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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3(震裕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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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3 震裕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7:22 │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7:22 │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8:15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16:12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16:11 │震裕科技(3009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6:08 │震裕科技(3009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7:09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2 17:07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2 17:07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2 17:07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 2026-05-14 17:22│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 1幢办公楼 3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648致: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震裕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震裕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4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 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 6号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持股数共计 80,084,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047%。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7 名,代表股份共计 4,250,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 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3,976,481 股,反对 10,100 股,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6%,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84,287,201 股,反对 45,480 股,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 通过。 3.《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83,976,481 股,反对 10,100 股,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6%,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83,976,281 股,反对 10,500 股,弃权 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3%,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83,962,381 股,反对 24,000 股,弃权 3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8%,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3,932,116 股,反对 54,465 股,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9%,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已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90c96d9-8849-4fc2-ad47-0f0cdcb779ab.PDF ─────────┬──────────────────────────────────────────────── 2026-05-14 17:22│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震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4人,代表股份 84,335,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72,579,648股,下同)的 48.8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80,084,9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 4,250,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0 人,代表股份 4,251,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人,代表股 份 4,250,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76,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6%;反对 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287,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4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0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0%;反对 45,48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8%;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76,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6%;反对 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2,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02%;反对 10,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6%;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2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76,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3%;反对 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2,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555%;反对 10,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0%;弃权 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75%。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6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8%;反对 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弃权 3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932,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19%;反对 54,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6%;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侯讷敏、吴佳齐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ac83046-8de7-47a0-94c4-44d44859bad9.PDF ─────────┬──────────────────────────────────────────────── 2026-04-28 18:15│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月 12日召开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宁海县投资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及项目进 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8日、2025年 10月 31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114)、《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二、对外投资进展 为落实公司与宁海县投资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二期项目,公司与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年产 100万 套精密部件用工艺装备及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年产 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工艺装备及精密结构件项目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3.5亿元 4、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 64亩,具体建设内容以规划审批为准。 5、建设期限:开发建设期为 24个月 6、项目选址:拟选址西店镇 24-13地块 7、主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包括本协议生效后形成的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并保证协议另 一方不会由于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协议另一方造成损失,则应负责 向协议另一方进行赔偿。 (2)乙方违反《“标准地”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按《“标准地”协议》及本协议的要求承担违约 责任。 (3)项目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未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乙方按照投资协议书相关条款承担违约 责任。 8、协议权利的终止 在本协议签署后,未经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其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或者终止其他方依据本协议所 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各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如乙方未取得本协议项下项目用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9、协议生效和其他: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协议书签订后,还需办理土地出让、项目备案以及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相应程序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自身因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造成土地闲置,存在土地被无偿收回及项目终止的风 险。 2、上述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建设过程及未来运营中还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 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经济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未 来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年产 100万套精密部件用工艺装备及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dbc475-4a01-4e28-bd26-0b8209b789da.PDF ─────────┬──────────────────────────────────────────────── 2026-04-28 16:12│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下午 16:00至 17:00在“投关 易”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关易”小程序参与 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输入“震裕科技”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蒋震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刚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周茂伟先生,董事石浩栋 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勇泉先生,财务总监刘赛萍女士,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佳丽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 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0eea31-0d98-4268-a323-4c9ce4815de7.PDF ─────────┬──────────────────────────────────────────────── 2026-04-28 16:11│震裕科技(30095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蒋震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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