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59 线上线下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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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04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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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0 │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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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0 │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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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7:26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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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4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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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1 │线上线下(30095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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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0 │线上线下(300959):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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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0 │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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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0 │线上线下(300959):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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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49 │线上线下(30095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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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04│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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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c7e396b0-45b2-4cb2-91c2-73d7c5d33c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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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0│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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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的《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为“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汪坤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有效持股凭证、相关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截至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贵公司总股本为80,367,800股,其中贵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98,900股;因回购股份不享有
表决权,本次会议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9,768,900股;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52人,代表
股份43,586,30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40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其中:
同意43,437,4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84%;
反对13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33%;
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3%。
经查验,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5a58d527-5f45-4744-badc-35d99bbf8a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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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0│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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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2c238f14-1499-4975-bf88-ccdd9751e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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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7:26│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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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9fdb9be9-d4fc-4dcb-8574-bf39cece6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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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4│线上线下(3009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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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c3874d64-4607-45f6-b80a-a6fd218a4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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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1│线上线下(30095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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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2月 24日召开,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坤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和监事等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修订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994882f6-645b-4414-b840-d479dec3dd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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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0│线上线下(300959):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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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c75821fe-4932-48b9-a2e3-2c13aa897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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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0│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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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31feef01-eb4c-4121-afdd-43407bc44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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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50│线上线下(300959):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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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ae651ae4-03c2-4f7b-a86b-b2af4e5d7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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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49│线上线下(30095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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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a8211d55-fc29-4a24-94fe-254adae59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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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22│线上线下(300959):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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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45.8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
告书》。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5.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63.40元/股(均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2、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年 12月 3日、2025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 2025年 1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59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5%,最高成交价为 53.0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
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13.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年 12月 16
日至 2025年1月 17 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暨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提
示性公告》,截至 2024 年 10月31 日,公司股东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佳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
金美好”)持有公司股份 4,018,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80,367,800股的比例为 4.9999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598,900 股,广金美好持股数未发生变化,广金美好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5.03751%,被动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股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广金美好 4,018,367 4.99997% 4,018,367 5.03751%
注:变动前持股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 80,367,800 股计算得出;变动后持股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后的
股本 79,768,900 股计算得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广金美好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5%。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8,092,581 34.96% 28,611,481 35.6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275,219 65.04% 51,756,319 64.40%
三、总股本 80,367,800 100.00% 80,367,800 100.00%
注:1、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据变化除因新增回购部分外,已离任高管可转让额度变
化影响 80,000 股;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的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
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68ead816-bbd0-4412-8bd7-da7354b34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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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26│线上线下(30095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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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自2024年8月22
日至2024年9月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813,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前述813,00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1,180,800股减少至80,367,8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180,
800元减少至人民币80,367,800元。
根据前述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公司分别于2024
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0535042298
名 称: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36.78万元整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汪坤
住 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7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
品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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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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