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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7(贝泰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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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57 贝泰妮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18:12 │贝泰妮(300957):关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6-09-10 18:12 │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10 18:12 │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2 17:46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6-08-24 18:48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4 18:48 │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8-24 18:48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4 18:48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_英文版 │ ├─────────┼──────────────────────────────────────────────┤ │2026-08-24 18:47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4 18:47 │贝泰妮(3009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 2026-09-11 18:12│贝泰妮(300957):关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9e5ff21e-f610-45c8-aeb4-5ed8fe51942e.PDF ─────────┬──────────────────────────────────────────────── 2026-09-10 18:12│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或“本次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9月 1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0日的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0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出席人员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人数为 229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8,945,417股,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处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的 52.48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5,772,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325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17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576%。中小股东(不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未知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2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208,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6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00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17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576%。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编码 分类 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 (股) (股) (股) (股) 果 1.00 《关于公司 202 总表决 218,765,51 99.9178 164,900 0.0753 15,000 0.0069 0 0% 通 6 情况 7 % % % 过 年半年度利润分 其中, 13,028,428 98.6380 164,900 1.2485 15,000 0.1136 0 0% 通 配预案的议案》 中小股 % % % 过 东的表 决情况 2.00 《关于修订公司 总表决 212,179,73 96.9099 6,710,78 3.0650 54,900 0.0251 0 0% 通 < 情况 3 % 4 % % 过 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 注1:上表中“比例”指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注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董玮祺律师、杨贵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b8c98181-4733-4f81-8569-703007841cb0.PDF ─────────┬──────────────────────────────────────────────── 2026-09-10 18:12│贝泰妮(3009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 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发生的 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无任何虚假、隐瞒、遗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4日公告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4)及《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与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以下简称“股 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本次股东会股东未提出临时提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下午14时在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以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主持,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有关资料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共计229名,合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8,945,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处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2.483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1名,合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5,772,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3256%。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 东名册》,上述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外,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贝泰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8名,合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17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6%。以 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议案一致,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履行了会议议程并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 》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该表决方式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对会议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表决进行清点。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贝泰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据此,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18,765,51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总数的99.9178%;164,900股反对,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15,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所未知中小投资者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下同)表决结果:13,028,428股 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总数的98.6380%;164,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5%;15,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 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12,179,73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99%;6,710,78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0650%;54,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fd34dbb1-5051-4014-8b22-bb66432dfc2a.PDF ─────────┬──────────────────────────────────────────────── 2026-09-02 17:4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34%,最高成交价为 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 119,899,614.3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8.04元 /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0日、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 ,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34%,最高成交价为 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9,899,614 .3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8c5d365b-6d58-48b6-bca4-f33e07dd9ae4.PDF ─────────┬──────────────────────────────────────────────── 2026-08-24 18:48│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0f3683c-670a-4875-b6b0-519b176e1268.PDF ─────────┬──────────────────────────────────────────────── 2026-08-24 18:48│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1,796,816.97元,未提取法 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3,011,690,171.14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346,811,370 .9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6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346,811,370.96元。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006,8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17,593,1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638,97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未超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可 分配范围。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 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后提出,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330a50d-946f-4c39-9465-26af9b95e2a6.PDF ─────────┬──────────────────────────────────────────────── 2026-08-24 18:48│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88a0923-c8cd-42d9-9f11-99ef174cfca9.PDF ─────────┬──────────────────────────────────────────────── 2026-08-24 18:48│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_英文版 ─────────┴────────────────────────────────────────────────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_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9e116c5-e874-4db6-bc8c-9fd340299ee7.PDF ─────────┬──────────────────────────────────────────────── 2026-08-24 18:47│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453f15b-60bd-4580-a486-77af10cf1e10.PDF ─────────┬──────────────────────────────────────────────── 2026-08-24 18:47│贝泰妮(3009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9ca248a-1ffb-4f48-91aa-94f32157f480.PDF ─────────┬──────────────────────────────────────────────── 2026-08-24 18:47│贝泰妮(3009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74d0a02-9c1d-47c0-8aae-2df05062795a.PDF ─────────┬──────────────────────────────────────────────── 2026-08-24 18:47│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贝泰妮(30095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c485eac-d4de-403f-9fe8-050583b93f56.PDF ─────────┬──────────────────────────────────────────────── 2026-08-24 18:47│贝泰妮(30095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d04e037-459a-454d-8549-ac662baa4e3e.PDF ─────────┬──────────────────────────────────────────────── 2026-08-24 18:47│贝泰妮(300957):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c813bd4-06e8-4331-b023-c1ec94324523.PDF ─────────┬──────────────────────────────────────────────── 2026-08-24 18:45│贝泰妮(30095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贝泰妮(30095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19c90aa-2ec7-4dfb-96a4-7f90c1f610eb.PDF ─────────┬──────────────────────────────────────────────── 2026-08-24 18:44│贝泰妮(300957):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本次 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7日(星期一)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公司将对议案 1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董秘办。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9月 8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方为有效。来信请寄:云 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65010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 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慜婧 电话:021-62321125; 传真: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9be562a-09aa-472a-aad7-39584015521c.PDF ─────────┬──────────────────────────────────────────────── 2026-08-24 18:44│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8ab784d-1aa3-4c24-8b78-3bb2bab4c1e2.PDF ─────────┬──────────────────────────────────────────────── 2026-08-24 18:44│贝泰妮(30095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贝泰妮(30095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f96a7c9-7d0b-4260-8d37-846eac2c9dd1.PDF ─────────┬──────────────────────────────────────────────── 2026-08-24 18:44│贝泰妮(30095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贝泰妮(30095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7457fc3-34fd-4115-90f1-37d8dca1f199.PDF ─────────┬──────────────────────────────────────────────── 2026-08-24 18:44│贝泰妮(300957):总经理工作细则 ─────────┴──────────────────────────────────────────────── 贝泰妮(300957):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8cc9e27-4dc7-45f6-bb4d-d8ab13e28fde.PDF ─────────┬──────────────────────────────────────────────── 2026-08-21 20:18│贝泰妮(300957):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5f458916-353c-4128-b5ce-b121f361ad91.PDF ─────────┬──────────────────────────────────────────────── 2026-08-04 16:42│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 2026年 8月 4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3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76%,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888,065.3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8.04元 /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0日、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截至 2026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 ,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23%,最高成交价为 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899,884. 5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 2026年 8月 4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3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76% ,最高成交价为 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7,888,065.3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e2095ce6-e366-4e5a-8c0c-f7b57cac392b.PDF ─────────┬──────────────────────────────────────────────── 2026-07-21 16:42│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80,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035%,最高成交价为 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 交总金额 95,998,026.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8.04元 /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0日、2026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8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7035%,最高成交价为3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5,998,026.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daa2b68-2b41-49a6-a9c7-6437d8e6aa06.PDF ─────────┬──────────────────────────────────────────────── 2026-07-01 18:2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b2b8e8b-b8b1-4ec7-8d69-0b36f52c8fb1.PDF ─────────┬──────────────────────────────────────────────── 2026-06-16 18:38│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议案》,就悦江(广州)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江投资”)管理层股东(即郭亮、李宏达、杨阳、钟思宇、饶枫和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简称“业绩承诺方”)实施业绩补偿的具体方式达成约定,本次业绩补偿实施完毕后,悦江投资的注册资本由260.9855万元增 加至416.2855万元,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泰妮”)对悦江投资的持股比例无偿由51%增加 至69.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一、业绩补偿的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悦江投资的通知,悦江投资已完成业绩补偿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以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姓名或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贝泰妮 288.4026 69.28% 郭亮 67.7779 16.28% 李宏达 34.5284 8.29% 微卖通科技(广州)合 25.5766 6.14%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16.2855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承诺方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备查文件 1、悦江投资营业执照 2、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9698910-8e09-4e90-ab2e-9bdeeafc6c18.PDF ─────────┬──────────────────────────────────────────────── 2026-06-14 15:36│贝泰妮(300957):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 日以书面决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6月 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悦江(广州)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悦江投资”)向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泰妮”)定向转增资本公积、业绩承诺方不参与本次 转增、不享有对应转增权益的方式,实现海南贝泰妮增加持有悦江投资 18.28%股权的补偿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46901a40-037f-4e95-a1ff-0a97ec4af5ae.PDF ─────────┬──────────────────────────────────────────────── 2026-06-14 15:35│贝泰妮(300957):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悦 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议案》,在不改变业绩补偿结果的前提下,就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悦江投资”或“目标公司”)管理层股东实施业绩补偿的具体方式达成补充约定。上述事宜亦经2026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交易概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贝泰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贝泰妮”)以自有资金48,550万元受让郭亮、李宏 达等管理层股东以及投资机构股东共计10位合计持有的悦江投资48.55%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悦江投资新增注册资本1 2.4279万元(以下简称“悦江控制权交易”),相关方已就悦江控制权交易签订《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收购协议》”)。上述交易完成后,海南贝泰妮合计持有悦江投资51%股权。上述交易不构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3-062 )。 (二)业绩承诺约定及完成情况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即郭亮、李宏达、杨阳、钟思宇、饶枫和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层股东”、“业绩承诺方”或“补偿方”)承诺目标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以下简称“业绩 承诺期间”)所产生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和1.05亿元人民币,三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2. 35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该等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一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如经专项审核,业绩承诺期间内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少 于净利润承诺数的90%,业绩承诺方应按照下列公式分别但不连带地对海南贝泰妮进行股权补偿:股权补偿比例=管理层股东出售价款 (29,014.20万元)及增资认购价款(5,000万元)÷悦江控制权交易的投后估值(即人民币10.5亿元)×(1-净利润实现数÷净利润 承诺数)。前述净利润承诺数以及所述净利润实现数均为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627号),悦江投资2023-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10,241.06万元,少于净利润承诺数的90%,触发了业绩补 偿条款,海南贝泰妮有权通过本次业绩补偿,实现无偿增加持有悦江投资18.28%股权的补偿结果。 上述交易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详见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业绩补偿的执行方式以及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一)业绩补偿的执行方式 鉴于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确保及时落实业绩补偿的效果和效率,经各方友好协商,决 定以悦江投资向海南贝泰妮定向转增资本公积、管理层股东不参与本次转增、不享有对应转增权益的方式,即管理层股东因本次业绩 补偿稀释其所持悦江投资股权,亦相当于按照其各自在悦江投资中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实现海南贝泰妮增加持有悦 江投资18.28%股权的补偿结果。具体如下: 悦江投资以资本公积155.3万元定向转增注册资本155.3万元,由海南贝泰妮全额享有上述转增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 全体业绩补偿方不参与本次转增、不享有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本次定向转增完成后,悦江投资的注册资本由260.9855万元增加 至416.2855万元,净资产总额保持不变,海南贝泰妮对悦江投资的持股比例由51%增加至69.28%。 业绩补偿前后,悦江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业绩补偿前 业绩补偿后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贝泰妮 133.1026 51.00% 288.4026 69.28% 管理层股东 127.8829 49.00% 127.8829 30.72% 合计 260.9855 100% 416.2855 100% 相关方将就上述业绩补偿的执行签订《<关于悦江(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二)《补充协议(二)》签署情况 1、《补充协议(二)》签署方 目标公司:悦江投资 目标公司管理层股东:郭亮、李宏达、钟思宇、饶枫、杨阳、微卖通科技(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方:海南贝泰妮 收购方母公司:公司 2、《补充协议(二)》的主要条款 第1条定向转增 …… 1.2各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约定,由目标公司以资本公积(全部为股东出资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155.3万元向海南贝 泰妮转增注册资本15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目标公司转增后18.28%股权),相应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60.9855万 元增加至416.2855万元。 1.3海南贝泰妮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约定,全额取得本次定向转增对应的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管理层股 东亦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约定,不参与本次定向转增、不取得本次定向转增对应的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相关权益,即管 理层股东因本次定向转增稀释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相当于按照其各自在目标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承担业绩补 偿责任。 1.5各方一致同意,自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转增之日起,新增注册资本及其随附的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一切权利、 权益、利益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前全部年度形成的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等)均属海南贝泰妮所有,海南贝泰妮享有新增注 册资本相应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管理层股东不享有和承担与新增注册资本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2条变更登记安排 2.1各方应共同配合办理与本次定向转增有关的如下各项工作,并应尽最大努力在2026年6月23日前完成。 为执行上述定向转增业绩补偿,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悦江投资及各相关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悦江投资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程序,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业绩补偿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二)》的签署,遵循《收购协议》的业绩补偿原则,实现公司无偿增加持有悦江投资18.28%股权的目标,不涉 及悦江投资管理层变更补偿义务、变更实施业绩补偿结果的情形。 本次业绩补偿实施完毕后,公司以53,550万元原始投资成本持有悦江投资69.28%的股权比例,并按照获得补偿后最终的持股比例 依法享有目标公司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及时地披露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将持续 关注悦江投资的业绩情况,从业务、财务、生产运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悦江投资的整合,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948340e8-d806-4b81-a6e2-b4dd42af072b.PDF ─────────┬──────────────────────────────────────────────── 2026-06-04 17:26│贝泰妮(300957):贝泰妮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和《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4元/股 (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9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3.9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4.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 ,984,7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41b6aa3-b5c6-4928-85e1-2b1662eabf21.PDF ─────────┬──────────────────────────────────────────────── 2026-06-02 17:0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 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回购贷款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ab790f1-fa04-4130-b3ba-04b81d11b6e6.PDF ─────────┬──────────────────────────────────────────────── 2026-05-28 16:30│贝泰妮(30095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8.04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7.69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原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7.69元/股( 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以421,292,882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 回购股份2,307,118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452,508.70元(含税)。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股=147,452,508.70元/423,600,000股*10股=3.480937元(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8.04元/股-0.3480937元/股=57.69元/股(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目前正在办理回购贷款等相关手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14e0cb1-db11-4618-90c9-64325a712dfd.PDF ─────────┬──────────────────────────────────────────────── 2026-05-20 17:22│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307,118股。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分 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452,508.7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47 ,452,508.70元/423,600,000股*10股=3.480937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80937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 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452,508.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 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自上述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处于回购股份期间。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 日:2026年5月27日)不进行回购。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的421,292,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2 08*****661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公司后续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47,452,508.70元/423,60 0,000股*10股=3.480937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80937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 咨询联系人:徐慜婧 咨询电话:021-62321125 传真电话: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3d6a0e6-58de-4362-a821-b6b6d5fa01af.PDF ─────────┬──────────────────────────────────────────────── 2026-05-18 19:34│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bad94cb-304f-4901-ae97-73e0729cf4a2.PDF ─────────┬──────────────────────────────────────────────── 2026-05-18 19:34│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e770b60-4acc-4b34-93c5-11fac1d70992.PDF ─────────┬──────────────────────────────────────────────── 2026-05-12 18:40│贝泰妮(300957):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 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期,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2、贷款期限:3年 3、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使用回购 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具体回购金额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 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00f707b-a929-4975-884b-85acc2636c65.PDF ─────────┬──────────────────────────────────────────────── 2026-05-08 18:08│贝泰妮(30095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全年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5月 12日(星期二)15:30至 16:30举行 2025年度业 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投资者可进入全景网直播页面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以在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前,以提问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进行提交。公司将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于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 者重点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回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络提问方式: 网上直播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 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龙先生 ,独立董事和国忠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ba9c7f8-8036-41a1-a7e5-d27f2dd86d3f.PDF ─────────┬──────────────────────────────────────────────── 2026-05-07 17:0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4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58.04元/股计算,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2.2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按照本次回购方案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 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4.58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7791c02-2248-4c9e-9904-c374048708d7.PDF ─────────┬──────────────────────────────────────────────── 2026-04-29 20:46│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7)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号 (股) 比例(%) 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194,743,411.00 45.97 2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76,600.00 4.83 3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993,678.00 2.60 4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10,085,978.00 2.3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05,412.00 1.30 6 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 5,186,469.00 1.22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4,356,864.00 1.03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 2,949,257.00 0.70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号 (股) 比例(%)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重阳目标 2,260,309.00 0.53 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2,183,458.00 0.52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2026年4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07,118股,约占当日公司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比例0.54%,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流通 号 (股) 股本比例 (%) 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194,743,411.00 45.97 2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76,600.00 4.83 3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993,678.00 2.60 4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10,085,978.00 2.3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05,412.00 1.30 6 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 5,186,469.00 1.22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4,356,864.00 1.03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 2,949,257.00 0.7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重阳目标 2,260,309.00 0.53 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2,183,458.00 0.52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2026年4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07,118股,约占当日公司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比例0.54%,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fc33ae-76bc-4e1c-953e-be573ce002e9.PDF ─────────┬──────────────────────────────────────────────── 2026-04-29 20:46│贝泰妮(300957):回购报告书 ─────────┴──────────────────────────────────────────────── 贝泰妮(30095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94cf64-d384-441e-b397-003d3a110a9a.PDF ─────────┬──────────────────────────────────────────────── 2026-04-27 00:32│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ebc3f38-6b53-4fc8-9435-42c940607d17.PDF ─────────┬──────────────────────────────────────────────── 2026-04-27 00:32│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 ─────────┴──────────────────────────────────────────────── 贝泰妮(300957):贝泰妮2025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2d7d6f-c33f-4d6d-901f-d1cc61533f2c.PDF ─────────┬──────────────────────────────────────────────── 2026-04-26 16:33│贝泰妮(300957):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暨该激励计划实 │施完毕的公告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 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除激励对象历彦已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同时,公司于2023 年4月1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34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且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因此需作废24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 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49名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1.65万股。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因去年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24名首次授予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29.4万股作废;此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同意作 废22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上述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2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作废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25名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67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 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自前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有35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4万股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其中在公司层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28%; 且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8%。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61.28%; 且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1.28%。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00%; 且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且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 并作废失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115号),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 收入535,863.88万元、净利润50,571.97万元,低于第三个归属期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因此需作废19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47.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 上述3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67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 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 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6a87fa6-8cab-4b8a-8809-bfc349659582.PDF ─────────┬──────────────────────────────────────────────── 2026-04-26 16:33│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ab1ad8f-fea8-40cb-8e8f-0a3fd84c8011.PDF ─────────┬──────────────────────────────────────────────── 2026-04-26 16:31│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贝泰妮(3009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c8a3ecb-f983-4b31-9a27-186865a18f25.PDF ─────────┬──────────────────────────────────────────────── 2026-04-26 16:30│贝泰妮(30095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 ─────────┴──────────────────────────────────────────────── 贝泰妮(30095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d34e3c-8958-4fe1-8546-80425b3714ad.PDF ─────────┬──────────────────────────────────────────────── 2026-04-26 16:30│贝泰妮(30095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贝泰妮(30095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4ae2c45-4564-42ad-aea5-12010594b60e.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 √ 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非累积投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票提案 6.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 √ 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7.00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非累积投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票提案 8.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10.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1.00 《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非累积投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表决) 票提案 议案数:(2) 11.01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1.02 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号,公司董秘办。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方为有效。来信请寄:云南省 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 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65010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 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慜婧 电话:021-62321125; 传真: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bdbd20-1a44-4b96-8a3c-29c59ed13a18.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荣辉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荣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f1b8416-9457-48f3-bdb5-d56f02ff3335.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6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业务孵化工作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公司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孵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孵化执行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执委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是执委会的组成及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执委会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执委会由 3-7 名委员组成,具体在任委员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执委会委员均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现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全职正式员工或顾问,且具有 5 年以上担任公司或同行业大型企业管理层的工作经验; (二)具备履行创新业务孵化工作职责且 8 年以上行业、财会专业知识和经验。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符合本条前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作为执委会委员候选人。 如特殊人才或战略引进人员未完全满足前款第(一)(二)项关于行业经验年限的要求,但其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或对公司发展 具有重大战略价值,可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执委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执委会会议。第七条执委会每届任期为三年,执委会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经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终止执委会委员职务。 依据本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聘任的现任委员,若不再担任公司主要管理职务的,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执委会下设孵化管理小组,辅助执委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执委会负责制定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创新业务孵化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具体实施方案 的执行,具体包括: (一)制定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管理方案及退出方案; (二)审议批准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具体实施方案的变更与终止; (三)考核评估参与对象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具体实施方案的执行结果; (四)决定参与投资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参与对象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姓名、投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时 限; (五)审查持股平台的设立方案、协议、制度,提出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人选的建议; (六)负责员工离职、辞退、工伤、宣告失踪、死亡、继承、退休等特殊情况下员工所持创新业务子公司股权或权益的处置; (七)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评估师、财务顾问等)参与创新业务孵化的筹划与管理; (八)负责各持股平台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办理设立、变更、注销手续、文档管理等; (九)发起提议创新业务子公司的独立上市; (十)其他《管理办法》规定由执委会审批或董事会授权管理的事项。第四章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第十条执委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专题会,每 12 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执委会专题会议: (一)执委会主席提出时; (二)过半数的在任执委会委员提议时; (三)有创业孵化业务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决定时。 第十二条 执委会会议应至少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在任委员,经全体在任委员一致同意的,可免于提前三日发出通知。 第十三条 执委会会议由执委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当执委会主席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执 委会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在任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履行执委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四条 执委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内外部专家、咨询机构人员等列席执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执委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在任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在任委员过半数通过,执委会主席具有一 票否决权。 执委会委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执委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 接审议。 第十六条 执委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执委会委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执委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确实无法亲自出席执委会会议的 ,可以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但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 执委会会议应当出具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 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孵化管理小组负责做好执委会会前、会中及会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会前通知发布、议案收集,会中组织汇报、会议记 录,会后决议事项执行进度跟踪等日常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执委会委员及参与或知悉会议内容的相关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披露、 透露或者泄露会议重大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执委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对于执委会审议议案,需要报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议案材料及所需补充材料上报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并随附执委会相关会议文件,以便安排董事会审议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未特别说明,本细则中的相关名词含义与《管理办法》相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之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61fc522-4246-487f-b58d-e07e0e0e0c91.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贝泰妮(30095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2faed8c-86fa-4652-bea5-6c17c8a284f9.PDF ─────────┬──────────────────────────────────────────────── 2026-04-26 16:24│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宁(已离任) ─────────┴──────────────────────────────────────────────── 贝泰妮(30095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宁(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95ac36d-1604-4b5a-a7af-6d7bd016f5c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贝泰妮: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8131.PDF ─────────┬──────────────────────────────────────────────── 2026-04-27│贝泰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2408.PDF ─────────┬──────────────────────────────────────────────── 2026-04-27│贝泰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2416.PDF ─────────┬──────────────────────────────────────────────── 2025-10-28│贝泰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006.PDF ─────────┬──────────────────────────────────────────────── 2025-08-28│贝泰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063.PDF ─────────┬──────────────────────────────────────────────── 2025-04-25│贝泰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3022.PDF ─────────┬──────────────────────────────────────────────── 2025-04-25│贝泰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3089.PDF ─────────┬──────────────────────────────────────────────── 2024-10-25│贝泰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170.PDF ─────────┬──────────────────────────────────────────────── 2024-08-28│贝泰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088.PDF ─────────┬──────────────────────────────────────────────── 2024-04-26│贝泰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65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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