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5 嘉亨家化 更新日期:2025-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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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04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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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3 │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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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 │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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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1 │嘉亨家化(30095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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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0 │嘉亨家化(30095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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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 │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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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00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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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 │嘉亨家化(30095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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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8 │嘉亨家化(300955):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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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8 │嘉亨家化(3009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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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04│嘉亨家化(30095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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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955;证券简称:嘉亨家化)连续 3个交易日(2025年 8月 2
9日、2025年 9月 1日、2025年 9月 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更正
或补充之处。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决策。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案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复;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4995268d-41d7-4db8-a567-96729b46a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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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3│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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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c50dfb4-5aa6-437b-90dd-cff223ed3e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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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2│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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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8cd25fc-3eec-4e99-af19-b2371b7ae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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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1│嘉亨家化(30095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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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焕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
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fbae420-2dce-4706-93ab-3870cae33e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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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00│嘉亨家化(30095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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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吴丽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
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047c155-3b64-43d7-8533-85dfe1d97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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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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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48ed76e-e444-4c23-81fd-43f1f4e75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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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00│嘉亨家化(3009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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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亨家化”)于 2025 年 4 月 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包括新增
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授信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1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
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C250717GR3351268),公司为交通银
行与湖州嘉亨在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6年 7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公司所担
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①前述主债权持续至公司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保证合同》约定的交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担保总额度。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二)债务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担保范围:
公司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七)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注: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人民币 8.1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人民币 52,181.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79%。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嘉亨家化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228e3624-7b6e-483e-9e9e-8e1f4c249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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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嘉亨家化(30095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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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
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8 元(含税),共计分
配 28,224,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8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5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7*****414 曾本生
2 08*****432 泉州嘉禾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854 泉州恒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45 泉州众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6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4.76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工业区常兴路 289 号
咨询联系人:徐勇、傅冰红
咨询电话:0595-22463333
传真电话:0595-22411203
电子邮箱:xy@jahenj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537a72f-5680-416e-adf6-764ff98c2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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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8│嘉亨家化(300955):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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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7ec09348-deb8-4fa4-82a4-da4ee2124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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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8│嘉亨家化(3009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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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13cf7186-7031-4365-9682-699aa1b3d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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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7:02│嘉亨家化(30095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
│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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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88 号文核准,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上市公司”或“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亨家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
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
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段文务
保荐代表人 樊长江、余中华
联系电话 0755-8168218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55
注册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工业区
主要办公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曾焕彬
董事会秘书 徐勇
联系电话 0595-22463333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取得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 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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