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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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7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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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7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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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6 │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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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5 │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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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4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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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6:30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及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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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24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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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20:02 │中洲特材(3009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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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20:00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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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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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7│中洲特材(30096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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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e41f1098-20ba-44ce-a344-eef6e29330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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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7│中洲特材(30096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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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024 年度折旧约 40.23 万元,假设
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约为 34.
19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情况,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
告为准。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4年 10 月 1日起执行。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
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新购置
机器设备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
随着公司新建项目持续推进,部分厂房及生产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
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同时,公司新购置的生产设备中,部分大型设备的技
术规格、工艺水平均高于现有设备,预计使用寿命超过现有设备估计的最高使用年限。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
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4年 10月 1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资产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20-30 5
机器设备 3-10 5 3-20 5
二、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减少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024 年度折旧约 40.23 万元,假设上
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 2024年度净利润约为 34.1
9 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情况,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
告为准。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
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
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155bdb48-f67a-4054-a5e9-ead047a80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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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6│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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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23日以电子邮件
或其他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8人,实到 8人,其中董事韩明先生、独立董事韩木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明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
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2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
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8,018,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2c78702a-0e87-425b-9479-6bb9af35a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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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5│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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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其
他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祝宏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
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6efbaccb-0e73-4357-b511-01ba59cf0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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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0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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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26d63ba0-30c4-46f6-b760-a5f963cbe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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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6:30│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及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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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及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b41dc9c8-2431-4eef-b863-f727ee4ac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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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2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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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6,511,03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09%)的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盾佳”)计
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3,165,777股(含
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
上海盾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
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盾佳 26,511,030 8.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持股平台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3)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部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 3,165,777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2、其他
上海盾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上海盾佳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
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盾佳在公司《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上海盾佳承诺
“1.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之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本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
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
行。”
(二)通过上海盾佳间接持股股东、监事李猛、张庆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蒋俊、祝宏志、潘千、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吕勇承诺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
理),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就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
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
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
格;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
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盾佳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海盾佳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上海盾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上海盾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上海盾佳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788a1f68-c5f0-42aa-a9e6-3d6416fa5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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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20:02│中洲特材(3009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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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洲特材
股票代码:300963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伟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延长西路****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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