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1 17:14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2-11 17:58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7:58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2-10 17:28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4 18:22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1-22 16:04 │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6 19:04 │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1-14 16:30 │中洲特材(300963):公司章程(2025年1月) │
├─────────┼──────────────────────────────────────────────┤
│2025-01-14 16:29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14 16:27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
2025-02-21 17:14│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cd4a0c2f-bd17-4844-aaa0-b2d39e7d28db.PDF
─────────┬────────────────────────────────────────────────
2025-02-11 17:58│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2月 11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580 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208,049,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5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6,927,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1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122,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22,073,6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951,0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122,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930,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反对 9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弃权 20,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54,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89%;反对 99,385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2%;弃权 20,0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万睿成、毛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75d9fa7b-e387-4291-8de5-16929fd8b4eb.PDF
─────────┬────────────────────────────────────────────────
2025-02-11 17:58│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b50cb584-74f3-4865-8374-4d9093810c4e.PDF
─────────┬────────────────────────────────────────────────
2025-02-10 17:28│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3e3c1b25-a64e-463d-9840-52a5f4f9a3d8.PDF
─────────┬────────────────────────────────────────────────
2025-01-24 18:22│中洲特材(30096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股东韩明、蒋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2024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持有本公司股份 33,071,22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10.10%)的股东韩明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韩悦辰女士转让其持有的
不超过 5,634,720 股(含本数)公司股份,即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
量不超过 2,620,8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0%;持有本公司股份 17,196,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25%)的股东蒋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 1,000,0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韩明先生、蒋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韩明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634,7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20,433股,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蒋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99,910 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韩明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0月28日- 9.62 2,620,433 0.7999%
2024年11月14日
大宗交易 2024年12月10日 7.46 2,759,000 0.8422%
大宗交易 2024年12月18日 7.28 2,301,000 0.7024%
大宗交易 2024年12月27日 7.12 574,700 0.1754%
合计 - - 8,255,133 2.5199%
蒋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1月1日 9.44 816,310 0.2492%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11月8日- 9.84 183,600 0.0560%
2024年11月22日
合计 - - 999,910 0.3052%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韩明 合计持有股份 33,071,220 10.10% 24,816,087 7.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67,805 2.52% 6,204,022 1.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803,415 7.57% 18,612,065 5.68%
韩悦辰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5,634,700 1.72%
(韩明的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5,634,700 1.72%
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蒋伟 合计持有股份 17,196,270 5.25% 16,196,360 4.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96,270 5.25% 16,196,360 4.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韩明先生、蒋伟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明先生、蒋伟先生严格遵守了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韩明先生、蒋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5264b984-1634-495c-a4a1-d20cf201a99b.PDF
─────────┬────────────────────────────────────────────────
2025-01-22 16:04│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93,000,000元–99,000,000元 盈利: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 - 20% 82,527,588.20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88,000,000元–94,000,000元 盈利: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 - 26% 74,411,672.09元
注:本表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发挥产品种类、材料牌号齐全的优势;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升高端材料
、高端客户市场销售占比;推行精益生产管理,有效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d8681865-281c-4d87-bc4e-60cdb8d91155.PDF
─────────┬────────────────────────────────────────────────
2025-01-16 19:04│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月13日召开
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2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8,018,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
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2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5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9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月 2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731 冯明明
2 03*****068 韩明
3 08*****004 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0*****719 徐亮
5 03*****795 蒋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月 14日至登记日:2025年 1月 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明明,公司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580 号
咨询联系人:顾嘉意
咨询电话:021-59966058
传真电话:021-5996605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3005c24c-14e8-452d-950f-3f89d07f883a.PDF
─────────┬────────────────────────────────────────────────
2025-01-14 16:30│中洲特材(300963):公司章程(2025年1月)
─────────┴────────────────────────────────────────────────
中洲特材(300963):公司章程(2025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47b311af-16d9-4ab7-a43c-8b0674db50cf.PDF
─────────┬────────────────────────────────────────────────
2025-01-14 16:29│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