/1220961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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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博硕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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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45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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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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