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3 震裕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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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02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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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5:40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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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08 │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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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5:42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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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 │震裕科技(30095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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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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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 │震裕科技(300953):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 │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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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 │震裕科技(300953):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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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 │震裕科技(30095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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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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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02│震裕科技(30095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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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
新能源”)的通知,获悉震裕新能源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
东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押
名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用
称 东及其一 途
致行动人
震 是 8,150,394 100% 4.70% 否 否 2025/8/20 9999/1/1 兴业银行 融
裕 股份有限 资
新 公司宁波 需
能 分行 求
源
合 - 8,150,394 100% 4.70% - - - - - -
计
注:1、上述总股本以 2025 年 8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为
准。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股) (股) 冻结、标记 股份 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蒋震 46,507,636 26.81% 15,890,000 15,890,000 34.17% 9.16% 0 0% 0 0%
林
洪瑞 18,457,880 10.64% 0 0 0 0 0 0% 0 0%
娣
宁波 8,150,394 4.70% 0 8,150,394 100% 4.70% 0 0% 0 0%
震裕
新能
源有
限公
司
宁波 6,968,080 4.02% 0 0 0% 0% 0 0% 0 0%
聚信
投资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合计 80,083,990 46.16% 15,890,000 24,040,394 30.02% 13.86% 0 0% 0 0%
注:1、上述总股本以 2025 年 8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为
准;
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公告中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
等情况,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1a5d8ea9-5025-447c-874a-9125955a3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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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5:40│震裕科技(30095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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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裕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新能源”)的通知,获悉蒋震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震裕新能源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业务,相关解除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蒋震 是 3,485,300 7.49% 2.01% 2022/12/29 2025/8/14 中信银行
林 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
分行
震裕 是 8,150,394 100% 4.70% 2022/12/29 2025/8/14 中信银行
新能 股份有限
源 公司宁波
分行
合计 - 11,635,694 21.29% 6.71% - - -
注:上述总股本以 2025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为准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数量(股)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比 股本比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例 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标 比例
记合计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蒋震 46,507,636 26.81% 15,890,000 34.17% 9.16% 0 0% 0 0%
林
洪瑞 18,457,880 10.64% 0 0% 0% 0 0% 0 0%
娣
宁波 8,150,394 4.70% 0 0% 0% 0 0% 0 0%
震裕
新能
源有
限公
司
宁波 6,968,080 4.02% 0 0% 0% 0 0% 0 0%
聚信
投资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合计 80,083,990 46.16% 15,890,000 19.84% 9.16% 0 0% 0 0%
注:1、上述总股本以 2025年 8月 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为准
。
2、本公告中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解除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不存在平仓风险
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84bdc47c-b795-456a-ac6e-10803371e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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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08│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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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9f9ac915-7d59-46de-84b7-04d44b162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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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5:42│震裕科技(30095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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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30095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7018e98b-33a3-49d6-95d1-4bfc851ee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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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震裕科技(30095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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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
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四)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7月
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9eb9d6f6-f1e6-4c4b-8784-d8e2ea2db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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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56│震裕科技(30095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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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核实<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1)。
(三)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四)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57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48,525 股后的 122,020,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2.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 股转增 4 股。
目前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价格为:P=(27.51-0.21)÷(1+0.4)=19.50 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5700 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0 万
股,合计 400.5700 万股。
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
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Q=400.57×(1+0.4)=560.79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490.7980 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7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未归属的数量由 400.57万股调整为 560.79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50.5700 万股调整为 490.79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50 万股调整为 70 万股。授予价格由 27.51
元/股调整为19.50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一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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