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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7(贝泰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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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7 贝泰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6:42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6-07-01 18:26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6-06-16 18:38 │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6-14 15:36 │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4 15:35 │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4 17:26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6-02 17:06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6-05-28 16:30 │贝泰妮(30095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6-05-20 17:22 │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9:34 │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21 16:42│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80,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035%,最高成交价为 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 交总金额 95,998,026.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8.04元 /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0日、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8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7035%,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5,998,026.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daa2b68-2b41-49a6-a9c7-6437d8e6aa06.PDF ─────────┬──────────────────────────────────────────────── 2026-07-01 18:2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b2b8e8b-b8b1-4ec7-8d69-0b36f52c8fb1.PDF ─────────┬──────────────────────────────────────────────── 2026-06-16 18:38│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议案》,就悦江(广州)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江投资”)管理层股东(即郭亮、李宏达、杨阳、钟思宇、饶枫和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简称“业绩承诺方”)实施业绩补偿的具体方式达成约定,本次业绩补偿实施完毕后,悦江投资的注册资本由260.9855万元增 加至416.2855万元,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泰妮”)对悦江投资的持股比例无偿由51%增加 至69.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一、业绩补偿的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悦江投资的通知,悦江投资已完成业绩补偿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以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贝泰妮 288.4026 69.28% 郭亮 67.7779 16.28% 李宏达 34.5284 8.29% 微卖通科技(广州)合 25.5766 6.14%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16.2855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方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备查文件 1、悦江投资营业执照 2、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9698910-8e09-4e90-ab2e-9bdeeafc6c18.PDF ─────────┬──────────────────────────────────────────────── 2026-06-14 15:36│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 日以书面决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6月 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悦江(广州)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悦江投资”)向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泰妮”)定向转增资本公积、业绩承诺方不参与本次 转增、不享有对应转增权益的方式,实现海南贝泰妮增加持有悦江投资 18.28%股权的补偿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46901a40-037f-4e95-a1ff-0a97ec4af5ae.PDF ─────────┬──────────────────────────────────────────────── 2026-06-14 15:35│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悦 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议案》,在不改变业绩补偿结果的前提下,就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悦江投资”或“目标公司”)管理层股东实施业绩补偿的具体方式达成补充约定。上述事宜亦经2026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交易概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泰妮”)以自有资金48,550万元受让郭亮、李宏 达等管理层股东以及投资机构股东共计10位合计持有的悦江投资48.55%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悦江投资新增注册资本1 2.4279万元(以下简称“悦江控制权交易”),相关方已就悦江控制权交易签订《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收购协议》”)。上述交易完成后,海南贝泰妮合计持有悦江投资51%股权。上述交易不构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3-062 )。 (二)业绩承诺约定及完成情况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即郭亮、李宏达、杨阳、钟思宇、饶枫和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层股东”、“业绩承诺方”或“补偿方”)承诺目标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以下简称“业绩 承诺期间”)所产生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和1.05亿元人民币,三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2. 35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该等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一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如经专项审核,业绩承诺期间内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少 于净利润承诺数的90%,业绩承诺方应按照下列公式分别但不连带地对海南贝泰妮进行股权补偿:股权补偿比例=管理层股东出售价款 (29,014.20万元)及增资认购价款(5,000万元)÷悦江控制权交易的投后估值(即人民币10.5亿元)×(1-净利润实现数÷净利润 承诺数)。前述净利润承诺数以及所述净利润实现数均为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627号),悦江投资2023-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10,241.06万元,少于净利润承诺数的90%,触发了业绩补 偿条款,海南贝泰妮有权通过本次业绩补偿,实现无偿增加持有悦江投资18.28%股权的补偿结果。 上述交易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详见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业绩补偿的执行方式以及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一)业绩补偿的执行方式 鉴于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确保及时落实业绩补偿的效果和效率,经各方友好协商,决 定以悦江投资向海南贝泰妮定向转增资本公积、管理层股东不参与本次转增、不享有对应转增权益的方式,即管理层股东因本次业绩 补偿稀释其所持悦江投资股权,亦相当于按照其各自在悦江投资中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实现海南贝泰妮增加持有悦 江投资18.28%股权的补偿结果。具体如下: 悦江投资以资本公积155.3万元定向转增注册资本155.3万元,由海南贝泰妮全额享有上述转增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 全体业绩补偿方不参与本次转增、不享有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本次定向转增完成后,悦江投资的注册资本由260.9855万元增加 至416.2855万元,净资产总额保持不变,海南贝泰妮对悦江投资的持股比例由51%增加至69.28%。 业绩补偿前后,悦江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业绩补偿前 业绩补偿后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贝泰妮 133.1026 51.00% 288.4026 69.28% 管理层股东 127.8829 49.00% 127.8829 30.72% 合计 260.9855 100% 416.2855 100% 相关方将就上述业绩补偿的执行签订《<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二)《补充协议(二)》签署情况 1、《补充协议(二)》签署方 目标公司:悦江投资 目标公司管理层股东:郭亮、李宏达、钟思宇、饶枫、杨阳、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方:海南贝泰妮 收购方母公司:公司 2、《补充协议(二)》的主要条款 第1条定向转增 …… 1.2各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约定,由目标公司以资本公积(全部为股东出资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155.3万元向海南贝 泰妮转增注册资本15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目标公司转增后18.28%股权),相应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60.9855万 元增加至416.2855万元。 1.3海南贝泰妮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约定,全额取得本次定向转增对应的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管理层股 东亦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约定,不参与本次定向转增、不取得本次定向转增对应的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即管 理层股东因本次定向转增稀释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相当于按照其各自在目标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承担业绩补 偿责任。 1.5各方一致同意,自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转增之日起,新增注册资本及其随附的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一切权利、 权益、利益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前全部年度形成的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等)均属海南贝泰妮所有,海南贝泰妮享有新增注 册资本相应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管理层股东不享有和承担与新增注册资本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2条变更登记安排 2.1各方应共同配合办理与本次定向转增有关的如下各项工作,并应尽最大努力在2026年6月23日前完成。 为执行上述定向转增业绩补偿,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悦江投资及各相关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悦江投资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程序,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业绩补偿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二)》的签署,遵循《收购协议》的业绩补偿原则,实现公司无偿增加持有悦江投资18.28%股权的目标,不涉 及悦江投资管理层变更补偿义务、变更实施业绩补偿结果的情形。 本次业绩补偿实施完毕后,公司以53,550万元原始投资成本持有悦江投资69.28%的股权比例,并按照获得补偿后最终的持股比例 依法享有目标公司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及时地披露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将持续 关注悦江投资的业绩情况,从业务、财务、生产运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悦江投资的整合,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948340e8-d806-4b81-a6e2-b4dd42af072b.PDF ─────────┬──────────────────────────────────────────────── 2026-06-04 17:26│贝泰妮(300957):贝泰妮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和《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4元/股 (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9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3.9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4.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 ,984,7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41b6aa3-b5c6-4928-85e1-2b1662eabf21.PDF ─────────┬──────────────────────────────────────────────── 2026-06-02 17:0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 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回购贷款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ab790f1-fa04-4130-b3ba-04b81d11b6e6.PDF ─────────┬──────────────────────────────────────────────── 2026-05-28 16:30│贝泰妮(30095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8.04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7.69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原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 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以421,292,882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 回购股份2,307,118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452,508.70元(含税)。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股=147,452,508.70元/423,600,000股*10股=3.480937元(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8.04元/股-0.3480937元/股=57.69元/股(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目前正在办理回购贷款等相关手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14e0cb1-db11-4618-90c9-64325a712dfd.PDF ─────────┬──────────────────────────────────────────────── 2026-05-20 17:22│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307,118股。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分 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452,508.7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47 ,452,508.70元/423,600,000股*10股=3.480937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80937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 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452,508.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 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自上述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处于回购股份期间。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 日:2026年5月27日)不进行回购。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的421,292,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2 08*****661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公司后续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47,452,508.70元/423,60 0,000股*10股=3.480937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80937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 咨询联系人:徐慜婧 咨询电话:021-62321125 传真电话: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3d6a0e6-58de-4362-a821-b6b6d5fa01af.PDF ─────────┬──────────────────────────────────────────────── 2026-05-18 19:34│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bad94cb-304f-4901-ae97-73e0729cf4a2.PDF ─────────┬──────────────────────────────────────────────── 2026-05-18 19:34│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e770b60-4acc-4b34-93c5-11fac1d70992.PDF ─────────┬──────────────────────────────────────────────── 2026-05-12 18:40│贝泰妮(300957):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 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期,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2、贷款期限:3年 3、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使用回购 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具体回购金额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 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00f707b-a929-4975-884b-85acc2636c65.PDF ─────────┬──────────────────────────────────────────────── 2026-05-08 18:08│贝泰妮(30095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全年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5月 12日(星期二)15:30至 16:30举行 2025年度业 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投资者可进入全景网直播页面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以在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前,以提问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进行提交。公司将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于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 者重点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回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络提问方式: 网上直播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 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龙先生 ,独立董事和国忠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ba9c7f8-8036-41a1-a7e5-d27f2dd86d3f.PDF ─────────┬──────────────────────────────────────────────── 2026-05-07 17:0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 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7791c02-2248-4c9e-9904-c374048708d7.PDF ─────────┬──────────────────────────────────────────────── 2026-04-29 20:4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7)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号 (股) 比例(%) 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194,743,411.00 45.97 2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76,600.00 4.83 3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993,678.00 2.60 4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10,085,978.00 2.3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05,412.00 1.30 6 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 5,186,469.00 1.22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4,356,864.00 1.03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 2,949,257.00 0.70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号 (股) 比例(%)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重阳目标 2,260,309.00 0.53 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2,183,458.00 0.52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2026年4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07,118股,约占当日公司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比例0.54%,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流通 号 (股) 股本比例 (%) 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194,743,411.00 45.97 2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76,600.00 4.83 3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993,678.00 2.60 4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10,085,978.00 2.3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05,412.00 1.30 6 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 5,186,469.00 1.22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4,356,864.00 1.03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 2,949,257.00 0.7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重阳目标 2,260,309.00 0.53 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2,183,458.00 0.52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2026年4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07,118股,约占当日公司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比例0.54%,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fc33ae-76bc-4e1c-953e-be573ce002e9.PDF ─────────┬──────────────────────────────────────────────── 2026-04-29 20:46│贝泰妮(300957):回购报告书 ─────────┴──────────────────────────────────────────────── 贝泰妮(30095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94cf64-d384-441e-b397-003d3a110a9a.PDF ─────────┬──────────────────────────────────────────────── 2026-04-27 00:32│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ebc3f38-6b53-4fc8-9435-42c940607d17.PDF ─────────┬──────────────────────────────────────────────── 2026-04-27 00:32│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2d7d6f-c33f-4d6d-901f-d1cc61533f2c.PDF ─────────┬──────────────────────────────────────────────── 2026-04-26 16:33│贝泰妮(300957):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暨该激励计划实 │施完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 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除激励对象历彦已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同时,公司于2023 年4月1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34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且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因此需作废24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 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49名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1.65万股。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因去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24名首次授予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29.4万股作废;此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同意作 废22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上述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2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作废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25名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67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 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自前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有35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4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其中在公司层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28%; 且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8%。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61.28%; 且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1.28%。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00%; 且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且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 并作废失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115号),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 收入535,863.88万元、净利润50,571.97万元,低于第三个归属期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因此需作废19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47.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 上述3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67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 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 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6a87fa6-8cab-4b8a-8809-bfc349659582.PDF ─────────┬──────────────────────────────────────────────── 2026-04-26 16:33│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ab1ad8f-fea8-40cb-8e8f-0a3fd84c8011.PDF ─────────┬──────────────────────────────────────────────── 2026-04-26 16:31│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c8a3ecb-f983-4b31-9a27-186865a18f25.PDF ─────────┬──────────────────────────────────────────────── 2026-04-26 16:30│贝泰妮(30095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 ─────────┴──────────────────────────────────────────────── 贝泰妮(30095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d34e3c-8958-4fe1-8546-80425b3714ad.PDF ─────────┬──────────────────────────────────────────────── 2026-04-26 16:30│贝泰妮(30095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贝泰妮(30095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4ae2c45-4564-42ad-aea5-12010594b60e.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 √ 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非累积投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票提案 6.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 √ 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7.00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非累积投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票提案 8.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10.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1.00 《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非累积投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表决) 票提案 议案数:(2) 11.01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1.02 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董秘办。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方为有效。来信请寄:云南省 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 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65010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 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慜婧 电话:021-62321125; 传真: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bdbd20-1a44-4b96-8a3c-29c59ed13a18.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荣辉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荣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f1b8416-9457-48f3-bdb5-d56f02ff3335.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6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业务孵化工作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公司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孵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执委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是执委会的组成及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执委会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执委会由 3-7 名委员组成,具体在任委员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执委会委员均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现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全职正式员工或顾问,且具有 5 年以上担任公司或同行业大型企业管理层的工作经验; (二)具备履行创新业务孵化工作职责且 8 年以上行业、财会专业知识和经验。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符合本条前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作为执委会委员候选人。 如特殊人才或战略引进人员未完全满足前款第(一)(二)项关于行业经验年限的要求,但其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或对公司发展 具有重大战略价值,可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执委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执委会会议。第七条执委会每届任期为三年,执委会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经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终止执委会委员职务。 依据本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聘任的现任委员,若不再担任公司主要管理职务的,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执委会下设孵化管理小组,辅助执委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执委会负责制定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创新业务孵化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具体实施方案 的执行,具体包括: (一)制定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管理方案及退出方案; (二)审议批准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具体实施方案的变更与终止; (三)考核评估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具体实施方案的执行结果; (四)决定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参与对象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姓名、投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时 限; (五)审查持股平台的设立方案、协议、制度,提出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人选的建议; (六)负责员工离职、辞退、工伤、宣告失踪、死亡、继承、退休等特殊情况下员工所持创新业务子公司股权或权益的处置; (七)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评估师、财务顾问等)参与创新业务孵化的筹划与管理; (八)负责各持股平台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办理设立、变更、注销手续、文档管理等; (九)发起提议创新业务子公司的独立上市; (十)其他《管理办法》规定由执委会审批或董事会授权管理的事项。第四章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第十条执委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专题会,每 12 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执委会专题会议: (一)执委会主席提出时; (二)过半数的在任执委会委员提议时; (三)有创业孵化业务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决定时。 第十二条 执委会会议应至少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在任委员,经全体在任委员一致同意的,可免于提前三日发出通知。 第十三条 执委会会议由执委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当执委会主席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执 委会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在任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履行执委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四条 执委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内外部专家、咨询机构人员等列席执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执委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在任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在任委员过半数通过,执委会主席具有一 票否决权。 执委会委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执委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 接审议。 第十六条 执委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执委会委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执委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确实无法亲自出席执委会会议的 ,可以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但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 执委会会议应当出具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 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孵化管理小组负责做好执委会会前、会中及会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会前通知发布、议案收集,会中组织汇报、会议记 录,会后决议事项执行进度跟踪等日常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执委会委员及参与或知悉会议内容的相关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披露、 透露或者泄露会议重大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执委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对于执委会审议议案,需要报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议案材料及所需补充材料上报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并随附执委会相关会议文件,以便安排董事会审议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未特别说明,本细则中的相关名词含义与《管理办法》相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之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61fc522-4246-487f-b58d-e07e0e0e0c91.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贝泰妮(30095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2faed8c-86fa-4652-bea5-6c17c8a284f9.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宁(已离任)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宁(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95ac36d-1604-4b5a-a7af-6d7bd016f5ca.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鳌(已离任)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鳌(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90bb439-995a-41db-9f7a-d5780d1b7dc1.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6年4月) ─────────┴──────────────────────────────────────────────── 贝泰妮(30095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3011287-f44f-423a-98f5-4aa64ca65fdf.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国忠)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国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2d1be77-27c3-487b-8a8d-bc77aac3c741.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胡乐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胡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022ea51-d330-46e2-bef8-89b934d8dd2a.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贝泰妮(300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dd8d1a-ed3a-475d-b3a4-3ddce72e6716.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贝泰妮(300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8da60f9-41a4-4ad0-b4d8-2391796e51e8.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ec040b7-36a6-4552-bdc9-8e796cd308f7.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47b99e3-677b-4036-9eb4-9e89504115e2.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可能需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识别和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并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于 2026年 04月 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于 2026年 0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以及评估,通过资产 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期初余额 计提 转回或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信用减值 应收票据 1,500,000.00 -1,500,000.00 损失 应收账款 37,665,039.87 -2,976,975.54 34,688,064.33 其他应收款 8,799,830.70 962,318.93 9,762,149.63 资产减值 存货 64,718,831.15 35,166,130.02 56,544,018.52 43,340,942.65 损失 无形资产 25,000,000.00 4,000,000.00 29,000,000.00 商誉 90,689,067.00 30,550,428.00 121,239,495.00 合计 62,248,968.08 66,201,901.41 56,544,018.52 238,030,651.6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 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 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内部往来组合 本组合为应收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内部往来组合公司不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 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 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 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 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公司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66,201,901.41元,影响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66,201,901.41元。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 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核销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 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b787d0-91b7-4a1b-bc46-fdc71535bfaf.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及自查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姚荣辉女士、和国忠先生、刘胡乐先生提交 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荣辉女士、和国忠先生、刘胡乐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942103f-04ab-4d14-bf9f-6862aa2d9a54.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为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 ,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 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现 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全面打造皮肤健康互联网+的大健康产业集团公司是以“薇诺娜(Winona)”品牌为核心,“薇诺娜宝贝(Winon a Baby)”“瑷科缦(AOXMED)”“贝芙汀(Beforteen)”“姬芮(Za)”“泊美(PURE&MILD)”以及“初普(TriPollar)”1 等多品牌共同发展。公司专注于应用纯天然的植物活性成分提供专业、有效的皮肤护理产品,重点针对敏感性肌肤,是在产品销售渠 道上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专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公司以“打造中国皮肤健康生态”为使命,深入洞察消费者需求,以皮肤学理论为基 础,结合生物学、植物学等多学科技术,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向消费者提供符合不同皮肤特性需求的专业型护肤品、 医疗器械以及彩妆产品等。 公司通过线下医药渠道打基础、线上全网覆盖的渠道策略,借助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新技术,打造了新零售全触点系统,成功实现 “OMO”跨界营销,实1 “初普(TriPollar)”品牌限于中国大陆地区,本报告下同。 现了线下与线上的相互渗透、对消费群体的深度覆盖,成为中国大健康产业互联网+的领先企业。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 高效性、主流电商平台汇集的巨大用户流量、灵活的新媒体营销手段,发挥公司在线上运营上的优势,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在国货 热潮的带动下,成功把握住化妆品行业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 二、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公司发展原动力 公司于2015年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打造中国皮肤健康生态”为使命,在上海、昆明分别设立了研发中心,并于日本、法 国建设研究院和前沿联合实验室,深入洞察消费者需求,以皮肤学理论为基础,以自主研发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研发体系涵盖基 础研究、产品和原料评估筛选、消费者调研、工艺技术研究、包装开发、配方研发以及整合创新等多个学科研究部门。截至目前,公 司拥有云南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创新团队、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 工业设计中心、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云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公司借助上述研发平台的资 源和优势,紧密融合植物学、生物学、皮肤学等前沿力量,整合全球科学研究资源,不断向消费者提供符合不同皮肤特性需求的专业 型化妆品。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轻工业化妆品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 业奖等荣誉称号。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授权专利69项。 三、注重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贝泰妮高度注重股东回报,致力于在保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保持股东回报水平的长期、稳定,提升投资者认同感和获 得感。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上市以来公司每年持续进行现金分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实施现 金分红超过人民币141,518.68万元(2020年度至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红利)。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 、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 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为积极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等指导要求,同时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 市场稳定,激励董事会和管理团队更加关注和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GUOZHENYU(郭振宇)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 自愿作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等不可撤销的承诺。具体可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积极回购,维护市场稳定 2023年8月30日和2023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最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该股份回购计划已于2024年8月3 0日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49,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16%,支付的总 金额为234,717,526.96元(不含交易费用)。 面对市场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股份回购计划。 五、规范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制定并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控建设及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履 职尽责。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权利和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贝泰 妮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 透明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力求有效传递公 司经营、管理、战略、财务、行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准确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2022~2 024年度,公司连续三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定。公司也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价值。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不 断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与资本市场建立双向沟通、良性互动。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2024年度业 绩说明会,参加了云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认真接待投资者来访、来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得到有关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认可。2025年,贝泰妮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上市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5年中国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及“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同时,公司还获得Wind“2025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最 佳实践100强”和“2025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及AA评级”、“中国基金报2025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ESG示范案例” 、“上海证券报2025年上证鹰·金质量ESG奖”等多项荣誉。 未来,公司将持续增强聚焦主业意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水平,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 、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a818e9f-cd0e-480d-80e2-0d32fa5fce58.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e4446d6-76a0-429d-9d0b-63388f41d8f9.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及业绩承诺情况 (一)交易概况 2023年 9月 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 泰妮”)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江投资”或“标的公司”)及郭亮、李宏达、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卖通科技”)等标的公司股东签订《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以下统称“《收购协议》”),海南贝泰妮以自有资金 48,550万元受让郭亮、李宏达等 10位股东合计持有的悦江投资 48.55% 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 5,000万元认购悦江投资新增注册资本 12.4279万元(以下简称“悦江控制权交易”),上述交易完成后,海 南贝泰妮合计持有悦江投资 51%股权。 悦江控制权交易估值主要采取市场法进行评估,参照国内化妆品品牌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辅以未来现金流折现法,由交易各方 协商一致确定参照标的公司投前 10亿元人民币的估值定价。 上述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 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对外投资 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标的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即郭亮、李宏达、杨阳、钟思宇、饶枫和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向海南贝泰妮作出如下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安排 郭亮、李宏达、杨阳、钟思宇、饶枫以及微卖通科技作为管理层股东(“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度及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期间”)所产生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8,000 万元人民币和1.05 亿元人民币,三 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 2.35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承诺数”)。前述净利润承诺数以及补充协议所述净利润实现数均为标的公 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安排 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一年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并对标的公司在该等业绩承 诺期间的每一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如经专项审核,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的三年累计净 利润实现数(“净利润实现数”)少于净利润承诺数的 90%,则应当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调整,并且海南贝泰妮有权通过业绩补偿, 实现增加持有标的公司相应比例股权的补偿结果: 增加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管理层股东出售价款及增资认购价款÷悦江控制权交易的投后估值(即人民币 10.5亿元)×(1-净 利润实现数÷净利润承诺数)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627号),悦江投资 2023-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 10,241.06 万元,少于净利润承诺数的 90%,触发了业 绩补偿条款。 悦江投资于业绩承诺期2023年至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各年完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累计 业绩承诺数 5,000.00 8,000.00 10,500.00 23,500.00 实际完成数 4,310.22 2,757.77 3,173.07 10,241.06 完成率 86.20% 34.47% 30.22% 43.58%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及专项审计结果,海南贝泰妮有权通过业绩补偿,无偿取得悦江投资 18.28%股权。根据《收购协议》的 约定及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悦江控制权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方已将标的公司合计 19.6% 的股权质押给海南贝泰妮,作为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履约担保。 三、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悦江投资未能达成预定的业绩承诺,主要原因系业绩承诺期内,受主要供应商产品成本上升、整体宏观化妆品行业增速放缓、其 核心产品所处赛道竞争加剧、电商流量红利消退与获客成本激增、新产品迭代周期限制,以及品牌重塑遇到了挑战等多重因素叠加影 响,导致悦江投资经营成果未达预期,从而未能实现设定的业绩承诺目标。 但面对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产品赛道逐步饱和的行业格局,悦江投资近三年在稳固国内基本盘的同时,也积极依托公司 的研发实力,持续推出创新产品,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与此同时,悦江投资加速推进海外市场布局与本土化运营测试,2025年下半 年以来,其 TikTok业务实现快速突破。未来,随着国内新品矩阵持续落地、运营效率稳步提升,叠加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放量,前期 研发与市场拓展成效将逐步释放,悦江整体经营业绩有望迎来显著改善与提升。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悦江投资的业绩情况,从业务、财务、生产运营等方面加强对悦江投资的整合,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将督 促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及时地披露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2b921cc-ee22-4714-906e-a7a6f9921fae.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474e26-c831-4a09-9475-985dcf25afe6.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GUOZHENYU (郭振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GUOZHENYU(郭振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GUOZHENYU(郭振宇)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昆明诺娜科技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祈生”)控制公司48.83%的股份(本公告中公司股份总数421, 292,882股,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 最近十二个月,GUOZHENYU(郭振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为积极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等指导要求,同时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 市场稳定,激励董事会和管理团队更加关注和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GUOZHENYU(郭振宇)先生自愿作出如下不 可撤销的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诺 期间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项导致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本承诺;若承诺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昆 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娜科技”)因其他出资人要求作出减持公司股份决定,本人承诺不参与控股股东的该等减持计划 。若违反本承诺,则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股东名称 追加承诺 原限售 延长限售 延长限售期后 设定的最 股份性质 截止日 期限 的截止日 低减持价 (年) GUOZHENYU 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不适用 1 2027-4-22 不适用 (郭振宇) 流通股 注:追加承诺涉及股份为GUOZHENYU(郭振宇)通过诺娜科技和哈祈生间接持有的部分。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a720a17-292c-4d72-a56c-4143707079bd.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2、人员信息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38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市场价格水平及2025年度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认为,天衡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 要风险领域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为公司2 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关于公司审计风险评估及审计计划和审计 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审计结果的汇报。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衡为公 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eebf284-653f-4425-affa-472eb4c717fe.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 、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 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5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 10人。 天衡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2025年度,天衡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收费总额8,338.18万元。天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 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 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和 行政处罚不影响天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 衡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文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舟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 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的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近三年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 施1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舟近三年因同一审计项目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 次。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报审计收费和内控审计收费将在2025年度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基础上涨幅不超过10%的范围内确定2026年的审计费用 (即不超过220万元),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评价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进行了审查,并已对天衡2025年度履职情况出具评估报告以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其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作为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176852-b158-4631-a7f4-33339d3df452.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新增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公司制度的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更新修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会 备注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是 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否 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是 新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否 新增 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新增 本次新增及修订的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d19ac08-565b-48d3-a2a4-a1bc1d5f3902.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7ec14b2-afc9-4c3f-b46a-36b0a0940325.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d95575f-7adc-4313-a274-7796af4d2c76.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4d4b85-f607-428c-9ca4-d7a86dcf2162.PDF ─────────┬──────────────────────────────────────────────── 2026-04-26 16:23│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 评估结果 型 悦江(广州)投 上海申威 荆丹、 沪申威评报 可收回金额 评估前,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包含 资 资产评估 王正民 字 ( 2026 100.00%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值为人民币 有限公司相关化 有限公司 ) 741,902,821.48元。经评估,以 2025年 12 妆 第 XJ0045号 月 品业务主要现金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 流 下,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包含 入独立于其他资 100.00%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 产 人民币 682,000,000.00元 或资产组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悦江(广州)投资有 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专项评估报告 不适用 限公司相关化妆品业 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 务主要现金流入独立 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 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5f7dafa-5470-4f6b-8c62-360d14535ac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贝泰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2408.PDF ─────────┬──────────────────────────────────────────────── 2026-04-27│贝泰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2416.PDF ─────────┬──────────────────────────────────────────────── 2025-10-28│贝泰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006.PDF ─────────┬──────────────────────────────────────────────── 2025-08-28│贝泰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063.PDF ─────────┬──────────────────────────────────────────────── 2025-04-25│贝泰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3022.PDF ─────────┬──────────────────────────────────────────────── 2025-04-25│贝泰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3089.PDF ─────────┬──────────────────────────────────────────────── 2024-10-25│贝泰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170.PDF ─────────┬──────────────────────────────────────────────── 2024-08-28│贝泰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088.PDF ─────────┬──────────────────────────────────────────────── 2024-04-26│贝泰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65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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