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6 英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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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8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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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8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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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英力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金申请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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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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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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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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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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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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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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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英力股份(300956):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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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8│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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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5fb588b-eb98-471b-b000-e8a82da144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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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8│英力股份(300956):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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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1、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智强电声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强”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租赁”)签署
了《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621.06 万元和 143.472 万元,融资期限均为
36 个月。公司为成都智强与海发宝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成都智强与海发宝诚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 2026 年度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使用的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担保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在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并购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按照实
际情况相互调剂,循环使用,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
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与海发宝诚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 NSH-D2026G0400-1、NSH-D2026G0401-1),为成
都智强与海发宝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租金等)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621.0
6 万元和 143.472 万元。成都智强为 2026 年 5月新设公司,属于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的被担保人范围内,公司为成都智强提供的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
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55497.7136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明明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553L
5、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1318 弄 1号楼 3、5-8 楼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序 被担保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法定 主营业务 注 股
号 方名称 代表 册 权
人 资 结
本 构
1 成都智 2026 年 05 四川省成 许收割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200 万人 佛山
强 月 11 日 都市崇州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民币 智强
经济开发 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 光电
区创新路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 有限
三段 1 号 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智能车载 公司
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持股
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其 55%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 股权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成都智强为新设,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3、成都智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签署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之一(合同编号 NSH-D2026G0401)
(1)出租方(甲方):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方(乙方):智强电声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3)起租日:为甲方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即甲方根据买卖合同支付的设备价款中的任何部分首次自甲方账户划出之日,具体
日期以甲方付款的银行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若以票据方式支付的,则起租日为出票日或甲方背书日。如分次支付租赁物价款的,以
甲方首次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为起租日。
(4)租赁期限:共 36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5)租金金额:人民币 621.06 万元。
2、《融资租赁合同》之二(合同编号 NSH-D2026G0400)
(1)出租方(甲方):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方(乙方):智强电声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3)起租日:为甲方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即甲方根据买卖合同支付的设备价款中的任何部分首次自甲方账户划出之日,具体
日期以甲方付款的银行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若以票据方式支付的,则起租日为出票日或甲方背书日。如分次支付租赁物价款的,以
甲方首次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为起租日。
(4)租赁期限:共 36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5)租金金额:人民币 143.472 万元。
(二)《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之一(合同编号 NSH-D2026G0401-1)
(1)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指《融资租赁合同》之一(合同编号 NSH-D2026G0401)
(4)承租人:智强电声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5)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
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终止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
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缴的税
款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
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到期日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保证合同》之二(合同编号 NSH-D2026G0400-1)
(1)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指《融资租赁合同》之二(合同编号 NSH-D2026G0400)
(4)承租人:智强电声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5)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
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终止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
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缴的税
款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
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到期日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孙公司成都智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融
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200,00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 41,689.92 万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31%,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海发宝诚租赁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NSH-D2026G0400-1、NSH-D2026G0401-1 的《保证合同》;
2、成都智强与海发宝诚租赁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NSH-D2026G0400、NSH-D2026G0401 的《融资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92ecb5f-9824-4082-a666-14a8d0089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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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英力股份(300956):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英力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
│请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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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交易申请文件。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申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
件。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6〕14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
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93c6a2c-0028-42ef-88f7-32877f1c62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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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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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6 日(星期五)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人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责任险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
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
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星期三),9:00-11:30,13:00-17:00。3.登记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
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23132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7c00cb8-000c-4646-8b56-e89a980d0e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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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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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莱茵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
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项目相关终止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
核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荷兰控股孙公司的议案》,公
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莱茵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
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1,300 万欧元,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能源管理,购售电相关业务;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新能源项目的技术服务,资讯和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新能源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双方约定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为安
徽飞米新能源出资 1,235 万欧元,占注册资本 95%;莱茵控股出资 65 万欧元,占注册资本 5%;双方在注册成立后的目标公司中持
有股权、持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亦依照该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荷兰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截至目前,目标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尚未实
际出资。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目的
上述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与合作方进行持续性沟通,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各合作方
的支持。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客观变化,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优化资源配置,
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量各项客观因素,在双方友好协商、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公司决定终止上述投资项目。
三、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目标公司事项尚未实际出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46a7b80-ae68-4c1b-8b2d-dbec11e98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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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英力股份(30095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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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6 月 9日以微信、书面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董事戴明、孔成君、陈
立荣、刘庆龄、黄林、毕传兴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鉴于当前
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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