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8 建工修复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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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6 │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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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6 │建工修复(30095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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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6 │建工修复(300958):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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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26 │建工修复(3009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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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26 │建工修复(3009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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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0 │建工修复(300958):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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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建工修复(300958):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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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建工修复(3009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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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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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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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6│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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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北
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年 6 月 13 日以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路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共同承接“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 EPC 项目”。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bd32d24b-bd90-45ca-a470-907a0416c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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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6│建工修复(30095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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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新建邦”)共同承接“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 EPC 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近日,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 EPC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JX-GC
-GK-2025015)并顺利中标,中标金额 3,276.00 万元。项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榔桥镇。
2.东新建邦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东新建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应回避的董事,此次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开招投标项目,项目金额未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次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的联合体在 2025 年 2 月中标“合肥
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中标金额为 32,884,459.52 元,其中建工修复承担工作量部分占30%,东新建邦承担工作量部分占 70%。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 257 号 301 室
4.法定代表人:王恒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金:3000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
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
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图:
9.实际控制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东新建邦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东新建邦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1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东新建邦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土壤修复类、场地调查类、应急服务类与技术服务类等多种类型项目,在合肥、黄山、宣城、芜湖
等重点城市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为公司后期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
东新建邦公司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净资产为 5,508,704.65 元,营业收入为 3,834,911.27 元,净利润为-6,306,423
.95 元。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东新建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 EPC 项目
2.项目建设方: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3.项目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
4.项目合同金额:3,276.00 万元
5.建设投资内容:拟对本项目存在的 10 处废弃矿井进行封堵并对涌出的酸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拟对遗留废渣
和污染底泥采用清运、异地填埋、护坡等治理措施对重金属污染源头进行综合治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6.项目建设地点:宣城市泾县榔桥镇
7.该项目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标是由于项目实施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公
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签约合同价:3,276.00 万元(大写:叁仟贰佰柒拾陆万元整)
3.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如下:
进度款支付条款:
(1)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总额 100%
。
(2)建安费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不低于建安费合同价款 10%的工程款,按月支付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进度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价 97%,3%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退还。
(3)质保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质保期要求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承包人采用保函(纸
质或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如现金形式提交质保金的,同时退还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则在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4.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
建工修复作为牵头方,承担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深化设计、项目总体统筹协调,投标阶段代理人委派,污染废渣综合治理、废弃矿
井封堵、二次污染防治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东新建邦承担配
合牵头人完成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清挖及安全填埋、河道污染底泥清挖及安全填埋、危险废物处置等环
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
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工期总日历天数:210 日历天。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出售资产,不会形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交易外,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的联合体于 2025 年 2 月中标“合肥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中标金额 32,884,459.52 元
,其中建工修复承担工作量部分占 30%,东新建邦承担工作量部分占 70%。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
投标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
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78ac9811-62a6-462e-a026-2ee714c83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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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6│建工修复(300958):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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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对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近日,公司与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新建邦”)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
源头综合治理 EPC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JX-GC-GK-2025015)并顺利中标,中标金额 3,276.00 万元。项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宣城
市泾县榔桥镇。
2.东新建邦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7.2.3条规定,东新建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应回避的董事,此次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开招投标项目,项目金额未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次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的联合体在 2025 年 2 月中标“合肥
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中标金额为 32,884,459.52元,其中建工修复承担工作量部分占30%,东新建邦承担工作量部分占 70%。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1月 7日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 257号 301室
4.法定代表人:王恒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
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
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图:
9.实际控制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东新建邦为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担任东新建邦董事职务,东新建邦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1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东新建邦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土壤修复类、场地调查类、应急服务类与技术服务类等多种类型项目,在合肥、黄山、宣城、芜湖
等重点城市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为公司后期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
东新建邦公司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净资产为 5,508,704.65 元,营业收入为 3,834,911.27元,净利润为-6,306,423.
95元。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东新建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 EPC 项目
2.项目建设方: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3.项目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4.项目合同金额:3,276.00万元
5.建设投资内容:拟对本项目存在的 10处废弃矿井进行封堵并对涌出的酸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拟对遗留废渣和
污染底泥采用清运、异地填埋、护坡等治理措施对重金属污染源头进行综合治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6.项目建设地点:宣城市泾县榔桥镇
7.该项目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标是由于项目实施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公
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签约合同价:3,276.00万元(大写:叁仟贰佰柒拾陆万元整)
3.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如下:
进度款支付条款:
(1)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设计费总额 100%
。
(2)建安费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不低于建安费合同价款 10%的工程款,按月支付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进度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价 97%,3%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退还。
(3)质保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质保期要求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承包人采用保函(纸
质或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如现金形式提交质保金的,同时退还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则在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4.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
建工修复作为牵头方,承担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深化设计、项目总体统筹协调,投标阶段代理人委派,污染废渣综合治理、废弃矿
井封堵、二次污染防治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东新建邦承担配
合牵头人完成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清挖及安全填埋、河道污染底泥清挖及安全填埋、危险废物处置等环
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
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工期总日历天数:210日历天。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出售资产,不会形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交易外,公司与东新建邦组成的联合体于 2025 年 2 月中标“合肥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中标金额 32,884,459.52元
,其中建工修复承担工作量部分占 30%,东新建邦承担工作量部分占 70%。
九、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
投标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
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5f0bd199-1017-4f4d-98ae-7e179a714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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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26│建工修复(3009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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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 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路刚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3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72,374,50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1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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