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2 恒辉安防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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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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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9 │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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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5 │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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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06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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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7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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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12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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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4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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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4 │恒辉安防(30095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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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 │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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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 │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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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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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钱锦华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补选钱锦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钱锦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b86179d-028a-4f06-8aca-e44169d83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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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9│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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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的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咸华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4日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136,085,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2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35,900,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8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8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8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张振宇律师、节红英律师以现
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股) (股) (股) 例
1.00 关于补选 总表决情 136,006,743 99.9424% 70,840 0.0521% 7,480 0.0055% 0 0% 通过
公司第三 况
届董事会 其中,中 106,502 57.6241% 70,840 38.3288% 7,480 4.0471% 0 0%
独立董事 小股东的
的议案 表决情况
提案1.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张振宇律师、节红英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afdd4fc0-82a0-440d-b6a8-9922ff813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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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5│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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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3层
电话:021-55989888/ 9666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60057号
致: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
日(星期五)召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张振宇律师、节红英律师(以下简称“
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6 年 8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
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月 11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1日 9:15
至 2026年 9月 11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6,085,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3216%。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900,24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51%。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4,82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65%。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4,8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以现场或通讯视频方式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两名股东代表与德恒律
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006,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4%;反对 7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7,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1%;
反对 7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88%;弃权 7,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061c361f-b480-434c-8b56-1213913e9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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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06│恒辉安防(300952):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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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da2f5db7-6e27-4215-bbd1-672fe96b30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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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7│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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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7a1af687-1180-44a4-b85f-4c954df90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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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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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是在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基础上,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 2026 年中期分
红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计划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以
2026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为基础,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以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的公司总股本 241,621,50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97,290.2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257,467.2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6,926,257.14 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2,276,286.74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585,965,718.36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2,276,286.74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6 年半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
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8月 25 日的公
司总股本 241,621,5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97,290.2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股份注销、股权激励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则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
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和影响正常生产运营
。
四、其他说明
1、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过 2026 年 5月 13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a05ef33-02a4-4679-8ad3-85e198f73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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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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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9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4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9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 8: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
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9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
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94a701b-3ef8-42a7-9922-66e785678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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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4│恒辉安防(30095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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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钱锦华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权
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
未届满等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钱锦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b14befe-1b01-42dd-821f-e3b8643b4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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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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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0baf96b-a9c6-4f74-921e-1b49ef8d6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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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3│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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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736b5866-db68-4135-8a8f-82115eaa8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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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钱锦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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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钱锦华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钱锦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c4c3416-d3c9-4046-b932-6aaac0738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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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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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8月 2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f737ea3-b70e-4407-ac31-e1f454ff9a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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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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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
,260.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213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60.13 万元
,低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为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4,8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 54,551.81 45,000.00 44,260.13
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59,551.81 50,000.00 49,260.13
截至2026年8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年产 4,8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 44,260.13 28,709.33
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4.05
合计 49,260.13 33,713.38
截至2026年8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13.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018.47万元(含存款利息)。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
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
体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
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0%测算,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
用 300.00 万元/年,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
,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八、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辉安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恒辉安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恒辉安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a35cbc2-6400-46d2-9f6a-a2cdeabd2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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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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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7622eda2-0a4c-4d3f-b9db-37b2643cd0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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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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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bb4b73f-79e8-48a7-85e1-bf64d742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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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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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e096007-6389-4620-8d34-949315b79e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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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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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1064fd4-0433-4ad2-bc1b-3bd9b463f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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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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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507f556-7c39-4d41-b262-fd5dda9d9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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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2│恒辉安防(3009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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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d2601fa-b8f0-4d65-be49-315acced9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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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1│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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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202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钱锦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专门委员会运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由钱
锦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6 年半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
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8月 25 日的公
司总股本 241,621,5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97,290.2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七)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为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维护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2
5 年 8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经过一年的实践推进,现将本次行动方案进展情况予以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 9月11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fb89243-81b7-444f-8b64-a2bb234a9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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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0│恒辉安防(30095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辉安防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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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辉安防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b066a3f-c8da-4912-afd1-0dec30f8a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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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0│恒辉安防(30095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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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132e42a-3302-4683-8c88-7dc51734b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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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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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坤智能”)的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减少至 758.62 万元,减资方式为恒坤智能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恒坤智能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如东县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恒坤智能相关
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EBTH77A
2、名称: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咸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
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758.62 万元
7、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8、住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富春江路 168 号(华睿智能制造产业园)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fea36aaf-c5f0-43fe-b723-23430c1b5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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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27│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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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6 年 9月 8日),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9,990,492.3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9,990,492.35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d04085d9-7cb8-462b-b18f-575bfc667e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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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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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7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王咸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3 日 9:
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136,349,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35,915,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303,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4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 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031%;反对 42,9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5%;弃权 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29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4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 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3,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342%;反对 44,5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46%;弃权 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徐栋律师、王诗杰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af49eeb-e161-47e9-a44d-d972c4368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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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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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0ad21d9-8f77-4ab9-ab80-9a24d95af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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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2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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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飞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陈飞先生原定任
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将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飞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陈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
事会对陈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cacf9a6-6177-4d6d-a125-fd82c04eb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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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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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7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日 8: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
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7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
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5c63dcf-9d48-42e7-9f78-4e7fcfee8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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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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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4388ad5-73f3-4919-8293-3f9bbc91e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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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恒辉安防(300952):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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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a18ae61-8b76-4461-94ef-5bf568433e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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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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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飞先生出具的书面声明。陈飞先生自愿放弃其自 202
5 年 9月 11日任职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间,因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可享有
的独立董事津贴,已经收取的独董津贴将全额退还公司。同时其作出承诺,自愿放弃领取津贴不会妨碍其依法、正常履行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亦不免除其履职不当所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陈飞先生为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拥有担任独
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选举陈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陈飞先生书面声明内容,公司将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内,不向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ad9a0ac-3013-4ea7-ab59-73acf85d2a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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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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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529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上述股本注销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62.15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30.8975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4,162.150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4,130.897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
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5400216-bce0-4824-b98d-f52a46530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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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1│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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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586,7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
于 2026 年 5月 26 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8.9306 元/股调整为 6.2897 元/股、回购数量由223,235 股调整为 312
,529 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529 股,公司总股本由 24,162.1504 万股变更为 24,130.8975 万股,注册资本由 24,162.1
504万元变更为 24,130.8975 万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完善恒坤智能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坤智能的注
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减少至758.62 万元,减资方式为恒坤智能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恒坤智
能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其 51%股权,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施学玲女
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劢安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80%,孟菲斯亚洲有限公司持股 2
0%。现拟进行利润分配: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 162,955,270.24 元为基数,按 50%比例分配,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
81,477,635.12 元,由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滚存至以后年度,由恒劢安防后续统
筹使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7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644e08e-6e60-44bf-92f9-d5d909ecf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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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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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61ec29c3-4780-4d68-aece-420bf0090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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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9│恒辉安防(300952):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相关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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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f8f61e6-488e-42c4-88ea-7e55036a6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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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7│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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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e83c26f-df8d-410f-90ad-cca9c787c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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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5:4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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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6,903.471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58.6789 万股变更为 24,162.1504
万股,注册资本由 17,258.6789万元变更为 24,162.1504 万元。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通市数据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7605410889
2、名称: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咸华
5、经营范围:特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含手套、服装、鞋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超纤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24162.1504 万元
7、成立日期:2004 年 04月 15 日
8、住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
二、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6af8b36-4123-498d-9410-6537cb4af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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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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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3层
电话:021-55989888/ 9666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10303号
致: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刘桢一律师、金莹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
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2日 9:15
至 2026年 6月 22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6,716,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5829%。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893,28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22%。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07%。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1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二)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以现场或通讯视频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两名股东代表与德恒律
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9,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 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4%;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6,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34%;
反对 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6%;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d6ea9e6-866b-45fa-9f3f-29ac8d1ea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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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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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王咸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日 9:1
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36,716,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35,893,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82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82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82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599,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6,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34%;反对 60,6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6%;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桢一律师、金莹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bf9b2e6-fa3b-4d75-bbb6-8061b95e4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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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恒辉安防(30095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辉安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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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辉安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ae2425a-892e-4ed2-8dff-036b276d4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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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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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c093906-0caa-4fc5-925d-266448b62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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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6│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6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股。以公司总股本 172,586,789 股为基数,合计转增股本 69,034,715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58.6789 万股变更为 24,162.1504 万股,注册资本由17,258.6789 万元变更为 24,162.1504 万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越南工厂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辉香港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授信期限
为 1年。恒辉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恒辉香港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恒辉香港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76b9db0-712a-478e-ac58-911a22459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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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5│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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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越南工厂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辉香港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授信期限
为 1年,实际用于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恒辉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恒辉香港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恒辉香港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
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 年 4月 20 日
2、注册地点: RM 06, 13A/F SOUTH TOWER WORLD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
3、董事:王鹏
4、注册资本:100 万港币
5、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运营、技术咨询,进出口贸易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1,940,413.58 301,144,325.93
负债总额 139,357.98 10,117,069.80
净资产 291,801,055.60 291,027,256.13
资产负债率 0.05% 3.3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112,775.20 1,655,555.86
净利润 1,020,911.62 1,518,972.51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期
限和金额等方案依据与授信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有效满足子公司对外投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
其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风险管控主动性强,同时,本次担保无需支付额外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
署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为人民币 40,000.00 万
元,占公司 2025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1%。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28.
0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
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29ac817-feba-420c-b672-cfed8a0b5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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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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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8: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
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6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
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0c70449-938a-49c2-887f-6fef51c19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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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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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9757be6-b244-4b76-a229-1e744187d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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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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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股。以公司总股本 172,586,789 股为基数,合计转增股本 69,034,715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58.6789 万股变更为 24,162.1504 万股,注册资本由17,258.6789 万元变更为 24,162.1504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258.678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62.1504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7,258.6789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4,162.150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
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04d473b-dc15-475d-91b2-6682f970c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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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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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bd78494-03d5-4c5c-bb8d-b9508c1011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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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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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b202ce2-778f-466e-b70b-a9aeea0e1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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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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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2a3c749-78aa-4617-a036-d576d1b62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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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1│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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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21 日、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
足对应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即未达到 2025 年设定的营业收入触发值: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综上,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23,23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23,235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223,235 股。
(注: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申报时间
2026 年 5月 14 日起 45 日内,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13:30-17:00。
3、申报地点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
邮政编码:226400
联系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665947d-764b-434a-ab43-43a75214c83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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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恒辉安防: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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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1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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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恒辉安防: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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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724.PDF
─────────┬────────────────────────────────────────────────
2026-04-22│恒辉安防: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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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6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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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恒辉安防: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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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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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恒辉安防: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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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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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恒辉安防: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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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4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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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恒辉安防: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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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5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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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恒辉安防: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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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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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恒辉安防: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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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4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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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恒辉安防: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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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026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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