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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3(震裕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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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3 震裕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6 15:51 │震裕科技(300953):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 │2026-02-26 08:28 │震裕科技(300953):广发证券关于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 │2026-02-26 08:28 │震裕科技(30095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26 08:28 │震裕科技(300953):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 │2026-02-26 08:28 │震裕科技(300953):广发证券关于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 ├─────────┼──────────────────────────────────────────────┤ │2026-02-26 08:28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 │2026-02-09 17:18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2-06 18:40 │震裕科技(300953):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 │2026-02-06 18:40 │震裕科技(300953):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 │2026-02-06 18:40 │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 └─────────┴──────────────────────────────────────────────┘ ─────────┬──────────────────────────────────────────────── 2026-02-26 15:51│震裕科技(300953):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震裕科技(300953):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f23a0eb2-9e85-441e-a58f-2b39f6d80dc1.pdf ─────────┬──────────────────────────────────────────────── 2026-02-26 08:28│震裕科技(300953):广发证券关于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震裕科技(300953):广发证券关于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5a1de2fd-2e99-4657-849e-274e85044f22.PDF ─────────┬──────────────────────────────────────────────── 2026-02-26 08:28│震裕科技(30095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震裕科技(30095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1e8a7aa8-1f9b-4ac4-94c4-a6dc1b83ac2b.PDF ─────────┬──────────────────────────────────────────────── 2026-02-26 08:28│震裕科技(300953):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震裕科技(300953):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16649cb8-28cc-447b-921f-c7468ab2091d.pdf ─────────┬──────────────────────────────────────────────── 2026-02-26 08:28│震裕科技(300953):广发证券关于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 震裕科技(300953):广发证券关于震裕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a12dafc5-4018-4e54-b533-87917115149c.PDF ─────────┬──────────────────────────────────────────────── 2026-02-26 08:28│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37 号),深交所对 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e9a6cd29-0290-4aa7-a624-a5397020ed5b.PDF ─────────┬──────────────────────────────────────────────── 2026-02-09 17:18│震裕科技(30095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68%。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5年 4月 18日、2025年 5月 16日分别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0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票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销售”)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2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对 震裕销售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166,000万元。 本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前,公司对震裕销售已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80,697.69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授信 事项尚未发生,公司对震裕销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0,697.69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务人: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 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 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 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 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6年 2月 6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2月 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为 336,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5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22%,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为 36,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24,758.27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68%;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24,758.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41.68%,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实际发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b0b486cb-99fc-435a-9a91-305f81e6cfac.PDF ─────────┬──────────────────────────────────────────────── 2026-02-06 18:40│震裕科技(300953):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铜、硅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利润的相 对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铝、铜、硅钢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品种;交易场 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交易额度 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有效 期自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 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4、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司 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 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6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 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 2026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 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 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 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将严格按 照审批确定后的套期保值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审计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 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2、资金风险及对策 部分交易场所施行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因保证金不 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 使用保证金/权利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在场外交易中,交易 对手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套期保值业务失败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 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 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 正常开展。 5、操作风险及对策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配备了专业机构和人员对持有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 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6、政策风险及对策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7、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 在市场风险之下。 风险控制措施: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业务正常进行。同时,合理选择入场时机,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8、产品复杂程度 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出相匹配的个性化套期保值方案,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期保 值需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所挂钩的标的,均为国内交易所的场内标准期货合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防范和降低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公 司生产成本和产成品售价的相对稳定,推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完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d23e6f8-9781-4424-b7b2-d7ac890495ed.PDF ─────────┬──────────────────────────────────────────────── 2026-02-06 18:40│震裕科技(300953):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震裕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公司以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 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按照公司账户及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理财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灵活度高,易于变现;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 需求。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且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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