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8 建工修复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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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 │建工修复(300958):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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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 │建工修复(300958):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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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 │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7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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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 │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6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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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1:46 │建工修复(300958):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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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04 │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4 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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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2 │建工修复(300958):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公司年审报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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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6:26 │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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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6:25 │建工修复(300958):中信建投关于建工修复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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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6:25 │建工修复(300958):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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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建工修复(300958):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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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
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
——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
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
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发展。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
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执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
构,公司其他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
议或措施。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
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匹配。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
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有证券管理相关职能的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分析等具体管
理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以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
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以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
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多样化渠道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五)信息披露
公司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股份回购
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分析原因,积极与资本市场沟通,必要时使用相关资本市场工具
如二级市场回购、大股东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如相关
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应研判可能的原因,必要时应向董事会
报告,审慎分析调整市值管理策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促进上述各项指标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
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9ff6133e-cea6-416b-a431-e3121cbda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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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建工修复(300958):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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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对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
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合肥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招标(招标编号:2025BFYBZ00030)并顺利中标,中
标金额 32,884,459.52 元。项目地点位于合肥市瑶海区。
东新建邦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7.2.3 条规定,东新建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应回避的董事,此次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开招投标项目,项目金额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次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东新建邦累计关联交易为 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
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1月 7日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 257号 301室
4、法定代表人:王恒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
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
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图
9、实际控制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东新建邦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东新建邦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1)东新建邦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土壤修复类、场地调查类、应急服务类与技术服务类等多种类型项目,在合肥、黄山、宣城
、芜湖等重点城市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为公司后期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
(2)东新建邦公司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净资产 8,658,921.37元,营业收入 3,834,911.27元,净利润-4,042,746.9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东新建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
2、项目建设方:合肥雄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项目合同金额:32,884,459.52元
5、建设投资内容:总计修复面积 15,738.19平方米,包含修复土壤、一般工业固废治理。
6、项目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该项目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标是由于项目实施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公
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建工修复与东新建邦公司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产品或服务贸易往来。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合肥雄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合同价:32,884,459.52 元(大写:叁仟贰佰捌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玖元伍角贰分)
3、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如下:
进度款支付条款:项目单位进场后须依据审查通过的修复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及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完善后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报价
书,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查通过后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1)中标人施工完成且地块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后,付款 50%;
(2)完成竣工结算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且地块成功出让后,付款至 97%;
(3)缺陷责任期内无项目质量问题及投诉,支付 3%质保金;累计付款 100%。质保金:暂扣 3%作为项目质保金,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内无项目质量问题及投诉(恶意投诉除外),退还 3%质保金。
4、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
东新建邦作为牵头方,负责项目总体统筹协调,投标阶段代理人委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二次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合同工作
量占比约 70%;建工修复负责部分污染土壤或污水修复治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合同工作量占比约 30%。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
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出售资产,不会形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交易外,东新建邦自 2024 年 1 月以来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元。
九、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
投标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
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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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7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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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7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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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6│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6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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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6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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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1:46│建工修复(300958):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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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集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建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
5,687,1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1.9093%。北京建工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北京建
工集团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28 日止。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发布公告,北京建工集团持有的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按相关规定可上市流通之日起六
个月内,北京建工集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再次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建工修复股份的函》(以下简称“自愿
不减持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愿不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北京建工集团基于对建工修复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广大
股东的权益,特此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北京建工集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法定情形下持有建工修复股份
数量的被动减少,不受前述承诺的限制。
2、北京建工集团将一如既往地依法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督促公司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3、若北京建工集团违反上述承诺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建工修复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
律责任。”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严格遵守上述自愿不减持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要求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建工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建工修复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11d5b6a2-ca8a-4abf-ac40-5e7ba67f5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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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04│建工修复(300958):建工修复 2025-004 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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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243万元 - 4615万元 盈利:683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91% - 168%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7806万元 - 5770万元 盈利:529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47% - 20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年度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及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生态与环境治理行业投资速度放缓,市场竞争加剧
。公司从项目资金来源、支付进度、项目收益水平、招标方信用、营商环境等角度加强了对传统业务项目的综合筛选,故传统业务承
接、执行情况较往年度有所下降,导致收入降低,利润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经营性净现金流有所改善,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整体回款情况仍不乐观,计
提减值损失较多,进一步影响利润表现。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11caeaf6-3d86-48f8-9ece-863c20c79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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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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