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2 中金辐照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8 19:1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8 19:1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5-02-18 19:14 │中金辐照(3009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2-18 19:1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1-26 16:27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1-26 16:26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6 16:2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1-15 16:5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1-07 18:1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4-12-17 16:44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总会计师辞职的公告 │
└─────────┴──────────────────────────────────────────────┘
─────────┬────────────────────────────────────────────────
2025-02-18 19:14│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了三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为进一步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同日在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方中华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三、备查文件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e846d5bc-f103-476d-865e-fbcfb63783ca.PDF
─────────┬────────────────────────────────────────────────
2025-02-18 19:14│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1c0517d-cf0a-42af-b5ea-c5707084016f.PDF
─────────┬────────────────────────────────────────────────
2025-02-18 19:14│中金辐照(3009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www.dacheng.com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4、12 层(邮编:518026)3F&4F&12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
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Boulevard, Futian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Tel: +86 755 2622 4888/4999 Fax: +86 755 2622 4100/4000
二〇二五年二月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
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
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
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2025 年 1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2 月 18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公告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上述通
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时间、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本
次股东会的通知与公告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 1028 号中设大厦 B 栋 19
层 1915 室召开。
2.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180,481,192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636%。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凭证、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79,906,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461%。经验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的股东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合法有效,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统计表,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574,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3. 中小投资者
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 6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12,027,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59%。
(二)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具有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以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
会没有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按照《股东会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具体
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子议案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关于选举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95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500,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97%。
根据表决结果,鲍海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948,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495,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724%。
根据表决结果,李春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951,6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498,1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74%。
根据表决结果,程国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08b5665b-6bcc-4b17-b0f0-2fcec1f3ccbe.PDF
─────────┬────────────────────────────────────────────────
2025-02-18 19:14│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2月 18日(星期二)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2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2月 18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2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 1028号中设大厦 B栋 19层 1915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中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称“股东”)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0,481,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68.3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9,906,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68.14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574,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
7 股的0.21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027,6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股的 4.5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453,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
897股的 4.33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
001,897股的 0.217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纪委书记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5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500,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197%。
表决结果:鲍海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48,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5,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724%。
表决结果:李春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8,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74%。
表决结果:程国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张译丹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
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50c4bf5f-4158-4264-a1f9-dd8d4f377517.PDF
─────────┬────────────────────────────────────────────────
2025-01-26 16:27│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3be69b68-c882-4e2a-817c-df5edbf3d5bc.PDF
─────────┬────────────────────────────────────────────────
2025-01-26 16:26│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月 22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
议于 2025年 1 月 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名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鲍海文先生、李春海先生、程国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会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提名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加强重大风险预测和防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公司组织开展 2025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工作,并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金辐照板块 2024 年工资总额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有关要求,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工资总额分配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年 2 月 18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0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f5c70391-94a6-4d0f-9409-44f40d8d8e09.PDF
─────────┬────────────────────────────────────────────────
2025-01-26 16:24│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