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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63(中洲特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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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5-09-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5 20:00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5 20:00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7 19:06 │中洲特材(30096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19:03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19:03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7 19:02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0 00:00 │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20 00:00 │中洲特材(3009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木林) │ ├─────────┼──────────────────────────────────────────────┤ │2025-08-20 00:00 │中洲特材(30096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昌生) │ ├─────────┼──────────────────────────────────────────────┤ │2025-08-20 00:00 │中洲特材(30096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木林) │ └─────────┴──────────────────────────────────────────────┘ ─────────┬──────────────────────────────────────────────── 2025-09-05 20:00│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5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 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580 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人,代表股份 253,797,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3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53,040,5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1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757,3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人,代表股份 997,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4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人,代表股份 757,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5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冯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7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810%。 表决结果:冯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蒋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90,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510%。 表决结果:蒋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冯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5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220%。 表决结果:冯晓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毕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6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166%。 表决结果:毕文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李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7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5,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904%。 表决结果:李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韩木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7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623%。 表决结果:韩木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宁振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5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821%。 表决结果:宁振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周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186,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440%。 表决结果:周昌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万睿成、刘春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73b2208b-a3cb-4a96-a05d-533e43ddc218.PDF ─────────┬──────────────────────────────────────────────── 2025-09-05 20:00│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参加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 “《董事会决议公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 东会通知》”)、《公司章程》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 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 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21F,JinMaoTower,88CenturyAvenue,Shanghai,China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了《董事 会决议公告》、《股东会通知》及本次股会的议案内容。 上述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登记手续、公司联系地址与联系人、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4:30在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21F,JinMaoTower,88CenturyAvenue,Shanghai,China根据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的 持股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证信”)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147人,代表股份253,797,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3,040,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 代表股份757,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99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2人,代表股份2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757,37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 经查验,上述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资格均合法有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信验证其身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部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信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统计表。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经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冯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F,JinMaoTower,88CenturyAvenue,Shanghai,China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7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56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8,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10% ;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蒋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90,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 份数:38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510%;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冯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5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 份数:35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20%; 表决结果:通过。 (4) 选举毕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6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1%;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 份数:36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166%; 表决结果:通过。 (5) 选举李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7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 份数:375,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04%;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韩木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F,JinMaoTower,88CenturyAvenue,Shanghai,China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7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99.754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7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623%;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宁振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5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 份数:35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21%;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周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3,186,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 份数:38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40%; 表决结果:通过。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3ff9a1b0-1831-431c-abff-502c2a4e34c8.PDF ─────────┬──────────────────────────────────────────────── 2025-08-27 19:06│中洲特材(30096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其 他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 人,其中董事韩明先生、独立董事韩木林先生、袁亚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明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13f489f-897c-48b8-89f6-307e75695719.PDF ─────────┬──────────────────────────────────────────────── 2025-08-27 19:03│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990bf2a-2a85-4c87-91f9-444c5fd09d34.PDF ─────────┬──────────────────────────────────────────────── 2025-08-27 19:03│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f22c047-d3e5-4408-98e1-2fb3a1d1f473.PDF ─────────┬──────────────────────────────────────────────── 2025-08-27 19:02│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12bbb52-3ed8-4096-a71c-1322f7eedf42.PDF ─────────┬──────────────────────────────────────────────── 2025-08-20 00:00│中洲特材(3009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其 他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5:5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 人,其中董事韩明先生、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韩木林先生、袁亚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明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拟选举冯明明先生、蒋俊先生、冯晓航先生、毕文龙先生、李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冯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蒋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冯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毕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李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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