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1 深水海纳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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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0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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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0 │深水海纳(30096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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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8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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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8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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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0:52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终止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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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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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3 │深水海纳(300961):2026-0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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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1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股份变动触及│
│ │1%整数倍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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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1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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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49 │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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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0│深水海纳(30096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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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奕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
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69307
传真:0755-26510822
电子邮箱:hynar-ir@watershenzhe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座 19层
邮政编号:51805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8cab24c-db5a-48e8-b783-375fd1a45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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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0│深水海纳(30096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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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海波董
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化工园区
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该项目主要从事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理。协议约定,公司在枣阳市设立出资(
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由公司和项目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3848521-cbb6-4b21-a674-172bfb327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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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8│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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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6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公司的 2,950,000 股股份于 2026年 7月 15日 10时至 2026年 7月 16日 10时(以平台时间为准)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
本次被拍卖的 2,950,000 股股份已拍卖成交,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拍卖成交
的公司股份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现将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的公司 2,950,000
股股份拍卖结果如下:
股东名 本次被拍卖股份 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 占公司总股本比 竞买人 竞买号 拍卖成交价
称 数量(股) 人所持股份比例 例 格(元)
李海波 2,950,000 7.11% 1.66% 李虹昇 I3540 31,015,440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
例 比例
李海波 )22,350,000 (注 1 12.61% 5,300,000 21.46%(注 2) 2.99%
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 19,166,231 10.81% 0 0.00% 0.00%
限公司
合计 41,516,231 23.42% 5,300,000 12.08%(注 3) 2.99%
注 1:本持股数量为李海波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95 万股尚未过户)的直接持股股份数量;
注 2:本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李海波先生 530 万股未被拍卖前的直接持股股份数量24,700,000股;
注 3:本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李海波先生 530万股未被拍卖前的合计股份总数 43,866,231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1,516,23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若本次拍卖成交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
创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 41,516,231 股减少至38,56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3.42%减少至 21.75%,本次股份被
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拍卖阶段已经结束,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
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拍卖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cb88fc3-d057-4592-bf87-510a4aa4d4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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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8│深水海纳(300961):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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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6年 7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
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本次拟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与枣阳市
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该项目主要从事化
工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理。协议约定,公司在枣阳市设立出资(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
由公司和项目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公司拟通过合资方式与其他合作方共同设立上述项目公司,鉴于合资比例暂未确定,公司本次出资金额相应未定,具体合作方、
合作方案及持股比例以后续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实际发展需求,按照最终确定的实际投资金额进行逐步
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合作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建设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枣阳市人民政府
2、住所:枣阳市朝阳路 5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关联关系:枣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约方
甲方:枣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以最终立项备案名称为准)(含一期、二期项目),主要从事化工
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理。
2、项目公司:乙方在枣阳市设立出资(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由乙方和项目法人企业具
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享受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和权利,共同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责任。
3、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分两期。一期总投资 5.1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 4.23 亿元,主要包括:建筑以及管网投资 0.93
亿元;设备以及安装投资 3.3亿元。具体固定资产投资数额以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结论为准(如有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
实际承担的价款部分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投资。二期投资具体情况另行约定。(项目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投资为准)
4、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枣阳市化工园区内,现隆盛四海一期项目以西、白鹤湾路以东,项目用地面积约 75亩(实际面积以
项目公司规划图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范围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使用年限为 50年。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项目开工至竣工)为 12个月。(项目建设期以最终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6、违约条款:项目法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环评、能评、核准等批文权证后6个月内未动工建设或因乙方及项目公司原因
中途无故停工达6个月的,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视为违约。非乙方原因导致未动工或停工的,不视为违约;乙方自身原因无故停工超
过 6个月且未书面说明并整改的,甲方可按违约处理。
7、生效条件:《合作协议书》在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成立,自项目法人企业加盖公章确认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产业深化布局。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体现了枣阳市人
民政府对公司技术能力、项目经验和综合实力的认可,该投资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 5.12 亿元(公司拟通过合资方式与其他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鉴于合资比例暂未确定,公司本次出
资金额相应未定,具体合作方、合作方案及持股比例以后续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拟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与合资公司的自
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投入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分期投入,相关投入将严格遵循公司整体投资规划有序推进,不会对公
司现金流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合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合资方、合资比例、公司最终出资金额等事项均尚未确定,具体
以后续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项目建设、投产
及生产等需要一定的时间,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
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法定“招、拍、挂”的方
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上述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面临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
益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
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若后续公司实际出资金额达到相关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65677ff-237d-474d-8c6c-6a9bf5827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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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0:52│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终止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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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通知,获悉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相关股东方安义深水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深水”)(上述三方合称为“转让方”)与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发
展集团”或“受让方”)于 2026年 7月 3日签署《终止协议》,各方就终止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西藏海纳博创、安义深水与茂名发展集团分别于 2024年 12月 13日、2024年 12月 23
日、2025年 3月 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备忘录》与《备忘录(二)》,茂名发展集团有意对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
海纳博创、安义深水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收购,意向受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45,361,867股股份,交易分期实施。茂名发展集团已支
付诚意金 5,000 万元及订金 3,000 万元,双方就诚意金和订金转换为债务、债务及其利息偿还、担保等事宜达成约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于 2
025年 3月 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股权转让终止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条件发生变化,经各方慎重考虑并友好协商,李海波先生、西藏海纳博创、安义深水与茂名发展集团于 2026
年 7月 3日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同意终止股权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李海波
乙方/转让方: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转让方: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受让方: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各方终止本次交易,并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备忘录》《债权债务确认协议》《
确认函》和《股份质押协议》(以下统称为交易文件)。
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日起,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在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
签署日前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承诺和保证)均终止行使和履行,且各方在交易文件项下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任
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其他方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主张违约责任和任何权利。
3、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丁方已向甲方支付诚意金和订金合计 8,000 万元。据此,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向丁方偿还诚意金5,000 万元(不计利息)和订金 3,000 万元(不计利息),同时,甲方以其已质押给丁方的上市公司 48
0万股股份为诚意金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以其已质押给丁方的上市公司 119万股股份为订金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丙方以其已质押
给丁方的上市公司 173万股股份(该等股份系甲方通过丙方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173万股普通股股份)为订金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
如甲方在前述期限内未向丁方偿还诚意金和订金共计 8,000万元,则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诚意金和订金转换为甲方对丁方的
债务合计 8,000万元(以下简称债务),甲方应按照年化 5.2%的利率(单利)向丁方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至甲方偿还债务之日止)
,且甲方应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未向丁方偿还债务的,还应当向丁方支付债务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甲方以其已质押给丁方的上市公司 599万股股份为债务及其利息、违约金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丙方以其已质押给丁方的上市公
司 173万股股份(该等股份系甲方通过丙方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173万股普通股股份)为债务及其利息、违约金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
。
4、各方同意,自甲方向丁方偿还完毕债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相互配合,并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份质押的解除登记
手续。
5、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日起,除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丁方偿还债务外,各方不存在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损失、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债权债务等)。
6、在本次交易及交易文件终止后,交易文件约定的保密条款仍然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7、凡因签署、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均有
权将相关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8、各方同意,由甲方、乙方和丙方负责促使上市公司履行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丁方不负责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导致丁方产生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行政处罚罚款、赔偿金及其他债权债
务等),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连带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9、丙方以其持有上市公司 173万股股份(该等股份系甲方通过丙方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173万股普通股股份)质押给丁方,为
订金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丙方仅在 173万股股份对应的市值金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本协议项下所有条款的适用,丙方的责任承
担均限定在丙方持有的 173万股股份市值金额范围内,除此之外,无论本协议债务金额多少、利息如何计算或发生任何其他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均无需以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股份之外的任何其他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亦无需对处置质押股份后仍
未清偿的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充或连带责任。
10、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及乙方、丙方、丁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且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终止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各方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际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海波先生。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1,516,2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本次股权转让终止后,李海波先生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李海波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1fcf870-353e-4e2d-b398-397a42cb5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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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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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b1a0120-2782-4183-93d2-6222372d8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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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3│深水海纳(300961):2026-0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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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股票(证券代码:300961,证券简称:深水海纳)于 202
6 年 6月 23 日、24 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现场、短信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0d8883e-e36c-4815-a19c-21911e327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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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1│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股份变动触及1%整
│数倍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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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75c0fe4-01c4-4fa9-b1f0-de413a037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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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1│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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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 5,300,000股股票于 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10:00起至 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10:00止(
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
结果,本次被拍卖股份中的2,350,000 股已拍卖成交,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
拍卖股份中的 2,950,00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上述拍卖成交的 2,350,000 股公司股份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现将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 5,300
,000股股票拍卖结果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被拍卖股份数量 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竞买人 竞买号
(股) 人所持股份比例
李海波 2,350,000 5.36% 1.33% 庹霖 N9068
2,950,000 6.72% 1.66% 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866,23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4%。若本次拍卖成交的 2,350,000 股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 43,866,231股减少至 41,51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4.74%减少至 23.42%
,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拍卖阶段已经结束,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
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拍卖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8808d45-5bf2-455e-9570-edfee468a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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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49│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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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a030cdf-470a-4468-83ea-989cb88cd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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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49│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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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a4b651e-638d-4aa6-8e8c-540eb1e56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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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2│深水海纳(30096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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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定于 2026年 5 月 22 日(星
期五)15:00-16: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
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李海波先生,财务总监姜拥军先生,副总经理、工程总监郭腾先生,独立董事朱久余先生
将出席本次说明会,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
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f37252e-7e6e-440f-b5ad-01fa05271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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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6│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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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
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大禹”)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2日至 2026年 5月 11日,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05,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2%)。
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近日,公司收到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琴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 (元/股) (%)
李琴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 12日 1,467,800 14.99 0.83%
-2026年 5月 11日
西藏大禹 大宗交易 2026年 2月 12日 650,000 10.87 0.37%
-2026年 5月 11日
注:减持比例及合计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二、本次变动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股东李琴在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李琴 合计持有股份 6,227,256 3.51 4,759,456 2.68
其中:无限售条 1,556,814 0.88 89,014 0.0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70,442 2.63 4,670,442 2.63
(2)股东西藏大禹在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西藏大禹 合计持有股份 7,394,000 4.17 6,744,000 3.80
其中:无限售条 7,394,000 4.17 6,744,000 3.8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减持比例及合计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股东、董事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
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股东、董事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的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432c340-f211-4824-b45a-0172f7878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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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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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4e176a-ed4c-4994-9cb2-b9381722b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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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度深水海纳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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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31号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水海纳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水海纳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红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8afae6-1f6e-4688-9f6f-a348484b5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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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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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188c52-ca50-41db-8a19-e5d0c455ed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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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深水海纳(300961):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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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4
关 于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事 项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德皓核字[2026]00001245号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
2026]00002096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深水海纳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深水海纳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深水海纳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00002096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红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具体扣除 具体扣除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7,370.49 37,182.7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3.83 51.1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0.12% 0.14%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计 入 其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他 业 务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计入其他业收 入 的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43.83 务收入的租51.13 技 术 服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赁收入、出售务、出售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水表等收入水 表 等
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
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3.83
51.1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
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
入等
具体扣除 具体扣除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情况 情况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
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
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326.66
37,131.5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64624f-4527-49fe-b196-446ce2289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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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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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b222d9-30bb-4673-b8ab-29638ba69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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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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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99c2a7-291f-4b34-b3a6-bfed52cea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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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久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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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久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8297a1-498b-428b-b833-e59689692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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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深水海纳(3009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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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水海纳
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发展阶段,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权责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岗位价值、职责大小、工作风险、经营责任、履职贡献相匹配
,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实现责任、权力与利益的有机统一;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兼顾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将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紧密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
果共享、责任共担,既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又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引导其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增长。
第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三)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人员应当回避表决。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薪酬核算、发放及相关材料
的整理归档,及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经营数据、个人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非高级管理人员的,以在公司担任的岗位确定薪酬,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
2、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视情况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任职岗位与职责、任职资格与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挂钩。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针对重大项目、重大突破等设立专项奖励,专项奖励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
经董事会批准实施,作为薪酬的补充调整。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组织结构调整及个人岗位变动等。
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确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规定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代扣代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
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相关发放制度确定
,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年度目标经营期限为依据,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不参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及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e22bd8-b495-4d1d-b0f3-a70bb535f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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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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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振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57ae2b-f5ab-4763-9a18-4f64b9dfa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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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楚敏(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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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楚敏(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d3a7ed-c01e-470e-8b99-b9d16e776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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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深水海纳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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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深水海纳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1efa0f-e694-4570-8c19-a7f5323ef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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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深水海纳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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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圆满结束,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准则规范的规定编制了 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资料,现将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年度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370.49 万元,同比上涨 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04.85万元,同比增长 27
.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39.22万元,同比增长 25.22%。
1、销售收入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 187.78万元,上涨 0.51%,未发生重大变动。
2、成本及费用控制
(1)2025年营业成本 26,960.6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989.26万元,同比降低 3.54%,未发生重大变动。
(2)2025 年度期间费用及所得税费用共计 12,486.07 万元,比上年下降828.20万元,同比下降 6.22%。其中:
①销售费用 1,805.0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356.42 万元,同比降低 16.49%,主要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人员优化所影响,职工
薪酬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②管理费用 5,771.2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1,928.12万元,同比下降 25.04%,主要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人员优化所影响,职
工薪酬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③研发费用 1,385.6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417.36万元,同比下降 23.15 %,主要系研发投入下降所致
。
④财务费用 2,265.02 万元,同比上年下降 47.96 万元,同比减少 2.07%,主要系公司融资租赁利息支出以及金融资产模式核
算的 PPP 项目资产本年度摊销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⑤所得税费用 1,259.1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 1,921.66万元,同比增长 290.06%,主要系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二、期末财务状况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 247,369.56万元,比上年减少 23,038.07万元,降低 8.52%;负债总额 187,568.43万元,比
上年减少 5,135.87万元,下降2.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7,946.76 万元,比上年减少 17,804.85万元,减少 23.50%。本期较
上期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年度现金流状况
2025年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377.66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8.94万元。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 4,455.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828.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同比增加 232.06%,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319.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出 5,327.62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额同比增加 94.34%,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4,902.87万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入 9,733.1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01.50%,主要系本报告期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13e58c-269f-4682-93ce-109112662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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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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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
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行
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4、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
机构,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职业能力、职业资格、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多年审计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f4f5f5-32d8-44f6-825d-390fd3a035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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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深水海纳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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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3-5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44号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20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深水海纳公司编制的 2
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深水海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深水海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深水海纳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深水海纳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红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0ab6e0-162d-43f5-8763-5a8fec3c9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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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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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 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
65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40,109.58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
700.69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
机构,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 1月 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年度
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7a894f-0984-4e75-9664-5121f4a88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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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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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9bd31e-b9cb-4eac-b42c-6c90860a2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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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深水海纳(30096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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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水海纳水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余红英、赵振业、朱久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经核查独立董事余红英、赵振业、朱久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209a73-00f8-45e0-a0b4-8768cc41a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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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7│深水海纳(30096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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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2025年
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9
,847.65 万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度末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其他
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
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
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
损失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共计人民币 9,84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 0
应收账款 4,735.17
其他应收款 435.46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 828.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96
长期股权投资 170.67
固定资产 204.13
无形资产 3,418.07
合计 9,847.65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
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170.63
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35.4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735.17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677.02万元,其中:存货计提 0万元,合同资产计提 828.19万元,合同资产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
计提的减值准备 55.9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170.67 万元,固定资产计提 204.13 万元,无形资产计提3,418.07万元。
1、存货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
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万元。
2、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
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828.19万元,合同资产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55.96万元。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
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4.13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418.07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70.6
7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9,847.65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9,847.65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8fd8f3-770b-46ec-b221-b7c1efdb5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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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7│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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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
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行
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姓名陈勇,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 12月
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2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3家。
拟安排签字会计师:姓名吕红涛,2017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所执业,2022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0家。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张丽芳,2008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拟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张 丽 2024年 12 警示函 中国证券 因西安三角防务股份
芳 月 30日 监督管理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委员会陕 报中,未保持合理职
西监管局 业怀疑和检查程序执
行不到位,出具警示
函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 19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3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
与 2025年度持平。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德皓
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
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7e03dc-87c0-4b54-a01d-b1778b37e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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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7│深水海纳(300961):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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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6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
(三)2023年 8月 18日至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 9月 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 9月 1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 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 1名激励对象所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0.5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归属期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
的归属比例 3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 53.1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63.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
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此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6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8299ee-6dba-442e-bfb1-1bd19fab1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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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7│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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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9b4ce2-2787-4048-aa13-99557670c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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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7│深水海纳(300961):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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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的委托,
担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作废部分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根据《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成都·南京·长沙·长春·珠海·海口·昆明·沈阳·石家庄·郑州
香港·南昌·杭州·济南·福州·合肥·西安·大连·武汉·太原·贵阳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
关规定,核查了按规定需要核查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同时,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
本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遗漏。
3、本所仅就与本次作废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境外法律发
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相关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
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文件之一,随其他文件一起公告,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并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
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依据公司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会、监事会(如有)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公司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情
况如下: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深水海纳水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具体内容
依据公司相关公告文件及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所属公司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万股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53.1万股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合计作废63.6万股限制性股票。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51baef-8a99-451b-b89e-227c99795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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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7│深水海纳(30096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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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水海纳、公司 指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证券代码:300961)
本激励计划 指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指 满足获益条件后,按本激励计划约定的归属安排,激励
股票 对象获得由公司定向增发的 A股普通股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每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 指 满足获益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办理登记至其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办理登记所需
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满足获益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深水海纳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
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
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
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
、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
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议案。
(三)2023年 8月 18日至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 9月 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 9月 1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 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 1名激励对象所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0.5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归属期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
的归属比例 3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 53.1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63.6万股。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备查地点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座 19层
电 话:0755-26969307
联系人:李海波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b7ab1f-28cb-4c54-8e48-6df21d6754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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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6│深水海纳(300961):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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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6 万股。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4032a4-1f9d-446f-856a-190debeb9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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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5│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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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696604-fbbd-4728-b4f0-7d0f534365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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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4│深水海纳(300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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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座 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
的议案》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上述议案 8、议案 1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
通过,其余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5、议案 8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及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且不可
接受其他非关联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
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发布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0日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
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0日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证券发展部)。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证券发展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座19层公司前台
邮编:518055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波
联系电话:0755-26969307
传真号码:0755-26510822
联系邮箱:hynar-ir@watershenzhen.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
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e7cbf0-513b-408b-90ac-5558ce501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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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2│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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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048,456.
1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1,326,606.74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56,952,433.92元,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94,336,693.21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94,336,693.2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048,456.17 -247,161,227.36 -34,926,079.96
(元)
研发投入(元) 13,856,361.93 18,029,961.74 22,828,198.63
营业收入(元) 373,704,938.80 371,827,179.12 472,419,620.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6,952,433.9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4,336,693.2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3,378,587.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54,714,52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4.49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
后仍为正值。”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
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2528ea-1846-41bd-9fec-cd820c41e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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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1│深水海纳(30096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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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委员发出,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
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赵振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进
行了完善。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
联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且
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赵振业 余红英 朱久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c49887-7b1f-4381-b9ee-992f834c8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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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1│深水海纳(30096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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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4d74cc-8927-4f93-889c-a9db3d599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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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2│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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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
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
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
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d66576-4b19-47bb-bee3-6acf2b099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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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26│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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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 5,
300,000股股票拟被司法拍卖,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12.08%,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
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
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通知书》((2026)浙 0105 执 1862、2203 号),申请执行
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就与被执行人李海波、张秀忠、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浙江省杭州
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海波、张秀忠、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归
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3,50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保全担保费、相应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申请执行费(具体
以执行标的金额为限,以最终核算金额为准)。申请执行人有权对被执行人李海波质押的 9,600,000 股深水海纳(300961)股票进
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上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10:00起至 2026
年 5月 26日上午 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海波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 5,300,000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被拍卖 占其本人及 占公司总 是否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 拍卖人 原因
称 股股东及 股份数量 其一致行动 股本比例 为限 日 日
实际控制 (股) 人所持股 售股
人 份比例
李海 是 2,350,000 5.36% 1.33% 否 2026年 5月 2026年 5月 浙江省杭州市 司法拍
波 25日 26日 拱 卖
2,950,000 6.72% 1.66% 墅区人民法院
合计 - 5,300,000 12.08% 2.99% - - - - -
注:(1)若上述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拟被拍卖的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不存在其他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866,23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4%。若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
海纳博创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 43,866,231股减少至 38,56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4.74%减少至 21.75%。
2、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
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19b5577-2de8-4d99-9b5b-c2eae9f01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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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5│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关联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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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关联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609c5c7-e501-4274-93eb-a08bce71b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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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9│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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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赖楚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6)。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余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正式选
举余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余红英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述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上述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赖楚敏女士的辞职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赖楚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
及董事会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95ab5d9-1efb-4d8a-b352-77830572e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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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5│深水海纳(3009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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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便
捷公司短期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海纳博创”)、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纳博创”)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借款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财
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 6个月,如借款到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存在需求,借款方同意在借款到期后展期,自收到申请展期的书面
通知之日起,上述借款期限自动展期 6个月。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5.2%(单利),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
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李海波:李海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4,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93%。李海波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 380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股权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融资业务(不含金融业务);进出口贸易。(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 日/2025年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87.07
负债总额 15,818.51
净资产 3,268.56
净利润 -80.45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海波 450 90%
2 李燕涵 50 1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藏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 19,166,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81%。
3、西藏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兴工路美年国际广场 1栋603-52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注册资本:44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策划、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2025年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03.23
负债总额 5,770.59
净资产 4,132.64
净利润 -0.32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海波 445 10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海波先生现直接持有深圳海纳博创 100.00%股权,深圳海纳博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
海纳博创通过安义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98,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22%。
3、深圳海纳博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0万元
2、利率:年化利率为 5.2%(单利)
3、财务资助期限和方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在财务资助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期限届满,如出借人同意展期,则自收到借款人申请展期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自动展期 6个月。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拟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
资助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司收到相应借款之日起 6个月,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为5.2%(单利),无需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关财务资助利率在参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年利率按照年化 5.2%的
利率(单利)计算,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符合公司的利益。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 1月 1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深圳海纳博创已发生的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002.3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累计计算)。
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
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5
.2%(单利),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
、深圳海纳博创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6b621c5-15eb-447e-8598-c0426dc0f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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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4│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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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4月 2日(星期四)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座 19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2人,代表股份 61,148,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4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人,代表股份 59,96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265%。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6人,代表股份 1,18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3%。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8人,代表股份 5,165,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6%。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人,代表股份 3,983,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66人,代表股份 1,18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81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4%;反对 2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8%;弃权 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2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697%;反对 29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20%;弃权 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6,984,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23%;反对 2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6%;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6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90%;反对 260,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1%;弃权 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79ab20d-174b-4865-8a09-94053dd54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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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4│深水海纳(300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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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公司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
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成都·南京·长沙·长春·珠海·海口·昆明·沈阳·石家庄·郑州
香港·南昌·杭州·济南·福州·合肥·西安·大连·武汉·太原·贵阳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3月17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
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
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日(星期四)14:00在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且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先生主持,完成
了《股东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7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148,87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2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9,96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82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
18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3%。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
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65,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全部议案属于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811,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84%;反对2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4808%;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0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827,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697%;反对294,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920%;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8383%。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84,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723%;反对26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1.5096%;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866,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190%;反对260,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511%;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299%。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9f95b64-b869-4811-b0c2-9c928b817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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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4│深水海纳(300961):关于中标项目的进展暨终止项目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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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5年 11月 24日与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
订了《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污水运维合同”)、《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
运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污水运维合同补充协议”),与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了《桃岚工业供水有限
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供水服务合同”)、《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供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
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近日公司与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运
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与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签署了《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
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供水服务终止协议”)。
二、合同终止原因
合同签订后,因市场需求情况及项目外部合作条件的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为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经与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并签订了项目《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供水
服务终止协议》。自《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供水服务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污水运维合同》、《供水服务合同》及《污
水运维合同补充协议》、《供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三、《污水运维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于 2025年 10月 20 日中标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运营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于 2025年 11月 24
日签订了运维协议与补充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运维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均同意:为避免水厂出现运维事故,乙方立即先行退场,运维协议和之前的补充协议终止履行。甲方启动应急预案,立
即安排第三方进场接手运维工作,和乙方完成交接,制作交接清单。
二、乙方的运维期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2026年 1月 19日。乙方退场前劳务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水电费、采购的药剂、设
施设备等欠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与相关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与甲方无关。待乙方与上述相关各方完善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运维费用付清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运维费用并退还运维履约保函。在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三、乙方遗留在现场的药剂等物料及添置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药剂等物料费用按供应商最后一次供应单价及现场数量进行核
算。双方已确认乙方 2025年 12月 1日进场时的药剂库存,乙方 2026 年 1月 19日退场时的药剂库存。经冲抵后,甲方需向乙方支
付药剂费用,该费用连同第一个节点的运维费用一并支付。本项目终止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和损失。
四、甲乙双方均履行完毕本补充协议确定的义务后,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
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供水服务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于 2025年 10月 20 日中标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的运营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于 2025年 11月 24
日签订了运维协议与补充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运维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均同意:为避免水厂出现运维事故,乙方立即先行退场,运维协议和之前的补充协议终止履行。甲方启动应急预案,立
即安排第三方进场接手运维工作,和乙方完成交接,制作交接清单。
二、乙方的运维期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2026年 1月 19日。乙方退场前劳务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水电费、采购的药剂、设
施设备等欠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与相关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与甲方无关。待乙方与上述相关各方完善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运维费用付清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运维费用并退还运维履约保函。在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三、乙方遗留在现场的药剂等物料及添置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药剂等物料费用按供应商最后一次供应单价及现场数量进行核
算。双方已确认乙方 2025年 12月 1日进场时的药剂库存,乙方 2026 年 1月 19日退场时的。经冲抵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药剂费
用,该费用由甲方在支付第一个节点的运维费用中予以扣除。本项目终止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和损失。
四、甲乙双方均履行完毕本补充协议确定的义务后,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
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五、《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供水服务终止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污水运维合同》、《供水服务合同》的终止是双方友
好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
发及在手项目的执行与风险防控工作,继续贯彻公司开拓轻资产业务的市场策略,推动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2、《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d621960e-ee6f-49db-8976-8af148fa8f1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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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水海纳: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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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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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水海纳: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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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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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深水海纳: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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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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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深水海纳: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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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4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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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深水海纳: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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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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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深水海纳: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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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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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深水海纳: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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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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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深水海纳: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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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6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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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深水海纳: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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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120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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