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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6(英力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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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6 英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16:35│英力股份(30095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 2024 年度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使用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 度的期限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该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真准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铜梁支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英力”)与该银行签订的主合同 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重庆英力就本次贷款与农商行铜梁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以自有的房屋所有权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序 被担保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法定 主营业务 注 股 号 方名称 代表 册 权 人 资 机 本 构 1 重庆英 2011年 06 重庆市铜 戴军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10,000 万 公司持 力 月 10日 梁区蒲吕 围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 人民币 股其 工业园龙 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 100%股 庆路 11号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 权 件零售;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 3C 消费类电子产品塑胶机构零 部件和金属机构零部件的研 发、设计、制造、销售;塑胶 产品的表面处理;金属件表面 处理及阳极氧化处理;模具研 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 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 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 12月 31 日 2024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6,796.72 56,820.51 负债总额 31,179.23 31,502.6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4,380.00 4,380.00 净资产 25,617.49 25,317.83 营业收入 29,832.37 6,597.03 利润总额 -1,450.36 -299.66 净利润 -1,399.66 -299.66 注:重庆英力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重庆英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真准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3、债权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4、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担保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次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200,00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 18,311.55万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6.29%,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重庆英力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357d7981-6b4c-4835-8d08-051fa2a12591.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 2024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 2024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非董 事职务的,相关非独立董事的税前基本薪酬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戴明 董事长 66.00 2 陈立荣 董事 40.00 3 徐荣明 董事 0.00 3、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自行安排。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为保障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 2024年各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薪,内部监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现确定 2024年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基本薪酬方 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戴军 总经理 72.00 2 夏天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60.00 3 鲍灿 董事会秘书 50.00 4 许收割 副总经理 60.00 5 孔成君 副总经理 60.00 6 鲍殿峰 副总经理 85.00 除上述基本薪酬外,公司高级管理人绩效薪酬依照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 、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分配,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 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自行安排。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也 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 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f803e918-d87e-4a67-bdce-dce9ac1c4f45.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9f27f6c-d768-48e6-b1a1-de8491d50612.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英力股份(30095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6580174-c410-46cb-ab29-f1b5f0e5612c.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及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19a4530-4880-4df4-90eb-5337726d9226.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国际分工中的一环,销售及采购均涉及采用美元定 价及结算,其中以美元结算的销售占比约为 85%左右,以美元结算的采购占比约为 25%左右,美元结算销售收入占比远大于美元结算 采购占比,故业绩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 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 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 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鉴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公司向银行申请 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并签署合同、交易确认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振幅不断加大,而公司整体业务中以美元结算的销 售为主,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结算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 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适度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 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 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过程中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交易确认书约定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低于交割时实时汇率,将 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业务无法按期交割并 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业务订单情况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订单,导致公司回款预测不 准,存在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通过银行等专 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 限、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控制操作风险;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逾期款项,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延期的风险;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将回款预测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 控范围内。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 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提升公司汇率风险的 管控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并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具 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61d95cc-8860-403d-bb99-21a1980b699f.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英力股份(30095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8d1636f-c04d-43c2-a55d-29f2383c4079.PDF ─────────┬──────────────────────────────────────────────── 2024-04-23 00:00│英力股份(30095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月 1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 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 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 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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