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5 嘉亨家化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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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1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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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1 │嘉亨家化(300955):嘉亨家化要约收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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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1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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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9 │嘉亨家化(300955):《嘉亨家化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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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9 │嘉亨家化(300955):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嘉亨家化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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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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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4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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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06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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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06 │嘉亨家化(300955):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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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4 │嘉亨家化(3009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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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1│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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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30cf385-6943-4ab7-91f9-7342f55ebc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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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1│嘉亨家化(300955):嘉亨家化要约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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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嘉亨家化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d48c809-ef98-4ff5-a81b-303d91c78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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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1│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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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受要约申报编号:990095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33.21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 21,268,800 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21.10%。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6年 7月 23日
收购人全称: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
文。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嘉亨家化”)近日收到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拼便宜”)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嘉亨家化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300955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1,268,8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21.1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33.21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
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在协议转让的基础上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巩固收购人对嘉亨家化控制权
的安排,因此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延续协议转让价格,即人民币 33.21元/股。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
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嘉亨家化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嘉亨家化原控股股东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杭州拼便宜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9,555,2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
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0%;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苍霄”)共同签署
《曾本生与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温州苍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241,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润宜”)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
份转让协议》,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140,8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
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0%。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 33.21元。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嘉亨家化股
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嘉亨家化股票拟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3.21元/股。本次要约价
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取得嘉亨家化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求,符合《收购管
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
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
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嘉亨家化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人民币 38.37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33.21元/股,低于提示性公告前 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10、要约有效期:自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6年 7月 23日。
11、若公司在本公告披露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编号:990095
2、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
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
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
)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4)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
若涉及要约收购价格上调、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导致价格调整,或者要约收购期限延期情况,预受要约股东要
约申报的价格或期限进行相应调整。
若因权益分派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份数量调整,原预受要约股份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自动参与预受要约,预受要约
股东拟以该新增股份预受要约的,则需再次进行相应申报操作。
若预受要约股东拟不接受变更后的要约,应在有效申报时间内自行申报撤回预受要约。
(5)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 21,268,8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
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1,268,8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
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268,800 股÷本次要约收购
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
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届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 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
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工业区
联系电话:0595-2246333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c3fe833-8189-4f7a-ad98-7b8fc70f8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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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9│嘉亨家化(300955):《嘉亨家化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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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嘉亨家化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74ff1f4-a873-4fe7-b52f-637e5c378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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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9│嘉亨家化(300955):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嘉亨家化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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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嘉亨家化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797d12c-4a43-453f-98d1-c50c67cae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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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嘉亨家化(300955):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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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嘉亨家化”)于近日收到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
购事宜出具的《关于要约收购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2025 年 12 月 31 日,
曾本生先生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杭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先生所持有的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嘉亨家化”)19,555,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19.40%。同日,曾本生先生与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苍霄”)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温州苍霄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
先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24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同日,
曾本生先生与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润宜”)共同签署《曾本生与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先生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 5,14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0%。杭州拼便宜、温州
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将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29.70%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曾本生先生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放弃其所持公司剩余股份中 26,000,6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79%)的表决权。
所放弃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权、提案权、召集权、参会权、投票权等表决性权利,但不包括分红权、收益权、处分权等财产性
权利(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放弃”)。本次表决权放弃自《股份转让协议一》项下标的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当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
之一孰早发生之日失效:(1)本次要约收购完成股份过户手续;(2)《股份转让协议一》和/或《股份转让协议二》和/或《股份转
让协议三》解除或终止。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依法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后不再受《表决权放弃承诺》约束。
以杭州拼便宜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一》项下的股份受让为前提,杭州拼便宜拟向除杭州拼便宜及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嘉亨家化全体
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1,268,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0%),拟要约收购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33.21元。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的相关约定,曾本生先生不可撤销地承诺,于杭州拼便宜实施上述部分要约收购
时,转让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控制人减持规定及其所拥有可供转让股份数量可行的情况下,根据受让方要求积极配合申报
预受要约,将股份临时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未经要约收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
以促使要约收购方实现部分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
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2026 年 4月 7日,曾本生先生与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关于曾本生与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补充协议》,同
意《股份转让协议一》第 9.5条约定删除,《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日,曾本生先生与温州苍霄共同签署《
关于曾本生与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之补充协议》、与杭州润宜共同签署《关于曾本生与杭州润宜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之补充协议》,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二》和《股份转让协议三》第 6.4 条约定删除,《股份
转让协议二》和《股份转让协议三》约定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和杭州润宜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一、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嘉亨家化的股份,自本次要约收购完
成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但该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二、本次交易完成
后,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
,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三、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四、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股份转让已于 2026年 5月 2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过户股数 29,937,6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7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同时,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表决权放弃以及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三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安排已
生效。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次要约收购计划未发生变化,杭州拼便宜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无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
要》披露之日起 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杭州拼便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
告书。在此之前,杭州拼便宜将每 30 日告知嘉亨家化有关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尚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本次要约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e122a24-b2f1-4398-ac1f-f64070590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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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4│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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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dc631f71-392e-44b1-816c-088135744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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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06│嘉亨家化(300955):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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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亨家化”)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
月 1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亿元(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授信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3亿元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7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
、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
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在上述授信
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抵押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于 2023 年 1月 5日签署了编号为 ZD980820220000000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于 2023年 12月14日签署了编号为 ZD
9808202200000005-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抵押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3年 1月 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近 日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湖 州 嘉 亨 与 浦 发 银 行 签 署 了 编 号 为ZD9808202200000005-3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原合同“第9.3 被担保债权”条约定现变更为:“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3
年 1月 5日至 2030年 11月 14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
“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贰仟
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第 1.3条担保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抵押人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人的担保责任应按本合同中
约定的担保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若因抵押登记要求等特殊原因导致抵押登记的最高额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数额为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也不因此而减免,抵押人确认仍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确定的最
高债权额来确定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
关于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的其他约定:最高债权额为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是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增
强资金保障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湖州嘉亨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对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进行资产抵押事项的风险可控。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州嘉亨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d8ed0a3-dea1-44aa-8db4-e7f944f32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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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06│嘉亨家化(300955):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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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亨家化”)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
月 1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亿元(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的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授信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3亿元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
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
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
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抵押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
简称“浦发银行”)于 2013年1月 22 日签署了编号为 ZD9808201300000003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于 2022年 7月 19日签署了编
号为 ZD9808201300000003-2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抵押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年 7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近 日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上 海 嘉 亨 与 浦 发 银 行 签 署 了 编 号 为ZD9808201300000003-3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原合同“第9.3 被担保债权”条约定现变更为:“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13年
1月 22日至 2036年 1月 21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
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第 1.3条担保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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