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2 恒辉安防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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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51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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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6 │恒辉安防(300952):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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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4 │恒辉安防(30095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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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29 │恒辉安防(30095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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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6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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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47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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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1:00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取得《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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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6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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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29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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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26 │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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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51│恒辉安防(30095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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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
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
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5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21.8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1.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52,100.00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9184025f-6dde-450a-9e02-bbed10cd84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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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6│恒辉安防(30095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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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968b195-c6ae-43b7-9c5a-e8e1da302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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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4│恒辉安防(30095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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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年 12 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
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王咸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9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00,78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2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00,34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44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44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44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 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9%;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桢一律师、许闻悦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b69f60b4-fa35-4505-884c-cae489760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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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29│恒辉安防(30095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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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c2234ff2-e00b-4de1-ae12-9b74c49ba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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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6│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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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和《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9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2024年1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股) (%)
1 姚海霞 50,000,000 34.39
2 王咸华 20,000,000 13.76
3 王鹏 20,000,000 13.76
4 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 6.88
5 孙小敏 1,759,036 1.21
6 江天敏 1,087,842 0.75
7 罗辉 1,023,334 0.70
8 高军 959,600 0.66
9 叶雨虹 861,951 0.59
10 上海泽雅实业有限公司 792,900 0.5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股) (%)
1 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 18.23
2 孙小敏 1,759,036 3.21
3 江天敏 1,087,842 1.98
4 罗辉 1,023,334 1.87
5 高军 959,600 1.75
6 叶雨虹 861,951 1.57
7 上海泽雅实业有限公司 792,900 1.45
8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649,679 1.18
金
9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 603,500 1.10
伙)-信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毛月钢 585,200 1.07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比例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ae018af4-5bbe-46a2-8d47-b1a0517b2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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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47│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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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fbc54bd2-a930-404f-a898-edbbc0fd3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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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1:00│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取得《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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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取得《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2b370d1d-261e-4e08-aa57-300b0dbdc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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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6│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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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a074b9de-8217-4402-b0e5-241debf0b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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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29│恒辉安防(30095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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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项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名称及编码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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