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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3(震裕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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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3 震裕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0 18:21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公告 │ ├─────────┼──────────────────────────────────────────────┤ │2025-02-20 16:05 │震裕科技(300953):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 │2025-02-20 16:05 │震裕科技(300953):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 │2025-02-20 16:04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2-20 16:02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2-20 16:01 │震裕科技(30095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20 16:00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5-02-20 16:00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 │2025-02-20 16:00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2025-02-20 16:00 │震裕科技(30095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2-20 18:21│震裕科技(30095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震林先生、洪瑞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裕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持股比例由 48. 8389%被动稀释至 47.9952%,系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9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95.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19,5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震裕转债”自 2024 年 4 月 26日起进入转股期。 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期间,“震裕转债”累计转股2,059,004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9,184,594 股(包含回购股份数量,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持股比例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股份 57,202,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8389%。因上述转股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47.9952%,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 0.843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震裕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持股比例 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转债转股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ddcb9297-231f-4bf6-917e-2de14aad6a26.PDF ─────────┬──────────────────────────────────────────────── 2025-02-20 16:05│震裕科技(300953):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铜、硅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利润的相 对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铝、铜、硅钢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品种;交易场 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投资额度 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有 效期自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4、投资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 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 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 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 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 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 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将严格按 照审批确定后的套期保值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审计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 使用保证金/权利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在场外交易中, 交易对手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套保失败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 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 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 正常开展。 5、操作风险及对策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 风险控制措施: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 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 层,并积极应对。 6、政策风险及对策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7、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 在市场风险之下。 风险控制措施: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 8、产品复杂程度 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出相匹配的个性化套期保值方案,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期保 值需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所挂钩的标的,均为国内交易所的场内标准期货合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防范和降低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公 司生产成本和产成品售价的相对稳定,推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7ddbed7a-7115-48d5-885d-64f573ca9624.PDF ─────────┬──────────────────────────────────────────────── 2025-02-20 16:05│震裕科技(300953):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震裕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公司以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 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操作方案报财务总监最终审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 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灵活度高,易于变现;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 求。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且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7ab1d009-fad2-49ae-b0c2-ea78b0ef54c7.PDF ─────────┬──────────────────────────────────────────────── 2025-02-20 16:04│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d4f01fb8-ca84-4e09-b07c-3b0aa5a4e732.PDF ─────────┬──────────────────────────────────────────────── 2025-02-20 16:02│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铜、硅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利润的相 对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铝、铜、硅钢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品种;交易场 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投资额度 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有 效期自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4、投资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 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 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 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 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 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将严格按 照审批确定后的套期保值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审计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 使用保证金/权利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在场外交易中, 交易对手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套保失败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 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 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 正常开展。 5、操作风险及对策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 风险控制措施: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 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 层,并积极应对。 6、政策风险及对策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7、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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