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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63(中洲特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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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18:16 │中洲特材(30096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3-20 21:02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2-27 18:26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02-21 17:14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2-11 17:58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7:58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2-10 17:28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4 18:22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1-22 16:04 │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6 19:04 │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04-01 18:16│中洲特材(30096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洲特材(30096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9e4a152f-d2ff-4cb4-80b1-12db22de3b8d.PDF ─────────┬──────────────────────────────────────────────── 2025-03-20 21:02│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徐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9,926,2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08%)的股东徐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3,276,0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00%。 徐亮先生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徐亮先 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徐亮 19,926,270 6.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部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 3,276,0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2、其他 徐亮先生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徐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徐亮先生在公司《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徐亮承诺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 理),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徐亮,就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 “2.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 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 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亮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徐亮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徐亮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徐亮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徐亮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徐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2e4981ff-d559-4dee-92f9-4cf0908653ba.PDF ─────────┬──────────────────────────────────────────────── 2025-02-27 18:26│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持有本公司股份26,511,0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09%)的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盾佳”)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 不超过 3,165,777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上海盾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3,165,700 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上海盾佳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2月30日 9.18 862,900 0.2634% -2025年1月10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1月23日 9.06 2,302,800 0.7029% -2025年2月26日 合计 - - 3,165,700 0.9663%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上海盾佳 合计持有股份 26,511,030 8.09% 23,345,330 7.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11,030 8.09% 23,345,330 7.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上海盾佳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上海盾佳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205e3b46-e7b4-4978-8ed5-84d607c7c02f.PDF ─────────┬──────────────────────────────────────────────── 2025-02-21 17:1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cd4a0c2f-bd17-4844-aaa0-b2d39e7d28db.PDF ─────────┬──────────────────────────────────────────────── 2025-02-11 17:58│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2月 11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580 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208,049,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5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6,927,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1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122,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22,073,6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951,0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122,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930,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反对 9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弃权 20,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54,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89%;反对 99,38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2%;弃权 20,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万睿成、毛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75d9fa7b-e387-4291-8de5-16929fd8b4eb.PDF ─────────┬──────────────────────────────────────────────── 2025-02-11 17:58│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b50cb584-74f3-4865-8374-4d9093810c4e.PDF ─────────┬──────────────────────────────────────────────── 2025-02-10 17:28│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3e3c1b25-a64e-463d-9840-52a5f4f9a3d8.PDF ─────────┬──────────────────────────────────────────────── 2025-01-24 18:22│中洲特材(30096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股东韩明、蒋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2024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持有本公司股份 33,071,22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10.10%)的股东韩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韩悦辰女士转让其持有的 不超过 5,634,720 股(含本数)公司股份,即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 量不超过 2,620,8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0%;持有本公司股份 17,196,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25%)的股东蒋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 1,000,0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韩明先生、蒋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韩明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634,7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20,433股,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蒋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99,910 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韩明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0月28日- 9.62 2,620,433 0.7999% 2024年11月14日 大宗交易 2024年12月10日 7.46 2,759,000 0.8422% 大宗交易 2024年12月18日 7.28 2,301,000 0.7024% 大宗交易 2024年12月27日 7.12 574,700 0.1754% 合计 - - 8,255,133 2.5199% 蒋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1月1日 9.44 816,310 0.2492%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1月8日- 9.84 183,600 0.0560% 2024年11月22日 合计 - - 999,910 0.3052%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韩明 合计持有股份 33,071,220 10.10% 24,816,087 7.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67,805 2.52% 6,204,022 1.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803,415 7.57% 18,612,065 5.68% 韩悦辰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5,634,700 1.72% (韩明的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5,634,700 1.72% 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蒋伟 合计持有股份 17,196,270 5.25% 16,196,360 4.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96,270 5.25% 16,196,360 4.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韩明先生、蒋伟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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