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2 恒辉安防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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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 │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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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 │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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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24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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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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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 │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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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 │恒辉安防(300952):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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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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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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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1 │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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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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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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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7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王咸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3 日 9:
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136,349,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35,915,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33,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303,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4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 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031%;反对 42,9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5%;弃权 2,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29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4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 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3,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342%;反对 44,5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46%;弃权 5,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徐栋律师、王诗杰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af49eeb-e161-47e9-a44d-d972c4368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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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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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0ad21d9-8f77-4ab9-ab80-9a24d95af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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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2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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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飞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陈飞先生原定任
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将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飞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陈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
事会对陈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cacf9a6-6177-4d6d-a125-fd82c04eb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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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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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7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日 8: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
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7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
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5c63dcf-9d48-42e7-9f78-4e7fcfee8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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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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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4388ad5-73f3-4919-8293-3f9bbc91e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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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4│恒辉安防(300952):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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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a18ae61-8b76-4461-94ef-5bf568433e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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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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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飞先生出具的书面声明。陈飞先生自愿放弃其自 202
5 年 9月 11日任职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期间,因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可享有
的独立董事津贴,已经收取的独董津贴将全额退还公司。同时其作出承诺,自愿放弃领取津贴不会妨碍其依法、正常履行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亦不免除其履职不当所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陈飞先生为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拥有担任独
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选举陈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陈飞先生书面声明内容,公司将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内,不向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ad9a0ac-3013-4ea7-ab59-73acf85d2a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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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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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529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上述股本注销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62.15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30.8975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4,162.150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4,130.897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
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5400216-bce0-4824-b98d-f52a46530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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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1│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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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586,7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
于 2026 年 5月 26 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8.9306 元/股调整为 6.2897 元/股、回购数量由223,235 股调整为 312
,529 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529 股,公司总股本由 24,162.1504 万股变更为 24,130.8975 万股,注册资本由 24,162.1
504万元变更为 24,130.8975 万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完善恒坤智能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坤智能的注
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减少至758.62 万元,减资方式为恒坤智能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恒坤智
能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其 51%股权,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施学玲女
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劢安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80%,孟菲斯亚洲有限公司持股 2
0%。现拟进行利润分配: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 162,955,270.24 元为基数,按 50%比例分配,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
81,477,635.12 元,由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滚存至以后年度,由恒劢安防后续统
筹使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7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644e08e-6e60-44bf-92f9-d5d909ecf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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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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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61ec29c3-4780-4d68-aece-420bf0090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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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9│恒辉安防(300952):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相关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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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f8f61e6-488e-42c4-88ea-7e55036a6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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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47│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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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e83c26f-df8d-410f-90ad-cca9c787c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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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5:4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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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6,903.471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58.6789 万股变更为 24,162.1504
万股,注册资本由 17,258.6789万元变更为 24,162.1504 万元。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通市数据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7605410889
2、名称: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咸华
5、经营范围:特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含手套、服装、鞋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超纤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24162.1504 万元
7、成立日期:2004 年 04月 15 日
8、住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
二、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6af8b36-4123-498d-9410-6537cb4af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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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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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3层
电话:021-55989888/ 9666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10303号
致: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刘桢一律师、金莹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
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2日 9:15
至 2026年 6月 22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6,716,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5829%。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893,28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22%。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07%。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1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二)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以现场或通讯视频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两名股东代表与德恒律
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9,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 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4%;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6,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34%;
反对 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6%;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d6ea9e6-866b-45fa-9f3f-29ac8d1ea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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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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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王咸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日 9:1
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36,716,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35,893,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82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82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82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599,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6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6,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34%;反对 60,6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6%;弃权 56,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桢一律师、金莹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bf9b2e6-fa3b-4d75-bbb6-8061b95e4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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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4│恒辉安防(30095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辉安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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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辉安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ae2425a-892e-4ed2-8dff-036b276d4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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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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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c093906-0caa-4fc5-925d-266448b62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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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6│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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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6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股。以公司总股本 172,586,789 股为基数,合计转增股本 69,034,715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58.6789 万股变更为 24,162.1504 万股,注册资本由17,258.6789 万元变更为 24,162.1504 万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越南工厂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辉香港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授信期限
为 1年。恒辉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恒辉香港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恒辉香港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76b9db0-712a-478e-ac58-911a22459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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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5│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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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越南工厂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辉香港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授信期限
为 1年,实际用于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恒辉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恒辉香港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恒辉香港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
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 年 4月 20 日
2、注册地点: RM 06, 13A/F SOUTH TOWER WORLD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
3、董事:王鹏
4、注册资本:100 万港币
5、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运营、技术咨询,进出口贸易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1,940,413.58 301,144,325.93
负债总额 139,357.98 10,117,069.80
净资产 291,801,055.60 291,027,256.13
资产负债率 0.05% 3.3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112,775.20 1,655,555.86
净利润 1,020,911.62 1,518,972.51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期
限和金额等方案依据与授信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有效满足子公司对外投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
其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风险管控主动性强,同时,本次担保无需支付额外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
署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为人民币 40,000.00 万
元,占公司 2025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1%。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28.
0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
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29ac817-feba-420c-b672-cfed8a0b5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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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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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 8: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
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6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
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
会议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8 或 8089
会议联系传真: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5
联系邮箱:ir@hhglov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400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0c70449-938a-49c2-887f-6fef51c19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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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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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9757be6-b244-4b76-a229-1e744187d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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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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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股。以公司总股本 172,586,789 股为基数,合计转增股本 69,034,715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58.6789 万股变更为 24,162.1504 万股,注册资本由17,258.6789 万元变更为 24,162.1504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258.678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62.1504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7,258.6789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4,162.150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
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04d473b-dc15-475d-91b2-6682f970c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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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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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bd78494-03d5-4c5c-bb8d-b9508c1011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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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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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b202ce2-778f-466e-b70b-a9aeea0e1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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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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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2a3c749-78aa-4617-a036-d576d1b62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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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1│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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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21 日、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
足对应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即未达到 2025 年设定的营业收入触发值: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综上,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23,23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23,235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223,235 股。
(注: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申报时间
2026 年 5月 14 日起 45 日内,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13:30-17:00。
3、申报地点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
邮政编码:226400
联系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665947d-764b-434a-ab43-43a75214c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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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1│恒辉安防(300952):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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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5日、2026 年 3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日、2026 年 3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恒辉安防 A 股普通股股票。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含本数),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5 年 3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30 元/股调整为 43 元/股
。
2、截至 2025 年 5月 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01,711 股,最高成交价为
31.0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4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 46,000,000 元。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月 9日。
3、截止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01,711 股。
4、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5日、2026 年 3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
票总数量不超过1,701,711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37270。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 1,701,711 股,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9.30 元/股,资金总额上限为 32,843,022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
为1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
过 33 人,其中: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7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43,022元,实际认购总份额为 32,843,022份,实际缴款人数为 32 人。本员工
持股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总份额以及实际参与人数均未超过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939 号)。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5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票已于 2026 年 5月 8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
数量为 1,701,711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99%,过户价格为 19.30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
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人员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未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
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董事张武芬、施学玲、范佳佳,高级管理人员丁晓东、朱晓宁、陆云、王景景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3、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关联人(如有),自愿放弃因参与本计划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4、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
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
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务管理运作保持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
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9d5bc01-d5eb-4459-a799-692de20cd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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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6│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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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8a2287f-27ff-4ef2-b8b6-479ebcfda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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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8│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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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3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 、会 议问 题征 集: 投 资 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 访问 网 址https://eseb.cn/1xyHeOkqSc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
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会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财务总监朱晓宁先生,独立董
事浦敏敏女士,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丁璐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四 ) 15:3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yHeOkqScg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
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进行访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
,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电话:0513-69925999转分机8088或8089
邮箱:ir@hhglov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f5123fd-b761-45d6-9e38-17b6ad129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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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8│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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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会议持有人 32
名,实际出席会议持有人 32 名,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 32,843,022 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
0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但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公司董事张武芬女士、施学
玲女士、范佳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丁晓东先生、朱晓宁先生、陆云先生、王景景女士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9,746,500 份
,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 23,096,522 份。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规范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运作及监督工作,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既定规则有序实施,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研
究并结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其中设管理委员
会主任 1名,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委员之间的工作衔接,代表管理委员会对外开展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23,096,522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
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量候选人的职业素养、工作能力、从业经验等,选举林旭金、沈军、
尹方方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选举林旭金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履行主任职责。
任期自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前述委员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不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任期内,若出现委员辞职、免职、丧失任职资格等无法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形,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补选,确保管理
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 23,096,522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
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
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过户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负责与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7、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9、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确定放弃认购份额以及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应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制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
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使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
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
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3、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 23,096,522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
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00b6a1e-4a3a-44db-80fb-b2b53dec7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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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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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7fbfcfe-c451-4067-a5cf-70ec5037a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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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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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a435567-b7ac-4773-a122-f1f7b738c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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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恒辉安防(30095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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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
件的要求,编制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
6 年第一季度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ffdf568-4798-43d5-8e90-d14436f9f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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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3│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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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ab7eede-b0ec-4946-a12e-b6a9a51c2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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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6-017)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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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
业绩实际情况,拟定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在 2026 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 年度中期
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 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
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
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aaf379c-afc2-4537-87d8-dda4510ee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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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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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截止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172,586,78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1,701,711 股后的股本170,
885,07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2025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360,634.75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68,354,031 股
。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895,600.50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90,106,125.6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9,01
0,612.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81,095,513.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86,465,051.6
2 元,减去已分配利润 37,000,708.3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30,559,856.36 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
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截止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172,586,78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1,701,711 股后的股本170,
885,07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2025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360,634.75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68,354,031 股
。
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或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031,440.99 23,560,187.85 42,216,607.0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1,895,600.50 116,540,930.06 105,817,075.79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7,607,797.72 63,272,959.85 49,830,164.06
营业收入(元) 1,227,508,040.68 1,269,598,412.87 976,957,243.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52,539,214.62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30,559,856.3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00,808,235.87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08,084,535.45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00,808,235.87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80,710,921.63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5.20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5 年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数。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4、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00,808,235.87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和影响正常生产运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6790392-9d1a-4cd3-9a38-be6ef0949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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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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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8a2c9aa-b916-4348-a5f3-1a838c66e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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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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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高质量发展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响应深圳证
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及经营实际,为进一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5 年 8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13)。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 2025 年进展说明如下:
一、锚定战略主轴,深耕主业筑牢发展根基
2025 年,公司不断深化全产业布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产业链资源整合,在传统功能性安全防护
手套基础板块之外,积极向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物可降解聚酯橡胶等新材料、机器人核心部件领域拓展。公司以现有主业为坚
实根基,充分发挥材料研发与规模化生产的核心优势,全力将新业务打造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极,构建起“传统安防主业 + 高端新
材料 + 机器人新业务”三大板块相互赋能、协同共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为适配多元化业务发展格局,公司于 2025 年 9 月正式更名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搭建“集团总部-业务板块-
分子公司”三级管理架构,迈入集团化运营新阶段,为产业链整合与业务协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在手部安全防护主业领域,公司持续深化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全球化产能布局稳步落地。2025 年,国内“年产 7,20
0 万打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项目”产能爬坡进展顺利,部分产线已实现高效运营;越南“年产 1,600 万打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项目
”于 2025 年 9月完成首批订单交付,有效对冲海外贸易关税风险,为北美、欧洲核心市场提供本地化供应支撑。在战略新材料板块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物可降解聚酯橡胶业务有序推进,高端核心原材料自主供应体系持续完善,“年产 4,800 吨超高分子
量聚乙烯纤维建设项目”4条生产线实现稳定量产并完成客户订单交付,叠加原有 3,000 吨产能,满产后总产能将突破 7,800 吨;
“年产 11 万吨生物可降解聚酯橡胶项目”一期进入产线联动与试生产阶段,公司正持续稳步推进客户储备与订单转化工作,为公司
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与战略发展极。
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实现营业总收入 122,750.80万元,同比减少 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0,189.56 万元,同比减少12.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57.11万元,同比增加91.30%。尽管公司业绩短期承压
,但公司战略布局持续落地、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公司始终坚持国内、国外双市场协同发力,外销市场巩固北美、欧洲传统优势市
场,加速拓展澳大利亚、土耳其、北欧及南美等新兴市场;内销市场聚焦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风电新能源等战略行业,已与多个优
质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全球化多元销售体系持续完善,市场抗风险韧性与业绩增长根基不断夯实。
二、强化研发创新,以技术突破赋能产品竞争力
2025 年,公司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发投入金额达 6,760.78 万元,持续强化研发资源保障,深化“开放式研究+产学
研协同”“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双结合模式,依托院士协同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全方位推进技术
研发与工艺革新,核心技术壁垒持续加固,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大幅提升。
公司研发团队深耕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领域,通过创新工艺与材料应用,成功开发 21G 防切割 A6、18G 美标切割 A7、防电弧
、触屏 PU 型、HDPE 凉感、短道速滑、雪橇三项手套等多款高性能产品并实现工业化量产,并通过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BSCI 认证,多项产品通过欧盟 CE、美国 ANSI、日本 JIS、OEKO-TEX Standard100 等国际权威认证;氯丁长筒防化、生物基衣康
酸酯胶乳、水性聚氨酯防穿刺、纳米纤维气凝胶防寒涂层等应用项目也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公司深度参与《手部防护焊工防护手套
》《防切割服》等 10 余项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定,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新材料领域,公司攻克着色难、色牢度差、耐蠕变性能不足等行业共性难题,MetalQ 工程纱产品性能
达到国际领先水平,800D 超高强防弹纤维在防弹性能上实现了质的飞跃,产品应用场景从军事防弹、安全防护拓展至机器人灵巧腱
绳等新兴领域,全产业链布局持续完善。公司前瞻性布局机器人新赛道,将机器人核心部件业务纳入“十五五”战略规划,由董事长
牵头组建跨领域研发团队,专门成立“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部件及防护件开发中心”,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聚焦核心技术攻关,机器
人柔性关节保护件、防护手套、腰封件、颈部包覆件等外覆防护产品实现人形机器人场景阶段性商品交付,机器人传动腱绳完成国内
外多家本体及灵巧手企业多轮送样,测试反馈优良,并由单一材料升级为腱绳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紧跟人形机器人行业发展
趋势,围绕机器人皮肤衣、皮肤手套等核心刚需部件,持续开展技术验证与迭代优化,稳步推进电子皮肤相关技术攻关。
公司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赋能效果显著,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总量 247 项,其中国
际发明专利 5 件、发明专利50 项、实用新型 160 项、外观设计 20 项,形成了成熟的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体系,为产品迭代
与业务拓展提供了强劲技术支撑。
三、完善公司治理,以规范运作保障稳健发展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经理层等高效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层级职责边界,确保制衡机制有效运作,提升决策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公司紧跟监
管政策动态,定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核心治理制度,强化制度与实务
、管理与业务的协同效能,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公司聚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财务管理等治理关键环节,建立重大风险事项监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通过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策略优化强化规范治理内生动力。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董事会下设审
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对定期报告、内控管理、高管聘任、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审议,确保各
项决策合法合规、高效落地。同时,公司持续开展监管政策宣传与合规培训,全面提升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合规履职意识,推动合规
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全流程,为公司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升级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以透明沟通构建信任纽带
2025 年,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规定,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全流程管控机制,紧扣深交所工作要求规范披露内容,强化内部
信息审核与舆情监控,杜绝内部信息提前泄露、以新闻代替信息披露等情形,全年依规披露公告及非公告上网文件 200 余份,全方
位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构建了“线上+线下”立体化沟通体系,全面落实“引进来+走出去”沟通策略。线上依托股东会、
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热线电话、专用邮箱等平台,实现有信必复、有问必答,及时传递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与投资价值
;线下通过投资者接待日、现场调研、券商策略会、定期拜访投资者等形式,邀请市场各方实地参观生产基地、了解经营实况,全方
位展示公司标准化生产流程、企业文化与发展成果。通过常态化、定制化的沟通服务,公司不断增进市场认同度与品牌美誉度,以高
质量信息传递搭建起与投资者的信任桥梁,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坚守股东回报承诺,以持续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2025 年,公司始终秉持“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共生共荣”理念,严格执行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与可预期性的政策导向,在平衡经营发展、项目投资与股东回报的前提下,以真金
白银回馈全体股东。
2025 年,公司顺利实施两次现金分红方案,切实履行股东回报承诺,其中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356.02 万元;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67.08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上市以来已实现不间断年度分红,累计现金分红达
14,901.28万元,持续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止 20
26年 4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2,586,78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1,701,711 股后的股本 170,885,078 股为
基数,以此计算 2025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1,360,634.75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85,442,539股。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核心抓手,统筹经营发展与投资者回报,持续深耕主责主业,不断加大研发
和创新力度,加快全球化布局,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推进规范运作,升级信
息披露质量,搭建多渠道沟通机制,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股东回报的
协同提升,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8846f38-8f53-4407-87c3-7a7e1de38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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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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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383,954 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3 年 4月 1日至 2023 年 4月 10 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 年 4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
定 2023 年 5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6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61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68.184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50 名激励对象 80.4334 万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近日,激励对象石祥峰因劳动合同到期离职,鉴于,现阶段公
司还未走完验资、登记等授予剩余流程,对其个人涉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894 万股进行调整,其中,2.9904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
整授予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武芬、丁晓东、王景景,3.4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谷志
旗、蒋感平、顾海洋、沙小峰。调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如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61 人,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 148.6178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 64.6854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50 名激励对象 83.9324 万股。
6、2023 年 9月 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9月 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9.4106666 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1.5827 万股,剩余未授予18.205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7、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 年 5月 1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1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94,053 股。
9、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减资事宜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0、2024 年 6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9.1607 元/股。
11、2024 年 8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194,053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45,574,507 股的 0.13%,涉及激励对象 11 人,回购价格为 9.1607元/股,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为 1,777,661.32 元。
12、2025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 年 6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9.0106 元/股。
14、2025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29,566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72,816,355 股的 0.13%,涉及激励对象 11 人,回购价格为 9.0106元/股,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为 2,068,527.40 元。
15、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8.9306 元/股。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
足对应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即未达到 2025 年设定的营业收入触发值: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5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
要作废首次授予 4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711 股;作废预留授予的 6名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83,243 股。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需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83,954 股。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
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83,954 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暨回购注销及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本次调整暨回购注销及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暨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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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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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0e1a802-4507-4809-be60-534f534b8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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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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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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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6-023)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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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c8bde19-b2c1-47dc-8ff8-7e31d995d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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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6-016)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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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1 日,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请股
东会审议;董事王咸华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王鹏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张武女士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对《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情况,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
报酬总额(万元) 获取报酬
王咸华 男 54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132.53 否
姚海霞 女 55 董事 现任 0.00 否
王 鹏 男 31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89.60 否
张武芬 女 56 董事、副总经理、董 现任 114.92 否
事会秘书
施学玲 女 44 董事 现任 32.87 否
范佳佳 男 36 董事 现任 62.47 否
袁秀挺 男 53 独立董事 现任 8.00 否
陈 飞 男 43 独立董事 现任 2.67 否
浦敏敏 女 58 独立董事 现任 8.00 否
王朝生 男 52 独立董事 离任 4.67 否
朱晓宁 男 53 财务总监 现任 74.92 否
丁晓东 男 45 副总经理 现任 80.93 否
陆 云 男 41 副总经理 现任 85.08 否
王双成 男 46 副总经理 现任 75.80 否
王景景 女 41 副总经理 现任 64.71 否
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2025 年,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丁晓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仍继续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选举范佳佳先生为公司董事;聘任王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选举施学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详见《关于董
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选举职
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独立董事王朝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陈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关于完成补选独
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7)。
二、在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基础上,公司根据《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完成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公司 2026 年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薪酬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按照个人与公司签订的《经营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
行考核)。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
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按照个人与公司签订的《经营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子公司领取的,除遵守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外,仍需严格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统一性与公允性。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月度绩效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采用人民币、美元、日元、越南盾等可自由兑换或合法合规的货币形式发放,具体发放币种
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205c235-94d4-4ca0-bd72-f6bdd007c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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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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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1 日,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以前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独立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辉、立信 元 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
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
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券、银信评估、 组、2015年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
立信等 报、2016年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
报 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
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
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包梅庭
项目合伙人包梅庭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1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池鑫源
签字会计师池鑫源先生于 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雯英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3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105 万元,内控审计 3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
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其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独立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
聘请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年。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立信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客
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f1876e9-9fb0-4773-96b3-2e9ce1294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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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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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43942f3-f5fb-444c-b3de-07a2da111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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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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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33eec59-61f6-4eb5-beea-31c4849a9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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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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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衍生品投资情
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
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 年,公司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交易类型 币种 获批的额度 报告期内单日最高 期末金额 是否超过获 报告期损益
(万美元) 余额(万美元) 批额度 (人民币万元)
远期结售汇 美元 5,000.00 300.00 0 否 2.90
外汇掉期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
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
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业务和最大
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
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针对
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
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
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
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恒辉安防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896f6d6-d93d-409e-82b9-e0d1b14ce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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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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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
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
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报告期内,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公正的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形成相关报告。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和讨论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事项与立信保持密切沟通协商,通过召开2025 年度审计工
作沟通会、审计工作进展会等多次专项会议,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审计重点等核心
事项充分交换意见。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听取了事务所提交的审计工作方案,详细了解方案中审计策略、审计程序、人员安排、
时间规划及重点审计领域等核心内容,并持续跟踪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在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充分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积极推动2025 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完成。
(三)对续聘外部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评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进
行全面审查,并对其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后认为,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
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事
务所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续聘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保证公司按时披露。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37585d0-1d4e-4826-8147-c6ae53ed30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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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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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
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立信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项目人员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包梅庭
项目合伙人包梅庭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1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池鑫源
签字会计师池鑫源先生于 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雯英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
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
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合规、结果公允。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专业技术复核等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详细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
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
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
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质量管
理缺陷。
综上,在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全面配合公司按照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充分满足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就预审、终审等阶
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立信的后台支持
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
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
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03361b7-e4ff-4670-b059-dd1d2c495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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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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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66f762b-a7ed-4cb6-8afd-2f0c6cdc5cb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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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恒辉安防: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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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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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恒辉安防: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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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6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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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恒辉安防: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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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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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恒辉安防: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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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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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恒辉安防: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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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4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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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恒辉安防: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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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5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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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恒辉安防: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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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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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恒辉安防: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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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4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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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恒辉安防: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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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026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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