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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7(贝泰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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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7 贝泰妮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21:18 │贝泰妮(3009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4-16 18:42 │贝泰妮(3009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4-16 18:42 │贝泰妮(3009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3-17 17:15 │贝泰妮(30095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3-03 18:22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2-27 17:02 │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27 17:02 │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25 16:28 │贝泰妮(300957):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 │2026-02-10 19:27 │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2-10 19:26 │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4-22 21:18│贝泰妮(3009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以下简称“减持公告”), 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的股份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8%。 红杉聚业已于2022年2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 期限已满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贝泰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22日,红杉聚业通过减持公告 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红杉聚业减持的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前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减持公告披露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红杉聚业 32,272,757 7.66 注: 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上述股份于2022年3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截至减持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07,118股。上表“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423 ,6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公告日发布至2026年4月22日,红杉聚业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名称 (股) %) 方式 元/股) (元) 红杉 11,092,857 2.6 2026年4月 大宗 35.13 389,692,066.41 聚业 15日 交易 703,300 0.2 2026年4月 集中 36.00-36.80 25,514,858.00 22日 竞价 合计 11,796,157 2.8 / / / 415,206,924.41 注: 1.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红杉聚业于2026年4月15日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上表减持比例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3.上表“减持比例”按公司股份总数421,292,882股为基准计算,公司股份总数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 4. 就“减持数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通过竞价交易卖出股票时,持有单只股票、基金的数量为100股(份 )或其整数倍的,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得拆分卖出,按照前述规则,本次减持计划公告的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8%对应的股份均已实施完毕。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 数 占总股本 股 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红杉 合计持有股份 32,272,757 7.66 20,476,600 4.83 聚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72,757 7.66 20,476,600 4.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 1.上表减持比例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减持前”“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股份总数421,292,882股为基准计算,公司股份总数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3.“减持后”“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为基准计算。 三、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红杉聚业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2. 减持时间区间内,红杉聚业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投资决策需要的原因实施了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在减持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红杉聚业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红杉聚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678e221-2691-4ed0-b29d-9370481012e4.PDF ─────────┬──────────────────────────────────────────────── 2026-04-16 18:42│贝泰妮(3009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贝泰妮(3009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d1ea809-2650-4c5e-9dc5-270980e30d7a.PDF ─────────┬──────────────────────────────────────────────── 2026-04-16 18:42│贝泰妮(3009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cb0e8e9-ac34-4401-8a79-35570d9f8639.PDF ─────────┬──────────────────────────────────────────────── 2026-03-17 17:15│贝泰妮(30095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为满足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悦江投资”)下属全资子公司悦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悦江”、“被担保方”或“授信申请人”) 日常经营需要,海南悦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小写:¥1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授信”),悦江投资及其法定代表人郭亮(悦江投资及郭亮以下合并 简称为“担保方”或“保证人”)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间为合同生效日期起12个月,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 日至本次授信项下每笔贷款等相关融资到期日另加3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悦江投资已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悦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4日 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创新大道云海吾乡西区12栋110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亮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 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 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股权结构:悦江投资持有100%股权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09.29 7,433.93 负债总额 1,717.60 2,820.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717.60 2,813.14 净资产 4,991.69 4,613.32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1-12月(经审计)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768.43 17,455.35 利润总额 884.01 -381.75 净利润 751.25 -378.37 资产负债率 25.60% 37.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担保方: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郭亮 2、被担保方:悦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担保生效日期:2026年3月17日。 4、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 额为壹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该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 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均无对外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1、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授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ba877a72-a56f-407c-9845-c424005eddcb.PDF ─────────┬──────────────────────────────────────────────── 2026-03-03 18:22│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307,118股。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 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87,864.6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26 ,387,864.60元/423,600,000股*10股=2.98366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3660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前三季度分配预案为:截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 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2,307,1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87,864.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 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可分配范围。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自上述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的421,292,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3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3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2 08*****661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3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3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减持底价下限调整为43.98元/股。 2、根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 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26,387,864.60元/423,60 0,000股*10股=2.983660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3660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 咨询联系人:徐慜婧 咨询电话:021-62321125 传真电话: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68b118c0-6036-4965-9e47-08e69b1403f2.PDF ─────────┬──────────────────────────────────────────────── 2026-02-27 17:02│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2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出席人员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人数为211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6,389,266股,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处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的58.48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737,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8347%;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2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652,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6494%。 中小股东(不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未知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2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79,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79,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 890%。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246,174,9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9130%;206,21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的0.0837%;8,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165,10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下同)的97.4423%;206,21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0%;8,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董玮祺律师、温鑫庸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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